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
称“《证券法》”)、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
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
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 2022 年度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度审计报
告》、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LED 应用产业南方总部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
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了《关于夜游业务板块子公司股权内部重组的议案》。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检查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
监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
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整
体担保风险可控;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审核,认
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2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共计60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审议
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
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
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
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
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的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监督和检
查工作,加大对子公司的监督力度,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履职。
实施监督。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