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Pudong Construction Co.,Ltd.
会议材料
(600284)
二○二三年四月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6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号 上海浦东华美达大酒店
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持人:杨明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大会规定和表决办法;
三、听取报告及审议议题: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推选监票人;
六、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之一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期间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夏季持续的高温天气和突发的超强台风,浦东建设迎难而上,
锚定发展目标不松劲,笃行实干,砥砺奋发,在产业链延伸、深化市场开拓、园区开发运营
水平提升、创新投融资方式、履行社会责任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
度目标。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主要经营状况
万元增加 268,950.07 万元,同比增长 23.60%,预算完成率 104.68%;其中施工工程项目营
业收入 1,372,198.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8,480.66 万元,增加 22.11%。
年同期 53,484.61 万元增加 3,269.60 万元,同比增加 6.11%,预算完成率 100.16%。
本期业绩增长主要系施工工程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以
及本期金融资产持有收益增加。
二、董事会 2022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分别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财务预决算、高管薪酬考核、利润分配、融资担保、投资理财、内部控制、聘任高
管、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决策。公司董事按时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忠实于公
司及股东权益,勤勉尽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1)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025.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5 元(含
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 189,199,920.00 元(含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该利润分配事项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
(2)其他事项
除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包括投资、
融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度、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完成了定期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工作 4 次;完成包括股权收购、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定期
经营数据、诉讼进展等重要事项的临时公告披露工作 64 次,准确、及时、规范地向投资者
披露了公司在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有关信息。根据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公司及时修订了《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新建了《上海浦东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上市公司 2021-2022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 A 级评价。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常设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与投资者交流的窗口部门,持续加强投资者关
系维护管理工作,通过现场、电话、交易所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保持与中小股东及机构
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2022 年度,公司共举办投资者说明会 3 次,及时接听投资者电话
和回复交易所 E 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问题
进行沟通讨论,维护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在股东大会的组织召开方面,公司本着服
务投资者的宗旨,积极协调内部资源,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供各种便利服务。
按相关指引要求,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单独统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投票表决情
况。
四、积极做好公司融资、对外投资决策工作
根据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董事会对公司的融资及重大项目投资进行了审慎决策,确保
各项投融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报告期内,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足额偿付第四年
债券利息及债券剩余本金兑付资金。
债券余额为 9.00 亿元,债券票面利率为 3.28%,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
使用 9.00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发行人及并表子公司营运资金等,与募
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2020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足额偿付第三年债券利息。
债券余额为 9.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39%,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使用
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成发行,报告期内尚未涉及付息兑付事项。债券募集资金 10.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2.5%,
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使用 4.05 亿元,剩余 5.9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绿色项目(包括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与募集说明书承诺
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建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全年新增保理投放金额 3.01 亿元,投向全
部为产业链上游中小微供应商,为公司供应链金融助力主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公司
首个商办园区项目邹平路 TOP 芯联全力克服不利影响,以“精品开发、服务一流”为目标,
在保障施工品质不减前提下,抢时间、补进度,基本确保原建设计划进度不变。
五、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扎实开展治理规范与管理提升工作,不断
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积极促进董事会成员规范履职与勤勉尽责,持续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互动,营造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道,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围绕公司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掘投资、建设、运营等产业链上
的新机会。在促进施工份额持续增长的同时,不断提升园区招商运营能力,持续推进产业链
整合,为全面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请审议。
议案之二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讨论与
审核,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营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就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审议议案 审议情况
八届第一次监事会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八届第二次监事会
时间:2022 年 3 月 18 日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
场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通过
议案》
八届第三次监事会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4 月 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八届第四次监事会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通过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 3、《公司 2022 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通过
八届第五次监事会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10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未
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通过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并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对法人治理、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
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
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请审议。
议案之三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
