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Peric Special Gases Co., Ltd.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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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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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79,411,7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发行股数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3 年 4 月 11 日
拟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529,411,765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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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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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182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九、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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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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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中船重工(邯
派瑞特气、发行人、本
指 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公司、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整体变更
派瑞有限 指
为股份公司的前身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系发行
邯郸分公司 指
人分公司
派瑞科技 指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位于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的生产厂
F厂 指
区
发行人位于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 6 号的生产厂区,
H厂 指
由邯郸分公司负责生产运营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于 2019 年 10 月下发《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
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
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
中国船舶集团 指
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
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船舶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集团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
七一八所 指
东
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
派瑞氢能 指
其他企业
中船派瑞氢能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
张家口氢能 指
的其他企业
淮安派瑞 指 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派瑞电器 指 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华氢 指
企业
中船投资 指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国风投基金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指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青岛聚源 指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
混改基金 指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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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东
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暨员工股
万海长红 指
权激励平台
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股东暨员工股
万海长风 指
权激励平台
天津万海长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的间接股东暨员
万海长胜 指
工股权激励平台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
派瑞长红 指
普通合伙人
中船工业集团 指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船国际工程公司 指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船物贸集团 指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西北物贸 指 中船重工物贸集团西北有限公司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下发批复,同意中
国船舶集团承接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中船财务
股权,中船财务所属集团变更为中国船舶集团;同意中船财务
中船财务 指
吸收合并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筹建北京分公司,吸收
合并完成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其资产、负债、
业务和人员由中船财务承接,根据该批复,发行人与中船重工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债权债务由中船财务享有和承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A 股、H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
中芯国际 指
码 688981.SH、0981.HK)
华润微电子 指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88396.SH)
京东方科 技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A 股上市 公司 ,股票 代码
京东方 指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瑞泰新材 指
TCL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A 股 上 市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TCL 科技 指
天马微电子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050.SZ)
维信诺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387.SZ)
深圳新宙 邦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A 股上市 公司 ,股票 代码
新宙邦 指
杉杉股份 指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884.SH)
台积电 指 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联华电子 指 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群创光电 指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海力士 指 海力士半导体公司(Sk Hynix Inc)
格罗方德 指 Global Foundries U.S. Inc.
德州仪器 指 Texas Instruments Inc.
LGD 指 LG Display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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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 指 Micron Technology, Inc.
默克 指 Merck KGaA
巴斯夫 指 BASF SE
液化空气 指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ir Liquide)
英特格 指 英特格公司(ENTEGRIS)
空气化工 指 空气化工产品有限公司(Air Products)
索尔维 指 Solvay S.A.
华立 指 华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Wah Lee Industrial Corp.)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华特气体 指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金宏气体 指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昊华科技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雅克科技 指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南大光电 指
昊华气体 指 昊华气体有限公司,昊华科技下属子公司
成都科美特 指 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雅克科技子公司
飞源气体 指 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南大光电下属子公司
咸阳彩虹 指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华力 指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三安集成电路 指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上海华虹 指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底被京东方收购
成都中电熊猫 指
成为京东方子公司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底被京东方收购成
南京显示技术 指
为京东方子公司
长江存储 指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鑫存储 指 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新芯 指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强生 指 Janssen Pharmaceutica N.V.
铠侠 指 铠侠株式会社(KIOXIA Holdings Corporation)
SDP 指 Sakai Display Products Corporation
森田化学 指 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Morita Chemical Industries Co.,Ltd)
住友化学 指 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Sumitomo Chemical Co.,Ltd)
林德 指 Linde 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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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Materials 指 SK Materials Co., Ltd.
大阳日酸 指 大阳日酸株式会社(TAIYO NIPPON SANSO)
Wonik 指 圆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WONIK Material Co., Ltd.)
昭和电工 指 昭和电工株式会社(Showa Denko K.K.)
中央硝子 指 日本中央硝子株式会社(Central Glass Co.,Ltd)
关东电化 指 关东电化工业株式会社(Kanto Denka Kogyo Co.,Ltd)
特气工程部 指
的经营主体,2020 年 4 月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
特气事业部 指
年 4 月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
业务重组、无偿划转、
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合 指
系列业务、派瑞科技特气事业部特气业务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
并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79,411,765 股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
期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招股意向书 指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审计报告》 指
表》(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03 号)
中资资产 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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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公司章程》 指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为本次发行之目的,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生效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大陆地区,仅为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境内 指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液态和气态氧、氮、氩,以及普通纯度的丙烷、二氧化碳、乙炔、丁
工业气体 指
烷、工业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气体
所有高纯度的工业气体,硅烷、高纯氨、碳氟类气体、锗烷、一氧化
特种气体、特气 指 碳等,用于电子、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等行业的单一气体以及照明
气体、激光气体、标准气体等所有混合气体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
电子气体 指 面板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
大宗气体
是电子气体的一个重要分支,应用于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
电子特种气体 指
沉积等工艺环节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的气体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在一起,形成的一
混合气 指
种均匀的混合气体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项
称为“02 专项”
原料进入合成反应器,在一定温度、压力及催化剂作用下,发生氧化、
气体合成 指
还原、裂解、加成、取代等化学反应,合成所需的产品
气体纯化 指 将低纯度的原料气,采用精馏、吸附等方式,精制成更高纯度的产品
利用专用充装设备,将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充装在各类气瓶等压力
气体充装 指
容器内的过程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
高纯气体 指
将电流通过电解质溶液或熔融态物质(电解液),在阴极和阳极上引
电解 指
起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
氟化 指 化合物的分子中引入氟原子的反应
一种利用低温使混合气体液化后,根据不同气体组分沸点的差异,利
精馏 指
用回流使混合物得到高纯度分离的蒸馏方法
用多孔固体吸附剂,将气体或液体混合物中一种或数种组分被浓集于
吸附 指
固体表面,而与其他组分分离的过程
痕量杂质分析、
指 样品中待测杂质含量低于百万分之一的分析方法
痕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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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槽体、阳极和阴极组成,当直流电通过电解槽时,在阳极与溶液界
面处发生氧化反应,在阴极与溶液界面处发生还原反应,以制取所需
电解槽 指
产品。对电解槽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合理选择电极材料,是提高电流
效率、降低槽电压、节省能耗的关键
作为一种冷却装置,可以通过低温表面,将冷凝点温度高于冷阱温度
冷阱 指 的气体分子进行冷凝捕集,也可以通过冷凝温度的设置,捕获特定气
体分子,即可以对气体起到分离的作用
进行精馏的一种塔式气液接触装置,有板式塔与填料塔两种主要类型,
精馏塔 指
根据操作方式又可分为连续精馏塔与间歇精馏塔
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半导体制造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
芯片 、集 成电 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它们之间的连接导线全部制
指
路、IC 作在一小块半导体晶片(如硅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焊接封装在一
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电子器件
经特定工艺加工,具备特定电路功能的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圆片,经切
晶圆 指
割、封装等工艺后可制作成 IC 成品
是触控显示模组的底层部件,也是显示单元,主要包括 LCD(液晶面
板)、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AM 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
显示面板 指 极管,是一种显示屏技术)、Mini LED(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roLED
(微米级发光二极管)等,是手机、电视、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安防监控设备、车载显示屏等设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件
锂电池,是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
锂电 指
液的电池
化学电池、电解电容等使用的介质(有一定的腐蚀性),为它们的正
电解液 指
常工作提供离子,并保证工作中发生的化学反应是可逆的
由阳离子和阴离子组成,在 100℃以下呈液体状态的盐类。大多数离
离子液体 指 子液体在室温或接近室温的条件下呈液体状态,并且在水中具有一定
程度的稳定性。
显示材料 指 用于生产显示面板的电子化学材料
光纤是光导纤维的简写,是一种由玻璃或塑料制成的纤维,可作为光
光纤 指
传导工具
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这种化工产品
中间体 指
不需要经过药品的生产许可证,即可在普通的化工厂生产
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有选择地从硅片表面去除不需要的材料的过程,其
刻蚀 指
基本目标是在涂胶的硅片上正确地复制掩模图形
沉积、化学气相
指 原料气或蒸汽通过气相反应沉积出固态物质的过程
沉积、CVD
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对硅片加工过程中附着的杂质、残留物及 CVD 反
清洗 指
应腔室中附着的杂质、残留物等进行清理
通过涂胶、曝光、显影等工艺,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
光刻 指
的技术工艺
在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中,将某些杂质掺入半导体材料内,使
掺杂 指 材料具有所需要的导电类型和一定的电阻率,以制造电阻、PN 结、埋
层等
将一种元素的离子加速进入固体靶标,从而改变靶标的物理、化学或
离子注入 指
电学性质
半导体中离子注入时,高能量的入射离子会与半导体晶格上的原子碰
撞,使一些晶格原子发生位移,结果造成大量的空位,使得注入区中
退火 指
的原子排列混乱或者变成为非晶区,所以在离子注入以后把半导体放
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退火,以恢复晶体的结构和消除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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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晶片的基础上,经过外延工艺生长出特定单晶薄膜,如果外延薄膜
外延 指 和衬底的材料相同,称为同质外延;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材料不同,
称为异质外延
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以晶体管最小线宽尺寸为代表的技术工艺,尺
制程 指 寸越小,工艺水平越高,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晶圆上,可以制造出更
多的芯片,或者同样晶体管规模的芯片会占用更小的空间
指集成电路产业晶圆制造中最为顶尖的若干个工艺节点,将 14nm 及
先进制程 指
以下节点纳入先进制程的范围
nm、纳米 指 1 纳米(nm)=10 -9 米(m)
逻辑芯片,又称可编程逻辑器件,是一种按照用户编程来确定逻辑功
LOGIC 指
能的通用集成电路
动态随机存取内存,只能将数据保持很短的时间。为了保持数据,
DRAM 指
DRAM 使用电容存储,所以必须隔一段时间刷新一次
通过增加存储单元在垂直方向上的堆叠(3D 堆叠)数量,使存储芯片
实现更高的密度、更低的功耗、更好的耐用性,简称三维闪存
由英特尔(Intel)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提出,其内容为:积体电路上
摩尔定律 指
可容纳的电晶体(晶体管)数目,约每隔两年便会增加一倍
Linx Consulting Inc.,是一家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首屈一指
Linx Consulting 指
的电子材料咨询公司
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于 2012 年,是由国内从事集成
电路材料制造、应用、科研、开发、教学等产学研企、事业单位在自
ICMtia 指 愿的基础上,以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为主题共同发起组建
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遵守各项法规、保障公平、公正、可持续发
展的、不排他性的、开放的非营利性创新组织
IC Insights, Inc.,是一家半导体市场研究公司,提供半导体行业当前业
IC Insights 指
务和技术趋势、供应商排名、资本支出和晶圆产能趋势等资讯
TECHCET CA LLC,是一家专注于电子材料技术和全球半导体、显示
TECHCET 指
面板、光伏和 LED 等行业材料市场分析的咨询服务公司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国际半导体设备
SEMI 指
与材料产业协会,是一家全球高科技领域专业行业协会
高工产业研究院,是以新兴产业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咨询机构,专注于
GGII 指 电动车、锂电、氢电、机器人、智能汽车、新材料、LED 等国家战略
新兴产业
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涵盖了工业市场与消费品市场两大领域,
Forst&Sullivan 指
提供经济、市场、技术和增长机会等全方位的信息。
注:本招股意向书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
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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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
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
因素:
电子特种气体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下游产业具有研发投入大、
技术革新频繁、升级换代快速的特点。下游产业技术、工艺不断发展,对电子特种
气体的品质要求也逐渐提高,并产生了新产品的需求。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产业
化的难度较大,需要契合下游产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改进优化生产工艺。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巩固并提高技术实力,研发出适应市场需
求的新产品,将可能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过程
中涉及大量专利、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数量众多。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
累,公司已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实用新型等授权专利,累积了众多
的实验数据、工艺参数、设计图纸等商业秘密。若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体系未
根据外部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与时俱进,出现海外专利布局不能满足公司国际化发
展需要,技术开发阶段未能及时做好知识产权的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没有得到有
效的保护或出现专利纠纷等情况,可能导致境外市场开发受阻或出现诉讼、新产品
产业化发展不能正常开展、自身权益被竞争对手侵害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形
象、竞争地位、盈利能力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电子特种气体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吸引了诸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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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进入,虽然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较大且未来需求呈上升趋势,但是国内外竞
争对手纷纷布局电子特种气体领域,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若公司无法正确
把握市场动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进行产能扩建、技术升
级和产品创新,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
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和地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运输、储存和使用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营运管理等
相关部门进行职能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监督执法愈加严格。如果公司在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救援及
物资配备等方面不能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则公司可能面临生产中断或被监管部门
处罚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稳定生产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较多,截至 2022 年 6 月
比较高。未来,公司将持续扩大生产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但由于产能爬升需
要经历一定时间,若公司销售增长不及预期,大额固定资产投资新增的折旧费用可
能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43.01%、41.64%、40.35%、40.97%,毛利率呈
小幅下降趋势但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国内外竞争对手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新
增产能逐步释放,未来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结合三氟甲磺
酸在个别细分市场的竞争格局,公司为了提升市场占有率,可能会选择适时主动调
低上述产品的销售价格。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持续降低生产成本,
则公司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及三氟甲磺酸的销售价格可能下滑,导致公司毛利率存
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及三氟甲磺酸下游行业容量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市
场需求空间可观,但随着未来市场竞争加剧、集成电路行业周期波动的不确定性加
大、显示面板行业的周期性特点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将对公司产能消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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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利影响;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属于锂电电解液重要成分之一,新能源行业
发展较快,技术不断更新迭代,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的适配性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可能对未来的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市场开拓不如预期、公司上游供应不稳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需
求饱和或者下游行业疲软导致需求削减,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及募投项目
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甚至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计效
益,最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
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附件五、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公司滚存
利润的分配依据系发行人单体报表列示的未分配利润,与申报报表所列示的未分配
利润无关。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
中文名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1 日
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eric Special Gases Co., Ltd.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孟祥军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
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注册地址 聚集区纬五路 1 号(经营场所: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号(经营场所:纬五路 1
纬五路 1 号、世纪大街 6 号)
号、世纪大街 6 号)
控股股东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在其他交易场所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上 不适用
设备制造业
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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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伙)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不存在
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
股票登记机构 收款银行
公司上海分公司 支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验资机构
普通合伙)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 79,411,765 股 15%
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79,411,765 股 15%
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不适用
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529,411,765 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经审计的、
发行市盈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发行前每股收益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元(按照本次发行后
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 【】元(按 2021 年度
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按照 2022 年 6 发行后每股收益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总股本计算)
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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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
交所开立科创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发行对象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
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
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为:
(含
增值税);
发行费用概算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5.28 万元;
注:1、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外,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
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
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
不适用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
将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跟投规则实施。中信建投投资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00%,即初始跟投股数为
与战略配售情况
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
不适用
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
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31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3 年 4 月 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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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日期 2023 年 4 月 11 日
缴款日期 2023 年 4 月 1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15,882,35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
拨。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包括以下三类:(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
业或其下属企业;(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
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为中信建投投资;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及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建投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中信建投投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
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
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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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
于其预缴的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3 年 4 月 13 日(T+2 日)公
布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24 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联席主承销商和其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
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
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T-1 日)进行披露。
依据《实施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承销
业务规则》”),中信建投投资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签署《关于参与中
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
售承诺函》,对《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参与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
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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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T+4 日)对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供应商,
是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国家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是
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
人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高纯三氟化氮、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氯化氢、高纯氟化氢、高纯四氟化硅、高纯
氘气、高纯六氟丁二烯、高纯八氟环丁烷、高纯电子混合气等电子特种气体,以及
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等含氟新材料。发行人产品
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锂电新能源、医药、光纤等行业,是上述产业发
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目前已经具备电子特种气体
及含氟新材料等 50 余种产品的生产能力,成为行业内产业规模大、客户覆盖广、
创新能力强且具备参与全球竞争能力的头部企业。
发行人长期专注于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持续聚力该领域的关键
技术研究,部分含氟高纯电子气体的制备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取得一系列重
要奖项,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河北
省科技小巨人”“2021 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2 次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技术攻关奖”、2 次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行业专利金奖”等多个
荣誉奖项。公司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多个产品的
大规模产业化,曾获得“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2019 年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
企业”“2020 年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企业”“‘十三五’气体行业领军企业”“工
业强基工程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五星产品证书”等奖项。公司的行业影响
力较强,是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零部件创新联盟理事单
位、中国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产业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凭借优异的产
品品质及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充分信赖和高度认可,获得了知名客户颁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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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荣誉称号,包括中芯国际“优秀供应商”、联华电子“2021 年杰出支持伙伴奖”、
维信诺“优秀供应商”、上海华力“2020 年度优秀供应商”等。此外,公司的前
身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曾获得 4 次“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4 次“河北省科技
进步二等奖”、2 次“中船重工集团科学技术一等奖”等众多奖项,形成了深厚的
研发底蕴和技术积累,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夯实了基础。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深耕电子特种气体及新材料领域,以“服务国家战略、引
领行业发展”为使命,积极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将电子特种气体业务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
更深度融入集成电路生产工艺研发,力争发展成为世界电子特种气体的主导力量。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客户销售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
甲磺酸系列产品实现收入及利润。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经过
电解氟化、化学反应合成、纯化等工艺生产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电子特种气体和
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采用钢瓶、管束集装箱等包装容器向客户供应。销售是公司
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研发是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
要驱动力。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及配件、设备、工程建设服务四类,
具体采购工作由物资部负责。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电解镍、氟
化氢铵、钨粉及液氮等;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包括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色(天
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宝鸡海吉钛镍有限公司等公司。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方式,通常先
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每月根据客户确定的订单制定生产和发货计划,组织生产。同
时,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订单预测及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量。另外,为
应对紧急订单,公司按照安全库存量储备存货,以便能够及时按照客户要求供货。
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工厂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及具体生产线的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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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部分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终端
客户从公司直接采购产品用于其生产制造过程;贸易商从公司采购产品后,主要用
于对终端客户销售。目前,公司立足河北、辐射全国,在上海、合肥、武汉、重庆
建有 4 个服务中心,在广东、上海、江苏、湖北、陕西、重庆全国等地设立了 7 个
仓储基地,覆盖了华东、华中、华北、西南、华南等国内主要的集成电路、显示面
板生产基地。公司的主要客户已覆盖长江存储、中芯国际、京东方、TCL 科技等
头部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厂商。
(三)行业竞争情况
全球电子气体主要生产企业林德等前十大企业,共占据全球电子气体 90%以上
市场份额。其中,林德、液化空气、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 4 大国际巨头市场份额超
过 70%。该等国际大型电子气体企业一般同时从事大宗电子气体业务和电子特种气
体业务,从事大宗电子气体业务的企业需要在客户建厂同时,匹配建设气站和供气
设施,借助其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具有很
强的市场竞争力,为后进入者设置了技术壁垒和专利壁垒。
具体到电子特种气体领域,全球主要生产企业为 SK Materials、关东电化、昭
和电工、派瑞特气等,该等企业在总体规模上均与 4 大国际巨头存在差距,但在细
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主要有派瑞特气、南大光电、昊
华科技等。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自给率的逐步提升,以及显示面板行业的规模效应,电子特
气较大的市场成长空间吸引了更多的企业投身该领域。凭借公司的技术实力、规模
效应、创新能力、客户覆盖等综合优势,未来公司仍有望在扩大产业规模的同时巩
固行业地位。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的前身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和产
业化的单位之一,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不懈的市场拓展,公司
在科技创新、产能规模、行业影响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果,现已成为电子特种气体
收入规模最大的国内企业,位列全球第九名,是国内唯一进入前十的企业,国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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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力逐渐提升。
是国内最早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和产业化的经营主体。2002 年,特气工程部成
功研发出纯度高达 99.9%的三氟化氮气体,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
标志着从 0 到 1 的跨越。自此,特气工程部揭开了电子特种气体国产化替代的序幕。
氟化钨。此后,特气工程部攻克大批量生产关键工艺,具备了规模化的生产能力。
产 30 吨高纯六氟化钨生产线,标志着规模化成果转化正式落地,开启电子特种气
体国产化新征程。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目前已经具备电子特种气体及含氟新
材料等 50 余种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取得了国
内外知名客户的信赖和认可。公司作为行业先行者,在技术、产能、市场等方面始
终保持领先地位。
公司发源于国家级化工研究所,研发实力雄厚,拥有一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领衔、硕士博士为中坚、年龄层次合理、专业门类齐全、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
化高水平科研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公司保持
着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超过 2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拥有境内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6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0 项、国际专利 3 项,
主导或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 7 项、团体标准 15 项,科技成果显著,科技影响力突
出。2013 年,七一八所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
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02 专项)中的“高纯电子气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共 6 家成员单位,研发 31 种电子特气,其中七一八所负责研发 19 种,具体
工作由特气工程部承担。2016 年,公司成立后凭借过硬的研发实力,先后承担了 3
个国家级重点项目、2 个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4 个河北省科技重大专项。此外,
公司已建有河北省电子气体工程实验室、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集
成电路用含氟新材料重点实验室三个省级研发平台,正在筹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北湖
创新中心,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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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载深耕不辍,领跑行业,公司目前三氟化氮年产能达 9,250 吨、六氟化钨
年产能达 2,230 吨、三氟甲磺酸年产能 660 吨,上述产品产能均居世界前列。为进
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
酰)亚胺锂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能规模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巩
固。未来,公司将积极优化产能布局,继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及时响应能力,满
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公司客户以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行业为主,以医药、锂电新能源、光纤等行业
为辅。在集成电路领域,公司已实现对中芯国际、长江存储、上海华虹、长鑫存储
等境内主要晶圆制造企业的全覆盖,并已进入台积电、联华电子、海力士、铠侠、
格罗方德、德州仪器等全球领先的晶圆制造企业供应链。在显示面板领域,公司已
成为京东方、TCL 科技、天马微电子、咸阳彩虹、维信诺、群创光电、LGD、SDP
等国内外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及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
充分信赖和高度认可,获得了知名客户颁发的多项荣誉称号,包括中芯国际“优秀
供应商”、联华电子“2021 年杰出支持伙伴奖”、维信诺“优秀供应商”、上海
华力“2020 年度优秀供应商”等。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收入规模最大的企业,在全
球市场的地位逐渐提升。根据 Linx Consulting 数据统计,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
分别位列全球电子特种气体收入规模排名第 10 名和第 9 名,是唯一进入前十的国
内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打造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电子特种气体知名品牌。
万元、122,033.31 万元、173,284.94 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9.27%;净利润
