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作为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柏科”、“公司”或“发
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美亚柏科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 21.1 亿元人民币、向关联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9.2 亿元人民币、向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合计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0.8 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授信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92,000.00
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授信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总计 308,000.00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该额度
项下的最终授信金融机构、业务种类、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利率等将由公
司与授信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
或子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交易概述
国投财务公司、融实财资及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投智能”)同受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控制,
属于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国投财务公司、融实财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国投财务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9.2 亿元人民币,向融实财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0.5 亿
元人民币的额度业务,构成关联交易。除国投财务公司、融实财资外,公司与其
他申请授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 18 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41063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9 年 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
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 100%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国投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国投集团直接持有国投财务公司 35.60%的股权,为国投财务公司控股股东。
国投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投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于国投集团
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投财务公司总资产 459.62 亿元,所有者权益 76.08
亿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88 亿元,利润总额 5.50 亿元,净利润 4.24 亿元。
(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二: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9 号环球大厦 17 楼 1701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8-11-20
经营范围:财资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融实财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融实财资 100%的股权,为融实财资控股股
东。融实财资实际控制人为国投集团。融实财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同受国
投集团控制,属于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融实财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融实财资总资产 901,230.79 万元,净资产 44,120.23
万元;
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关联方国投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 9.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向关联方融实财资申请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具体
授信内容以国投财务公司、融实财资的授信审批为准。公司在国投财务公司、融
实财资开展贷款的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
次贷款利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国投财务公司、融实财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缓解
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及交易模式,参
考市场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设置等方面与国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保持独立。
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六、2022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中:计提的应收利息为 88.33 万元。公司在关联方办理贷款业务 4.16 亿元,票据
承兑业务 0.5 亿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向部分银行及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是为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缓解公
司资金压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授信业务,遵循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合法。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
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