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正文和摘要已于 2023 年 3 月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
请审议。
议案之四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规划全力推进的一年,公司有机遇也面临挑战。面对挑战和压力,我们凝神聚力、攻坚克难,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整体经营情况稳健。现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执行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主要预算指标执行情况
本期业绩增长主要系施工工程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以及本
期金融资产持有收益增加。
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情况如下表:
表 1:公司 2022 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表 (合并)
项 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同比增减额 同比增减率 2022 年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
营业收入(万元) 1,408,429 1,139,479 268,950 23.60% 1,345,491 104.68%
利润总额(万元) 59,547 55,833 3,714 6.65% 59,459 100.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49 0.5512 0.0337 6.11% 0.5840 10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 6.16 6.53 -0.37 -5.67% 6.64 92.77%
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项 目 2022 年末 2022 年初 同比增减额 同比增减率 2022 年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
资产总额(万元) 2,709,728 2,154,586 555,142 25.77% 2,562,687 105.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726,819 690,169 36,650 5.31% 730,030 99.56%
每股净资产(元) 7.4056 7.0209 0.3847 5.48% 7.4360 99.59%
预算完成率 100.15%;实现营业收入 1,408,429 万元,较上年同期 1,139,479 万元增加
元。本期业绩增长主要系施工工程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以
及本期金融资产持有收益增加。
二、2022 年末公司财务状况说明
(一)资产状况
完成率 105.74%。
成率 104.45%。主要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 536,982 万元,较期初增加 246,546 万元,增长 84.89%,主要是本期在
建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收到的工程款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435,538 万元,较期初增加 47,431 万元,增长 12.22%,主要是
本期末委托理财投资增加;
(3)应收票据 366 万元,较期初减少 64 万元,下降 15.00%;
(4)应收账款 233,278 万元,较期初增加 37,395 万元,增长 19.09%,主要是本期在
建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期;本期合并新增浦东设计院期末应收账款净额 15,578 万元;
商业保理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净额增加 5,407 万元;
(5)预付款项 5,003 万元,较期初增加 416 万元,增长 9.06%;
(6)其他应收款 78,676 万元,较期初增加 17,919 万元,增长 29.49%,其中:应收股
利 594 万元(应收通汇汽车公司股利 342 万元,应收浦东混凝土公司股利 252 万元);应收
利息 107 万元,较期初减少 9,215 万元,下降 98.85%,主要是定期存款到期结息减少应收
利息 2,074 万元、PPP 项目收到利息收益 6,987 万元、BT 项目收到利息收益 154 万元;
(7)存货 159,171 万元,较期初减少 66,703 万元,下降 29.53%,主要是本期邹平路
TOP 芯联项目存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131,727 万元;
(8)合同资产 472,069 万元,较期初增加 118,684 万元,增长 33.58%,主要是本期在
建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合同资产增加;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7,826 万元,较期初增加 4,229 万元,增长 31.11%,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 PPP 项目应收利息 6,951 万元;
(10)其他流动资产 42,641 万元,较期初增加 30,072 万元,增长 239.25%,主要是期
末购入 3 亿元国债逆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 7 天期品种)。
成率 109.41%。主要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长期应收款 135,694 万元,较期初减少 9,512 万元,下降 6.55%,主要是本期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长期股权投资 93,179 万元,较期初减少 7,697 万元,下降 7.63%,主要是本期按
权益法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8,099 万元(其中:浦发财务公司 6,872 万元)
,取得分红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 12,127 万元(其中:浦发财务公司 6,432 万元),合并浦东设计院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 3,669 万元;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28 万元,较期初减少 32 万元,下降 1.49%;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6,455 万元,较期初增加 14,361 万元,增长 23.13%,主要
是本期上海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新增投资额 8,000 万元、上海张江燧锋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新增
投资额 3,500 万元、收到燧锋基金分红冲减成本 186 万元、科创基金评估增值 566 万元、燧
锋基金评估增值 2,453 万元;本期新增上海浦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浦绘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等三家合伙企业 27 万元;
(5)投资性房地产 174,023 万元,较期初增加 117,959 万元,增长 210.40%,主要是
邹平路 TOP 芯联项目未来拟出租房产从存货结转到投资性房地产(在建)131,727 万元,浦
东设计院合并后原租赁的德勤投资房产从投资性房地产转出 11,703 万元;
(6)固定资产 22,695 万元,较期初增加 4,667 万元,增长 25.88%,主要是浦东设计
院合并后原租赁的德勤投资房产从投资性房地产部分转入固定资产 5,789 万元;
(7)使用权资产 1,764 万元,较期初减少 710 万元,下降 28.69%,主要是使用权资产
折旧;
(8)无形资产 39,985 万元,较期初增加 6,386 万元,增长 19.01%,主要是浦东设计
院合并后原租赁的德勤投资房产对应土地使用权从投资性房地产部分转入无形资产 5,914
万元;合并浦东设计院新增无形资产 3,688 万元;计提各类摊销 3,383 万元;
(9)长期待摊费用 2,473 万元,较期初增加 1,463 万元,增长 144.91%,主要是本期
合并浦东设计院后增加办公楼装修待摊费用 2,379 万元;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8,921 万元,较期初增加 3,039 万元,增长 51.68%,主要是本
期末资产减值准备及计提各项费用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170,802 万元,较期初减少 10,767 万元,下降 5.93%,主要是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减少。
(二)负债状况
算完成率 108.20%。
成率 121.53%。主要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 15,004 万元,较期初增加 15,004 万元,主要是本期借入短期借款 1.5
亿元;
(2)应付票据 8,703 万元,较期初减少 2,377 万元,下降 21.45%,主要是应付票据到
期兑付;
(3)应付账款 1,357,396 万元,较期初增加 353,730 万元,增长 35.24%,主要是本期
在建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应付供应商款增加;
(4)预收账款 82 万元,较期初减少 405 万元,下降 83.18%,主要是本期预收租金确
认为收入;
(5)合同负债 155,823 万元,较期初增加 31,006 万元,增长 24.84%,主要是工程预
收款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 25,951 万元,较期初增加 8,283 万元,增长 46.89%,主要是因职
工人数增加期末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大于上期末未支付的金额,及本期新增浦东设计院应
付职工薪酬 4,185 万元;
(7)应交税费 25,574 万元,较期初增加 15,947 万元,增长 165.64%,主要是本期期
末计提的增值税增加;
(8)其他应付款 10,262 万元,较期初减少 14 万元,下降 0.14%;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72 万元,主要是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10)其他流动负债 40,274 万元,较期初增加 3,497 万元,增长 9.51%,主要是本期
末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算完成率 70.68%。主要变动项目说明如下:
(1)长期借款 5,672 万元,较期初减少 328 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长期借款 110 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8 万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2)应付债券 279,697 万元,较期初增加 74,063 万元,增长 36.02%,主要是本期到
期兑付 18 浦建 01 债券 2.59 亿元,新增公司债 10 亿元;
(3)租赁负债 1,522 万元,较期初减少 484 万元,主要是租赁负债摊销;
(4)长期应付款 25,224 万元,较期初减少 2,078 万元,下降 7.61%,主要是本期 PPP
项目支付工程款;
(5)递延所得税负债 2,372 万元,较期初增加 1,729 万元,增长 268.74%,主要是本