分别为19,565.04 万元、23,760.84万元、35,512.09 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继续巩固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全球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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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科创板定位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规定
□新一代信息技术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 国 民 经济 行 业 分 类 》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85-电子
□高端装备 专用材料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
业之 1.3.5 关键电子材料”。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
公司所属行 □新能源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3 新
业领域 □节能环保 材料产业之 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 3.3.6 专用化学
品及材料制造之 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上
□生物医药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2022 年 12 月修订)》,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
□符合科创板定位
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
的其他领域
要求。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规定
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科创属性相关指标一 是否符合 指标情况
最近 3 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 3
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
?是 □否 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 3 年累计
近 3 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
营业收入比例为 6.61%且最近三年累计研
万元
发投入超过 6,000 万元。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人员占员工
?是 □否
≥10% 总数的比例为 12.68%,超过 1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应用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是 □否 68 项,PCT 国际专利 3 项,其中 41 项专利
(含国防专利)≥5 项
应用于主营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 营业收入 复合增 长率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29.27%,超
≥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 ?是 □否 过 20%;2021 年营业收入为 17.33 亿元,大
≥3 亿 于 3 亿元。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271,149.64 241,388.31 228,970.10 207,185.55
所有者权益(万元) 211,424.72 190,778.17 144,455.23 93,564.27
资产负债率(%) 22.03 20.97 36.91 54.84
营业收入(万元)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净利润(万元)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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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扣 除 非 经 常性 损 益
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 0.85 0.69 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 0.85 0.69 0.57
加 权 平 均 净资 产 收
益率(%)
经 营 活 动 产生 的 现
金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20,762.63 20,712.64 -
研 发 投 入 占营 业 收
入的比例(%)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
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
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
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
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
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
到最小值。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
业务、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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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10022 号)。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84,338.72 241,388.31 17.79%
负债总额 55,325.97 50,610.15 9.32%
所有者权益总额 229,012.75 190,778.17 20.04%
年年末增长了 9.32%,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和递延收益有所增加;所有者权益总额
为 229,012.75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20.04%,主要系公司随着盈利增加,未分
配利润有所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95,646.21 173,284.94 12.90%
营业利润 41,091.29 39,283.62 4.60%
利润总额 41,113.99 39,322.21 4.56%
净利润 38,325.84 35,512.09 7.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068.53 32,201.11 8.90%
项目 2022 年 7-12 月 2021 年 7-12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0,124.16 86,216.30 16.13%
营业利润 18,119.50 17,815.15 1.71%
利润总额 18,155.05 17,837.62 1.78%
净利润 17,701.21 16,103.19 9.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123.22 15,085.79 0.25%
注:上表中 2021 年度利润表数据来自《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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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03 号)。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068.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 12.90%、7.92%
和 8.90%。公司 2022 年主要业绩指标均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 2022 年整体维持了
较好的经营业绩。
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增加所致;实现净利润 17,701.2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5,123.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 9.92%和 0.25%,主要系
公司综合市场竞争情况适当调整部分重要客户的产品售价,同时公司下半年材料成
本处于较高水平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45.55 55,113.96 2.96%
长了 2.96%,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营业利润的增长同步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58 -2.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3,712.30 3,747.86
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23 38.59
小计 3,722.64 3,783.98
所得税影响额 -465.33 -473.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3,257.31 3,310.98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合计金额分别为 3,310.98 万元、3,257.31 万元。
(三)2023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在 45,115.73 万元至 48,357.13 万元之间,同比变动 5.51%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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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变动 15.75%至 40.26%;预计 2023 年 1-3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在
上述 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为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
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
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结合发行人最近一年增资对应的估值情况以及可比公司在境内市场的近期估
值情况,基于对发行人市值的预先评估,预计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市值不低于人民
币 10 亿元。2020 年、2021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3,760.84 万元、35,512.0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0,723.23 万元、32,201.11 万元,符合上述标
准的要求。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50,000,000 股且不超过 79,411,765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
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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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0,000.00 160,000.00
公司已完成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备案手续,并已取得相关环评批复或环境
影响登记备案表,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使用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款项。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项目所需资金,公
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
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
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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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科技创新风险
电子特种气体主要面向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下游产业具有研发投入大、
技术革新频繁、升级换代快速的特点。下游产业技术、工艺不断发展,对电子特种
气体的品质要求也逐渐提高,并产生了对新产品的需求。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产
业化的难度较大,需要契合下游产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改进优化生产工艺。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巩固并提高技术实力,研发出适应市场需
求的新产品,将可能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公司保持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持续迭代的
关键。国内电子特种气体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的人才竞争也日益加剧,公司及其
前身经过 20 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培养,打造了一批懂行业、精技术、善管理的
骨干队伍,是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若公司未
来激励政策不能持续吸引技术人才,或者不能持续向核心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
的薪酬及福利,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流失影响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风险。
(三)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的主要客户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高端制造企业,其生产
工艺精细化程度高,对原材料的质量管控要求极为苛刻,尽管公司已掌握产品生产
全流程的核心技术并通过了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但如果公司产品质量出现波动,
可能会使客户的产品良率下降,导致客户投诉或质量纠纷,甚至会针对客户损失支
付大额赔偿,从而对公司声誉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安全生产的风险
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和地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运输、储存和使用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营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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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进行职能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监督执法愈加严格。如果公司在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应急救援及
物资配备等方面不能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则公司可能面临生产中断或被监管部门
处罚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稳定生产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保风险
公司在电解氟化、化学合成过程中伴随少量“三废”排放。随着国家环境污染
治理标准日趋提高,以及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公司
的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如公司不能保持并相应提高环保标准,严格执行环保
相关制度,或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导致“三废”排放不达标、污染物外泄等,公司
可能受到环保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新产品研发、客户认证及市场推广风险
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企业对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
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通常采用认证采购的模式。产品通过下游客户验
证,是电子特种气体打开销售渠道的前提和保证。即使新产品成功研发并实现批量
生产,公司在新产品的推广过程中还需较长的审核认证周期。加之海外推广新产品
的难度更大,若公司在新产品的研发、客户认证及推广等方面不如预期,将对公司
未来的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七)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较多,截至 2022 年 6 月
比较高。未来,公司将持续扩大生产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但由于产能爬升需
要经历一定时间,若公司销售增长不及预期,大额固定资产投资新增的折旧费用可
能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八)单价下滑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43.01%、41.64%、40.35%、40.97%,毛利率呈
小幅下降趋势但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国内外竞争对手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新
增产能逐步释放,未来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结合三氟甲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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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在个别细分市场的竞争格局,公司为了提升市场占有率,可能会选择适时主动调
低上述产品的销售价格。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持续降低生产成本,
则公司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及三氟甲磺酸的销售价格可能下滑,导致公司毛利率存
在下降的风险。
(九)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7%、1.85%、0.76%、
内,关联采购占各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6.05%、35.78%、13.19%、11.81%,
关联采购规模降幅明显,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张,未来公司可能会增加对
关联方的采购规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尽
管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必要的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但仍然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强,净资产和股本规模亦将随之扩
大。随着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陆续达产,公司的净利润预计将有所增
厚。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产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可能面临短期内每股收
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收益指标下降,从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十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过程
中涉及大量专利、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数量众多。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
累,公司已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实用新型等授权专利,累积了众多
的实验数据、工艺参数、设计图纸等商业秘密。若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体系未
根据外部环境和公司发展战略与时俱进,出现海外专利布局不能满足公司国际化发
展需要,技术开发阶段未能及时做好知识产权的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没有得到有
效的保护或出现专利纠纷等情况,可能导致境外市场开发受阻或出现诉讼、新产品
产业化发展不能正常开展、自身权益被竞争对手侵害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的品牌形
象、竞争地位、盈利能力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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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营资质相关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该等资质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较大
影响。若该等资质到期后不能成功续期,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及经营成果造成
较大不利影响;另外,上述资质监管较为严格,若公司的经营不符资质监管的要求,
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下游行业持续稳定增长,带动了电子特种气体
行业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速度、产业政策等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增速明显放缓
以及近期境外集成电路相关政策或法案的发布可能造成下游行业周期波动不确定
性加大,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电子特种气体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吸引了诸多竞争
者进入,虽然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较大且未来需求呈上升趋势,但是国内外竞
争对手纷纷布局电子特种气体领域,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若公司无法正确
把握市场动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进行产能扩建、技术升
级和产品创新,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将会面临下降的风险。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化学品和金属材料两类,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受疫情、
地缘政治等影响及原材料供应商自身上游资源价格波动等原因,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
存在较大波动,尤其是 2021 年及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钨粉、电解镍等原材料的采购
价格有所上涨,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且公司不
能改进工艺降低成本,将挤压公司的利润空间,对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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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及三氟甲磺酸下游行业容量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市
场需求空间可观,但随着未来市场竞争加剧、集成电路行业周期波动的不确定性加
大、显示面板行业的周期性特点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将对公司产能消化造
成不利影响;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属于锂电电解液重要成分之一,新能源行业
发展较快,技术不断更新迭代,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的适配性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可能对未来的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市场开拓不如预期、公司上游供应不稳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需
求饱和或者下游行业疲软导致需求削减,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及募投项目
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甚至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况,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计效
益,最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作出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后续发展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尽管公司已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若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环境等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出现调整、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
项目进程,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进程。
三、其他风险
(一)对外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62%、18.13%、
销售区域。此外,公司存在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包装容器、阀门等关键物资的情形。
未来,如果上述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监管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受不可控
的其他政治、经济因素影响,致使公司的销售或采购活动受到影响,公司业绩将受
到一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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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并对全球实体经济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不排除因疫情的变化导致公
司、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所在地区采取新的防疫措施,造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断,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85.43%的股
份,假设本次发行 15%的股份后,中国船舶集团仍将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 72.62%
的股份。尽管公司已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
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
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实施影响,其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不一致,
进而对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公司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享受集成电路材料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
缴纳企业所得税,即 12.5%的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额分
别为 1,003.22 万元、3,086.74 万元、3,737.81 万元、2,584.21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4.50%、11.52%、9.50%、11.26%。如果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
得税优惠政策或集成电路材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调整,将会对公司的净利润
造成不利影响。
(五)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383.33 万元、241.65 万
元、3,747.86 万元、789.21 万元,占各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0.90%、
或补助金额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营业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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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失败风险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公司启动发行后,若存在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
满足上市条件,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中规定的其他中止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不可抗力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无法排除因政治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金融
危机等不可抗力事件对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从而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前瞻性描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本招股意向书列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涉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业务发展目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尽管公司相信,该等
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是审慎、合理的,但亦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或讨论
涉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准确。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本招股意
向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九)股票市场风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
司股票价格还受到国家政治、宏观政策、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心理和各
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
波动及股票市场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作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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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eric Special Gases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孟祥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3 日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经营场所:纬五路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057550
联系电话 0310-7183500
传真 0310-7182717
电子邮箱 ir@pericsg.com
公司网址 http://www.perics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许晖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310-718350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派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七一八研究所出资设立中船重工派瑞特种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船重规〔2016〕
,同意七一八所以货币方式出资 17,3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派瑞有限。
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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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112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5 月 5 日,派瑞有限已收到七一八所缴纳的注册资本 17,300.00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
派瑞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7,300.00 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中船资
发〔2021〕1418 号),同意派瑞有限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审计报告》
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派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为 1,835,211,223.45 元。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审定
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值 185,192.45 万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等议案。
ZG215643 号),验证本次整体变更已实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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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5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一)2020 年 11 月,公司增资扩股
船投资,其中万海长红、万海长风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
(中船战发〔2019〕
过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 1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根据上述方案,派瑞有限依据《国有科技型
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 号)的规定,采用增资扩股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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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增资价格以派瑞有限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即 6.85 元/注
册资本。根据上述方案,激励对象设立了万海长风、万海长红及万海长胜三个股权
激励平台,其中:万海长风、万海长红作为公司直接股东持有公司股权,万海长胜
作为万海长红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风、万海长红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参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中船资发〔2020〕1188 号),同意中船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公司增资,增
资价格与员工股权激励价格一致。
ZG214438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派瑞有限已收到万海长红、万海长
风及中船投资缴纳的资本合计 24,895.55 万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登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派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7,932.54 100.00
(二)2021 年 9 月,公司增资扩股
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具体情况如下:
(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批复》(中船资发
〔2021〕665 号),同意派瑞有限通过产权交易所采取进场交易的方式引入外部投
资者,增资比例不超过 10%。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及遴选,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五位外部投资方为新股东,公司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价格为 12.36 元/
注册资本。
ZG214788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派瑞有限已收到国风投基金、国家
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缴纳的资本合计
记手续,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派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2,147.27 100.00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七一八所将其特气工程部特气业务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业务、派瑞科
技特气事业部特气业务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本次无偿划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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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组的背景和内容
为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深化国企改革与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进行重组。
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特气业务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业务及派瑞科技特气事业部
特气业务全部划入公司,主要包括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六氟丁二烯、八氟丙烷、
四氟化硅、氯化氢、氟化氢、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电子特种气体及混合气的研
发、生产、销售业务;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根据“资产随业务走”的原则,将机器设备、专利等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派瑞
有限。此外,将河北省电子气体工程实验室、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
重大专项“高纯电子气体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研发平台或研发项目主体以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业务资质证书统一变更至派瑞有限。
根据“债随资产走”的原则,与划入派瑞有限的资产业务相关债权,由派瑞有
限享有;与划入派瑞有限的资产业务相关债务,转由派瑞有限承担。
根据“人员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将纳入整合范围业务相关的员工劳动关系
调整至派瑞有限,与派瑞有限签署劳动合同。本次重组不涉及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金。
(二)本次重组履行的程序
特气事业部特气业务所涉净资产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
工程部特气业务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业务及派瑞科技特气事业部特气业务。
特气业务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业务及派瑞科技特气事业部特气业务无偿划转至派瑞
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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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首发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
(中船资发〔2020〕369 号)《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
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首发上市总体方案执行过程中有关事项的批复》
(中船资发〔2020〕
无偿划转方案。
(三)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被重组方前一个会计年度末(即 2019 年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占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资产总额 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019 年度利润总额
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
划转业务
派瑞科技特气事业部
划转业务
划转业务合计(1) 84,244.15 83,471.87 17,276.38
派瑞特气(2) 140,237.43 44,468.53 4,816.96
划转业务合计占公司
比例(3=1/2)
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划转业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
的 60.07%、187.71%、358.66%。
根据七一八所、派瑞科技分别与派瑞有限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本次重
组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完成交割。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于重组完成后已运行一个会计年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3 号》关于重组后运行时间的相关要求。
本次重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业务重组,且重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具有高度
相关性,故重组前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有效整合
资产资源,推进公司资产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市场化改革,从而有利于不断
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规模,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本次重组完前后,公司
管理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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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股权关系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七一八所的举办单位已由中船重工集团变为中国船舶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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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控股、参股子公司,拥有一家分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负责人 杨献奎
成立日期 2020-08-31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 6 号
研发、生产、销售特种气体六氟丁二烯,工业气体,电子化学品;锂电
新材料;有机氟化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推广,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衍生品、三氟甲磺酸锂、三氟甲磺酰
氟、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双(三氟甲磺酰)亚胺、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钾、双氟磺酰亚胺锂、
双氟磺酰亚胺钾、N﹣苯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全氟丙基双乙烯
基醚、全氟对乙基环己烷磺酸钾,钽制品;氟化钙、硫酸钡、氯化钾、
磷酸钙、四氟化锗、乙硅烷、六氟乙硅烷、硫酸钾、磷酸三甲酯、磷酸
三乙酯、乙酸钯、九氟丁基甲醚(HFE-7100)、九氟丁基乙醚(HFE-7200)、
经营范围 七氟丙基甲醚(HFE﹣7000)、八氟环戊烯、六氯化二硅、五(二甲胺
基)钽(V)、双(叔丁基胺基)硅烷、叔丁基亚胺基三(乙基甲基胺
基)钽、四(二甲基胺基)钛、四(二甲基胺基)铪、双(二乙基胺基)
硅烷、硫酸镁、氧化镍、氢氧化镍,六氟丙烯二聚体、六氟丙烯三聚体
及其混合工质(六氟丙烯二聚体和六氟丙烯三聚体)的销售:六氟化钨、
八氟丙烷、四氟化硅、氯化氢、氟化氢、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三氟
化氮、4%氮中氢、1.25%氖中氪、1.2%氮中氦、氖中 3.5%氩和 10ppm
氙、30%氦中氧、0.52%氦中氮、1%氩中氧、10%氩中甲烷、5%氦中
氢、0.5%氦中氧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02 日)
,
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公司自行研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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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商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商品或技术除外)。
(依授权为隶等)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派瑞科技持有公司 81.38%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
派瑞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志刚
成立时间 2011-04-15
注册资本 30,191.09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191.0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 6 号和中船路 5 号
主要经营场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 6 号和中船路 5 号
传感、激光、核电技术、气体设备、核探测仪器、计算机及辅助产品、
主 营 业 务 及其 与 公 司 自动控制设备、金属制品、制冷设备、玻璃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
主营业务的关系 生产、安装和销售等,当前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
相似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派瑞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0,191.09 1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派瑞科技总资产 308,454.44 万元,净资产 246,149.30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9,586.06 万元、净利润 35,204.29 万元,上述财务数
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派瑞科技总资产 355,414.56 万元,净资产 269,585.83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45,287.11 万元、净利润 23,729.81 万元,上述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国船舶集团通过七一八所间接持有派瑞科技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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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通过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船投资 100%股权,通过派瑞科技、
中船投资合计间接控制公司 85.43%股权。因此,中国船舶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9 年 10 月下发《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 号),经国务院批准,
同意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
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 100%的股权无偿
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目前中船重工集团 100%股权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的工商变
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根据《(首发)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因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需要,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直属国有控
股企业的国有股权或者对该等企业进行重组等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有关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或者重组等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经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过,且有决策或批复文件
的,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根据上述规定,本次重组将不会导致发行人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前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 100%
的主体。
中国船舶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凡培
成立时间 2019 年 1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1,0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1,000,000.00 万元
注册地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889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889 号
主营业务及其 与发行
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和造修船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国船舶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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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船舶集团总资产为 88,394,580.29 万元,净资产
为 37,206,478.09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329,520.46 万元、净利润 1,852,762.8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船舶集团总资产为 91,758,340.94 万元,净资产
