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
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
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
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2]47 号)。上述行政监
管措施涉及的具体情况如下:
监局进行现场检查之日未进一步披露该产品涉及优先级受益权转让安排等交易进展信
息,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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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
进展情况暨延期兑付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55)。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
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
部控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