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以及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后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6)其他非流动负债 25,080 万元,较期初增加 16,646 万元,增长 197.34%,主要是
本期一年期以上的合同负债金额增加。
(三)股东权益状况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718,536 万元,较期初增加 37,324 万元,增长 5.48%。
(1)股本总额 97,025.6 万元,本期无变动;
(2)资本公积 199,004 万元,较期初减少 132 万元,主要是本期浦兴投资少数股东减
资,支付价款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冲减资本公积;
(3)其他综合收益 694 万元,较期初减少 378 万元,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的其他综合
收益减少;
(4)未分配利润 371,336 万元,较期初增加 36,146 万元,增长 10.78%,主要是本期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754 万元,支付 2021 年股利分红 18,920 万元。
三、2022 年公司经营成果情况分析
完成率 100.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7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270 万元,
同比增长 6.11%,预算完成率 100.16%。
(一)公司营业利润分析
算完成率 99.05%。
比增长 23.60%,预算完成率 104.68%。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施工工程项目实
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及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
营业成本 1,301,2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9,378 万元,同比增长 23.71%,预算完
成率 105.8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施工工程项目营业成本 1,273,691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 236,537 万元;
沥青砼及相关产品销售成本 5,6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494
万元;本期合并浦东设计院后新增设计勘察咨询成本 17,438 万元;
税金及附加 5,2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723 万元,同比增长 108.37%,预算完成率
成率 90.31%,本期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业务规模增长人员增加以及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后
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
完成率 94.09%,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对绿色施工技术研究、大管径长距离曲线顶管研究、城
市高架道路快速化施工研究及高性能型钢-混凝土组合桥面板研究等加大了研发投入;
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667 万元;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1,110 万元,主要是本期有
息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
率 103.89%,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416 万元、PPP 项目投资收益
增加 72 万元、委托理财投资收益增加 823 万元、BT 项目投资收益减少 376 万元。
公允价值增加 2,366 万元。
浦东设计院信用减值损失 576 万元。
年以上合同资产计提的减值少于上年同期。
(二)营业外收支净额分析
其中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 957 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三)所得税情况
率 102.40%,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2022 年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 2022 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256,6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5,732 万
元。
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30,121 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1,573 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19,515 万元;
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591,227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
同期增加 8,836 万元,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6,041 万元,投资
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85,859 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6,116 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
加 27,11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5,839 万元,支付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 3,423 万元。
五、2022 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及建议
表 2:主要财务指标表
指标名称 本期实际 上年度末
流动比率 1.21 1.27
短期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 0.78 0.77
资产负债率 73.18% 67.97%
长期偿债能力
利息保障倍数 8.24 11.61
指标名称 本期实际 上年同期
总资产周转率 0.58 0.60
资产运营效率 存货周转率 1.67 1.59
应收账款周转率 6.20 6.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3% 8.09%
盈利能力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49 0.5512
期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的增长率高于本期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的增长率;速动比率 0.78,
较期初增加 0.01,同比增长 1.30%,速动比率增长主要是本期速动资产较上年同期的增长率
高于本期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的增长率;资产负债率 73.18%,较期初增加 5.21 个百分点,
主要是本期末有息负债同比增加 8.9 亿元。
公司现有负债主要为经营性负债,公司将兼顾资产流动性与安全性,筑牢资金链条,借
助合理的财务杠杆,使公司发展更稳健持续。
增加 0.08;总资产周转率 0.58,较上年同期减少 0.02。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将通过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
控,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全面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措,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请审议。
议案之五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是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过的公司
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谨慎客观稳健的原则编制。
一、预算编制的前提假设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年度营业收入预测的实现是建立在现有在建项目以及预计新开工项目正常履行合同的假设
上。
年度营业成本预测的实现是建立在现有在建项目以及预计新开工项目正常履行合同的假设
上。
东设计院管理费用增加。
研发投入增加。
需求增加,债务融资成本增加。
办公楼竣工后部分用于公司办公自用;机器设备增加 9,768 万元,主要系用于新建道路设施
维养基地;运输设备增加 151 万元;办公及其他设备增加 1,438 万元。固定资产预计拟报废
处置原值合计为 3,208 万元,净值合计为 312 万元。
报废、处置的资产含已超期使用或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以及拟出售的房屋资产。
其中出售的房屋资产为位于昆山的房屋,原值为 236 万元,净值为 155 万元;报废处置其他
设备及办公用品,原值为 2,972 万元,净值为 157 万元。
特别说明:本公司制定的《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的
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本公司 2023 年盈利预测,更
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
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审议。
议案之六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 567,542,084.2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6,415,878.60 元,加上
人民币 189,199,920.00 元及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65,024.64 元,2022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人民币 3,713,362,864.57 元。2022 年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025.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 203,753,760.00 元(含税)。
请审议。
议案之七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满足 2023 年度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同时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2023 年度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的融资,融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目贷款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可以以公司或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借款的抵押物。