为 38,611,090.45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6,244,298.41 万元、净利润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
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派瑞科技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八、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九、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亦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
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
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 次 发行 前公 司 总股 本 为 450,000,000 股, 本次 拟公 开 发行 股票 数量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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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SS)
合计 45,000.00 100.00 52,941.18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5,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直接股东中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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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派瑞科技、中船投资、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
基金、混改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六家股东为国有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合计 42,266.29 93.92 -
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该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
一的企业和单位,其证券账户标注“SS”:(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境内国有独资
或全资企业;(二)第一款中所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超过 50%,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3〕18 号),确认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派瑞特气总股本为 45,000.0000 万股,其中:派瑞科技(国
有股东)持有 36,621.5923 万股,持股比例 81.38%;中船投资(国有股东)持有
持股比例 4.00%;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国有股东)持有 751.2698 万股,持股比例
混改基金(国有股东)持有 635.4632 万股,持股比例 1.41%;如派瑞特气发行股票
并上市,派瑞科技、中船投资、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混改基金、国家
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新增国风投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五名股东,均于 2021 年 9 月通过增资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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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取得股份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等情况如下:
新增注册 增资价格 增资 出资 是否为
取得 定价
序号 股东名称 资本 (元/注册 金额 比例 取得时间 战略投 入股原因
方式 依据
(万元) 资本) (万元) (%) 资者
国风投
基金
国家产业 参考经备
投资基金 案的资产 看好发行人
月 29 日 竞 价 方 式 发行人未来
国家集成 价格
二期
(1)国风投基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风投基金持有派瑞特气 1,800.00 万股股份,占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4.00%,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杰
实际控制人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08-08
注册资本 10,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
注册地
基金中心 504
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200,000.00 100.00
国风投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GE962;其基金管理人为国新风险投
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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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6019。
(2)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持有派瑞特气 751.27 万股股份,
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67%,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实际控制人 无实际控制人
成立日期 2018-12-24
注册资本 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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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100,000.00 100.00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GC907;其基金管理人为惠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217。
(3)青岛聚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岛聚源持有派瑞特气 677.80 万股股份,占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1%,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电金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无实际控制人
成立日期 2021-03-29
注册资本 15,500.00 万元人民币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 506 号 6 号楼阳光创新投
注册地
资中心 1503 室
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
有限公司
华电金泰(北京)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
合计 15,500.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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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聚源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QL915;其基金管理人为华电金泰(北京)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0671。
(4)混改基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混改基金持有派瑞特气 635.46 万股股份,占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41%,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洪凤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资委
成立日期 2020-12-24
注册资本 7,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821 室
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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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7,070,000.00 100.00
混改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QN313;其基金管理人为诚通混改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956。
(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持有派瑞特气 635.46 万股
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41%,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实际控制人 无实际控制人
成立日期 2019-10-22
注册资本 20,4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01-6
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省芯火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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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矽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20,415,000.00 100.00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JU890;其基金管理人为华
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9674。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出具的锁定期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附件五、与投
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本次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1)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
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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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关联关系
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3)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关联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派瑞科技 81.38% 1、派瑞科技和中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
为中国船舶集团;
中船投资 4.05% 2、中船重工集团持有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1.67% 基金 5.88%股权;中船重工集团和中船
投资均为中国船舶集团的下属单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不存在其他未披
露的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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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1)宫志刚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宫志刚先生 1994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技
术人员、第二研究室主任、科技质量处处长、科技处处长、所长助理兼规划发展部
主任,现任副所长;2021 年 5 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9 月
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长;2021 年 10 月至今兼任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4 月就职于公司,任董事长。
(2)王少波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硕士学位,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王少波先生 1985 年 8 月至 1989 年
所,历任第三研究室技术人员、第三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计划财务处
处长、副所长;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邯郸派瑞气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津派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董事、
董事长,现任常务副董事长。
(3)李绍波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李绍波先生 198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
于七一八所,历任 180 工厂助理工程师、制氢设备总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制氢
设备工程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所
长助理,期间 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2 月于七一八所停薪留职,就职于广东振华
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至 2022 年 4 月,兼任淮安派瑞执行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副董事长、
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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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强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研究员。董强先生 199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六研究室项目研
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兼所办公室副主任、
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产业发展部主任;2019 年 9 月至今兼任派瑞华氢董事;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董事。
(5)孟祥军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孟祥军先生 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
气工程部工艺员、三氟化氮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生产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
主任;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
(6)程新生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程新生先生1993 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
历任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 5
月至今任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中海油田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李恩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李恩先生 1982 年 9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职于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历任校产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03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就职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纪委副书记;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晨光生物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邯郸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8)张香文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香文先生 1987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天津大学,历任石
化中心助教、助理研究员、化工学院化学工艺系系主任、副研究员、教授,现任天
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2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9)董云海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董云海先生 2006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2020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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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公司物资部部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12 月至今
任公司职工董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并设监事会主席 1 名。公司
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上述监事简历如下:
(1)李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研究员。李军先生 1995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 180 工厂技术员、
第三研究室实验员、制氢设备总厂工艺设计员、制氢设备工程部新技术研发员、开
发科科长、第八研究室 802 组组长、物资管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处副处长、人
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电器董
事;2021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监事;2021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华氢董事;
(2)张非非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张非非女士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北京华海基业科
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任科技管理部副经理;201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任
产业发展部职员;2016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监事。
(3)路光辉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路光辉先生 2009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就职于河钢邯钢集团邯宝公司
焦化厂,历任职工、日班作业长;2017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精益办职员、
综合部副部长、综合部部长,现任职工监事、规划部部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7 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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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孟祥军先生,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基本情况”之“1、公司董事会成员”。
(2)许晖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许晖先生 2000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就职于中船重工集
团第七一二研究所,历任永磁研制中心技术人员,长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总经理助理,电池与绝缘化工事业部副主任兼湖北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至中船重工集团挂职交流,任资
产部三处副处长;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就职于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
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2019 年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董事。
(3)李本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研究员。李本东先生 199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份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
程部技术科长、特气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4)李翔宇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硕士学位,研究员。李翔宇先生 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
任特气工程部检验科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主任;2017 年 3 月至今就
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兼任派瑞长红监事。
(5)丁成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
究员。丁成先生 199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 203
组甲醇制氢组技术员、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等;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任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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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占卫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王占卫先生 2005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
工程部六氟化钨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六氟化钨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主任助理;2018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
(7)李军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李军先生 2005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计划财务
处会计、财务管理部副主任;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兼任派瑞电器董事、财
务负责人;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兼任邯郸派瑞节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任淮安派瑞财务负责人;202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财务总监。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7 名,现任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称及职务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李绍波先生,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基本情况”之“1、公司董事会成员”。
(2)孟祥军先生,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基本情况”之“1、公司董事会成员”。
(3)李本东先生,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基本情况”之“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李翔宇先生,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人员基本情况”之“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王占卫先生,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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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基本情况”之“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杨献奎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2001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历任特气
工程部技术员、技术科科长、主任助理;2018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
经理、F 厂厂长,现任首席技术官、邯郸分公司负责人。
(7)张长金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所
学历,高级工程师。张长金先生 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
技术研发人员、车间主任;2018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六氟化钨车间主任、
H 厂副厂长、F 厂副厂长,现任副总工程师、F 厂副厂长兼合成电子气体车间主任。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
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六)发行人的研发人员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
职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七一八所 副所长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派瑞科技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
宫志刚 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氢能 董事长
企业
风帆有限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外部董事
公司 他企业
邯郸市科学技
王少波 常务副董事长 副主席 无
术协会
七一八所 产业发展部主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派瑞科技 副总经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
董 强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氢能 董事
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华氢 董事
企业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通
孟祥军 董事、总经理 派瑞长红 董事长、经理
合伙人
南开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无
天津滨海泰达
程新生 独立董事 物流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无
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 独立监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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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单位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联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
独立董事 无
有限公司
邯郸市建设投
李 恩 独立董事 资集团有限公 外部董事 无
司
张香文 独立董事 天津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无
七一八所 人力资源部主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电器 董事
企业
李 军 监事会主席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氢能 监事
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派瑞华氢 董事
企业
张非非 监事 七一八所 员工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董事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通
许 晖 派瑞长红 董事
会秘书 合伙人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通
李本东 副总经理 派瑞长红 董事
合伙人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通
李翔宇 副总经理 派瑞长红 监事
合伙人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
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孟祥军与核心技术人员杨献奎为
连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除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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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
进行了约定;与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均得到严格的履行,不
存在违约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比例(%) 股权激励平台
注:间接持股比例=持有中间主体股权或份额比例×中间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除上述持股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职工监事路光辉配偶为公司员工,通过万海长胜间接持有公司 0.0831%股
份。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不存在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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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
况
近两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王少波、李绍波、董强、刘宇军、
张霄慧、孟祥军、李本东。
(2)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派瑞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免去李本东
董事职务,委派李俊华为公司董事。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云海担任派瑞特气
第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4)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李俊华、祝维燕、王少波、乔日东、李绍波、董强、刘宇军、王志信、张
霄慧、孟祥军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与职工董事董云海组成第一届董
事会。
(5)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免去李俊
华、祝维燕、乔日东、刘宇军、王志信、张霄慧董事职务,选举宫志刚为公司董事,
选举程新生、张香文、李恩为公司独立董事。
时间点 董事会成员 变动情况
王少波、李绍波、董强、刘宇军、
张霄慧、孟祥军、李本东
李俊华、王少波、李绍波、董强、 卸任:李本东
刘宇军、张霄慧、孟祥军 新任:李俊华
李俊华、祝维燕、王少波、乔日东、
新任:祝维燕、乔日东、王志信、
董云海
张霄慧、孟祥军、董云海
卸任:李俊华、祝维燕、乔日东、
宫志刚、王少波、李绍波、董强、
刘宇军、王志信、张霄慧
新任:宫志刚、程新生、李恩、
董云海
张香文
近两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成员为乔日东、李军、白峰、李菁、张非
非。
(2)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路光辉担任派瑞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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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3)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李军、张非非为监事,与职工监事路光辉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时间点 监事会成员 变动情况
乔日东、李军、白峰、李
菁、张非非
卸任:白峰、乔日东、李菁
新任:路光辉
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李绍波,副总经理孟祥军、
李本东、李翔宇、丁成、王占卫、杨献奎,董事会秘书为许晖,财务负责人为刘宇
军。
(2)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免去李绍波总经理职务及杨献奎副
总经理职务,聘任孟祥军为总经理。
(3)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免去刘宇军财务负责人职务,聘
任李军为财务总监。
(4)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孟祥军为
公司总经理,许晖、李本东、李翔宇、丁成、王占卫为公司副总经理,许晖兼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李军为公司财务总监。
时间点 高级管理成员 变动情况
李绍波、孟祥军、李本东、李
许晖、刘宇军
孟祥军、李本东、李翔宇、丁
成、王占卫、许晖、刘宇军
孟祥军、李本东、李翔宇、丁 卸任:刘宇军
成、王占卫、许晖、李军 新任:李军
孟祥军、许晖、李本东、李翔
宇、丁成、王占卫、李军
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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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变动职务 在职期限 离职原因
董事 2021.12.21-2022.04.02 股东内部另有安排
监事 2020.01.01-2021.12.21 股东内部另有安排
董事 2020.01.01-2022.04.02 股东内部另有安排
财务负责人 2020.01.01-2020.03.23 股东内部另有安排
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虽发生变动,但董事、监事变动主
要系控股股东委派人员变化及为完善公司治理增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系公司对相关员工岗位进行内部调整。
近两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构成人员的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
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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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企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业名称 (万元) (%) 关联关系
王少波 常务副董事长 万海长胜 480.00 12.47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李绍波 副董事长 万海长红 480.00 5.98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
派瑞长红 0.40 40.00
孟祥军 董事、总经理 通合伙人
万海长风 480.00 9.28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董云海 职工董事 万海长风 288.00 5.57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
副总经理、董事会 派瑞长红 0.30 30.00
许 晖 通合伙人
秘书
万海长红 386.00 4.81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的普
派瑞长红 0.30 30.00
李本东 副总经理 通合伙人
万海长风 386.00 7.47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李翔宇 副总经理 万海长红 386.00 4.81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丁 成 副总经理 万海长胜 386.00 10.03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王占卫 副总经理 万海长风 386.00 7.47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李 军 财务总监 万海长胜 386.00 10.03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上述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与发行人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董事薪酬
对于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管
理职务而取得的薪酬,其福利保障、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执行;对于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提供报酬;针对独立董事,公
司向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
对于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其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而取得的薪酬,其福利保障、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对于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公司未向其提供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针对该等人员制订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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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方案》《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
章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
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业绩考核考
核结果,兑现其年度绩效和任期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保障、履职待遇等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核心技术人员
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其薪酬来源于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
酬,其福利保障、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1)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及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薪酬总额(万元) 572.03 1,143.82 768.47 311.60
利润总额(万元) 22,958.95 39,322.21 26,803.48 22,310.73
占比(%) 2.49 2.91 2.87 1.40
(2)最近一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21 年从公司及关联公
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从关联单位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1 年薪酬
领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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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从关联单位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1 年薪酬
领取收入
注 1:上表薪酬总额为个人税前薪酬总额;
注 2:独立董事程新生、李恩、张香文为 2022 年 4 月聘任,2021 年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发放工资、奖金、补贴,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不存在其他
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十三、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平台万海长红、万海长风
和万海长胜实施了股权激励,员工股权激励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
本、股东变化情况”之“(一)2020 年 11 月,公司增资扩股”。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海长风持有派瑞特气 1.79%的股份,其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6H4P2X
成立时间 2020-11-19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323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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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海长风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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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5,170.30 100.000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海长红持有派瑞特气 2.7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6H4H77
成立时间 2020-11-19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主要经营场所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3237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海长红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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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8,026.60 10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海长胜持有万海长红 47.9693%出资额,从而间
接持有派瑞特气 1.3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天津万海长胜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6H4M8E
成立时间 2020-11-19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主要经营场所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323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万海长胜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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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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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计 3,850.30 100.0000
万海长风、万海长红及万海长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派瑞长红,其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5YFB9U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0-10-30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3182 号)
股权结构 孟祥军持股 40%,李本东持股 30%,许晖持股 30%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股权出售方案》及《中
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员工股权管理办法》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进
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参与人员持有的合伙份额(以及对应的公司股权)自公司工
商登记变更之日起开始锁定 5 年;如公司实现首次公开上市,则持有人需承诺其所
持合伙份额(以及对应的公司股权)自上市之日起继续锁定 12 个月,该锁定期与
上述 5 年锁定期重叠计算,以两者孰长计算。
除上述锁定期安排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锁定期内,员工股权激励参与员工发生离职的,应自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退出。员工发生内部降职的,若降职之后不符合员工股权激励参与对象标准,应自
降职之日起 6 个月内全部退出;若降职之后仍在参与对象标准范围之内,则应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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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级别的认购额度,其余部分 6 个月内完成退出。
(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通过对公司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和员工的风险共
担、利益共享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公司实现留住人才、激发人才潜能的需要,助力
公司持续发展。
本次参与员工股权激励的入股价格为 6.85 元/注册资本(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为基准日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入股价格依据合规、定价公允。
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无需进行股份支付处理。因此,本次员工股权激励对发行人利润
未产生影响。此外,上述股权激励系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向发行人增资入股的方
式施行,因此,该股权激励使得发行人股本和净资产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员工股权激励平台万海长风和万
海长红合计持有发行人 4.57%的股份,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以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制定或实施的股
权激励计划或相关安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四、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为 603 人。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正式员工 603 615 461 140
注:2020 年 4 月,发行人完成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实施的业务重组,为保持报告期内口径统一、
提高数据可比性,上述表格中 2019 年员工数量已包含划入业务的相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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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式员工的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117 19.40%
销售人员 60 9.95%
研发人员 81 13.43%
生产人员 345 57.21%
合计 603 100.00%
(2)学历结构
学历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研究生 166 27.53%
本科 167 27.69%
大专 186 30.85%
大专以下 84 13.93%
合计 603 100.00%
(3)年龄结构
年龄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未满 30 岁 143 23.71%
超过 50 岁 33 5.47%
合计 603 100.00%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主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公司按照国家及当地
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
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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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公司缴费比例(%) 8 16 0.7 1.2 12
员工缴费比例(%) 2 8 0.3 - 8
注:根据 2017 年 6 月 15 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邯郸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合并实施试点实施方案(试行)》(邯政字[2017]26 号),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起,邯郸市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基金,统一征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情况如下:
类别 在册员 未缴 在册员 未缴 在册员 未缴 在册员 未缴
工人数 人数 工人数 人数 工人数 人数 工人数 人数
养老保险 603 - 615 99 461 1 140 2
医疗保险 603 - 615 101 461 1 140 2
失业保险 603 - 615 99 461 1 140 2
工伤保险 603 - 615 99 461 1 140 2
住房公积金 603 - 615 100 461 1 140 2
注 1: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曾保留事业编制身份,相关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七
一八所代为缴纳,相关费用由公司实际承担。自 2022 年 10 月起,七一八所不再为该等人员代
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续由公司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直接为该等人员向当地主管
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注 2:报告期内,2 名员工因自身需要其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通过第三方机构异地缴纳,相
关费用由公司实际承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 2 名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均
