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峰股份: 继峰股份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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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召集主持,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发出。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过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
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
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
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
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
按照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
超过 335,035,925 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1,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宁波北仑年产 1,000 万套汽车出风口研发制
     造项目
              合计                 240,314.61       181,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并最终决定
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
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上交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
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编制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编制了论证分析报告,该报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编制了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该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就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
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报告符合《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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