融资单笔期限不超过 3 年,保理融资以及其他融资方式单笔期限不超过 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公司经营层将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并努力通过拓宽融资
渠道、合理选择融资品种降低融资成本。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经营层将在上述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融资。
请审议。
议案之八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浦诚)、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勤投资)、上海浦东建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等子公司经
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同意按照投资比例为海盐浦诚、德勤投资、保理公司
提供担保,包括其承担的投资项目,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申请开具保函、银票、商票、信
用证等,以及其他担保需求。其中为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95,000 万元、为德勤投资
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80,000 万元,为保理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2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盐浦诚成立于 2017 年 2 月,是公司为浙江山水六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PPP 而成立的
控股子公司。海盐浦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4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8,557 万元,占
单位海盐县海诚新农村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670 万,占 5%。海盐浦诚的经营范围
为公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及养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盐浦诚总资产为 157,007.52 万元,负债为 119,350.53 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37,657.00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6.02%。2022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1,648.95
万元。
德勤投资成立于 2004 年 3 月,为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00
万元。德勤投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
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投资总资产为 36,159.71 万元,负债为 28,898.23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7,261.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92%。2022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1,497.78
万元。
保理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为公司 100%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保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
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保理公司总资产为 20,773.80 万元,负债为 78.10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20,695.7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0.38%。2022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586.74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金额:
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事项:上述公司承担的投资项目,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申请开具保函、银票、商
票、信用证等,以及其他担保需求。
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公司已提供担保情况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35.95 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海盐浦诚提供融资担保,即浙
江山水六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PPP 项目贷款担保。公司未对德勤投资、保理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本次被担保人相关指标说明
德勤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盐浦诚为绝对控股子公司,保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718,535.81 万元,各被担保企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指标如下表:
被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净资产 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 对被担保企业持股比例
海盐浦诚 37,657.00 万元 76.02% 85.50%
德勤投资 7,261.48 万元 79.92% 100%
保理公司 20,695.70 万元 0.38% 100%
海盐浦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76.02%,净资产为 37,657.00 万元,
其资产负债率偏高主要是股东借款支付工程款引起负债上升。本次为其担保是拟通过项目贷
款方式归还股东借款,海盐浦诚借款需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担保。
德勤投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79.92%,净资产为 7,261.48 万元。
公司为德勤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担保,本次为其担保是拟为发行 CMBS 提供增
信措施,公司为借款人德勤投资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0.38%,净资产为 20,695.70 万元。
本次为其担保是因保理公司拟向银行借款或发行供应链 ABS 方式进行融资。
公司本次拟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担保总额为 195,000 万元,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合并口径)的 50%,提供的担保均结合各被担保企业 2023 年度经营预算的实际情况,
并将按公司相关担保制度对上述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
按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审批流程后实施。
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
请审议。
请审议。
议案之九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
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需要,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浦东建设)拟与上海浦东
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继续建立金融服务合作关系,并与财务公
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书》
。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授信方面
本次《银企合作协议》
,财务公司授予浦东建设及子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合计贰拾
亿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为支持乙方承建集团重大项目,甲方授予乙方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贰拾亿元整。根据乙
方业务需要,甲方将给予乙方的贰拾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适当分配,其中票据业务(含买
方贴息或卖方贴息)授信规模不超过壹亿元整。本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
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
务等。
财务公司允许浦东建设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浦东建设综合授信额
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
财务公司允许浦东建设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浦东建设综合
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
财务公司允许浦东建设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浦东建设综合授信
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
财务公司有条件允许浦东建设子公司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浦东建设综
合授信额度(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用额前,应经财务公司审批同意,且落实
完成财务公司认可的担保措施)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整。
(二)其他金融服务
除综合授信外,财务公司将为浦东建设提供包括结算、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具体包
括:
为浦东建设资金运作提供优质、便捷的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向浦东建设提
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浦东建设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
限额不高于浦东建设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50%,但浦东建设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