由公司直接缴纳,不再由第三方机构代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册员工人数与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人数存在差
异的原因为:
房公积金,后续正常缴纳。
公积金,后续正常缴纳。
纳;1 名新入职员工因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欠费,未完成公积金账户转移,无法
缴纳,账户转移后正常缴纳;99 名员工于 2021 年 12 月末由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
式员工,因当月错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当月未缴纳,后续正常缴纳。
特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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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了
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既不存在违反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不
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方面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
处罚或处理的情形,在该局无任何违反有关法律的不良记录,未曾因违反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被主管部门予以调查。
派瑞特气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至今,一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缴费比例按
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出现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处理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已出具承诺:“如果派瑞特气因本次发行前未按中国有
关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
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被处罚的,本公司承诺对派瑞特气因补缴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补偿。”
(三)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为充分有效保障公司用工需求,缓解短期用工压力,公司存在劳务
派遣的用工形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分别为 332 人、80 人、
的劳务派遣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主要为车间操作岗、
维修岗、后勤保障岗等,非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岗位,符合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
性的要求。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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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供应商,
是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国家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是
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
人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高纯三氟化氮、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氯化氢、高纯氟化氢、高纯四氟化硅、高纯
氘气、高纯六氟丁二烯、高纯八氟环丁烷、高纯电子混合气等电子特种气体,以及
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等含氟新材料。发行人产品
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锂电新能源、医药、光纤等行业,是上述产业发
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目前已经具备电子特种气体
及含氟新材料等 50 余种产品的生产能力,成为行业内产业规模大、客户覆盖广、
创新能力强且具备参与全球竞争能力的头部企业。
发行人长期专注于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公司持续聚力该领域的关键
技术研究,部分含氟高纯电子气体的制备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取得一系列重
要奖项,包括“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河北
省科技小巨人”“2021 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2 次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技术攻关奖”、2 次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行业专利金奖”等多个
荣誉奖项。公司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多个产品的
大规模产业化,曾获得“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2019 年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
企业”“2020 年中国半导体材料十强企业”“‘十三五’气体行业领军企业”“工
业强基工程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五星产品证书”等奖项。公司的行业影响
力较强,是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集成电路零部件创新联盟理事单
位、中国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产业联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公司凭借优异的产
品品质及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充分信赖和高度认可,获得了知名客户颁发的多
项荣誉称号,包括中芯国际“优秀供应商”、联华电子“2021 年杰出支持伙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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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优秀供应商”、上海华力“2020 年度优秀供应商”等。此外,公司的前
身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曾获得 4 次“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4 次“河北省科技
进步二等奖”、2 次“中船重工集团科学技术一等奖”等众多奖项,形成了深厚的
研发底蕴和技术积累,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夯实了基础。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深耕电子特种气体及新材料领域,以“服务国家战略、引
领行业发展”为使命,积极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扩大产业规模,将电子特种气体业务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更
深度融入集成电路生产工艺研发,力争发展成为世界电子特种气体的主导力量。
(二)主要产品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
子特种气体被誉为半导体行业的“粮食”和“血液”,是半导体制造不可或缺的关
键原材料之一;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具有对环境友好、催化作用强等特点,广泛应
用于锂电新能源、医药、化工等行业。
电子特种气体是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必需的支撑性材料,广泛应用于光
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对于纯度、稳定性、包装容器等
具有较高的要求。电子特种气体生产涉及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多项工艺
技术,具有较高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制造涉及上千道工序,工艺极其复杂,需使用上百种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特种气体在集成电路工艺中的应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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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蓝色实体部分为集成电路工艺流程中的使用电子特种气体的环节。
纯度是电子特种气体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影响芯片的良品率和可靠性。通常情
况下,气体纯度用百分数表示,如 99.99%(4N)、99.999%(5N)、99.9995%(5N5)
等。随着集成电路制造工艺的迭代升级,线宽越来越窄,晶体管密度越来越高,对
电子特气的纯度、稳定性等指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部分气体纯度需要达到 6N 及
以上,发行人生产的六氟化钨、混合气体等气体纯度均可达到 6N 以上。发行人主
要电子特种气体应用领域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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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应用领域
纯度可达
类别 产品名称 主要用途 集成电路 所处阶段
等级 显示面板 光纤
LOGIC DRAM 3D NAND
三氟化氮 5N 清洗、刻蚀 √ √ √ √ - 量产
主要气体
六氟化钨 6N 沉积 √ √ √ - - 量产
氯化氢 5N5 清洗、刻蚀 √ √ √ - - 量产
氟化氢 5N 清洗、刻蚀 √ √ √ - - 量产
无机类气体
四氟化硅 5N 沉积 √ - - - √ 量产
热处理、光纤抗老化
氘气 5N √ - √ - √ 量产
处理
氦氮混气、氙氢混气、
混合气 氧氦混气、氪氖混气、 6N 刻蚀、退火、光刻等 √ √ √ √ √ 量产
氩氙氖混气等
六氟丁二烯 4N 刻蚀 √ √ √ - - 试生产
八氟环丁烷 5N 清洗、刻蚀 √ √ √ - - 量产
碳氟类气体
八氟丙烷 5N5 清洗、刻蚀 √ √ √ - - 量产
六氟乙烷 5N 清洗、刻蚀 √ √ √ - √ 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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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气体
①三氟化氮
发行人生产的高纯三氟化氮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等制造
过程中的清洗、刻蚀工艺,具有良好的选择性、蚀刻速率,纯度一般需要达到
优异的产品品质,发行人多年来稳定供应台积电、美光、海力士、中芯国际、长
江存储、京东方、LGD 等境内外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知名客户,在业内树立了
技术领先、产品优质、客户信赖的品牌形象。
②六氟化钨
发行人生产的高纯六氟化钨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化学气相沉积工艺,
其沉积形成的钨导体膜可用作通孔和接触孔的互连线,具有低电阻、高熔点的特
点,纯度一般需要达到 5N。发行人已实现 6N 级六氟化钨的量产,同时拥有国
内最大生产基地。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发行人多年来稳定供应台积电、铠侠、
美光、海力士、中芯国际、长江存储等境内外集成电路知名客户,客户覆盖广泛。
(2)无机类气体
发行人生产的无机类气体主要包括氟化氢、氯化氢、四氟化硅、氘气等气体。
其中,氯化氢和氟化氢纯度分别可达 5N5 和 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清
洗、刻蚀工艺;四氟化硅纯度可达 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中有机
硅化合物的合成、离子注入工艺掺杂剂及化学气相沉积工艺;氘气纯度可达 5N,
氘同位素丰度 2N8 以上,主要用作集成电路热处理,以及在光纤制造领域抗老
化退火处理,提高抗氢老化能力。
(3)混合气
发行人生产的混合气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制造过程中的
光刻、退火等多个工艺。发行人基于自身掌握的纯化和混配技术,混合气产品组
分纯度可达 6N,结合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目前已实现 30 余种电子混合气的量产
供应。
(4)碳氟类气体
发行人生产的碳氟类气体主要有六氟丁二烯、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六氟
乙烷等气体。六氟丁二烯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的刻蚀工艺,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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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刻蚀气体相比,六氟丁二烯刻蚀速率更快、选择性和深宽比更高、环境更友好,
在先进制程中应用前景广阔。发行人生产的六氟丁二烯产品纯度达 4N,产品已
进入客户验证阶段;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六氟乙烷等高纯碳氟类气体,纯度
均可达 5N,主要应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等离子刻蚀和清洗工艺。
基于电解氟化工艺,发行人研发生产了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如三氟甲磺酸、
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三氟甲磺酸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
锂等,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主要用途 主要应用领域 所处阶段
三氟甲磺酸
医药或化工中间体的反 医药、有机硅、香
三氟甲磺酸酐 量产
应原料及催化剂 精香料、化工等
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锂电电解液添加剂、离
锂电新能源、显示
子液体原料、显示材料 量产
三氟甲磺酸锂 材料等
中间体等
三氟甲磺酸是目前已知最强有机酸,是万能的合成工具,三氟甲磺酸、三氟
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等产品具有对环境友好、催化作用强等特点,
广泛应用于医药、化工等行业。如在化工领域可替代硫酸、高氯酸等传统的高污
染强酸,医药领域可用作核苷、抗生素、类固醇、配糖类、维生素等医药中间体
原料或催化剂。此外,还可应用于有机硅、石油化工、橡胶、香精香料、农药等
行业。目前产品已销往欧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受到广大知名客
户认可,如强生、默克、巴斯夫等。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和三氟甲磺酸锂是锂电电解液重要成分之一,用作
电解液添加剂,可以提高电解液的电化学稳定性,改善高低温和循环性能。此外,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和三氟甲磺酸锂具有优异的抗静电性能,还可应用于显
示材料和橡胶产业领域。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日本、韩国等国家和
地区,赢得行业知名客户的认可,如 LGD、森田化学、住友化学等。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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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子特种气体 85,802.09 91.68% 149,381.18 91.06% 110,403.17 91.91% 93,039.86 91.76%
三氟甲磺酸系列 7,790.77 8.32% 14,668.85 8.94% 9,716.53 8.09% 8,353.15 8.24%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客户销售电子特
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实现收入及利润。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
经营模式,经过电解氟化、化学反应合成、纯化等工艺生产三氟化氮、六氟化钨
等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采用钢瓶、管束集装箱等包装容器向客
户供应。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研发是保
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驱动力。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分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及配件、设备、工程建设服务四类,
具体采购工作由物资部负责。
(1)生产性物资采购流程
公司一般根据生产需求计划与最低库存量要求确定采购计划,通过招标等方
式确定供应商,并在合同中对生产性物资的规格、价格、品质等要求进行约定,
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产品交付。采购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仓库账务管理
人出具采购入库单,仓库物料管理人对实物进行确认、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后办理
入库。生产领用需求经审批后,账务管理人出具领用单,物料管理人负责审核单
据及实物的发放。
(2)生产类供应商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公司一般通过调查
和评估初步选择供应商,对其样品检测合格后进行试用,通过后将其纳入合格供
应商名录。公司制订有《物资采购、外协、服务外包管理规定》《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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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比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达到一
定标准的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不适宜采用招标方式的采用比价、竞争性谈
判等方式采购。
(3)工程建设服务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投资项目。
经报请地方政府和国资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后,公司制定具体的建设
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投标,确定承包方。公司以建设项目合同约定
为基础,结合实际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量变动等因素,确定付款节点及金
额,项目验收完毕经审计后支付尾款。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方式,通常
先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每月根据客户确定的订单制定生产和发货计划,组织生产。
同时,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订单预测及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量。另外,
为应对紧急订单,公司按照安全库存量储备存货,以便能够及时按照客户要求供
货。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工厂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及具体生产
线的管理。
公司对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质量方面,公司
设有质量部,拥有专门的检测实验室和齐全的分析检测仪器,建立了严格的产品
质量控制流程,生产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充装。安全方面,公司建立了完
善的生产车间操作规程,持续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安全部对生产现场
的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生产过程安全平稳运行。环保方面,公司通
过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减少了污染物的生成,同时通过废料循环回收减少排放,
产生的“三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后才对外排放。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部分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终
端客户从公司直接采购产品用于其生产制造过程;贸易商从公司采购产品后,主
要用于对终端客户销售。
公司直销模式可分为非寄售模式和寄售模式。非寄售模式下,公司将产品运
送至双方约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寄售模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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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寄放,确认客户实际领用并与客户完成对账后确
认收入。公司向贸易商销售为买断式销售,针对境内贸易商,将产品运送至双方
约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针对境外贸易商,公
司将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港口,货物装船离岸,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
收入确认时点。公司通过自行开发潜在客户、客户引荐、广告宣传、代理商推广、
参加展会或行业协会等方式获取订单。在代理商推广的情形下,公司与代理商签
订代理销售协议,由其负责向客户推广公司产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代理费。
公司结合客户对产品品质、交货数量、包装形式、个性化要求、运营成本、
竞争态势、交期等因素,与客户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的销售定价多为一企一议,一般来说,发行人在市场行情的基础上,根
据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预期毛利,结合客户采购量、运输距离、包装容器的规格等
相关因素,最终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与不同销售模式并无直接关系,具体定价
依据如下:
(1)公司会根据不同类别产品的实际生产耗用情况核定单位生产成本,加
预期毛利确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范围;
(2)客户的采购量、包装容器的要求、运输距离等会影响公司的物流成本,
公司会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情况相应调整产品销售价格;
(3)根据具体区域的供需关系、竞争态势和下游客户竞争对手报价,结合
公司的产能情况,公司确定对下游客户的报价,并与客户友好协商确定最终销售
价格。
公司与下游客户会定期根据市场竞争、产品需求状况等协商调整产品价格。
少量客户由于电子特种气体需求量较大,出于稳定供应、提前锁定采购成本等因
素考虑,与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加
深合作关系,互利共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制
度。公司通过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行业动态与客户需求转化为研发战略
和目标,据此分解为一系列研发项目,通过完成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达到
开发新产品、提高生产能力或提升产品性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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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研发内容分类,公司的研发活动分为新产品研发和工艺技术改进两类。新
产品研发主要面向具有发展前景的电子特种气体或含氟新材料,基于公司现有的
技术积累,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提升产品附加值。工艺技术改进项目主要
针对公司现有产品和工艺,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工艺改进提高生产效率、
节约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经评估可行后在生产线中进行应用。
公司的研发活动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执行,包含项目立项,项目的策划、
输入、输出、评审、验证和认证,以及过程控制等诸多流程。公司对研发项目中
各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进行了划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统筹研发和技改
工作,研发部、技术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以及对研发流程和成果进行
管理。
公司采用第三方运送模式,与多家拥有资质的专业物流公司签署物流承运协
议,保障运送和供应安全。
公司在客户聚集地建立了区域服务中心和仓储基地,统筹客户服务和仓储物
流,从而提高公司对客户的供应能力、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目前,公司立足河
北、辐射全国,在上海、合肥、武汉、重庆建有 4 个服务中心,在广东、上海、
江苏、湖北、陕西、重庆全国等地设立了 7 个仓储基地,覆盖了华东、华中、华
北、西南、华南等国内主要的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生产基地。
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根据行业发展特点、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公
司自身情况等因素不断发展形成的,符合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情况。影响公司经
营模式的主要关键因素包括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情况、市场供需关系
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等。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
间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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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
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持续创新和技术攻关,成功研发了 50 余种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产品,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产业规模不断提升,结合自身发展和业务重
组情况,公司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00-2008 年):突破技术壁垒,实现国产化
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起源于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2000 年,七一八所成
立特气工程部,开始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2002 年,特气工程部
研发出纯度高达 99.9%的三氟化氮气体,打破了国外垄断,实现了电子级三氟化
氮国产化,标志着从 0 到 1 的跨越。自此,特气工程部揭开了电子特种气体国产
化替代的序幕。2007 年,特气工程部首创以三氟化氮为原材料的合成技术,成
功研发了电子级六氟化钨。此后,特气工程部攻克大批量生产关键工艺,具备了
规模化的生产能力。2008 年,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建成了年产 300 吨高纯三氟
化氮,标志着自主研发的规模化成果转化正式落地,开启电子特种气体国产化新
征程。
(2)第二阶段(2009-2015 年):加快产业布局,实现多样化
为丰富产品结构,特气工程部以电解氟化技术为基础持续进行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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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氟甲磺酸生产线。
与产业化项目”,着手研发高纯氯化氢、高纯氟化氢、高纯四氟化硅、高纯八氟
环丁烷、高纯八氟丙烷、碳酰氟等 9 种电子特种气体和 10 种高纯电子混合气体,
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结构。
产能达到 1,500 吨、230 吨、100 吨。
经过两个阶段的发展,特气工程部的产品种类实现从单品突破到全面开花的
跨越,实现了多项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第三阶段(2016 年至今):积极增产扩能,实现规模化
为加速电子特种气体大规模产业化的步伐,2016 年,依托特气工程部技术
积累和产业化经验,七一八所成立了派瑞有限,开启了大规模产业化的步伐。公
司分别于 2017 年、2019 年开始建设年产 5400 吨新材料项目、年产 7300 吨新材
料项目。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助力特气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 年,公
司完成业务重组,即七一八所、派瑞科技将特气相关业务无偿划转至公司。本次
业务重组后,公司具备了独立开展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的能力,成为
七一八所下属唯一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业务平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三氟化氮年产能已达 9,250 吨、六氟
化钨年产能已达 2,230 吨、三氟甲磺酸年产能 660 吨。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为主的业
务布局,基本满足全球最先进的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对电子特种气体品质的要求,
已具备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等 50 余种产品的生产能力,收入规模首
次跃上 10 亿台阶,首次进入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十强,行业地位日益巩固,国际
影响力持续提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子特种气体和新材料领域,主要从事电子特种
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
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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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以来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销售为主。报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3,690.99 万元、122,033.31 万元、
趋势。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通常涵盖产品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步骤,
围绕上述工艺流程,公司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包含电解氟
化技术、化学合成技术、精馏技术、化学纯化技术、吸附技术、混配技术、痕量
杂质分析技术、充装技术、环保处理技术等。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掌握多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
水平的核心技术,其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电解氟化技术打破了国外长期以来的
技术封锁,使得我国成为继美国、日本、韩国之后第四个掌握该等技术的国家,
填补了国内空白。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电子特种气体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
品研发和技术攻关为驱动力,以产业化为目标,多个电子特种气体产品打破国外
技术垄断,并且快速实现产业化落地和产能扩张,产品销售覆盖国内外知名集成
电路和显示面板厂商。
七一八所作为 02 专项中的“高纯电子气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牵头单位,
成功研制了高纯四氟化硅、高纯八氟环丁烷、高纯氟化氢、高纯氯化氢等 9 种高
纯电子特种气体及 10 种高纯电子混合气体。2020 年 4 月,七一八所电子特种气
体业务、资产及相关科技成果均已无偿划转至公司。公司的部分含氟高纯电子气
体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随着下游市场对三氟化氮、六氟化钨需求持续增
加,公司持续加快产业化步伐,目前拥有年产 9,250 吨三氟化氮和 2,230 吨六氟
化钨产能,均排名全球前列。
公司的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成功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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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积累了中芯国际、上海华虹、长江存储、京东方等众多客户,并进入了台
积电、联华电子、海力士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实现科技成果
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七)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三氟化氮工艺流程包括:将氟化氢、氟化氢铵等原材料混合形成熔融状态的
电解液,在电解槽中进行电解,主产品三氟化氮进入冷阱进行收集。通过精馏除
去杂质,精馏后的产品由精品罐收集检测合格后进行充装。
氟化氢
电解槽 冷阱
混料 阳极气体
氟化氢铵 NF3
(含NF3及杂质)
粗品
精馏塔
NF3
精品
出厂 检测充装 精品罐
六氟化钨工艺流程包括:公司自产的三氟化氮与钨粉在反应器裂解生成六氟
化钨粗品,粗品气通过冷阱进行收集,经过吸附塔进行纯化,纯化后的产品由精
品罐收集,经检测合格后进行充装。
钨粉
反应器 冷阱
WF6、N2等
自产NF3 WF6
粗品
吸附塔
WF6
精品
出厂 检测充装 精品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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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具有产品品种多、生产规模小、产品附加值高等特点,
目前发行人可生产的产品有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等产品。
三氟甲磺酸是该系列的主要产品,其工艺流程包括:氟化、电解、水解、酸
解生成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经氧化后可制备三氟甲磺酸酐;与三甲基氯硅烷
反应可制备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与碳酸锂反应可制备三氟甲磺酸锂。三氟甲
磺酸中间产品三氟甲磺酰氟经合成、酸解、中和制备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干燥
中和 酸锂
水解 酸解 酸酐 三氟甲磺酸酐
氟化 电解 精馏 三氟甲磺酸
干燥
合成 酸解 中和 亚胺锂
(八)发行人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收入及主要产品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万元) 93,592.85 164,050.02 120,119.70 101,393.02
三氟化氮销量(吨) 3,907.10 8,176.24 6,002.86 5,244.27
六氟化钨销量(吨) 550.15 838.27 533.75 269.1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021 年较 2020 年增幅 36.57%,
年增幅 18.47%,公司三氟化氮产品销量、六氟化钨产品销量以及主营业务产品
收入均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受益于以下因素:
作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产业的关键原材料,电子特种气体在《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
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等宏观政策和中长期
规划的助推下,成为国家重点发展和鼓励性产业,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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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显著增长。
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凭借多年积攒的行业口碑和产品、技
术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取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国内客户包括中芯国际、长
江存储与华润微电子等国内主流集成电路厂商,以及京东方、咸阳彩虹等大型面
板厂商,境外客户包括海力士、台积电等。随着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及合作的进
一步深入,公司特种气体业务市场优势持续增强。
随着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医药及新材料等领域的广泛
应用,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增加,产品
种类进一步丰富,产品应用向医药、锂电新能源等领域延伸。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要产品包括高纯三氟化氮、高纯六氟化钨、高纯氯化氢、高纯氟化氢、高纯四氟
化硅、高纯氘气、高纯六氟丁二烯、高纯八氟环丁烷、高纯电子混合气等电子特
种气体,以及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等含氟新材
料。发行人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锂电新能源、医药、光纤等行
业,是上述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
版)《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务院关于印
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
持,电子特种气体也列入了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
确,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等产业创新发展;瞄准人工智能、量子
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发行人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
发行人的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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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处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
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制造工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的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为“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
材料”。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的战略新兴产业分类为“3
新材料产业”—“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
—“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
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 12 月修订)》,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
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的行业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对行业进行宏观管理,企业在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并接受各个部门的监管。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部门 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行业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研究制定
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拟定,
国家发改委
促进行业体制改革;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促
进行业技术发展等
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
工信部 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指导推进信
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
应急管理部
生产监督管理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
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
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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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职能
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
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大气、水、
生态环境部
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
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行
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装备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做好信息咨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询工作,调查、研究、预测本行业产业与市场,汇集企业要求,
反映行业发展呼声;组织行业内新品交流会、研讨会;制(修)
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推荐标准等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经营内容 序号 法律法规 主要许可及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气体生产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
气体经营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
气体充装 则》
《气瓶充装许可证》
及气瓶 14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使用
(2)气体行业产业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重点新材料
首批次应用示 在“113.特种气体”中列示 33 种特种气
(2021 年版)》
《新时期促进 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
和软件产业高 具、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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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名称 颁布时间 颁布单位 主要内容
质量发展的若 键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
干政策》 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
举国体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
信部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积
极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
专项等给予支持
在“1.2.3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战略性新兴 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中包括了“超高纯度
国家统计
局
了“电子大宗气体、电子特种气体”
工信部、国
在重点任务中提出“加快高纯特种电子
《新材料产业 家发改委、
发展指南》 科技部、财
路材料制约”
政部
《战略性新兴
产业重点产品 国家发改 在“1.3.5 关键电子材料”中包括“超高
和服务指导目 委 纯度气体等外延用原料”
录》(2016)
提出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提高
《“十三五”
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
国家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规
品种进入全球供应链,重大关键材料自给
划》
率达到 70%以上
《国家重点支 在“四、新材料”之“(五)精细和专用
科技部、财
持的高新技术 化学品”之“2、电子化学品制备及应用
税务总局
(2016) 体的制备及应用技术”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关键性电子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
光纤通信等领域,近年来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有力推动
了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
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业务属国家鼓励产业,行业政策未发生不利变化,未对
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等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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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
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进入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和挑
战
(1)电子特种气体市场概况
①电子特种气体简介
电子气体包括大宗电子气体和电子特种气体,是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半导
体照明、光伏等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是集成电路制造的
第二大制造材料,仅次于硅片,占晶圆制造成本的 13%。电子特种气体主要应用
于光刻、刻蚀、成膜、清洗、掺杂、沉积等工艺环节,主要分为三氟化氮等清洗
气体、六氟化钨等金属气相沉积气体等。
应用行业 主要用途 主要气体
六氟化钨(WF6 )、四氟化硅(SiF4 )、乙炔(C2 H2 )、
成膜 丙烯(C3 H6 )、氘气(D2 )、乙烯(C2 H4)、硅烷(SiH4 )、
氧氩混合气(Ar/O2 )、氘代氨(ND3 )等
光刻 氟氪氖(F2 /Kr/Ne)、氪氖(Kr/Ne)等混合气
三氟化氮(NF3 )、六氟乙烷(C2 F6 )、八氟丙烷(C3 F8 )、
集成电路 八氟环丁烷(C4 F8 )、六氟丁二烯(C4 F6 )、氟化氢(HF)、
刻蚀、清洗
氯化氢(HCl)、氧氦(O2 /He)、氯气(Cl2 )、氟气(F2 )、
溴化氢(HBr)、六氟化硫(SF6 )等
砷烷(AsH3 )、磷烷(PH3 )、四氟化锗(GeF4 )、三氟
离子注入
化硼(11 BF3 )等
六氯乙硅烷(Si 2 Cl 6 )、六氯化钨(WCl6 )、四氯化钛(TiCl 4 )、
其他
四氯化铪(HfCl 4 )、四乙氧基硅(Si(OC2 H5 )4 )等
三氟化氮(NF3 )、硅烷(SiH4 )、氨气(NH3 )、笑气
显示面板 成膜、清洗 (N2 O)、氧氩混合气(Ar/O2 )、氯化氢氢氖混合气
(HCl/H2 /Ne)等
砷烷(AsH3 )、磷烷(PH3 )、三氯化硼(BCl 3 )、氨气
半导体照明 外延
(NH3 )等
三氟化氮(NF3 )、硅烷(SiH4 )、氨气(NH3 )、四氟
光伏 沉积、扩散、刻蚀
化碳(CF4 )等
②电子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
电子特种气体下游应用包括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半导体照明和光伏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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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从全球来看,电子特种气体应用于集成电路
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 71%,应用于显示面板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
特种气体的需求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
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而显示面板产业经过多年持续发展,我
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产业基地。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③下游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受下游市场需求牵引,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下,在国
家和地方专项投资基金等相关方的协同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
遇。
根据 IC Insights 数据,我国集成电路市场需求 2020 年为 1,430 亿美元,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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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预计达到 2,230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9.29%,我国集成电路市场需求持续攀升。
中国集成电路制造 2020 年产值为 227 亿美元,自给率为 15.87%,预计 2025 年
产值将达到 432 亿美元,自给率将进一步提高到 19.37%,复合增长率达到 13.73%。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将引领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
期。
中国集成电路市场供需预测(亿美元)
中国产量 中国市场需求
数据来源:IC insights
显示面板行业早期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在国家产业政策支
持、技术实现突破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显示面板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形成了以京东方、TCL 科技、深天马、维信诺等重点企业领衔的产业集群,全
球产能占比超过六成,是全球第一大显示面板产业集中地。
近年来我国积极布局 OLED、AM 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兴技
术领域,未来 LCD 仍是主流技术。根据 Forst&Sullivan 资料显示,2020 年至 2024
年中国显示面板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 6.34%,将迎来持续发展期,市场规模扩
大将带动整体产业链进入快速上升通道,进一步带动电子特种气体市场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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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显示面板行业市场规模(百万平米)
LCD显示面板 OLED显示面板
数据来源:Forst&Sullivan
(2)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容量
①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容量
根据 TECHCET 数据,全球电子特种气体的市场规模 2017 年约为 36.91 亿
美元,2020 年增加至 41.85 亿美元,2021 年进一步增长至 45.38 亿美元,2017
年至 2021 年复合增长率为 5.30%,预计 2025 年市场容量将超过 60 亿美元,2021
年-2025 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 7.33%。2021 年,全球电子气体的市场规模约为
全球电子气体市场规模(亿美元)
电子大宗气体 14.86 15.68 15.37 16.59 17.13 17.93 18.35 19.44 20.41
电子特种气体 36.91 39.14 38.75 41.85 45.38 50.01 51.17 55.77 60.23
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大宗气体
数据来源:TECH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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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集成电路及其他相关行业的需求增长,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其生产过程中
