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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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华业香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
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先审议,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资料,认为:为
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己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
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控。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资料,认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
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
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
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需求,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
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
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董
事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
董事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董事的积极性,完善董事激励约束机
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九、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资料,认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符合公
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
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
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盛:
 汪和俊:
 姚运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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