定的除外。
为浦东建设提供网上银行、上门服务等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浦东建设的满
意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浦东建设需要,由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
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为避免疑义,本合作协议签署前双方已达成的与委托投资相关的
存量业务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同意继续履行至该等合同到期终止】财务公司承诺为浦东建设
保守因业务往来而知晓的双方的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浦东建设根据资金回笼实际情况提前还贷;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
(四)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
二、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和财务公司的银企合作业务属于关联交易。与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通过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
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
请审议。
附件: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企合作协议》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银企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乙双方优势互补、实现各自的发展目标,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
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信贷政策,并在资金平衡的基础上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甲方将为乙方
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优先为乙方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1)为支持乙方承建集团重大项目,甲方授予乙方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贰拾亿元整。
根据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将给予乙方的贰拾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适当分配,其中票据业务
(含买方贴息或卖方贴息)授信规模不超过壹亿元整。本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
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
保函业务等。
(2)甲方允许乙方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乙方综合授信额度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
(3)甲方允许乙方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乙方综合授信额
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整。
(4)甲方允许乙方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乙方综合授信额度,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
(5)甲方有条件允许乙方子公司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乙方综合授信额
度(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用额前,应经乙方审批同意,且落实完成甲方认可
的担保措施)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整。
为明晰上述条款,乙方授信情况汇总如下:(单位:亿元)
授信总额度 授信对象 授信额度 备注
浦建集团
不超过5亿
综合授信
浦东路桥
浦东建设 不超过5亿 其中,母公司浦东建设的票据业务
综合授信
综合授信额度 (含买方贴息或卖方贴息)授信规
路桥沥青
综合授信
浦兴创智
不超过7亿
综合授信
况提前还贷;甲方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挥甲方金融业务的综合优势,通过提供融资策划、资金配套、过桥贷款和组织银团等服务方
式支持乙方项目组织与实施。
信托、票据等金融创新业务顾问服务,不断满足乙方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要。
(1)为乙方资金运作提供优质、便捷的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向乙方提供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乙方在甲方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不高于
乙方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50%,但乙方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2)为乙方提供网上银行、上门服务等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方式,提高乙方的满意
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财务公司金融项目服务表见附表)
费用可以给予减免。
【为避免疑义,本合作协议签署前甲乙双方已达成的与委托投资相关的
存量业务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同意继续履行至该等合同到期终止】甲方承诺为乙方保守因业
务往来而知晓的双方的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取措施在结算量和存款等方面对甲方予以支持,并与甲方在资金融通、结算业务、中间业
务等各领域进行全面合作。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三、其他约定
方的客户经理与乙方的职能部门保持经常联系,互相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
执行。
签订补充协议,以资恪守。
准。
重新签约。
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等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相悖的内容,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银企合作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公章):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公章):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表
财务公司金融服务项目表
[存款业务]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
[融资业务]
流动资金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综合授信
[票据业务]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贴现
[结算业务]
基本结算业务
[企业中间业务]
委托贷款 信用鉴证 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企业电子银行]
企业网上银行
[投资银行业务]
银团贷款 重组并购顾问 结构化融资顾问 资产证券化
企业发债业务 企业理财咨询 企业资信服务
[机构金融业务]
银行同业合作
议案之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股东回报率,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优化资产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结构性存款是指由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
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的存款产品。根据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布的银保监办发
【2019】204 号,结构性存款纳入商业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
公司对投资的产品审慎决策,可投资的产品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
(稳健型)、R3(平衡型)
。R1 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
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
资组合;R2 产品包括 AA 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
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种或组合;R3 产品包括 A 级(含)以
上评级债券、不超过一年期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
种或组合。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下事项:
性存款和 R1、R2 级别低风险产品投资。
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
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日,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结构性存款和
低风险产品投资。
请审议。
议案之十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发挥投资助推上市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开发业务发展作用,提高决策效率、把握
市场机遇,确保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拟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申请项目投资额度授权。经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项目投资决策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
浦东新区国资监管有相关要求的,按国资监管的要求办理。公司经营层在具体决策和实
施时,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以下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
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
以“深耕浦东、努力拓展长三角市场”为项目拓展方向,积极在长三角等经济基础较好、
市场发育较完善地区开拓投资业务。
积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开发领域优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房屋建筑、交通出行、水利工程、片区开发、产业园区开发、双碳环保、智慧停
