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贵州振华风光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就《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往年交易实际
执行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该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乔晓林、郑世红、嵇保健、董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