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以下简称“海顺印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
借款 9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借款利
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标准执行,即 2023 年 3 月 20 日 1 年期 LPR 3.65%,以海顺印业自有房产及设备提
供抵押担保。
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有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8 名,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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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
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指标 2021 年年度 指标 2021 年年度
总资产 119.43 亿元 收入 45.24 亿元
净资产 12.58 亿元 净利润 5.96 亿元
务。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旭阳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即以资金
到达海顺印业帐户之日)为准。
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 2023 年 3 月 20 日 1 年期 LPR 3.65%,借款
利息按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借款金额由原协议的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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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借款 2,900
万元,借款期限 11 个月,借款利率 3.6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借款金额
年 1 月 20 日 1 年期 LPR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的个
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其持有的海顺印业 6.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议案已经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目的、定价政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旭阳控股借款事宜,董事
会认为,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
执行,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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