车、产业金融等类型项目及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建筑工业化和数字化、建筑材料等产业链
延伸项目。
通过母子公司直接投资、新设项目公司、收购标的公司股权/资产、投资产业基金等方
式。
预期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应高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并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请审议。
议案之十二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名称 预计金额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2,255
上海浦发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0,000
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000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
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050
上海华夏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00
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00
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830
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85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
上海南汇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2
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0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000
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000
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815
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76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名称 预计金额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含了预计期间内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子
公司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的德勤园 1 号楼 1 至 4 层及出顶层区域租金。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
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请审议。
议案之十三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履职风险,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主要内容
(一)投保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上载明,成为保险单持有人及被保险公司,其在职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成为被保险人。
(三)保险责任:自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日期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期止,被保险人因履行
被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存在过错行为,在保险期间内或者在发现期内
首次遭受索赔而造成损失的,对于该损失未经被保险公司补偿的部分,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
的约定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
自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日期起至保险期间终止日期止,被保险人因履行被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存在过错行为,在保险期间内或者在发现期内首次遭受索赔而造
成损失的,对于该损失经被保险公司补偿的部分,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向被保险
公司赔偿。
过错行为:指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被保险公司或外部实体的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在执行其职务时违背职责、违背托管人的义务、疏忽、过失、错误陈述、
误导性陈述、遗漏、违反授权或其他行为,或其他针对其作为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索赔。
(四)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五)保险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六)保险期限:12 个月
二、提请决策事项
在保险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年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市场实际
情况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
险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请审议。
议案之十四
关于 2023 年度在公司取薪董监事薪酬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度本公司取薪的董监事(非独立董事、非职
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为不超过 280 万元。
超过 280 万元。
请审议。
议案之十五
关于补选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9 名董事组成,由于邱畅先生的离任,
公司现有董事 8 名,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现拟补选一名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股东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董事候选人:赵炜诚。
请审议。
附件:
赵炜诚先生简历
赵炜诚,男,1977 年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东旭置业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炜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作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认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报告期内,马德荣先生、宋航先生、王蕾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独立
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动工资科科长,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上海市排水行业协会会长、名誉会长、秘书长,上海阳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究所分析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讲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豫 园
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兰卫医学
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能够做到按时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马德荣 9 9 7 0 0 否 3
宋 航 9 9 7 0 0 否 3
王 蕾 9 9 7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我们主动获取和了解会议相关情况和资料,详
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
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事先调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
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报告期,我们对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能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4 年第 5 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
定》(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1 年度,浦发财务
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浦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
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目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2、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建
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
务稳定,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
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报告期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情况。
(三)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部分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庞晓明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通过对被提名人庞晓明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及社会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庞晓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具备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况,相关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庞晓明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选举。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军代先生、叶青荣先生、韩莉女士、朱音女
