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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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6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效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
动使用。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稳健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限为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银行集合理财计划、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稳健收益类产品等,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产品
品种。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以及对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
了充分地预估与测算,闲置资金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
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金融机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
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委
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
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以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1、中能电气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中能电气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的
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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