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九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
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马继儒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紧密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
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
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总
结了监事会本年度工作情况。
《 2022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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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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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
机构也对本报告分别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审计
机构专项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已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按照财政部
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专项鉴证报
告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也
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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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相关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马继儒、刘翃、郑晓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税前实际发放薪酬(含 2021 年年度绩效薪酬和
姓名 职务
元)
陈彦彬 董事、总经理 357.53
王晓明 副总经理 302.53
关志波 副总经理 304.09
邹纯格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5.32
朱超平 副总经理 264.62
陈新 副总经理 216.15
官云龙 副总经理 295.02
合计 2,045.26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1-
《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2022 年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结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税
前考核应发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万元)
陈彦彬 董事、总经理 391.94
王晓明 副总经理 331.98
关志波 副总经理 333.94
邹纯格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33.20
朱超平 副总经理 3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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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 副总经理 312.82
官云龙 副总经理 315.89
合计 2,351.45
注: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和 2022 年超额利润分享现金兑现部分
将在 2023 年发放。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绩效薪酬和 2021 年超额利润分享现金兑现部分)为 357.53 万元,公司董事、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邹纯格 2022 年度税前实际发放薪酬(含 2021 年年度绩效薪
酬和 2021 年超额利润分享现金兑现部分)为 305.32 万元。按照《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1-2023 年度)》
《超额利润分
享实施细则(2022 年度)》的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实际经营结果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拟定陈彦彬 2022 年度税前考核应发薪酬为 391.94
万元,邹纯格 2022 年度税前考核应发薪酬为 333.20 万元。
万元。
司经营现状,并考虑创业板公司实际情况,同时结合本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量,
拟定津贴方案如下:
公司职工监事王玉、孙国平的津贴为税前每年 1.2 万元。公司其他非独立董
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领取津贴。
扣代缴。
《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
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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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
资金状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议
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
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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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因公司向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
绩承诺期届满,对涉及的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当升”)
持有的无形资产可回收价值(以下称“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
的涉及的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112 号)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
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3723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常州当升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2,323.71 万元,高于常州当升根据
股权收购时无形资产价值的模拟摊销值 2,155.77 万元,标的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本报告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
机构也对本议案分别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报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马继儒、刘翃、郑晓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