士、庞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朱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奚凯燕女
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我们认为:通过对被提名人邱畅先生、李军代先生、叶青荣先生、韩
莉女士、朱音女士、庞晓明先生和奚凯燕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我们
认为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
责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栋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我们认为:通过对被提名人陈栋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上述被提名人具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
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
理负责人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副总经理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
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有
关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
利益,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
理负责人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我们作为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该
事项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在公司取薪董监事薪酬预算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2 年度在本公司取薪的三名董监事的薪酬额度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的
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降低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责任人合规履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表示同意,并同意将
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为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10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8 万元。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于 2022 年 5 月实施了本次分红事宜。对此,我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
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并遵守关于
现金分红的有关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严格遵守上市与要约收购承诺:浦发集团及浦发集团
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浦发集团与上
市公司存在实质的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如浦发集团及浦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
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
属子公司;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浦发集团及浦发集团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
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浦发集团及浦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浦发集团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浦发集团
及浦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严格遵守与再融资、要约收购相关的承诺:浦发集团
不对上市公司与浦发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进行干预,浦发集团继续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
运作。同时,浦发集团严格遵守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保证
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严格遵守与重大资产重组、要约收购相关的承诺:浦
发集团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
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
司违规向浦发集团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
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督促上市公司依法签署书面协议并
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浦发集团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
务;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等公允定价方式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报批程序。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定
期报告 4 次,临时公告 64 次,没有出现违反《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行为,没有受到过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等,较好地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
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后续报告。公司审计室负责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
直接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该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直接由董事会决定。同时该
部门配备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定期全面和不定期专项审计,对内控制
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层层落实进行有
效整改,将整改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及时监督、检查、整改,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
及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
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具有制度、人员、外部监督等各方面的保
障,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开了 2 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 次
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6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项目投资、
聘任高管、内部控制、财务预算及决算、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绩效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
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了委员会意见,各专门委员会运作合法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
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各方面运作规范,在总体上保
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现场工作,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
则,按照法定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独立职能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浦东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公司章程规定参加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本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公
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
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五、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持股凭证。
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和持股凭证。
七、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但应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说明其持股数,并提
供发言提纲,否则秘书处有权拒绝其发言。股东有权就大会议案提出问题,提问以书面形式
提请秘书处或由场内工作人员转交。
大会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
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八、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九、本次大会审议了大会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行使表决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和“弃
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
均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
决结果。
四、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
并由董事会秘书当场公布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