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新产业
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终止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产业生物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产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女士、高级管
理人员张蕾女士共同出资设立菲律宾子公司。菲律宾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
菲律宾比索(约合30万美金),其中香港新产业以自有资金出资14,999,800菲律
宾比索,出资比例为99.9987%,刘海燕女士、张蕾女士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100
菲律宾比索,出资比例均为0.0007%,并担任董事。
  二、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原因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公司在实施本次对外投资设立
菲律宾子公司过程中,经与境内相关政府部门就境内自然人本次境外投资情况进
行了咨询和沟通,鉴于境内自然人暂无法取得境外投资相关的政府批准或备案,
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并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经慎重考虑后与各方协商一致,
拟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协议各方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亦没有实际
出资。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本次境外投资的
实际情况,结合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并已就本次
终止菲律宾子公司投资事项同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方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该事项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
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本次境外投资的
实际情况,结合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沟通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并已就本次
终止菲律宾子公司投资同本次对外投资的关联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冠峰        高 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产业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