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市场规模也呈稳步增长趋势。参考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预
测规模及集成电路用电子特种气体需求占比的数据测算,全球集成电路电子特种
气体规模 2021 年为 32.22 亿美元,预计 2025 年为 42.76 亿美元。
②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容量
未来,下游需求增长带动半导体行业投资加速,以及“碳中和”及“碳达峰”
对光伏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电子气体需求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 2025 中
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将提升到 316.60 亿元,2021 年到 2025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较大发展空间。
中国电子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SEMI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我国集成电路用电子气体的市场规模 2020
年为 76 亿元,2021 年增长至为 85 亿元,预计 2025 年规模将达到 134 亿元,2021
至 2025 年复合增长率为 12.05%,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根据 ICMtia 统计数
据测算,中国集成电路用电子气体中,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约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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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成电路对电子气体需求市场规模预测(亿元)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3)电子特种气体市场竞争格局
全球电子气体主要生产企业林德等前十大企业,共占据全球电子气体 90%
以上市场份额。其中,林德、液化空气、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 4 大国际巨头市场
份额超过 70%。该等国际大型电子气体企业一般同时从事大宗电子气体业务和电
子特种气体业务,从事大宗电子气体业务的企业需要在客户建厂同时,匹配建设
气站和供气设施,借助其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
方案,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为后进入者设置了技术壁垒和专利壁垒。
数据来源:TECHCET
具体到电子特种气体领域,全球主要生产企业为 SK Materials、关东电化、
昭和电工、派瑞特气等,该等企业在总体规模上均与 4 大国际巨头存在差距,但
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主要有派瑞特气、南大光
电、昊华科技等。国内外电子特种气体主要生产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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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情况
隶属于 SK 集团,是韩国三大企业集团之一,以能源化工、信息
SK Materials 通讯半导体、营销服务为三大主力产业。SK Materials 是三氟化
氮、六氟化钨主要供应商。
主营业务为基础化学品、精密化学品以及铁业务,特种气体主要
关东电化 产品有六氟化硫、四氟化碳、三氟甲烷、六氟乙烷、三氟化氮、
等氟化气体,电池材料主要产品为六氟磷酸锂、硼氟化锂等。
主要产品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稀有气体、碳氧化物、氦气、
林德
氢气等。
业务遍布全球,主要为冶金、化工、能源等行业供应氧气、氮气、
液化空气 氩气、氢气、一氧化氮等产品,为汽车、制造业、食品、医药、
国外
科技等行业提供工业气体、制气设备、安全装置等。
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设有 30 多家子公司,主营业务覆盖钢
大阳日酸 铁、化工、电子、汽车、建筑、造船、食品和医药等多个领域。
可提供现场制备气体和储存气体相关设备业务。
主营业务为销售和服务空分气体、特种气体、气体设备等。主要
空气化工 产品为大宗气体与稀有气体。2016 年 10 月,空气化工将服务于
半导体制程行业的化合物特种气体业务剥离。
主营业务涉及石油、化学、无机、铝金属、电子信息等多种领域。
昭和电工 产品包括高纯四氟甲烷、三氟甲烷、二氟甲烷、六氟乙烷、三氯
化硼、氯、溴化氢、六氟化硫、氨等。
主营业务为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等三
南大光电 大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电子特种气体领域,
产品主要包括氢类和含氟电子特气。
主营业务分为高端氟材料、电子化学品(含电子特种气体)、航
昊华科技 空化工材料、工程及技术服务四大板块。在电子特种气体领域,
产品主要为三氟化氮、四氟化碳、六氟化硫等。
主营业务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主要产品包括高
国内
华特气体 纯六氟乙烷、高纯四氟化碳、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一氧化碳、高
纯氨、高纯一氧化氮等。
主营业务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主要特种气体产品超纯
金宏气体
氨、氢气、氧化亚氮、氦气、混合气、医用气体、碳氟气体等。
主营业务包括电子材料、液化天然气保温板材和阻燃剂,电子材
雅克科技 料包括半导体前驱体材料/旋涂绝缘介质(SOD)、电子特种气
体、半导体材料输送系统(LDS)、光刻胶和硅微粉等产品。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自给率的逐步提升,以及显示面板行业的规模效应,电子
特气较大的市场成长空间吸引了更多的企业投身该领域。凭借公司的技术实力、
规模效应、创新能力、客户覆盖等综合优势,未来公司仍有望在扩大产业规模的
同时巩固行业地位。
(4)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市场规模、供需情况及竞争对手产能情
况
①三氟化氮的市场规模、供需情况、竞争对手产能情况
三氟化氮作为清洗、刻蚀气体,在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等领域均有广泛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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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根据 TECHCET 数据,2020 年三氟化氮全球总需求约 3.11 万吨。受益于下
游集成电路制造工厂产能扩张、集成电路制程技术节点微缩、3D NAND 多层技
术的发展,芯片的工艺尺寸越来越小,堆叠层数增加,集成电路制造中进行刻蚀、
沉积和清洗的步骤增加,高纯三氟化氮的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 2025 年全球需
求增长至 6.37 万吨左右,需求量增长空间超过 1 倍、年复合增长率达到约 15%。
全球三氟化氮供需统计和预测(万吨)
供给 2.81 3.81 4.36 4.49 4.87 5.09 5.32 5.80 6.33
需求 2.42 2.89 3.08 3.11 3.58 4.07 4.61 5.37 6.37
供给 需求
数据来源:TECHCET
根据 TECHCET 数据,2017-2020 年,全球三氟化氮的需求较为平稳,总体
供给大于需求,但是不同地区间市场情况存在差异,国内三氟化氮呈现供不应求
状态。2021 年开始全球三氟化氮需求将快速增长,与供给的差额逐渐缩小,主
要系集成电路工艺技术进步、工厂扩产,以及汽车智能化等趋势带来新的芯片需
求,进而带动电子特种气体的使用需求增长。预计至 2025 年,全球三氟化氮的
需求量将超过供给,出现供应缺口。
三氟化氮是国产化较为成功的电子特种气体品种之一,其在我国的发展体现
了一个自研产品从无到有、快速增长、获得市场主导权的过程。
我国对三氟化氮的研究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显
示面板产业的快速发展,三氟化氮的需求急剧上升。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5
年国内三氟化氮需求量达 3,585.4 吨,至 2021 年增长至 1.43 万吨,累计增幅约 3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26%。受产业政策的引导,集成电路等产业投资加速,
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加之主要原料国产化率持续提升,供需两端多重因素的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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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国内三氟化氮需求持续向好。在我国三氟化氮的需求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
国内供给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为匹配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用气需求,派瑞特气等
国内企业的产能也快速扩张。
国内三氟化氮供需统计(吨)
供给 2,683.7 3,936.7 4,758.3 6,318.8 9,892.4 11,310.7 13,318.1
需求 3,585.4 5,150.3 6,144.6 7,405.5 10,850.5 12,848.7 14,340.5
供给 需求
注:上图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测算。
三氟化氮国产化较为成功,主要受技术、产品、产能、市场等方面因素的共
同驱动,具体如下:(1)七一八所是国家级的化学化工专业研究所,具有深厚
的人才技术储备;由于国防产品的研发需要,七一八所较早地开始从事三氟化氮
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于 2002 年成功研发出纯度高达 99.9%的三氟化氮气体,填
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2)2013 年,七一八所作为国家 02 专
项高纯电子气体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牵头单位,将三氟化氮品质提升作为研发攻
克的重点方向之一,成功提升了产品纯度,并且四氟化碳等杂质含量大幅降低,
实现了气体质量的在线监控,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3)发行人的三氟
化氮工艺技术经过了反复的测试和实验、长期的改进和积累,自主研发和设计主
要生产设备,打通了大规模产业化的工艺路线。(4)立足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大
规模生产能力,发行人率先取得国外知名厂商认可,而产品价格只有国外同类产
品的三分之一,能够满足客户的大规模采购需求,此后国内半导体知名企业积极
协助公司开展产品认证工作,开始了在国内市场的大范围推广。
发行人目前拥有 9,250 吨三氟化氮产能,仅次于 SK Materials,排名全球第
二,是国内最大的三氟化氮生产企业。此外,国外主要的三氟化氮生产企业还有
韩国晓星、日本关东电化、德国默克;国内的主要三氟化氮生产企业还有南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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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昊华科技子公司昊华气体。
全球主要竞争对手三氟化氮产能(吨)
国外企业 国内企业
项目 SK
晓星 关东电化 默克 派瑞特气 南大光电 昊华气体
Materials
现有产能 13,500 7,500 3,700 2,600 9,250 3,800 2,000
规划产能 4,500 3,250 8,200 3,000
预计达产 未获取公开披露数据
时间
注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官方网站信息等公开资料及公司调研,新增产能是否能够
按期建设及达产存在不确定性。
注 2:派瑞特气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预计于 2023 年达产。
注 3:SK Materials 现有产能中 1,700 吨位于国内,2022 年对外公告称三氟化氮产能将于 2025
年达到 18,000 吨。
注 4:晓星现有产能中 2,500 吨位于国内。
注 5:南大光电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由子公司南大微电子实施年产 7,200 吨电子级三氟
化氮项目,其中建设期 3 年,预计自建设期第 2 年起产生销售收入,生产期第 3 年可实现满
产满销。根据上述预测,假设 7,200 产能分别于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分别达产 30%、
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2022 年拟实现剩余 1,000 吨产能。
注 6:2020 年昊华科技在洛阳投资建设年产 4,600 吨特种含氟电子气体项目,包括年产 3,000
吨三氟化氮、年产 600 吨六氟化钨,项目建设期为项目批复后 18 个月。根据昊华科技《2021
年年度报告》,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假设该项目于 2023 年达产。
持该增长速度,结合上述产能规划进行测算,2022 年-2026 年,国内三氟化氮供
需缺口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三氟化氮国内需求 17,725 21,908 27,078 33,469 41,367
三氟化氮国内产能 20,250 26,500 27,160 29,320 32,200
供需缺口 -2,525 -4,592 -82 4,149 9,167
前述产能规划能否顺利落地和完全达产存在不确定性。2022-2023 年,由于
国内派瑞特气、昊华气体、南大光电的三氟化氮项目集中投产,出现三氟化氮总
体产能短暂超过需求量。国内集成电路产业蓬勃发展,产业链的自主可控成为行
业共识,下游集成电路厂商正处于密集扩产周期,以及芯片技术节点缩短、3D
NAND 等新工艺发展,为国内三氟化氮市场需求带来巨大增长空间。随着国内
集成电路产线陆续投产,三氟化氮需求量快速增长,2025-2026 年将出现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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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缺口。同时,发行人的三氟化氮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具有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客户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高,为公司三氟化氮销售的
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②六氟化钨的市场规模、供需情况、竞争对手产能情况
六氟化钨主要应用在集成电路制造领域,因其优良的电性能,广泛使用在化
学气相沉积工艺中,通过沉积和堆叠制成大规模集成电路中的导电膜和金属配线
材料。沉积气体、刻蚀和清洗气体是半导体制造中用量最大的两类气体,沉积和
清洗也是联系最为紧密的工艺步骤,六氟化钨作为高性能的沉积材料,其供需变
化趋势与三氟化氮相似。
随着集成电路工艺的不断迭代,特别是 3D NAND 层数的不断增加,对六氟
化钨产品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根据 TECHCET 数据,2020 年六氟化钨全球总需
求约 4,620 吨,预计 2025 年全球需求增长至 8,901 吨左右,增长空间将近 1 倍,
年均增速达到 14%。
全球六氟化钨供需统计和预测(吨)
供给 3,025 4,010 6,080 6,080 6,497 6,945 7,428 7,950 8,512
需求 2,587 3,464 4,400 4,620 5,675 6,328 7,025 7,776 8,901
供给 需求
数据来源:TECHCET
根据 TECHCET 数据,2021 年全球六氟化钨需求为 5,675 吨,而全球供给达
到 6,497 吨,总体供给大于需求;未来全球六氟化钨需求快速增长,与供给的差
额逐渐缩小。预计至 2025 年,全球六氟化钨的需求量将超过供给。
根据发行人调研数据,2021 年中国大陆的六氟化钨需求量约为 1,100 吨。由
于六氟化钨在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制造中都有使用,特别 DRAM、3D NAND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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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较大,其中 3D NAND 层数从 32 层发展至 64 层和 128 层,六氟化钨用量呈几
何级增长,同时存储芯片厂商的产能快速拉升,复合增长率超过 30%。在使用量
增加和下游产能扩张的双重因素驱动下,预计 2025 年国内六氟化钨的需求量将
达到 4,500 吨,年均复合增速为 42.22%。
中国大陆六氟化钨需求预测(吨)
数据来源:发行人根据客户调研和市场公开信息收集整理
Materials、日本关东电化、韩国厚成化工、日本中央硝子、德国默克。六氟化钨
在国内实现量产的企业较少,国内厂商现有产能和销售主要集中于发行人。博瑞
电子与中央硝子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博瑞中硝于 2021 年建成 200 吨六氟化钨生产
线,昊华科技子公司昊华气体目前已建成年产 100 吨六氟化钨生产线。
全球主要竞争对手六氟化钨产能(吨)
国外企业 国内企业
项目 SK 关东 厚成 中央 派瑞 博瑞 昊华 南大
默克
Materials 电化 化工 硝子 特气 中硝 气体 光电
现有
产能
规划
- - 600 500
产能
预计 未获取公开披露数据
达产 -
年 露 露
时间
注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官方网站信息等公开资料及公司调研,新增产能是否能够
按期建设及达产存在不确定性。
注 2:根据《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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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函的回复》,博瑞中硝为博瑞电子与中央硝子在国内合资公司,其 200 吨六氟化钨产线
于 2021 年建成,处于送样测试阶段,预计 2023 年 6 月批量供应。
注 3:厚成化工 400 吨产能为其在国内的子公司厚成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建设,2022
年投产。
注 4:2021 年,南大光电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会签署《高端氟硅集成电子材料项目协议书》,其中就年产 500 吨六氟化钨等生产线及附属
设施达成一致意见,未公开披露建设信息。
根据上述需求预测及产能规划测算,2022 年-2025 年,国内六氟化钨供需缺
口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六氟化钨国内需求 1,600 2,400 2,900 4,500
六氟化钨国内产能 2,730 3,530 3,530 4,030
供需缺口 -1,130 -1,130 -630 470
注:南大光电 500 吨六氟化钨项目为披露建设信息,假设 2025 年达产进行测算。
前述规划产能能否顺利落地及完成客户认证存在不确定性。随着六氟化钨需
求量快速增长,即使前述规划产能完全达产,2025 年国内六氟化钨市场仍出现
供应缺口。发行人六氟化钨的产能、产量、销量均遥遥领先,报告期内发行人的
六氟化钨产量分别为 245.44 吨、553.54 吨、864.87 吨、633.29 吨,增长态势强
劲。目前,国内竞争对手尚处于产能建设或客户认证阶段,发行人具有提前布局、
客户黏性较强和渠道优势,未来的产能消化和销量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基础。
(5)三氟甲磺酸系列市场概况
①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简介
公司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主要有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双(三氟甲磺
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等产品。其中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
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广泛应用于医药、精细化工等行业;双(三氟甲磺酰)亚
胺锂、三氟甲磺酸锂等产品为锂电池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锂电新能源、显示材料
等行业。
②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市场容量
随着国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引导,下游医药行业迅
猛发展,作为医药原料的三氟甲磺酸等产品的需求量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伴随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国家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
下,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作为绿色新能源关键的原材料,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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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市场容量会迎来更大的突破。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未
来发展前景广阔。
③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市场竞争格局
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较少,国内主要集中于派瑞特气、江西国化
实业有限公司,国外竞争企业主要为中央硝子。
双(三氟甲磺酰基)亚胺锂国内主要集中于派瑞特气、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
国外竞争企业主要为索尔维。
况与未来发展趋势
(1)所属行业在新技术方面发展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
在 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带动下,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发展从摩尔定律到
超越摩尔发展。逻辑芯片技术节点从传统 0.35um 开始延伸到 3nm 特征尺寸,预
计到 2025 年实现 1.5nm 技术突破;三维闪存芯片制造技术从 32 层发展到 128
层,预计到 2025 年突破到 384 层;动态记忆体制造技术,从 19nm 开始向 15nm
迈进,预计到 2025 年实现 11nm 技术突破。
先进技术节点突破性发展,要求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在内的新材料技术发展作
为支撑。高密度、低功耗的集成电路制造,对反应温度、纯度、杂质提出新的要
求,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电子特种气体需要针对
性的加强提升合成技术、纯化技术、分析技术、充装技术和绿色环保技术。
(2)所属行业在新产业方面发展情况与未来趋势
外各种有利要素的驱动下,我国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以中芯国
际、上海华虹、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等为代表的国内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产能布
局持续优化,制造产能持续提高。集成电路制造产能规模的提升,带动配套用材
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3)所属行业在新业态方面发展情况与未来趋势
先进集成电路制造技术需要强大的公司平台作支撑,需要持续不断的研发投
入,并在知识产权、人才储备等领域长期布局,因此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产能越
来越集中在头部企业,预计未来也将维持常态化发展。根据 IC Insights 数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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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 54%集成电路制造产能集中在前 5 大制造企业,70%的产能集中在前 10 大制
造企业。产业生态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倾向于在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综合
化服务的材料供应商。
国内电子特种气体起步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少,受制于技术、人才、知
识产权、资金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发展存在一定瓶颈。但经过十余年发展,
在集成电路配套材料国产化率方面,进步明显。根据 ICMtia 数据,2021 年我国
集成电路用材料国内市场综合占有率达 26%。虽然当前国产化率初见成效,但也
给材料产业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子材料全球影响力,仍然大
有可为。
(4)所属行业在新模式方面发展情况与未来趋势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容量快速增长,国外大型
气体公司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公司,从生产、仓储、服务等领域在国
内布局。同时,在国家政策支持以及我国下游市场拉动下,国内电子气体企业依
托本地化地缘优势,加大研发,不断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本地化生产质量水平持
续提高,逐步得到市场认可。
随着先进技术节点的突破,工艺步骤的增加,市场对电子特种气体在产品多
元化服务、品质可靠性保证、及时高效物流服务等方面都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需
要电子特种气体企业从物流、仓储、技术支持、分析控制、综合性价比等方面提
升综合服务能力。未来,我国电子气体企业需要整合行业内资源,持续研发投入,
加大人才储备,从规模、品牌、技术、产品、成本等多维度整合,夯实提升多维
度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化综合服务能力,将多元化需求与一站式服务结合,突破
国外垄断的电子特种气体市场,逐渐发展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特种气体综合
服务供应商。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电子特种气体前沿问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
品研发和技术攻关为驱动力,以产业化为目标,多个电子特种气体产品打破国外
技术垄断,并且快速实现产业化落地和产能扩张,产品销售覆盖国内外知名集成
电路和显示面板企业。
七一八所作为 02 专项中的“高纯电子气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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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研制了四氟化硅、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八氟丙烷、氟化氢、氯化氢、碳
酰氟等 9 种高纯电子特种气体及其他 10 种混合气体。2020 年 4 月,七一八所电
子特种气体业务、资产及相关科技成果均已无偿划转至公司。公司的含氟高纯电
子气体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随着下游市场对三氟化氮、六氟化钨需求持
续增加,公司加快产能建设,目前拥有年产 9,250 吨三氟化氮和 2,230 吨六氟化
钨产能,均排名全球前列。
目前,公司的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成功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
等重要产业,积累了中芯国际、上海华虹、长江存储、京东方等众多客户,并进
入了台积电、联华电子、海力士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实现科
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1)不同产品的工艺存在差异,掌握核心技术难度较大
电子特种气体种类较多,不同类产品的合成、纯化等工艺技术可能存在较大
差异,且工艺路线长、过程复杂;同时,电子特种气体对产品纯度、产品指标的
稳定性和一致性要求极高,需要对生产过程中各类杂质含量进行精准有效的控制,
工艺难度较大。因此,电子特种气体企业开发一种满足半导体工艺要求的气体品
种,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研发积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以及在产业化应用
中对工艺参数不断进行优化。目前国内气体企业实现了对部分电子特种气体品种
的国产替代,在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中,通常要面临不同类产品之间的核心技术
壁垒。
(2)客户认证周期长、准入难度较大
电子特种气体的下游主要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行业的大型厂商,其对产
业链的管理高度精细化,对气体产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有极高的要求,对于原
材料和供应商的认证和选择非常严格。因此,新产品即使成功完成实验室研发和
批量化生产,在向客户推广时还将面临较高的准入壁垒,需要较长时间的审核认
证周期。
(3)海外业务拓展在专利布局、市场开发方面存在较大挑战
全球范围内,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是集成电路产业的
主要聚集地,也是重要的电子特种气体终端市场。一方面,境外电子特种气体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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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较为成熟,国际巨头专利布局较为全面,相关国家和地区关于知识产权保
护的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国内气体企业拓展海外业务需要完善海外专利布局以满
足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另一方面,电子气体行业集中度较高,林德、
液化空气、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 4 大国际巨头市场份额超过 70%,市场格局相对
固化,且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保护本土产业的倾向,成为国内气体企业拓展海外
业务的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
①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了《战略性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
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对
集成电路及其配套产业链的发展予以重点推动支持,电子特种气体也列入了鼓励
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
确,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等产业创新发展;瞄准人工智能、量子
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发行人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
发行人的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②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扩张带动电子特种气体需求强劲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端制造业成为国家重
点鼓励发展的方向,整体市场规模快速增长。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幅增加了芯片、显示面板等硬件的需求。近年来,国内晶圆厂
处于密集扩产的周期,进而带动了相关的上游原材料需求强劲增长。报告期内发
行人的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产品销售量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发行人主营产品的
市场需求还会进一步扩大,为发行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③国产替代与国际化发展趋势,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带来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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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8 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摩擦不断升级,集成电
路产业作为战略发展的支柱产业,从设备、原材料等,深受影响,严重制约我国
集成电路制造业的发展,自主可控的国产化替代发展之路势在必行,上下游客户
广泛共识。经过多年追赶,国内电子特种气体企业在部分产品的生产上实现突破,
成功进入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根据 ICMtia 数据,
市场占有率更不明显。进一步推动提升电子特气国产化替代水平,促进电子特气
企业国际化发展,从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产业短板,向国际市场电子特气长板发
展,未来成长空间可期。
④产业配套逐步完善,产业价值愈发显现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电子特气产业初具规模,产业发展所需配套技术、
原料、工程等越来越成熟,人才储备和知识产权布局收效明显,并得到客户广泛
认可,这在根本上提高了客户实现材料本地化发展的源动力和紧迫性,结合本地
化物流、仓储、服务等优势,推动半导体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内半导体产业
链的全方面发展,产业配置逐步完善,也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人才和配套资源
的积聚效应,促进产业合力发展。另一方面,集成电路制造技术节点推进,所带
来的材料指标要求提高,电子特种气体材料多元化发展要求等,结合本地化发展
需要,未来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
(2)面临的挑战
①部分气体品种仍有技术壁垒
集成电路工艺流程环节较多,不同环节需要搭配使用特定的电子特种气体,
各类电子特种气体总体数量超过 100 种,其中大部分品种被国外垄断,即使部分
气体用量较少,但也是集成电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国内电子特种气
体企业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在产品种类、工艺水平、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依然与
国际巨头有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很难在短期打破,需要一定时间的迭代试错。由
于半导体产线上原材料微小的误差可能造成整条产线的损失,客户的试错成本很
高,加大了国内企业进入新产品、新市场的难度。
②新产品研发的压力
摩尔定律展现了半导体行业技术快速迭代更新的特点,各大芯片制造厂商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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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开发新的工艺,以保证产品性能的领先性。制程升级对电
子特种气体的纯度和性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开发的生产工艺也会产生新的
原材料需求。因此,电子特种气体企业始终面临着技术更新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需保持足够的研发强度,及时跟踪下游行业的技术动态,将自身产品的技术发展
路线与半导体工艺路线紧密结合,并且需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以抵御技术变更和
产品替代风险。
③专业化人才不足制约产业发展
我国半导体产业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和国产化进程加快,但相关
产业的人才培养尚需时间。目前,电子特种气体行业专业研发人才、具备半导体
工艺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的人才、具备专业知识和国际化视野的市场营销人才、
具备专业管理理念和技能的人才等都相对缺乏。国内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的基
础研究实力和产业化能力与国际龙头企业相比尚有较大差距。随着国内集成电路
及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以及国内气体企业进一步走向全球市场,专业化人
才不足仍是制约产业发展的因素之一。
(四)发行人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全面掌握了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等电子特种气体的
合成、纯化、分析检测、充装等全套工艺体系及核心技术,进入了集成电路、显
示面板等半导体行业的国内外知名厂商供应链体系,成为国内领先的电子特种气
体供应商。
(1)国际市场地位
公司聚焦于电子特种气体领域,根据 Linx Consulting 数据,公司排名逐年攀
升,2021 年公司的电子特种气体收入位列全球第九名,是唯一进入前十的国内
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2019 年、2020 年公司的电子特种气体收入分别位列全球
第 12 名、第 10 名,但是与国际大型气体公司相比,公司在技术、品种、规模、
品牌等方面尚存差距,部分气体仍未实现自主可控,尚需攻克技术难关。
公司名称 总部所在地 排名
林德 德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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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总部所在地 排名
默克 德国 2
SK Materials 韩国 3
大阳日酸 日本 4
液化空气 法国 5
KDK 日本 6
昭和电工 日本 7
Wonik 韩国 8
派瑞特气 中国 9
英特格 美国 10
(2)国内市场地位
作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的龙头企业,公司的产能及收入规模位居国内企业第
一位。根据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调研数据,最近三年公司在电子特种
气体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16.32%、15.98%、18.51%,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
其中,在集成电路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20.17%、26.92%、27.96%,受益于
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的发展,公司集成电路用电子特种气体销售收入规模逐年提高,
市场占有率也逐年提升且位居国内企业第一。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E)
我国电子气体企业销售收入(a) 57.00 69.10 80.70
其中集成电路领域的销售收入(b) 17.20 19.80 26.50
发行人电子气体销售收入(c) 9.30 11.04 14.94
其中集成电路领域的销售收入(d) 3.47 5.33 7.41
发行人电子气体市场占有率(c/a) 16.32% 15.98% 18.51%
发行人集成电路用电子气体市场占有率(d/b) 20.17% 26.92% 27.96%
注 1:我国电子气体企业销售收入及集成电路领域的销售收入取自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
新联盟(ICMtia)的调研数据及预测;调研数据包括发行人、南大光电、昊华科技、华特气
体、金宏气体等 20 余家国内电子气体企业;
注 2:我国电子气体企业销售收入及集成电路领域的销售收入包括电子大宗气体和电子特种
气体;
注 3:发行人主营业务聚焦在电子特种气体,所以发行人电子气体销售收入为电子特种气体
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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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细分产品市场地位
不同电子特种气体的使用量、价格差别较大,因此市场规模也相差较大。根
据 Linx Consulting 数据,2021 年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为 44.23 亿美元,其中全
球市场规模排名前十的电子特种气体为:
市场规模 市场规模占电子特
序号 气体名称 应用的工艺环节
(亿美元) 种气体的比重
合计 25.37 58% -
发行人生产的三氟化氮是在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领域应用广泛的清洗、刻蚀
气体,六氟化钨是集成电路领域使用量较大的成膜气体。根据上表数据,在 2021
年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中,三氟化氮市场规模排名第一,占比约 20%,六氟化
钨市场规模排名第二,占比约 8%,两者合计占比 28%,为市场空间大、发展前
景好的产品。
目前,公司为国内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生产能力最大的企业,三氟化氮产能
公司相比,公司上述两项产品的生产规模也位居世界前列。
根据 TECHCET 的统计数据,2020 年,公司三氟化氮全球市场份额为 24%,
排名第二,仅次于 SK Materials;2020 年,公司的六氟化钨全球市场份额为 16%,
排名第四,前三为 SK Materials、关东电化、厚成化工。2021 年,公司已新建 1,500
吨六氟化钨生产线,合计产能达 2,230 吨,进一步提升了产业规模和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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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TECHCET
数据来源:TECHCET
(1)技术水平
发行人围绕其生产工艺流程建立了完善的核心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承担电子特种气体领域 20 余项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其中国家级项目 4 项。公
司针对集成电路刻蚀、清洗、成膜、离子注入等电子特种气体以及光刻机用激光
气体开展深度的研发,攻克了合成、纯化、分析、充装和环保等技术难题,取得
了一系列重大的科技成果,其中电解氟化技术、精馏技术、吸附技术、化学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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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痕量分析技术获评为国际领先,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
实现了电子特种气体“中国制造”,有力支撑了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持续健康发
展。
(2)技术特点
半导体行业对电子特种气体的化学结构、纯度和痕量杂质要求高。产品化学
结构决定了集成电路刻蚀深宽比、选择性、反应效率、温度压力条件等工艺应用
与特性,气体纯度与痕量杂质影响半导体制造工艺良率与稳定性,产品指标的一
致性和稳定性控制对半导体制造工艺稳定性至关重要。公司通过持续的新品研发
和技术积累,已在电解氟化、精馏、化学纯化、吸附、分析和充装等方面取得技
术突破,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开发了一系列产品。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部分。
(五)竞争优势与劣势
(1)行业起步早
公司是国内电子特种气体行业的先驱者,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及产业化
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公司前身可追溯至 2000 年成立的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
在国内较早专门从事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及产业化。2002 年特气工程部成功研发
了电子级三氟化氮,2008 年建成了年产 300 吨高纯三氟化氮生产线,打破国外
技术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2005 年开始三氟甲磺酸的研发,2007 年成功研发
了电子级六氟化钨,2010 年率先实现了国内六氟化钨、三氟甲磺酸产业化。经
过多年技术积累和产业布局,公司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
大规模产业化的实践经验,与国内其他企业相比形成了较强的先发优势,已成为
国内电子特气龙头企业,并具备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
(2)创新能力强
公司起源于国家级化工研究所,持续创新能力强。公司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
投入超过 2 亿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兼职研发人员 137 名,其
中专职研发人员为 81 名,硕士和博士 88 人,高级工程师 27 人、研究员 11 人、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人,研发团队实力雄厚。自成立以来,公司及其前身
先后承担了省部级以上 20 余项研发项目,2013 年特气工程部牵头实施了国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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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项(02 专项)中的“高纯电子气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完成 19 种产品的
研发及产业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承担了 3 个国家级重点项目、2
个河北省重点研发计划、4 个河北省科技重大专项,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
奖”“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2021 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2 次
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攻关奖”。已成为国内电子特种气体领域
研发攻关和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
(3)技术水平高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创新,掌握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
了一定的技术壁垒,部分产品品质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是国内首个进入 5nm
制程的电子特气供应商。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并多次获得省市、国家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经过多年持续的工艺优化,
公司积累了从合成、提纯、分析到充装的完整核心技术经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专利 3 项,同时正在申请发明专利 168 项、实用新型专利 39 项;主导或参与制
定了国家标准 7 项、团体标准 15 项,科技成果显著,科技影响力突出。
(4)行业地位高
公司是国内第一、全球第九的电子特气供应商。公司主打产品三氟化氮年产
能达到 9,250 吨,六氟化钨年产能达到 2,230 吨,均位居全球前列。经过多年客
户开发和业务拓展,公司客户已覆盖台积电、铠侠、美光、海力士、中芯国际、
长江存储、长鑫存储等境内外集成电路代表性企业,京东方、TCL 科技、群创
光电等行业内著名企业,服务于强生、默克等行业巨头,以及新宙邦、杉杉股份
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电子特气
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获得中芯
国际“优秀供应商”、联华电子“2021 年杰出支持伙伴奖”、三安集成电路“优
秀供应商”、上海华力“2020 年度优秀供应商”等多项荣誉。
(1)区域布局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位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目前公司的生产
基地位于邯郸,虽然在全国主要区域建立了销售服务中心,但生产中心距离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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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相对较远,产业基地布局、生产能力提升方面尚有空间。
(2)融资渠道
在国内半导体产业链整体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公司未来在厂房建设、设备购
置、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并购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竞争对手普
遍为跨国集团、上市公司或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融资成本及融资渠道上较公司
具有优势。
(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产品及等级、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电子特种气体收入
规模,对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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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主要电子气体产品 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
收入规模
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氯 2021 年,公司的研发费用为 12,412.23
化氢、氟化氢、四氟化硅、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16%;
国内电子特种气体销售收入规模最
氘气、六氟丁二烯、高纯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研发人员为 81 电子特种气体收入
派瑞特气 大的企业,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
碳氟类气体、高纯稀有气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3.43%;截 149,381.18 万元
产能排名全球前列
体、混合气等其他高纯气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专利数量为 178
体 项,其中发明专利 68 项
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硅 全球主要的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制
SK Materials 未披露 未披露
烷等 造商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94%;
截至 2021 年末,研发人员 215 人,
磷烷、砷烷、三氟化氮、 公司电子特气板块主要包括氢类电 电子特气产品收入
南大光电 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六氟化硫等 子特气产品和含氟电子特气产品 73,111.53 万元
要子公司自主开发的专利共计 104
项,其中发明专利 32 项
三氟化氮、四氟化碳、六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31%;
电子化学品收入(含电子
氟化硫、六氟化钨、磷烷、 电子气体业务主要集中在子公司昊 截至 2021 年末,研发人员 2,658 人,
昊华科技 特种气体)51,910.38 万
砷烷、高纯氦气、VOCs 华气体 研发人员 占公司 总人 数的比例
元
标气、标准混合气体等 37.05%;2021 年获得专利 226 件,其
中发明专利 115 件
清洗、蚀刻气:高纯四氟 2021 年,研发费用总额 4,720.30 万元,
化碳、高纯二氧化碳等;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0%;
光刻气;外延沉积气体: 公司自主研发碳氟类、光刻稀混气 截至 2021 年末,研发人员 108 人, 电子特种气体收入
华特气体
高纯氨、硅烷等;掺杂气 类、氢化物、氮氧化合物等产品 研发人员 占公司 总人 数的比例 79,682.82 万元
体:乙硼烷等;其他:氮、 10.3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获得
氢气等 147 项专利,其中 20 项为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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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主要电子气体产品 市场地位 技术实力
收入规模
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01%;
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 公司是国内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 截至 2020 年末,研发人员 319 人, 电子特种气体收入
金宏气体
碳等特种气体以及电子级 供应商 研发人员 占公司 总人 数的比例 65,873.07 万元
氧、氮 15.01%;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获
专利 255 项,其中发明专利 43 项
以电子材料为核心,以 LNG 保温绝 2021 年,研发费用总额 9,595.65 万元,
热板材为补充,以阻燃剂业务为辅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4%;
电子特种气体收入
雅克科技 六氟化硫、四氟化碳等 助的战略新兴材料平台型公司,其 截至 2021 年末,研发人员 238 人,
中电子特气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成都 研发人员 占公司 总人 数的比例
科美特开展 15.21%;公司年报未披露专利数量。
注 1:可比公司资料来源于其年报或官网披露信息;
注 2:上表中派瑞特气 2021 年营业收入均为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收入;可比上市公司南大光电的营业收入为特气产品的营业收入;昊华科技的营业收入
电子化学品收入(含电子特种气体);华特气体、金宏气体的营业收入为特种气体的营业收入;雅克科技的营业收入为电子特种气体的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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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吨) 4,625.00 9,250.00 9,250.00 4,750.00
