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3-01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林英
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
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
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能够有
效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 2023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
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
为,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因监事会主席裴林英女士在相
关关联银行担任董事,故监事裴林英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
交易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以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基于以上并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