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清伟)

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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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清伟)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独立、认真、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重大事项,如募集资金的使用、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本人认为 2022 年,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了各自的权利,履行了
各自的义务,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清伟     4         4            0     0         否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清伟         2          2             0             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
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调整新产业生物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计划进度、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补选独立董事、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 年 6
月 16 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进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绩
效考评、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
酬方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业绩考核情况、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2021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确认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保了股权激励的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2 年度内审工作计
划、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
工作报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内审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公司 2022 年
上半年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2 年下半年内审工作计划、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
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事项进行审议。
  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审阅、分析,
及时与公司财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客观、准确,
保证了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
真实的经营状况,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并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经营风险,对公司
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参加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
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履职培训情况
  为了不断提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了解掌握与公司经营管理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人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履
职能力和水平。
训班(后续培训),按规定完成学习。还参加了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
组织的深圳辖区 2022 年上市公司董监高专题系列培训(第 1 期)。
  七、 其他事项
生变化。
  八、2023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张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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