产量(吨) 4,594.93 8,254.27 6,224.66 4,918.56
三氟化氮 销量(吨) 3,907.10 8,176.24 6,002.86 5,244.27
产能利用率 99.35% 89.24% 67.29% 103.55%
产销率 85.03% 99.05% 96.44% 106.62%
产能(吨) 1,115.00 1,480.00 730.00 730.00
产量(吨) 633.29 864.87 553.54 245.44
六氟化钨 销量(吨) 550.15 838.27 533.75 269.19
产能利用率 56.80% 58.44% 75.83% 33.62%
产销率 86.87% 96.92% 96.42% 109.68%
产能(吨) 330.00 660.00 555.83 410.00
产量(吨) 275.46 454.56 274.99 283.15
销量(吨) 123.80 237.69 117.24 142.52
三氟甲磺酸
自用(吨) 92.17 220.05 161.96 133.51
产能利用率 83.47% 68.87% 49.47% 69.06%
产销率 67.55% 101.36% 103.72% 95.24%
注 1:2019 年 12 月末,公司新增 4,500 吨三氟化氮产能,2019 年产能未考虑新增部分;
注 2:2021 年 6 月末,公司新增 1,500 吨六氟化钨产能,新增部分按照 6 个月计入 2021 年
产能;
注 3:2020 年 5 月末,公司新增 250 吨三氟甲磺酸产能,新增部分按照 7 个月计入 2020 年
产能;
注 4:产销率=销量/(产量-自用)*100%;
注 5: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100%。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化氮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较高,主要受集成电路、显示
面板等下游行业需求旺盛所致。2020 年度,公司产能利用率短暂下降,主要系
公司 2019 年 12 月新增 4,500 吨三氟化氮产能尚处于释放期所致。报告期内,公
司三氟化氮的产销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化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33.62%、75.83%、58.44%、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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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为:(1)2019 年,六氟化钨产品下游客户需求数量较少,产量和销量
较小,因此 2019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2)2020 年六氟化钨产能利用率较高主
要系下游客户需求旺盛所致;(3)2021 产能利用率有所降低主要系六氟化钨新
增 1,500 吨产能,产能完全释放需要一定的周期。报告期内,公司以销定产,六
氟化钨的产销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磺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9.06%、49.47%、68.87%、
释放需要一定过程且设备定期检修,导致 2020 年产能利用率下降。2021 年公司
三氟甲磺酸的产销量均大幅增长,产能利用率提升至 2019 年水平。2019-2021
年,公司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产销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的库存商品较低,为保证客户供应的及时性,发行人主动增加了产成品的库存量;
此外,当前市场销售旺盛导致公司的发货量和发出商品较高,部分产品尚未确认
为销量和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 H 厂存在三氟化氮等部分产品的实际产量超过设计产能的
情形,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持续开展电解氟化、纯化等工艺技术改进,实
际产能得以提升;(2)自动化生产程度提高,有效提升生产效率;(3)管理水
平不断提升,最大限度发掘了生产潜力;(4)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下游客户
需求旺盛,为保障国内半导体关键原材料供应。报告期内,公司 H 厂严格落实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及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或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重大风险。针对部分产品实际产量
超过设计产能的问题,公司完成整改并承诺严格按照设计产能生产,且公司已取
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合规证明,认定公司不存在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环
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未因该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子特种气体 85,802.09 91.68% 149,381.18 91.06% 110,403.17 91.91% 93,039.86 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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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三氟甲磺酸系列 7,790.77 8.32% 14,668.85 8.94% 9,716.53 8.09% 8,353.15 8.24%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电子特种气体为主,占比超过 90%,是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收入金额逐年增长,占营业收入
比重较为稳定,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
(1)电子特种气体的收入构成
公司电子特种气体按照产品类别及具体产品划分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具体产品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三氟化
主要
氮、六氟 79,362.72 92.50% 143,030.83 95.75% 106,998.05 96.92% 90,735.95 97.52%
气体
化钨
无机
氯化氢、
类气 2,947.44 3.44% 4,182.18 2.80% 2,075.73 1.88% 1,095.73 1.18%
氘气等
体
氩氙氖混
混合
气、氪氖 3,288.73 3.83% 2,129.18 1.43% 1,131.79 1.03% 816.67 0.88%
气
混气等
碳氟 六氟丁二
类气 烯、八氟 203.21 0.24% 38.98 0.03% 197.60 0.18% 391.51 0.42%
体 环丁烷等
合计 85,802.09 100.00% 149,381.18 100.00% 110,403.17 100.00% 93,039.8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气体产品为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其收入合计占电子
特种气体收入的 97.52%、96.92%、95.75%、92.50%。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是发
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一方面系不同电子特种气体品种的使用量不同,而三氟化
氮、六氟化钨是目前市场上应用广泛、使用量较大的气体品种;另一方面系发行
人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品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
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客户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高,产品销量大。
无机类气体、混合气、碳氟类气体的收入占比较低,主要系高纯氯化氢等一
部分气体品种投放市场时间较短,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另一部分气体品种本身在
半导体工艺中的需求量和使用量较小,但是也发挥着特定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
原材料。经过多年积累,发行人已具备 40 余种电子特种气体的生产和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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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可以较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特种气体按照应用领域划分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集成电路 51,309.85 59.80% 74,073.07 49.59% 53,295.85 48.27% 34,682.37 37.28%
显示面板 31,286.15 36.46% 68,716.20 46.00% 53,771.39 48.70% 54,716.20 58.81%
其他领域 3,206.09 3.74% 6,591.90 4.41% 3,335.94 3.02% 3,641.30 3.91%
合计 85,802.09 100.00% 149,381.18 100.00% 110,403.17 100.00% 93,039.86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领域,
其收入占比合计为 96.09%、96.98%、95.59%、96.26%。其中,集成电路领域的
收入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主要受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及国
产替代的推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显示面板领域的收入增长相对稳定,
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其占比逐渐下降。其他领域主要为光纤,发行人
在相关领域的收入占比较低。
发行人主要产品三氟化氮的纯度达到 4N 以上,六氟化钨的纯度达到 6N 以
上,满足不同行业客户需求。
集成电路主要分为逻辑、动态记忆体、闪存等类别,其中逻辑芯片分为通讯、
功率、微控制器、图形显示、数据处理等类型,主要用于数据计算,动态记忆体
和闪存主要应用于数据存储,上述芯片广泛应用于通讯、计算机、航空航天等行
业,公司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和六氟化钨能够满足上述不同类型的芯片制造需求。
公司的产品广泛适用不同芯片类别和不同先进制程,一般来说,客户采购发行人
产品时不特别区分芯片类别和不同制程等应用情形,发行人严格按照客户指标要
求,提供满足制造工艺要求的产品,通过客户集中供应系统输送到产线上使用。
从技术节点来看,发行人产品能够满足 5nm、7nm、14nm、28nm 等不同制程的
要求。
显示面板主要分为 TFT-LCD、OLED 等技术路线。TFT-LCD 在显示性能、
生产成本等方面均展现出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广泛应用于电视、显示器、笔记本
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各类显示领域;OLED 具有自发光、厚度薄、可实现柔
性显示等特性,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中小尺寸产品领域。公司
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完全满足以上显示面板技术路线的生产需求,适用于 5.5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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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磺酸系列按照产品类别划分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三氟甲磺
酸及酸系 5,442.96 69.86% 11,046.73 75.31% 7,495.11 77.14% 7,277.30 87.12%
列衍生品
三氟甲磺
酸锂盐系 2,347.80 30.14% 3,622.11 24.69% 2,221.42 22.86% 1,075.86 12.88%
列衍生品
合计 7,790.77 100.00% 14,668.85 100.00% 9,716.53 100.00% 8,353.15 100.00%
三氟甲磺酸及酸系列衍生品主要为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酸酐、三氟甲磺酸
三甲基硅酯,主要应用于医药、化工等领域,报告期内在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收
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87.12%、77.14%、75.31%、69.86%。三氟甲磺酸锂盐系列衍
生品主要以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为主,三氟甲磺酸锂目前产量较少,该类产
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新能源、显示材料等领域,报告期内在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收
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12.88%、22.86%、24.69%、30.14%,占比逐年提高,主要系
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带动相关电解液材料的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三氟甲磺酸系列按照应用领域划分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锂电新能源 1,349.28 17.32% 2,397.19 16.34% 1,491.26 15.35% 650.68 7.79%
化工材料 3,521.41 45.20% 5,009.52 34.15% 3,874.64 39.88% 2,157.65 25.83%
医药 1,881.77 24.15% 4,059.99 27.68% 3,468.64 35.70% 5,126.06 61.37%
显示材料 及
其他
合计 7,790.77 100.00% 14,668.85 100.00% 9,716.53 100.00% 8,353.15 100.00%
报告期内,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在锂电新能源领域的收入金额和占比逐年增
长,主要系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带动锂电池材料需求增加;化工材料领域的
收入金额逐年增长,主要作为催化剂替代硫酸使用,应用于有机硅、石油化工、
橡胶、香精香料、农药等行业,使用范围较广;医药领域的收入 2020 年有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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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主要系部分仿制药企改变配方原料导致公司产品需求短暂下降,随着新药品
的研发和应用,2021 年需求有所恢复;显示材料及其他领域的收入占比 2021 年
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显示材料国产化比例提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29,162.67 31.16% 53,725.20 32.75% 42,941.37 35.75% 40,812.61 40.25%
华中地区 16,142.50 17.25% 31,446.20 19.17% 11,196.49 9.32% 3,094.72 3.05%
华北地区 9,898.81 10.58% 17,183.16 10.47% 13,049.45 10.86% 12,843.87 12.67%
西南地区 4,214.04 4.50% 13,381.36 8.16% 12,564.62 10.46% 12,111.12 11.94%
华南地区 7,773.69 8.31% 11,881.25 7.24% 8,626.33 7.18% 7,724.44 7.62%
东北地区 5,091.49 5.44% 6,252.80 3.81% 6,474.99 5.39% 6,164.06 6.08%
西北地区 3,654.00 3.90% 5,613.90 3.42% 3,136.32 2.61% 2,446.79 2.41%
境内合计 75,937.20 81.14% 139,483.86 85.03% 97,989.56 81.58% 85,197.61 84.03%
境外 17,655.66 18.86% 24,566.16 14.97% 22,130.15 18.42% 16,195.41 15.97%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境内销售收入超过 80%。公
司境内销售客户区域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华东地区的收入占比较高,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超过 30%。境外销售相对集中,主要客户为专业的贸易商及大型气体
公司。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按客户类型可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与贸易商
合作,实行买断式销售。此外,公司直销模式可分为非寄售模式和寄售模式。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模式 61,749.07 65.98% 116,052.30 70.74% 80,782.26 67.25% 70,412.56 69.45%
非寄售模式 42,291.71 45.19% 83,452.88 50.87% 62,807.52 52.29% 59,932.14 59.11%
寄售模式 19,457.36 20.79% 32,599.42 19.87% 17,974.74 14.96% 10,480.4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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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贸易商 31,843.79 34.02% 47,997.73 29.26% 39,337.44 32.75% 30,980.46 30.55%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比较为稳定,与主要贸易商保持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气体贸易商或气体公司等贸易商进行。此
外,公司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贸易商模式,主要系其下游终端
客户为医药、化工材料、锂电新能源等行业的企业,终端客户较为分散,发行人
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运输费用等成本较高,因此发行人选择向业内经营多年的贸
易商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
平均单价 增幅 平均单价 增幅 平均单价 增幅 平均单价
电子特种气体 181.54 13.43% 160.05 0.20% 159.73 -4.11% 166.58
三氟甲磺酸系列 341.68 5.34% 324.37 -6.20% 345.80 6.16% 325.72
竞争对手产能扩张、原材料价格波动、运费及市场竞争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共同
导致。2022 年 1-6 月,公司的电子特种气体销售价格有所增长,主要系集成电路
等下游市场需求旺盛,电子特种气体供不应求且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报告期内,
公司的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具有产品
种类多、单品需求量少的特点,不同产品的市场情况、产销量变化等因素导致价
格波动。
(二)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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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
期间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收入比例
中芯国际 电子特种气体 6,719.03 7.03%
京东方 电子特种气体 6,682.75 7.00%
英特尔半导体存储技术
电子特种气体 4,559.30 4.77%
(大连)有限公司
合计 42,290.58 44.27%
京东方 电子特种气体 32,556.62 18.79%
长江存储 电子特种气体 22,461.11 12.96%
华立 电子特种气体 13,728.11 7.92%
中芯国际 电子特种气体 11,489.30 6.63%
TCL 科技 电子特种气体 6,224.38 3.59%
合计 86,459.51 49.89%
京东方 电子特种气体 18,593.15 15.24%
华立 电子特种气体 13,040.83 10.69%
中芯国际 电子特种气体 9,519.87 7.80%
长江存储 电子特种气体 8,711.19 7.14%
成都中电熊猫 电子特种气体 7,220.06 5.92%
合计 57,085.09 46.78%
京东方 电子特种气体 23,648.68 22.81%
中芯国际 电子特种气体 7,966.61 7.68%
华立 电子特种气体 7,821.71 7.54%
成都中电熊猫 电子特种气体 7,373.45 7.11%
TCL 科技 电子特种气体 5,169.79 4.99%
合计 51,980.24 50.13%
注 1: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稳定,客户
集中度相对较高。成都中电熊猫和南京平板显示于 2020 年底被京东方收购,成
为京东方子公司,于 2021 年合并入京东方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比例超过营业收入的 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也不存在新增主要客户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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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电解镍、氟化氢铵、钨粉及液氮等,能源主要为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价(元/吨
年度 原材料 金额(万元) 数量(吨) 单价增减
或元/度)
电解镍 12,262.18 608.24 201,599.58 61.86%
氟化氢铵 8,791.15 8,217.99 10,697.45 10.55%
钨粉 10,059.25 418.00 240,651.86 13.40%
液氮 839.87 15,443.14 543.85 -22.17%
电(万度) 12,527.95 20,149.58 0.62 11.03%
电解镍 14,036.98 1,126.97 124,555.48 16.29%
氟化氢铵 14,076.88 14,547.20 9,676.70 11.65%
液氮 5,075.59 72,635.08 698.78 -15.90%
电(万度) 18,295.56 32,945.77 0.56 3.38%
电解镍 5,876.06 548.60 107,110.78 -6.74%
氟化氢铵 9,578.12 11,051.75 8,666.61 -2.59%
液氮 5,563.48 66,958.32 830.89 -0.77%
电(万度) 13,172.39 24,523.05 0.54 -3.09%
电解镍 12,504.88 1,088.84 114,846.16 -
氟化氢铵 7,602.00 8,544.16 8,897.31 -
液氮 4,043.80 48,292.70 837.35 -
电(万度) 10,876.54 19,622.62 0.55 -
注 1:以上采购金额及平均单价均未含税;
注 2:上表电解镍中包含镍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受疫情影响,氟化
氢铵、电解镍、钨粉的平均采购价格在 2020 年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由于供需
关系正常恢复,2021 年、2022 年 1-6 月上述三种主要材料的采购价格有不同幅
度的涨幅。由于液氮生产技术门槛低,市场新增产能较多,报告期内,液氮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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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持续降低。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为在市场行情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协商确
定,价格变化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
平均采购电价有小幅下降;2021 年度平均单价恢复至 2019 年度相近水平。2022
年 1-6 月,公司的采购电价有所上涨,主要系煤价处于高位、电力供应紧张等因
素导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采购
期间 供应商名称 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
总额比例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 12,527.95 14.57%
中色(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镍板、镍铜板 7,387.84 8.59%
浙江陶特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钢瓶 4,438.00 5.16%
合计 38,026.18 44.21%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 18,295.56 15.56%
工程总承包服
中国船舶集团 14,323.92 12.19%
务、液氮等
年度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氟化氢铵 6,021.77 5.12%
馆陶县祥瑞化工有限公司 氟化氢铵 5,444.89 4.63%
合计 56,113.78 47.74%
工程总承包服
中国船舶集团 务、液氮及电解 25,840.41 31.15%
镍等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 13,172.39 15.88%
馆陶县祥瑞化工有限公司 氟化氢铵 4,589.62 5.53%
年度
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氟化氢铵 3,608.23 4.35%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服务 3,020.27 3.64%
合计 50,230.92 60.55%
工程总承包服
中国船舶集团 务、液氮及电解 27,213.68 30.40%
年度
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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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采购
期间 供应商名称 材料名称 采购金额
总额比例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 10,876.54 12.15%
电解镍及镍板
中色(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7,381.90 8.25%
加工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服务 5,130.58 5.73%
宝鸡海吉钛镍有限公司 电解镍 4,235.87 4.73%
合计 54,838.58 61.27%
注: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合并计算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相对稳定,供应
商集中度相对较高。2021 年关联采购金额比重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向中国船舶
集团集中采购的模式发生变化,从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合同转变为与直接供应商签
署合同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与中
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开始时间为 2020 年,主要采购内容为电解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 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上述供应商中未持有任何权益。中国船舶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其他前五名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49,467.37 42,202.05 85.31%
机器设备 64,097.13 25,241.97 39.38%
专用设备 35,987.29 21,373.56 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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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成新率
办公设备及其他 1,641.40 413.93 25.22%
运输设备 510.86 272.38 53.32%
合计 151,704.04 89,503.88 59.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房屋 50 处,房产面积总计 111,932.15
平方米,其中 30 处已取得权属证书,房屋面积 80,079.45 平方米;20 处尚未取
得权属证书,房产面积 31,852.70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房屋所有 房产 面积 是否存在他
序号 证书编号 使用期限 位置
权人 用途 (m2 ) 项权利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14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15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16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17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18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19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0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1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2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3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4 号 五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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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 房产 面积 是否存在他
序号 证书编号 使用期限 位置
权人 用途 (m2 ) 项权利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5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6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7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8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29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0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1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2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3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4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5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6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7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8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39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40 号 五路 1 号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房屋所有 房产 面积 是否存在他
序号 证书编号 使用期限 位置
权人 用途 (m2 ) 项权利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41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42 号 五路 1 号
冀(2022)肥 肥乡经济
第 0000043 号 五路 1 号
(2)尚未取得房产证的自有房产
建筑面积 是否存在
序号 所有权人 坐落位置 房产用途
(m2 ) 他项权利
肥乡 经济 开发 区纬五
路1号
肥乡 经济 开发 区纬五
路1号
肥乡 经济 开发 区纬五
路1号
肥乡 经济 开发 区纬五
路1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 20 项自有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该等房屋建造于公司自有土地之上,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根据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竣工备
案手续,待取得竣工备案证明书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该等房
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
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房屋、土地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租赁房屋 47 处,面积 30,610.51 平方米;
仓储 7 处,面积 1,515.00 平方米;土地 3 处,面积 9,158.94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
下: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
邯郸经济技术
邯房权证国字第 2021.01.01-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房权证国字第 2021.01.01-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房权证国字第 2021.01.01-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冀(2019)邯郸
街6号 0044806 号
邯郸经济技术 冀(2019)邯郸
街6号 0044805 号
邯郸经济技术 冀(2019)邯郸
街6号 0044810 号
邯郸经济技术 冀(2019)邯郸
街6号 0044808 号
邯郸经济技术 冀(2019)邯郸
街6号 0044809 号
邯郸经济技术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房权证国字第 2021.01.01-
开发区世纪大 0510002016 号 2025.12.31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房权证国字第 2022.04.01-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街6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郸经济技术
邯郸经济技术 冀(2019)邯郸
安徽省合肥市
合肥 友驿 新站区文忠路
企业 管理 与前江路交口 2022.12.01-
咨询 有限 东合肥智慧产 2023.11.30
公司 业园 A2 栋 3
层 309 室
重庆市沙坪坝
重庆 海云
区学城大道 104 房地证 2013 2021.07.06-
有限公司
一期 B3 栋 501
上海 瑞舟
上海市浦东新 沪 房 地 浦 字
房地 产发 2021.04.01-
展有 限公 2023.12.31
号 708 室 041941 号
司
江苏 宏仁 南通市经济技 苏(2019)南通
有限公司 路 86-9 号 第 0002342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9)邯郸
祥 7 号楼 1 单 0006851 号
元 3004 号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
丛台区富强路
冀(2018)邯郸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20)邯郸
祥 7 号楼 1 单 0041479 号
元 3003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7 号楼 1 单 0106920 号
元 2703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经
祥 9 号楼 1 单 0001819 号
元 2805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7 号楼 1 单 0106895 号
元 2603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7 号楼 1 单 0107507 号
元 505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8 号楼 1 单 0107192 号
元 1502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5 号楼 2 单 0132362 号
元 802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5 号楼 2 单 0107245 号
元 2303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冀(2018)邯郸
区果园南路 2022.08.26-
祥 8 号楼 1 单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
元 2303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6 号楼 2 单 0107481 号
元 2102 号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9)邯郸
祥 8 号楼 1 单 0006845 号
元 2502 室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 冀(2018)邯郸
祥 7 号楼 1 单 0106848 号
元 402 室
丛台区北仓路
冀(2018)邯郸
绣花苑 7 号楼 2023.08.25
丛台区富强路
冀(2017)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
经开区耒荣路 冀(2018)邯郸
河北省邯郸市
经开区耒荣路 冀(2018)邯郸
邯郸经济开发
区果园南路万 冀(2018)邯郸
楼 2 单元 1801 0100919 号
室
邯郸市万浩吉 冀(2018)邯郸
元 1903 房间 0115050 号
邯郸市万浩吉 冀(2018)邯郸
元 2003 房间 0112823 号
邯郸市万浩吉 冀(2018)邯郸
元 1608 室 0108387 号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物业位置 房产证号 租赁期限 用途
(m2 )
邯郸市万浩吉 冀(2018)邯郸
元 2602 室 0134316 号
邯郸 市龙 邯郸市经济开
邯房权证字第 2021.09.01-
限公司 21 号 6 楼
注 1:上述序号 24-46 房屋的租赁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包含专有面积及公摊面积。
注 2:除上述房产外,公司亦租赁七一八所停车场雨棚,因其为构筑物,故未列示。
对于上述房屋租赁,公司已与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但尚未办理租赁备案
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706 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上述未办理
租赁备案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公司对该等租赁房产的使用。
公司租赁房屋中共 9 处尚未办理房产证,具体为:
(1)公司 H 厂租赁七一八所的 8 处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该等房屋系七一
八所在自有有证土地上建设。七一八所保证所出租房屋及场地权属清晰,若发生
与七一八所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或因未取得权属证书导致派瑞特气不能
在租赁期间内使用房屋及场地,由七一八所负责,派瑞特气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七一八所赔偿相应的损失,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公司租赁合肥友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
书,该处房屋的主要用途为办公,可替代性强,搬迁不存在障碍,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公司租赁的房产,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已出具承诺:如因派瑞特气租赁的房
屋所有权存在权属瑕疵导致派瑞特气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派瑞科技将通过协调安
排替代生产经营场所等方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如因派瑞特气无法正常
生产经营或造成派瑞特气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因此导致派瑞特气遭受
任何损失的,派瑞科技承诺对派瑞特气受到处罚及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物业位置 不动产权证号 租赁期限 备注
(m2 )
武汉市化
武汉华涵电
学工业区 2022.11.01-
化工五路 1 2024.04.01
公司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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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物业位置 不动产权证号 租赁期限 备注
(m2 )
南通市经 苏(2019)南
江苏宏仁特
济技术开 通开发区不动 2022.07.15-
发区通达 产 权 第 2023.07.14
公司
路 86-9 号 0002342 号
深圳市辰中 东莞市沙
司 岛
厦门翔安
上海密尔克 停 车
区新圩镇 厦国土房证第 2022.09.01-
后行东里 300010771 号 2023.08.31
有限公司 抵押
江阴普尔盖 上海市浦 沪(2017)浦
有限公司 滨路 17 号 125327 号
重庆长寿 渝(2021)长
嘉里呈祥物
化工园区 寿区不动产权 2023.03.25- 停 车
华南三支 第 000359664 2024.03.24 场
限公司
路 号
陕西铜川
铜川鼎铭汽 陕(2016)铜
市印台区 2022.04.01- 停 车
汇丰提 2 2025.03.31 场
限公司 第 0000666 号
号
公司正在使用的仓储租赁中,编号为 1、3 的仓储用房尚未提供权属证书,
编号为 4 的仓储坐落地块于 2012 年 2 月 3 日设立抵押;前述仓储用房可替代性
强,搬迁不存在障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土地权属证书 土地坐落 面积(m2) 租期期限
邯郸经济技术
邯市国用(2010) 2021.01.01-
第 G01009 号 2025.12.31
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市国用(2010) 2022.01.01-
第 G01009 号 2025.12.31
号
邯郸经济技术
邯市国用(2010) 2022.01.01-
第 G01009 号 2025.12.31
号
公司租赁七一八所的土地均用于研发、测试、试验,不属于生产型场所。
(三)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共 348,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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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有无抵
土地面积
序号 位置 终止日期 用途 证书编号 押等他
(m2 )
项权利
冀(2022)肥乡区不
肥乡经济开
工业 动产权第 0000014 号-
用地 冀(2022)肥乡区不
动产权第 0000043 号
工业 冀(2022)肥乡区不
用地 动产权第 0000044 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自有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商
标具体情况如下:
(1)自有注册商标
核定商
序号 证载注册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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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商
序号 证载注册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品类别
(2)被许可使用商标
核定商
序号 许可人 被许可人 商标 注册号 许可期限
品类别
七一
八所
七一
八所
七一
八所
七一
八所
七一
八所
七一
八所
七一八所基于统一管理需要,设计了品牌标识,在相关业务领域内将其标识
申请注册商标后,通过无偿授权下属子公司在各自业务领域内使用的方式实现品
牌形象统一管理目的,公司使用七一八所商标用于产品包装、媒体宣传和日常办
公等。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境内拥有 178 项已授权专利,其中 68 项发
明专利,110 项实用新型专利;3 项国外专利;1 项许可使用专利。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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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授权国内专利
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一种 N-苯基双(三
制备方法
一种双三氟甲基磺
装置
一种测量含氟混合
装置
一种高吸附能力的
氘气纯化装置
一种双氟磺酰亚胺
法
一种六氟化钨液相
充装装置
一种合成六氟丁二
烯的预反应装置
一种以重水为原料
电解装置
一种高纯四氟化硅
的制备方法及装置
一种制备高纯三氟
装置
一种液态六氟化钨
取样装置
一种危险液体上料
系统及方法
一种含金属离子的
方法及系统
一种从碘化锌废盐
法
一种用于固液反应
应系统
一种含氘废气中氘
装置
一种甲基磺酰氯电
磺酰氟的方法
一种氘气的提纯装
置
一种六氟乙烷的制
备方法
一种去除六氟丁二
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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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利用傅立叶变换红
外光谱测氟化氢中
水含量的方法及装
置
利用低温 HF 去除
的系统及方法
一种三氟甲磺酸碱
金属盐的合成方法
一种十氟-4-(五氟
酸钾的制备及应用
一种三氟甲磺酸酐
的制备方法
一种高纯六氟化钨
连续纯化方法
一种去除三氟化氮
二氮的方法
一种六氟化铼的制
备方法
一种制备 N- 苯基-
亚胺的方法
一种六氟丁二烯的
置
一种八氟丙烷的纯
化方法及纯化装置
一种碳酰氟的纯化
方法和制备方法
一种六氟化钨气体
的纯化装置及方法
一种四氟化硅的纯
化方法
一种全氟烷烃中杂
质的定性分析方法
一种氯化氢气体的
除水方法
一种高温下制备六
氟乙烷的方法
一种利用循环反应
法
一种反应精馏去除
法
一种制备氟化氢的
方法及装置
超纯混合气制备系
统和方法
一种配制多瓶混合
气的装置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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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一种气体中微量杂
质分析装置及方法
一种制备三氟化氮
应用
一种制备三氟化氮
气体的装置及应用
一种三氟化氯的纯
化方法
一种全氟烷烃中杂
质的催化转化方法
一种三氟化氯的制
备方法
一种三氟化氯的制
备方法及装置
一种双氟磺酰亚胺
盐的制备方法
一种三氟甲磺酰氟
的纯化方法
一种防爆型多组分
法
用于气体杂质含量
统和吹扫取样方法
一种连续精馏纯化
装置
一种三氟甲磺酸三
法
一种制备氟磺酰亚
胺酸的方法及装置
一种制备氟磺酰亚
胺锂的方法
三氟甲磺酸酐的纯
化方法
一种碳酰氟的纯化
方法
一种碳酰氟的制备
方法
一种重水电解制备
高纯度氘气的方法
制备高纯度三氟甲
基磺酸的工艺方法
六氟化钨气体的纯
化方法
六氟化钨气体的制
备方法
一种去除三氟化氮
质的方法
用氨和氟化氢为原
设备及工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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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制备三氟化氮气体
的工艺方法及设备
高纯三氟化氮气体
的精制方法
一种含三氟化氮混
合气体的提纯设备
一种三氟化氮精馏
塔尾气的处理装置
一种三氟化氮生产
设备
一种去除三氟甲磺
置
一种高灵敏度的三
氟化氮检测装置
一种混合气自动配
气装置
一种用于制备三氟
置
一种电子混合气分
析检测输送管路
一种三氟甲磺酰氟
置
一种除去氟气中氟
化氢的装置
用于卤代烃中烯
杂质的去除装置
一种水环真空泵废
水处理设备
一种 HF 卸车过程
急泄压装置
一种用于工业化制
设施
一种脱除 NxFy 的
高效裂解装置
一种去除六氟丁二
的装置
一种超高纯腐蚀性
充装系统
一种三氟化氮生产
笑气处理设备
一种去除三氟化氮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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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氟四氯丁烷的装置
一种碘除水纯化装
置
一种输送六氟化钨
的装置
一种高效的全氟丁
料装置
一种电解法生产
尘的处理装置
一种制备三氟化氮
的装置
一种回收三氟化氮
氢的设备
一种无机盐-有机溶
剂分离装置
一种回收三氟化氮
电解槽阳极尾气中
三氟化氮的裂解设
备
一种三氟甲磺酸酐
的制备装置
一种 N-苯基双三氟
用原料混合机构
一种六氟丁二烯用
防泄漏储存罐
一种六氟丁二烯用
的存放装置
一种采用冷凝法超
动控制系统
一种用于高纯氘气
缩机的装置
一种全封闭式电子
置
一种三氟化氮用热
装置
一种用于高纯氟气
中杂质的分析装置
一种三氟化氮气体
热解输送管路
一种用于电子混合
气的管道连接结构
一种六氟化钨捕集
装置
一种快速取出钢瓶
接头内垫片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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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一种用于处理三氟
温冷阱
一种一氧化碳储存
钢瓶的钝化装置
一种实现正压密封
检修环境的装置
一种用于纯化大流
量 NF3 电解气中高
浓度 N2F2 的热解
器
一种制备高纯三氟
化氮气体的装置
一种乙硼烷的制备
装置
一种除去八氟环丁
分的净化装置
一种超高纯液化气
装置
一种精馏塔固定缓
冲装置
一种三氟甲磺酸的
生产装置
一种用于三氟化氮
置
一种高效氯化氢尾
气吸收装置
一种电子混合气分
析检测装置
一种提高原料利用
装置
一种电子混合气配
置充装装置
一种三氟化氮的连
续精馏装置
一种三氟化氮电解
槽的加料系统
一种制备氟气和含
氟混合气的装置
一种氟气的纯化装
置
一种用于气体干燥
的低温釜
一种三氟化氮电解
系统
一种三氟化氮生产
中电解液转运槽
基于 PLC 控制的大
宗气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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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基于射频技术的液
体分离装置
一种制备三氟甲磺
酰氟的装置
一种连续制备双三
装置
一种利用尾氮气冷
统
一种气体分析的进
气装置
一种原料混合反应
装置
一种电子混合气的
制备装置
一种电子混合气钢
瓶预处理装置
一种三氟甲磺酸三
备
一种氯化氢自压输
送及干燥装置
一种电子混合气在
线称量配气系统
一种电子混合气纯
化装置
一种用于三氟化氮
电解槽的过滤装置
电子级高纯氯化氢
的制备装置
一种电化学氟化嵌
解槽
一种电化学氟化串
联电解槽
一种电化学氟化嵌
解槽
一种用于除去气体
塔
一种用于电解制氟
置
一种用于制备高纯
六氟化钨的吸附塔
一种用于微量杂质
统
一种三氟化氮制备
系统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存
序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在他项
号
权利
一种三氟化氮电解
的处理装置
一种制备六氟化钨
气体的装置
一种分离硫酸氢钾
装置
一种高纯二氧化碳
的制备装置
一种溴化氢的纯化
装置
一种预纯化电解制
的装置
一种除去三氟化氮
中氧化亚氮的装置
一种三氟甲磺酸自
动充装系统
一种大型模块化冷
冻液制冷系统
一种三氟化氮电解
槽的加料装置
一种电解 NF3 连续
预纯化装置
一种 6N 级高纯四
装置
一种超纯气瓶的全
自动预处理装置
一种处理含浓硫酸
置
一种提纯三氟甲磺
置
一种高纯三氟化氮
气体的充装装置
一种纯化八氟环丁
烷气体的装置
一种含镍和氟化氢
铵的废渣处理系统
一种从含碘离子废
液中回收碘的装置
一种批量配制混合
气的气路管件
一种电子级混合气
体自动配气装置
一种在线称量同时
气的装置
注:上述受让取得专利为七一八所无偿转让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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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授权国外专利
是否存
专利 国家/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在他项
授权日 地区
权利
一种碳酰氟 德国、
的纯化方法 英国
一种连续精
馏纯化六氟
化钨的方法
及装置
一种碳酰氟
和制备方法
注:上述受让取得专利为七一八所无偿转让取得。
(3)许可使用专利
公司已与派瑞科技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约定派瑞科技许可公司使用
(专利号:200510085395.0),
其名下的一项发明专利“三氟化氮气体的纯化方法”
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使用,该项专利有效期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许可使用期限
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参考中资资产出具的《派瑞科技有限
公司拥有的“三氟化氮气体的纯化方法”专利许可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结合授权使用期间的三氟化氮实际营业收入,计算各期间专利授权使用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38 项域名,其中国内域名 18 项,国际
域名 20 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1)国内域名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域名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域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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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注册域名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域名类型
