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证券之星 2023-04-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与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租赁”)
继续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商租赁在授信总额度人民
币 10 亿元内开展租赁及租赁项下商业保理业务合作,授信期限
不超过 3 年,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浙商租
赁的股东浙商金控、浙江商裕均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商
租赁开展的租赁及租赁项下保理业务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就上述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提供了必要
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供
应链集成服务。通过与浙商租赁开展租赁项下保理业务,有利于
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客
户的合作,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量;通过与
浙商租赁开展租赁业务,可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增
加财务稳定性。每笔业务定价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符合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
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授信总
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2.13%,根
据相关规定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许永斌、武吉伟、葛伟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商中拓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