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的需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2023
年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
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
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
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借款手续,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
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有效期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春风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