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03727)
二零二三年四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原董事、副总裁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吴章华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辞呈,辞
去董事、副总裁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
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征询有提名资格的股东以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拟对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补选。
公司股东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提名魏东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魏东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魏东超先生简历》
魏东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大连理工大学热
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毕业。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04 月任大连船舶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设计工程师;2006 年 04 月起任职于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前
身),历任设计部工程师、经营部合同经理、项目管理部副经理、采办部经理;
年 03 月至今任公司经营部经理。
魏东超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