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5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予以注销。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70 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31.05 元/股。
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1.0561%,回购最高价格 22.0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6.08
元/股,回购均价 18.496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56,952,655.80 元。回购方案实际
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确定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为 59 人、授
予价格 10.57 元、授予数量为 1,503,000 股。
在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登记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1,576,167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
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登记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剩余 1,576,167 股,目前暂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具体
计划,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1,576,167 元。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596,350,356
股减少至 594,774,189 股(注销前股份数按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次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