鑫铂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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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
案》,因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约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对 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对应限
售期合计 710,7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71.0700 万元,公司总股 本将由
少为 14,691.1437 万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为
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 交汇处,安徽鑫
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海涛、唐开慧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邮政编码:239399
  电子邮箱:xbzqb@xinbogf.com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
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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