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食品: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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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佳沃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7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的需
求,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沃集团”)在原有已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基
础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07),向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1.45 亿美元
(约 10 亿人民币)的借款额度。
     为顺利推进从境外筹措资金,公司将使用佳沃集团境外子公司作为主要借
款人代替公司在境外进行债权融资,利率以SOFR为基准,按现在SOFR计算综
合成本约为7.25%。佳沃集团将以平价利率(即佳沃集团在前述市场利率基础上
不另行增加利率)将筹集到的资金借予公司使用。
     (二)关联关系
     佳沃集团持有公司 46.08%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佳沃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构成关联交
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绍鹏先生、周庆彤先生、吴宣立先生和万小骥女士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械设备租赁;种植
花卉;销售花、草及观赏植物、饲料、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仓储服
务。
月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目前主要业务为农业、食品投资及相关业务的运营。
最近三年佳沃集团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不高于佳沃集团取得
资金的成本。公司无需为本次借款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协议》签订主体: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出借人):佳沃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乙方(借款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及利息。
  第二条 借款利率
  以 SOFR 为基准,按本协议签署日 SOFR 计算综合成本约为 7.25%。甲方
同意以平价利率(即甲方在前述市场利率基础上不另行增加利率)将资金借给
乙方使用,即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以甲方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
率为准。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支持乙方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提高
公司境外融资效率,支付的利息符合市场标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佳沃集团及
其下属公司发生 62.99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自佳沃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借款余
额 282,571.15 万元,上述已发生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1.45 亿美元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的借款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业务发展需要,充
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经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满足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
需求,增加了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境外融资效率。同时控股股东以平价利
率将筹集到的资金借与公司使用,公司支付的利息不高于控股股东取得资金的
成本,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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