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07,742,430.4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92,289,846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9,228,984.60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3.2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
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
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
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