(2)国际域名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域名 注册日期 有效期至 域名类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2 项著作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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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完成 是否存在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日期 他项权利
国作登字
-2020-F-01125405
国作登字
-2020-F-0112538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法人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四)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权。
(五)主要业务资质情况
公司及其分公司所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冀)WH 安许
《安全生产 2022.04.08- 河北省应急管
许可证》 2025.04.07 理厅
[2022]040250
河北省危险化
学品登记注册
《危险化学 2020.11.19-
品登记证》 2023.11.18
部化学品登记
中心
《危险化学
冀邯肥危化经字 2022.04.28- 邯郸市肥乡区
[2022]160005 2025.04.27 行政审批局
证》
《安全生产
标 准 化 证 冀 AQBWH Ⅱ 2022.11.01- 河北省应急管
书》(危险 202200189 2025.11.30 理厅
化学品)
《河北省重 (邯)安监重备
邯郸市肥乡区
应急管理局
案登记表》 [2022]DWH0111
《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经营
登记表》 构
《气瓶充装 TS4213M74-202 2019.01.18- 河北省市场监
许可证》 4 2024.01.17 督管理局
《气瓶充装 2022.10.29- 河北省市场监
许可证》 2026.10.28 督管理局
《移动式压
许可证》
《移动式压 2019.01.24- 河北省市场监
力容器充装 2024.01.23 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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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发证部门
许可证》
《质量管理
M 2024.09.09 证中心
书》
IATF 证书编号:
《质量管理
CASC 证书编 2025.01.12 认证有限公司
书》
号:2022A031
《环境管理
M 2024.09.09 证中心
书》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 00621S30944R0 2021.09.10- 中质协质量保
系认证证 M 2024.09.09 证中心
书》
《管理体系 01121EN30024R 2021.10.30- 北京赛西认证
认证证书》 0M 2024.10.29 有限责任公司
《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 (冀邯) 2022.02.21- 邯郸市肥乡区
品生产备案 3YSX04881 2025.02.20 行政审批局
证明》
《固定污染
回执》
河北省危险化
学品登记注册
《危险化学 2022.01.28-
品登记证》 2025.01.27
部化学品登记
中心
冀
安全生产二 2022.02.15 自公告之日 河北省应急管
级标准化 (公告日) 起3年 理厅
《河北省重 (邯)安监重备 邯郸市经济技
案登记表》 [2020]DWH0100 管理局
(冀)WH 安许
《安全生产 2021.11.03- 河北省应急管
许可证》 2024.11.02 理厅
[2022]000049
《非药品类
邯郸经济技术
易制毒化学 ( 冀 邯 ) 2022.03.23-
品经营备案 3YSX04933 2025.03.22
批局
证明》
《固定污染
D5MX5T001Y 2025.09.16
回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业务资质和许可期满后无法续期的情
形,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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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掌握多项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
水平的核心技术,其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电解氟化技术打破了国外长期以来的
技术封锁,使得我国成为继美国、日本、韩国之后第四个掌握该等技术的国家,
填补了国内空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 9 项,该等技术均运用
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并在产品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改进。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
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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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是否编
序 技术 技术的先 是否取得 对应主要
技术 技术简要说明 技术来源 相关技术、项目及产品主要奖项 制行业 阶段
号 类别 进程度 专利 产品
名称 标准
电解氟化技术是将氟元素引入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电解 化合物的重要反应,在电解槽中 发明专利 3 2021 年度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
技术 原料,通直流电进行电解反应, 型专利 1 项 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生成含氟物质。 创新奖、2020 气体行业专利金奖
化学合成技术,合成化学是以得
到一种或多种产物为目的而进 发 明 专 利 三氟甲磺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化学
行的一系列化学反应,包括无机 10 项、实用 酸、双(三 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
合成、有机合成、化学气相沉积 新型专利 1 氟甲磺酰) 利奖一等奖、邯郸市科学技术进
技术
技术、卤化反应、催化技术等合 项 亚胺锂 步奖一等奖
成技术。
精馏是通过稳态流程和动态过 三氟甲磺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发明专利 是 量产
程模拟及优化,确定关键工艺参 酸酐 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精馏 11 项、实用
技术 新型专利 3 六氟丁二 试生
发度接近的物系,进行分离提 - 是
项 烯 产
纯。
化学纯化技术是借助难分离杂
化学 质化学特性,通过添加其他反应 发明专利 3 “含氟电子特种气体”被评为“第
技术 离组分或产物,再通过精馏和吸 型专利 3 项 创新产品和技术”
附等技术进行分离。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吸附技术是利用产品中的一些
第 15 届北京发明创新大赛-金奖、
杂质与主产品存在强相互作用 发明专利 2
吸附 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技术 创新奖、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实现其提前分离,降低后续操作 型专利 1 项
一等奖、气体行业专利优秀奖、
实施难度和设备要求。
发明创业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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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是否编
序 技术 技术的先 是否取得 对应主要
技术 技术简要说明 技术来源 相关技术、项目及产品主要奖项 制行业 阶段
号 类别 进程度 专利 产品
名称 标准
混配技术主要为称量法和分压 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混配 法,称量法是一种配制电子混合 气体 发明专利 2 含氟电子特种气体”被评为“第
技术 气精度较高的方法,可以实现电 混配 项 十四届(2019 年度)中国半导体
子混合气重量法的自动配制。 创新产品和技术
发明专利 1
痕量 公司具有全流程在线分析系统,
项、制定国
杂质 可以高效、快速、稳定、准确地 分析
分析 完成原料、中间品、产成品的分 检测
项、团体标
技术 析测试。
准 15 项
充装技术能够保证精品气安全、
充装 实用新型
技术 专利 2 项
证供应安全
绿色 绿色环保技术,实现无害化处 发明专利 1
回收
处理
技术 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型专利 3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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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解氟化技术
电解制氟技术是稳定、安全、高效地制备含氟化合物的关键技术之一,公司
突破了电子特种气体电解制备技术瓶颈。通过对电解槽设计、原材料配比、反应
参数调节、自动化水平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了三氟化氮、三氟甲磺酸、三氟甲磺
酸酐等产品。
(2)化学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技术是电子特气制备过程中应用最广泛,也是最为核心的技术之一,
根据反应机理的不同包括卤化反应、催化技术、不对称合成技术、分子拆分技术
等,公司由点到面、逐项突破,自主研发了六氟化钨、六氟丁二烯、三氟甲磺酸
及其衍生品等一系列产品。
(3)精馏技术
纯化技术是实现电子特种气体达到集成电路应用的关键,开发了低温连续精
馏工艺装备,通过稳态流程和动态过程模拟及优化,掌握精馏过程关键参数,实
现了气体产品的连续化生产和高效提纯;实现了碳氟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等杂
质脱除,三氟化氮产品纯度达 99.999%。
(4)化学纯化技术
在高纯电子气体纯化过程中,借助难分离杂质化学特性,通过添加其他反应
物实现其靶向反应,转化为易分离组分或产物,再通过低温精密精馏技术分离,
其中氯化氢纯度达到 99.999%。
(5)吸附技术
在高纯电子气体纯化过程中,一些杂质具有强酸性、强腐蚀性或与主产品存
在强相互作用的特点。通过加入特殊吸附剂,实现其提前分离,降低后续操作实
施难度和设备要求。其中,六氟化钨产品纯度可达 99.9999%以上。
(6)混配技术
混配技术是混合气生产的通用核心技术,公司发明了电子混合气高效精准配
制技术,实现了多种混合电子气高纯度、高精度和大浓度差条件下的高效配制和
规模化生产。公司的混合气开始于 02 专项的子课题研发,并且在不断研发新增
混合气品种,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增强了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产品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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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7)痕量杂质分析检术
痕量杂质分析检术是电子特种气体质量合格稳定的保证,公司构建了电子特
种痕量杂质分析技术体系,解决了高纯电子气体中气相杂质、金属粒子和碳氟化
合物等痕量杂质分析的技术难题,为各类高纯气体的研发和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8)充装技术
充装技术是作为产品从公司到客户的纽带技术,在电子特气生产中有着不可
或缺的地位。公司建立了电子特种气体定量充装技术,实现了各品类电子特种气
体准确、高效的定量充装。
(9)绿色环保技术
为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公司掌握了绿色环保技术,实现了生产工艺研
发过程中副产品及三废的循环利用,形成了多种环保处理核心技术,减少了污染
物排放,同时回收可利用资源二次创效,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主营业务中,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用核心技术的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占比 97.98% 94.67% 98.43% 97.78%
(二)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发行人所获荣誉奖项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为实现电
子特种气体关键材料的国产化作出重要贡献,获得多项荣誉奖项,在行业协会或
联盟中担任理事单位,是公司行业地位的体现。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
奖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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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 年份
“十三五”中国气体行业分行业 TOP10
电子气体
中国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产业联盟第一 中国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产
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业联盟
中国集成电路零部件创新联
盟
(2)发行人的技术和产品所获荣誉奖项
公司是科技创新驱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电解氟化和精馏纯化等核心技术,
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均为自主研发,并且经过长期对生产装备和工艺参数的技术
改进,以及新工艺、新路线的发明应用,塑造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公司的技术
及产品获得多项殊荣,部分含氟高纯电子气体的制备技术经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
平,荣获 2021 年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三氟化氮产品获评为河北省制
造业单项冠军。报告期内,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如下: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技术及产品 授予单位 年份
进步奖一等奖 气体制备技术与产业化
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证 集成电路用含氟高纯电子 河北省科学技术
书-国际领先 气体制备技术与产业化 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
第 15 届北京发明创新大 第 15 届北京发明
赛金奖 创新大赛组委会
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 集成电路用超高纯氯化氢 集成电路材料产
创新联盟技术攻关奖 的研发及产业化 业技术创新联盟
一种制备氟化氢的方法及 中国工业气体工
装置 业协会
一种制备三氟化氮气体的 中国工业气体工
装置及应用 业协会
一种连续精馏纯化六氟化 中国工业气体工
钨的方法及装置 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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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技术及产品 授予单位 年份
“首届集成电路材料 集成电路用超高纯氟化氢 集成电路材料创
奖”技术攻关奖 的制备工艺 新联盟
第十四届(2019 年度)
中国半导体行业
协会等
技术
集成电路材料创
新联盟
集成电路材料创
新联盟
河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 5N 级高纯氯化氢电子气 河北省科学技术
化项目 体制备技术成果转化 厅
(3)发行人所获得的下游客户奖项情况
集成电路企业对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性能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遴
选标准也较为严格,因此下游产业客户的认可是公司电子特种气体技术水平最直
接的体现。公司曾获得的主要客户授奖如下:
序号 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 年份
注:报告期内,发行人存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实施的业务重组,七一八所将特气工程部及派瑞
科技特气事业部特气相关业务及三氟甲磺酸业务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本次无偿划转后,七
一八特气业务、人员和资产均全部转移至发行人,发行人承继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相关荣誉。
公司主导或参与编写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已发布的国家标准 7 项、团体标准
标准
序号 标准号 名称 实施日期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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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序号 标准号 名称 实施日期
类别
气体分析 一氧化碳含量、二氧化碳含量
的确定
T/ICMTIA
ESG0024—2022
T/ICMTIA
ESG0023—2022
T/ICMTIA
ESG0015—2022
T/ICMTIA 集成电路用混合气体 3.5%氩/10ppm 氙/
ESG0013—2022 氖
T/ICMTIA
ESG0014—2022
T/ICMTIA
ESG0012—2022
电子级碳酰氟 2021.10.28
N-苯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的测定方
法
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中杂质的测定方
法
(1)三氟化氮
衡量电子特种气体产品质量的技术参数主要为产品的纯度以及杂质的含量,
公司的三氟化氮企业标准中主要参数指标与国家标准、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比较情
况如下:
产品 具体参数指标 派瑞特气 国家标准 飞源气体 昊华气体
三氟 标准实施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5 月 2019 年 8 月 2021 年 7 月
化氮 三氟化氮 NF3 , ×10 -2 ≥99.999 ≥99.999 ≥99.996 ≥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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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具体参数指标 派瑞特气 国家标准 飞源气体 昊华气体
四氟化碳 CF4 , ×10 -6 ≤5 <8 ≤20 <8
氧气 O2 +氩气 Ar,×10 -6 <1 <1 ≤3 <1
氮气 N2 ,×10 -6 <1 <1 ≤5 <1
水 H 2 O, ×10 -6 <0.5 <0.5 ≤1 <0.5
二氧化碳 CO2 , ×10 -6 <0.5 <0.5 ≤0.5 <0.5
一氧化二氮 N2 O, ×10 -6 <0.5 <0.5 ≤1 <0.5
一氧化碳 CO, ×10 -6 <0.5 <0.5 ≤0.5 <0.5
六氟化硫 SF6 , ×10 -6 <0.5 <0.5 ≤1 <0.5
氟化氢 HF, ×10 -6 <0.5 <0.5 ≤1 <0.5
注 1:上表列示了国家标准、国内企业标准中最高纯度等级的产品参数,国外企业未公开披
露三氟化氮产品标准。
注 2:国家标准为《电子特气 三氟化氮》(GB/T 21287-2021),国内企业标准来源于企业
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注 3:上表纯度和杂质含量均为体积分数。
三氟化氮生产中的杂质主要包括四氟化碳、氧气、氮气、一氧化二氮等,其
中大部分杂质气体可以有效分离和控制,四氟化碳因与三氟化氮性质相似较难去
除,是下游客户选择产品的关键指标。发行人生产的高纯三氟化氮的纯度可达到
碳杂质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和同行业竞争对手,已应用于集成电路 5nm 先进制程。
(2)六氟化钨
六氟化钨在国内实现量产的企业较少,国内厂商现有产能主要集中于派瑞特
气。公司的六氟化钨企业标准中主要参数指标与国家标准的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 具体参数指标 派瑞特气 国家标准
标准实施时间 2022 年 5 月 2016 年 7 月
六氟化钨 WF6 , ×10-2 ≥99.9999 ≥99.9999
氧气 O2 +氩气 Ar, ×10 -6 ≤0.1 ≤0.1
氮气 N2 , ×10 -6 ≤0.1 ≤0.1
二氧化碳 CO2 , ×10 -6 ≤0.1 ≤0.1
六氟化钨
氟化氢 HF, ×10 -6 ≤0.3 ≤0.3
四氟化碳 CF4 , ×10 -6 ≤0.1 ≤0.1
一氧化碳 CO, ×10 -6 ≤0.1 ≤0.1
六氟化硫 SF6 , ×10 -6 ≤0.1 ≤0.1
四氟化硅 SiF4 , ×10 -6 ≤0.1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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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具体参数指标 派瑞特气 国家标准
金属粒子总含量,×10 -9 ≤50 -
注 1:上表列示了国家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中最高纯度等级的产品参数,国外企业未公开披
露六氟化钨产品标准。
注 2:国家标准为《电子工业用气体 六氟化钨》(GB/T 32386-2015)。
注 3:上表纯度和气相杂质含量为体积分数,金属粒子总含量为质量分数。
六氟化钨生产中的主要杂质成分为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氟化氢、金属粒
子等。公司生产的高纯六氟化钨的纯度可达到 6N,杂质含量不高于国家标准。
(3)三氟甲磺酸
公司的三氟甲磺酸企业标准中主要参数指标与国家标准、同行业竞争对手的
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 具体参数指标 派瑞特气 中央硝子 江西国化
标准实施时间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9 月 2019 年 10 月
三氟甲磺酸,×10 -2 ≥99.5% ≥99.5% ≥99.5%
三氟甲磺
氟离子 F-, ×10 -6 <10 <10 <10
酸
硫酸根 SO4 2-, ×10 -6 <50 <50 <50
H 2 O, ×10 -6 <500 <500 -
注 1:上表列示了竞争对手最高纯度等级的产品参数,其中中央硝子数据取自其在国内的控
股合资企业浙江中硝康鹏化学有限公司,数据来源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注 2:三氟甲磺酸暂未发布国家标准。
注 3:上表纯度和杂质含量均为质量分数。
三氟甲磺酸生产中的主要杂质成分为氟离子、硫酸根等。三氟甲磺酸产品暂
未形成国家标准,从企业标准看,公司生产的三氟甲磺酸的纯度、杂质含量等指
标要求与国内外代表企业相同。
公司深耕电子特种气体业务,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与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
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一直走在中国电子特种气体研发攻关和
产业化推进的前沿。公司承担的重点科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科研任务名称 项目类别 时间 承担单位
七一八所等单位联合承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
国家重大 担(2020 年该项目无偿划
科技专项 转至派瑞特气,并由派瑞
气体研发与产业化
特气完成验收)
国家级重 派瑞特气等单位联合承
点项目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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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科研任务名称 项目类别 时间 承担单位
派瑞特气等单位联合承
担
派瑞特气等单位联合承
担
高性能液晶(LCD)显示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
相关材料开发与示范应用 料有限公司、派瑞特气
点研发计
高纯电子气体六氟丁二烯
的研发
锂电池关键材料双(三氟
艺
集成电路用激光电子混合 河北省科
气制备技术成果转化 技重大专
体制备技术成果转化
关键半导体材料超高纯电
子气体的产业化开发
公司通过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以及自立发起的科研项目,有多
个在研储备产品,依托公司的客户资源,可以在新产品研发成功后迅速实现推广。
公司目前的主要在研产品如下:
研发的主要产品 研发阶段 用途
高纯溴化氢、高纯乙硅烷、高纯乙炔等 21 种电子气体,主
要用于刻蚀、成膜
氟气其衍生品 中试 氟气可用于制备含氟气体,主要用于刻蚀、清洗
乙硼烷、磷烷混
小试 乙硼烷混合气、磷烷混合气主要应用于成膜和离子注入
合气
氟气混合气 小试 含氟混合气主要用于刻蚀、激光气体等
(三)发行人正在开展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如下:
预计
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人员配备 应用领域
阶段
(万元)
共 69 人,其中硕
高纯电子特 研发多种电子特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55
气研发 种气体新产品 阶段 人、研究员 6 人、
高级工程师 22 人
高性能液晶 研制三种高性能 共 17 人,其中硕
(LCD)显示 液晶(LCD)用混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8
相关材料开发 合气,实现自动和 阶段 人;高级工程师 8
与示范应用 批量配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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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人员配备 应用领域
阶段
(万元)
双(三氟甲磺 双(三氟甲磺酰)
共 9 人,其中硕士
酰)亚胺锂连 亚胺锂工艺改进, 实施 锂电新能
续化生产研 提高产品质量稳 阶段 源
高级工程师 5 人
究 定性,降低单耗
对两种激光电子
集成电路用 共 8 人,其中硕士
混合气的纯化工
激光电子混 实施 及以上学历 4 人;
合气制备技 阶段 研究员 1 人,高级
钢瓶预处理工艺
术成果转化 工程师 3 人
进行优化
锂电池关键材 共 10 人,其中硕
优化双(三氟甲磺
料双(三氟甲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8 锂电新能
磺酰)亚胺锂 阶段 人;高级工程师 5 源
艺
的生产工艺 人
适用于高纯
共 13 人,其中硕
电子气体的 研发国产高纯六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12
阶段 人;研究员 2 人,
应用验证研 过客户测试
高级工程师 5 人
究
研发乙硼烷和磷 共 9 人,其中硕士
乙硼烷和磷
烷电子混合气,产 实施 及以上学历 8 人;
品规格达到半导 阶段 研究员 2 人,高级
气的研制
体工艺要求 工程师 5 人
共 9 人,其中硕士
半导体用含 研发含氟混合气,
实施 及以上学历 3 人;
阶段 研究员 1 人,高级
研制 导体工艺要求
工程师 4 人
共 9 人,其中硕士
高纯氟气生 制备高纯氟气,产 实施
产工艺研究 品纯度达到 99.9% 阶段
高级工程师 7 人
氟气及其三 研发氟气及应用 共 11 人,其中硕
集成电
种衍生品的 于半导体行业及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8
制备及中试 医药行业的三种 阶段 人;研究员 1 人,
新材料
化研究 衍生品 高级工程师 5 人
以现有国产初级
二十一种高 产品为原料,通过 共 31 人,其中硕
纯电子气体 高纯化技术提高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19
关键技术开 产品质量,达到高 阶段 人;研究员 6 人,
发 纯电子气的质量 高级工程师 13 人
指标
三氟化氮电 共 8 人,其中硕士
在无害化处理电
解含镍废物 实施 及以上学历 4 人;
综合处理技 阶段 研究员 1 人,高级
资源再利用
术研究 工程师 1 人
对现有六氟化钨 共 5 人,其中硕士
WF6 液相充 纯化后的精品收 实施 及以上学历 3 人;
装技术研究 集、充装等工艺进 阶段 研究员 1 人,高级
行技术改进 工程师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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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所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经费 人员配备 应用领域
阶段
(万元)
研究三氟甲磺酸 共 8 人,其中硕士
三氟甲磺酸
电解理论,确定电 实施 及以上学历 6 人; 含氟新材
解工艺最优电解 阶段 研究员 2 人,高级 料
研究
参数 工程师 6 人
建立有机电化学 共 8 人,其中硕士
有机电化学
氟化研发平台,研 实施 及以上学历 6 人; 含氟新材
发含氟有机物新 阶段 研究员 3 人,高级 料
产业化
产品 工程师 5 人
改进补料工艺,降
三氟化氮电 低生产风险和成 共 8 人,其中硕士
实施
阶段
艺研究 收率、合格率、技 高级工程师 6 人
术指标
通过生产厂区循
环制冷系统综合 共 12 人,其中硕
生产厂区循
研究,实现厂区尾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7
氮气余冷的回收 阶段 人,高级工程师 7
综合研究
利用,为生产厂区 人
提供稳定的冷源
共 94 人,其中硕
集成电路材 研发多种电子特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56
料研究 种气体新产品 阶段 人;研究员 11 人,
高级工程师 16 人
高纯六氟化
高纯六氟化钼制 共 8 人,其中硕士
钼制备与提 实施
纯工艺及设 阶段
设备研究 高级工程师 4 人
备研究
设计一种直接裂
解三氟化氮电解 共 13 人,其中硕
三氟化氮裂 气的工艺,解决三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9
解工艺研究 氟化氮冷阱阶段 阶段 人,高级工程师 11
危险物质富集的 人
问题
NF3 生产气 提高三氟化氮产 共 16 人,其中硕
体质量与阳 率,降低阳极消耗 实施 士及以上学历 8
极消耗的控 速率,提高阳极利 阶段 人,高级工程师 7
制 用率 人
(四)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 5,110.73 12,412.23 8,767.19 5,205.73
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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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研发投入合计 5,110.73 12,412.23 8,767.19 5,205.73
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5.35% 7.16% 7.18% 5.02%
注:研发投入=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研发投入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形成的总支出,发行人的研究开发支出按照研
发项目进行立项。公司的研发投入包括直接材料的投入、设备投入、研究人员工
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等。本期研发投入为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本
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之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其研发投入分别为 5,205.73 万
元、8,767.19 万元、12,412.23 万元、5,110.73 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5.02%、7.18%、7.16%、5.35%。
(五)发行人的合作研发情况
发行人与下游客户、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
项目实现优势互补,突破关键技术,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
行产业化尝试,促进研发产品在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等生产中的应用推广。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进行的合作研发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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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作单位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权利义务划分 成果归属 保密义务
合作双方在实施本项目 各自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
高性能液晶 诚志永华为项目牵头方,派 之前和实施过程中各自 前已告知不能向项目团队以外提供
石家庄诚志 完成高纯电子混合气
(LCD)显示相 瑞特气负责混合气配气工艺 获得、拥有的知识产权及 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数
关材料开发与示 设计及实验、生产线建设、 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 据等所有信息,在本协议期限及随
料有限公司 术研究
范应用项目 产品推广等工作 不因共同承担本项目而 后 5 年内,合作双方应对上述信息
改变 保密
未经甲方许可,所有甲方提供给乙
对现有间歇法生产装 派瑞特气作为委托方支付研 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 方的信息、资料以及乙方在研究过
双(三氟甲磺酰)
置进行工艺技术改造, 发费用。天津大学根据协议 知识产权属于派瑞特气, 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及信息,
完成连续化生产成套 要求完成研发工作和成果交 天津大学具有共同署名 乙方不能向第三方透漏。未经乙方
产研究
技术开发 付 权利 许可,甲方不能向第三方透漏合作
过程中乙方的技术秘密
派瑞特气作为委托方支付研
未经甲方许可,所有甲方提供给乙
对现有 HF 吸附剂
(NaF 发费用,提供评价装置、评
方的信息、资料以及乙方在研究过
微球)存在粉化、吸附 价场地、检测仪器与方法。
河北工程大 HF 吸附剂研发 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 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及信息,
学 试验 知识产权属于派瑞特气 乙方不能向第三方透漏。未经乙方
题,开发新型的 HF 吸 仪器与方法、撰写实验方案
许可,甲方不能向第三方透漏合作
附剂 与实验报告、提供吸附剂、
过程中乙方的技术秘密
实验操作等
集成电路用激光 完成纯化工艺的优化, 双方应对被指定为保密的或者根据
七一八所作为课题承担方, 知识产权归派瑞特气所
派瑞特气负责产业化开发 有
技术成果转化 加吸附工艺 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
锂电池关键材料
三氟甲磺酰氟的纯化; 双方应对被指定为保密的或者根据
双(三氟甲磺酰) 七一八所作为课题承担方, 知识产权归派瑞特气所
亚胺锂的生产工 派瑞特气负责产业化开发 有
锂干燥工艺改进 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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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作单位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权利义务划分 成果归属 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甲方向其披露或其从甲方
知悉的保密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协议
课题使用且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
派瑞特气等 派瑞特气参与子课题集成电 非甲方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另以
集成电路材料研 研发多种电子特种气 子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
发 体新产品 归派瑞特气所有
担 及产业化相关研究工作 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
息用于任何其他之目的,不得超出
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甲
方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保密信息
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因履行合同或
在合同期间获得的对方的商务、财
派瑞特气等 务、技术、产品信息、用户资料或
高纯电子特气研 研发多种电子特种气 派瑞特气参与课题部分研究
发 体新产品 工作
担 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事先同意,
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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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部负责公司基础性、原理性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技术部负责新
工艺的研究和工艺技术改进研究。研发人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专职研发人员和
兼职研发人员,研发部、技术部为专职研发人员,同时公司的管理层以及市场、
质量、环保、安全等领域的专家也会兼职参与研发和技改工作。公司依据国家政
策、内外部需求、市场调研等信息,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起或承接科研项目及
技改项目。
公司项目主要分为研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新产品研发阶段由研发部负责,
根据产品技术类型,依据项目专业类型分别由合成组、电解组、中试组和纯化组
承担。新产品产业化和现有产品技术改进由技术部负责,根据技术类型分别由电
解工程组、纯化工程组、充装工程组和公用工程组负责。项目由各专业组组长统
筹规划项目组工作安排,进行资源、人员协调和安排。科技创新组与项目管理组
分别负责对研发项目和产业化及技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组织实施和验收。对
项目过程中输入、输出和研发成果进行有效控制,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
公司已建有河北省电子气体工程实验室、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河
北省集成电路用含氟新材料重点实验室三个省级研发平台,正在筹建国家级北湖
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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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人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兼职研发人员 137 名(占员工总数的比
例为 22.72%),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为 81 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3.43%),
硕士和博士 88 人,高级工程师 27 人、研究员 11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核心技术人员
①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拟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序号 具体条件 认定标准
教育背景、从
具有优秀的专业教育背景、丰富的研发技术从业经历,省部级高层
次人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行业内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资质
工作岗位及承
在公司主要产品或重要方向上,参与或牵头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
科研项目,并处于重要或关键岗位。
目情况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深度参与技术及研发工作,掌握了核
心技术,形成了较多的授权发明专利等技术成果。
行业影响和群 在与半导体行业、科研相关的社会组织担任重要社会职务。
众基础 对于拟评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员工,需要得到大多数职工的认可。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 对公司研发具体贡献
研究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中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科技委员
船重工特气领域领军人物,邯郸市十大 会主任,主持或参与高纯三氟
科技创新人物,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 化氮、高纯六氟化钨及其他高
维集成制造产业联盟理事。获省部级以 了公司新产品研发方向,为公
上奖项 11 次,授权发明专利 3 项、实用 司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的发展
新型专利 1 项。 奠定基础。
现任公司总经理;参与研发了
研究员,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领域
高纯三氟化氮、高纯六氟化
领军人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
钨;组织筹建了三氟化氮、六
氟化钨等产品生产线;主持了
奖项 6 次,授权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
其他 30 多种高纯电子特种气
型专利 4 项。
体的研发和产业化。
研究员,中船重工集团特种气体领域领 现任特气公司副总经理,分管
军人物,中船重工集团劳动模范,河北 规划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
省部级以上奖项 8 项,授权发明专利 5 纯六氟化钨、三氟甲磺酸系列
项。 产品及其它高纯电子特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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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 对公司研发具体贡献
体产品的研发、产业化技术改
进及建设工作。
研究员,获全国发明展览会“发明创业
奖 项目奖”金奖、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工艺
会气体行业专利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
新成果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
高纯六氟化钨的研发及生产。
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授权发明
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7 项。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研
研究员,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4 次、 发、环保、质量等工作;主持
项,授权发明专利 13 项。 体产品的分析方法的研究工
作。
现任公司肥乡厂厂长、首席技
研究员,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河
术官;主持完成了三氟甲磺酸
北省青年科技奖 等省部级 以上奖项 5
项,授权发明专利 9 项、实用新型专利
线。
高级工程师,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获 现任公司肥乡厂副厂长、副总
省部级以上奖项 3 项、中国工业气体工 工程师;主要从事高纯六氟化
业协会气体行业专利优秀奖 1 项。授权 钨等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的研
发明专利 9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 发与生产。
②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通过对核心技术人员开展员工股权激励的方式,将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
与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一致,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股权激励平台间接所持公司股权
均将履行锁定期承诺,激励核心技术团队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公司
与全部研发和技术人员与签订了《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约定了竞业禁止和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
(七)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为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
积极性,探索科研与产业有效对接的新思路、新模式,公司建立了《科技创新研
发项目管理办法》
《研发部项目负责人考核评价办法》
《智力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等促进创新的制度体系,为公司技术创新保驾护航,确保
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相关规范要求。
人才是技术创新的关键,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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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围绕激发员工的潜能和创造力;优化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加强技术带头人建
设,全面实行技术职务制,拓宽技术人员成才的渠道;建立从助理研发工程师、
高级研发工程师到首席研发工程师的研发序列职务和从部门主管、部门副职到总
经理管理序列职务双通道晋升序列,从而拓宽技术人员成才的渠道;完善考核激
励制度,改进成果综合评价机制,灵活开展股权激励、岗位分红及项目收益分红
等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优化薪酬考核机制,发挥各层次人才作用。
平台是技术创新的依托,公司以建设国家级北湖创新中心为抓手,综合建设
合成、纯化、分析、充装、绿色环保等国内一流技术研发平台,同时进一步加强
建设数字化协同研发平台,提升电子特种气体、含氟新材料研究创新能力,为解
决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前沿问题贡献力量。
经费是技术创新的保障,公司整体规划和综合利用现有资源,在基础实验装
置建设、高精密度分析测试仪器、电子特种气体基础理论体系研究和关键技术开
发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为突破电子特种气体、含氟新材
料制备关键技术提供经费支持。
公司通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论证实施,增强产学研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协同,实现产业链融通创新和全过程自主可控,增强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抗风险能
力。
加强与国内外各大高校、各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协同,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
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外电子特种
气体行业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与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前沿技术,充分发
挥各自产学研优势,推进电子特种气体关键制备工艺的研发进程;与上下游企业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技术优势,推动半导体产业链自
主可控。
七、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
处理能力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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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处理效果情况如下:
污染
具体环节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处理效果
类型
氟化物(含氟化氢、六氟化钨、
碱液喷淋吸收塔
甲基磺酰氟、三氟甲磺酰氟等)
硫酸雾 (主要含硫酸雾、氟化
碱液喷淋吸收塔
氢、三氟甲磺酸)
颗粒物(主要含双(三氟甲磺
高效旋风水膜除尘器
酰)亚胺锂、三氟甲磺酸锂)
废气 车间生产 处理达标
颗粒物(主要含三氟甲磺酸钡)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
降膜吸收塔、碱液喷淋吸
氯化氢
收塔
非甲烷总烃 两级活性炭装置吸附
氯气 碱液喷淋吸收塔
由公司进行初步处理,
满足相关标准后作为副
含镍废渣 产品外售,不合格产品
交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机
构进行处理
钨酸钙
固废 车间生产 氟化钙 处理达标
磷酸钙 交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机
三氟甲磺酸钙 构处理
硫酸钙
废活性炭
悬浮物
石油类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
理后经园区市政管网排
废水 办公及生活 氟化物 处理达标
至京津新材料产业园污
化学需氧量 水处理厂
氨氮
污染
具体环节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处理效果
类型
氟化物(主要含氟化氢) 碱液喷淋吸收塔
废气 车间生产 降膜吸收塔、碱液喷淋吸 处理达标
氯化氢
收塔
由公司进行初步处理,
固废 车间生产 含镍废渣 满足相关标准后作为副 处理达标
产品外售,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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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具体环节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处理效果
类型
交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机
构进行处理
交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机
氟化钙
构处理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活污水经市政府管网
废水 办公及生活 氨氮 排至邯郸市东污水处理 处理达标
厂
氟化物
石油类
(二)发行人环保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环保相关投入,严格遵照环保相关要求,配置环保设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支出金额分别为 81.06 万元、383.23 万元、716.55 万元、
设,以及环境监测、环保培训等费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增加较快,主要原因系公司重视环保相关投入,对生
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建设有针对性的环保设施。环保支出的增加对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发行人环保事故、环保处罚及取得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情况
根据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肥乡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未发生
污染环境事故,未受到与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境外子公司。除部分产品销往境外,公司
未在境外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亦未拥有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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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基础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用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及审阅报告全文。
管理层讨论分析部分采用了公司经营模式特点以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相结合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可比公司的相
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460.52 59,356.20 61,942.89 47,745.68
应收票据 - 869.91 2,756.96 2,136.15
应收账款 49,668.87 44,359.59 30,410.83 29,299.80
应收款项融资 - 21.46 1,601.25 2,945.13
预付款项 2,675.27 1,067.69 2,440.60 874.40
其他应收款 107.93 449.98 5,330.23 1,505.81
存货 31,899.01 17,542.98 16,713.20 17,177.92
其他流动资产 13,425.49 6,156.00 5,753.66 5,569.85
流动资产合计 151,237.10 129,823.80 126,949.62 107,254.7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9,503.88 89,938.63 75,643.49 85,648.64
在建工程 7,771.02 1,682.82 17,997.91 5,864.17
使用权资产 9,968.07 10,623.25 - -
无形资产 7,025.98 7,063.49 7,158.50 7,251.37
长期待摊费用 3,676.53 1,593.98 744.88 883.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4.62 380.62 255.82 277.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32.44 281.71 219.89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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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9,912.54 111,564.51 102,020.49 99,930.81
资产总计 271,149.64 241,388.31 228,970.10 207,185.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49,037.76 36,876.47
应付账款 28,293.83 22,276.16 21,437.76 24,126.05
预收款项 - - - 257.14
合同负债 2,310.33 897.89 1,187.95 -
应付职工薪酬 893.47 16.69 1,727.30 476.62
应交税费 964.70 2,577.60 1,097.22 2,693.34
其他应付款 990.45 1,052.23 455.22 3,971.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28.19 2,653.31 - -
其他流动负债 86.48 968.85 98.05 1,312.15
流动负债合计 37,167.45 30,442.71 75,041.26 69,712.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37,052.57
租赁负债 7,164.94 8,381.59 - -
递延收益 14,610.36 10,807.78 8,692.67 5,847.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2.17 978.06 780.95 1,008.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557.47 20,167.43 9,473.61 43,908.48
负债合计 59,724.92 50,610.15 84,514.87 113,621.2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5,000.00 45,000.00 37,932.54 34,300.00
资本公积 98,629.37 98,629.37 37,456.12 14,439.58
专项储备 1,406.28 1,384.35 1,183.40 702.35
盈余公积 2,351.93 2,351.93 4,561.81 2,185.72
未分配利润 64,037.15 43,412.52 63,321.37 41,936.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424.72 190,778.17 144,455.23 93,56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149.64 241,388.31 228,970.10 207,185.55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减:营业成本 56,385.89 103,364.35 71,222.48 59,095.64
税金及附加 1,091.91 1,475.75 486.09 737.93
销售费用 6,620.68 12,098.72 8,069.29 10,052.09
管理费用 3,963.98 6,175.76 4,628.55 4,519.69
研发费用 5,110.73 12,412.23 8,767.19 5,205.73
财务费用 -577.13 1,058.64 1,890.93 1,786.47
其中:利息费用 223.63 1,095.96 1,444.69 1,821.06
利息收入 209.78 334.20 51.70 24.83
加:其他收益 795.87 3,747.86 241.78 383.3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3.88 -485.33 -262.36 -244.3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96.19 -675.93 -162.85 -121.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971.79 39,283.62 26,785.35 22,311.24
加:营业外收入 39.15 53.59 28.67 0.19
减:营业外支出 52.00 15.00 10.53 0.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334.32 3,810.12 3,042.64 2,745.7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85 0.69 0.5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85 0.69 0.57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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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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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9.28 1,883.65 19.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34.65 195,618.17 137,152.20 111,869.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90.67 10,254.43 7,300.76 320.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387.01 140,504.21 95,823.40 74,985.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7.63 55,113.96 41,328.80 36,884.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5 60.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55.00 16,978.48 24,177.29 33,241.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36.15 -16,917.95 -24,177.29 -33,241.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085.17 24,895.5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84,000.00 73,832.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85.17 108,895.55 73,832.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000.00 108,832.60 29,8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 42,288.88 2,523.13 1,876.12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9.65 92,698.04 111,462.53 31,69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65 -40,612.87 -2,566.98 42,136.4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95.68 -2,517.31 14,496.82 45,779.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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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460.46 59,356.14 61,873.45 47,376.62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
平的判断标准
(一)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G12503 号),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及 2022 年 1-6 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9 年度、2020 年
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立信会计师不对这些事
项单独发表意见。立信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
立信会计师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
包括:
(1)了解贵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活动,
并就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
性实施控制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各方与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新收入
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明确
会计准则,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收入确认
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控制权转移条款,评价收入
政策无重大影响。
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由于销售收入金额重大,并且收入构成财
(3)对于境内一般销售收入,检查销售合同或
务报表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因此我们将公
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等测试收
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境内寄售收入,
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登录客户供应链系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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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查对账单等;对于出口销售收入,检查销售合同、
报关单、提单等资料,测试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
(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
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5)采取抽样方式选取部分客户进行函证及走
访;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确认的销售收
入,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出库单、物
流单、报关单、提单、货物签收单等与收入确认
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验证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
的会计期间。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事项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
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
在判断事项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所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
公司财务报表当年利润总额的 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 5%但公司
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依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中船资发〔2020〕369 号《中国船舶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首发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
同意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无偿划转基准日,将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特气业务及
三氟甲磺酸系列业务和派瑞科技有限公司特气事业部特气业务(以下合称“无偿
划转业务”)均无偿划转至派瑞有限。七一八所、派瑞科技分别与派瑞有限签署
《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交割日进行实际交割,自交割
日起,划转资产及与该等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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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均由派瑞有限享有和承担。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视同上述业务重组后
架构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已经形成并按此架构持续经营。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节仅披露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依据为: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要求,
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行业特点、同行业公司的执行情况,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一般会计原则。
(一)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业务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业务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业务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
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业务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业务合并,
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业务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
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业务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
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为基础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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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
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五)金融工具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
具。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
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
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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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
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
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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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
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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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
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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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
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
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
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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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
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
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六)存货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
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
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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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
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
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
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3.00 4.8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3.00 9.70-32.33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00 9.70-19.4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3.00 9.7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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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2-10 3.00 9.70-48.50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
提折旧。
(九)借款费用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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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十)无形资产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
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
予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如下表所示: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残值率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年限平均法 0.00 土地权证权属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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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残值率 依据
估计的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
软件 3-5 年 年限平均法 0.00
年限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
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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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二)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
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
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三)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
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列情
况处理: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
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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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公司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
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
(十五)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
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
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
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
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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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
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
象:
现时付款义务。
定所有权。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2)具体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
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用并与客户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
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1)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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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2)具体原则
签收单时确认收入;
用并与客户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
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公司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按总额法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
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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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或事项。
(十八)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
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
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
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
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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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
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
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
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
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
租赁选择权。
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则采用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
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
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
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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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
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
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
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
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
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
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
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
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公
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
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
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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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
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
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公司在原
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
项。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
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
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
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
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
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
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
赁的收款额。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
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
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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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③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
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
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④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本
节“四、(五)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①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公司继续按照
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公司将减
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公
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
的应收款项。
②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公司继续按照
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公司将减
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
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
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
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
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
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
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
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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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
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
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计入损益;延期支付租金的,本
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
的应付款项。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
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
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
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
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
应收款项。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
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
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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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无需调整。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
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公司仅对在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
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账面价值
预收款项 -2,571,392.68
将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
合同负债 2,290,267.98
至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81,124.70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
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
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
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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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
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章节“四、(十三)预计负
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
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
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
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
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 43,920,967.78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
租赁负债 33,392,199.09
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528,768.69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以下非经常性损益以公司经过审定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并经立信会计师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06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核验。报告
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一)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64 -2.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二)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809.21 3,747.86 242.25 333.33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三) - - 2,807.94 14,890.03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四) -40.48 38.59 19.27 0.19
入和支出
(五) 小计 776.37 3,783.98 3,069.45 15,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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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六) 所得税影响额 -97.05 -473.00 -31.85 -50.00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679.32 3,310.98 3,037.61 15,173.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
三 19,945.31 32,201.11 20,723.23 4,391.48
的净利润
六、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2 年
按税 法规 定计 算的 销 13% 13% 13% 16%、13%
售货 物和 应税 劳务 收
入为 基础 计算 销项 税
增值税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 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10%、13%。
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
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 护建 按实 际缴 纳的 增值 税
设税 及消费税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2.5% 12.5% 12.5% 15%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颁布的联合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自 2019 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30004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9 年
至 2021 年,享受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向主管机关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续期申请并于 2022 年 11 月通过复审。2019 年
度,公司按照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信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
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45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
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发〔2020〕
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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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按 12.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
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因上述两项政策而取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003.22 万元、3,086.74
万元、3,737.81 万元、2,584.21 万元,占公司对应各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5.13%、
影响。2022 年公司预计仍然可以享受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 12.5%的企
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23 年及以后,公司预计仍可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政策,即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在国家税收法律规定或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情况下,公司预计可持续享
受上述税收优惠,虽然上述税收优惠可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对税收优
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七、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4.07 4.26 1.69 1.54
速动比率(倍) 3.21 3.69 1.47 1.29
资产负债率 22.03% 20.97% 36.91% 54.84%
归属于发行 人股东 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3 4.64 4.09 3.75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8 6.03 4.2 3.4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2,855.10 58,517.10 44,110.86 36,348.11
净利润(万元)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 后净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3.67 36.88 11.46 12.2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5% 7.16% 7.18%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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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 动产生 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3 -0.06 0.38 1.3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指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包含资本
化利息)+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1)为保持指标的可比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净现金流量均按照公
司报告期末股本数计算。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单位:元)
财务指标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6% 0.46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00% 0.85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83% 0.69 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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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单位:元)
财务指标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93% 0.5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八、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未包含分部信息。
九、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
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公司业务特点,营业收入增长率、综合毛利率、研
发支出水平等指标对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变动对公
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一)营业收入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3,690.99 万元、
万元、95,522.05 万元,营业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随着公司主要产品产量持续
增加、销售渠道持续拓展,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前景
良好,整体竞争力较强。
(二)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3.01%、41.64%、40.35%、40.97%,有
所提高并维持在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
主要受产品售价、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生产工艺持续改进有助于公司持
续降低生产成本,从而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三)研发支出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5,205.73
万元、8,767.19 万元、12,412.23 万元、5,110.73 万元,研发费用占各期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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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分别为 5.02%、7.18%、7.16%、5.35%。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
研发新产品和改进生产工艺,增强公司核心产品、技术的领先优势。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营业成本 56,385.89 103,364.35 71,222.48 59,095.64
营业利润 22,971.79 39,283.62 26,785.35 22,311.24
利润总额 22,958.95 39,322.21 26,803.48 22,310.73
净利润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良好口碑、国家良好的产业政策及下
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大幅增长,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盈利
能力。
(二)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收入
其他业务
收入
合计 95,522.05 100.00% 173,284.94 100.00% 122,033.31 100.00% 103,690.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4%以上。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阳极等废料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021 年较 2020 年增幅 36.57%,
年增幅 18.47%,保持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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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产业政策利好和下游客户需求增加
作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半导体产业的关键原材料,电子特种气体在《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
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等宏观政策和中长期
规划的助推下,成为国家重点发展和鼓励性产业,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
市场需求显著增长。
(2)客户基础稳固
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凭借多年积攒的行业口碑和产品、技
术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取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国内客户包括中芯国际、长
江存储与华润微电子等国内主流集成电路厂商,以及京东方、咸阳彩虹等大型面
板厂商,境外客户包括海力士、台积电等。随着公司客户数量的增加及合作的进
一步深入,公司特种气体业务市场优势持续增强。
(3)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量持续增加
随着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医药及新材料等领域的广泛
应用,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增加,产品
种类进一步丰富,产品应用向医药、锂电新能源等领域延伸。
势。
(1)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大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特种气体、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等,主营业
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子特种
气体
三氟甲磺
酸系列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特种气体销售收入占各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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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产能增加及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三氟甲
磺酸系列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增加,已成为公司重要产品之一,收入占比相对稳定。
(2)主要产品的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与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量(吨) 4,457.25 9,014.51 6,536.61 5,513.46
平均单 价
三氟化氮、 (元/千克)
六氟化钨 销售收入 79,362.72 143,030.83 106,998.05 90,735.95
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
注 1: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平均单价=三氟化氮和六氟化钨的合计销售收入/三氟化氮和六
氟化钨的合计销售数量;
注 2:已申请豁免披露三氟化氮和六氟化钨这两种产品的平均单价。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生产成本、公司产能情况、供需关系、市场竞争态势等
与下游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价格呈现一定波动。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平均单价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有下降,整体来看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平均单价有所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市场需求旺盛。2019 年至 2021
年销售数量逐年快速增加,远大于平均单价下降幅度,因此 2019 年至 2021 年三
氟化氮、六氟化钨的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加。2022 年上半年三氟化氮、六氟化
钨的平均单价有所上涨,其销售数量相对稳定,因此 2022 年上半年三氟化氮、
六氟化钨的销售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销售收入占比相对稳定,略有
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及其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宽,其他种类
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相对较快,占比稳中有升。
①三氟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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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分别下降了 5.91%和 4.70%,2022 年上半年三氟化氮销售单价有所回升,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半导体行业客户均建立并维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
品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三氟化氮市场需求旺盛,
销售数量逐年快速增加,2020 及 2021 年增幅分别为 14.47%、36.21%,远大于
平均单价下降幅度,因此 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三氟化氮的销售
收入也持续快速增长。2022 年上半年三氟化氮销售单价上涨较多,销售数量相
对稳定,销售收入维持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及市场的持续拓展,公司整体主营
业务收入增幅相对较大,公司三氟化氮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略有下降,
六氟化钨及其他种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稳步上升。
②六氟化钨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化钨平均单价呈现下降趋势,2019 年至 2021 年下降幅
度分别为 8.27%、5.76%。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六氟化钨的销量持续快速增
长,2020 年和 2021 年增幅分别为 98.28%、57.05%,远大于平均单价的下降幅
度,因此 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六氟化钨的销售收入也持续快速增长。2022 年
上半年六氟化钨平均单价略有下降,下降 5.16%,六氟化钨销售持续快速增长,
销售收入维持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重点客户六氟化钨需求量的快速增长,公司六氟化钨销
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两种产品具有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客户基础牢固,
下游客户需求旺盛,2022 年上半年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按客户类型可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与贸易商
合作,实行买断式销售。此外,公司直销模式可分为非寄售模式和寄售模式。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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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模式 61,749.07 65.98% 116,052.30 70.74% 80,782.26 67.25% 70,412.56 69.45%
非寄售模式 42,291.71 45.19% 83,452.88 50.87% 62,807.52 52.29% 59,932.14 59.11%
寄售模式 19,457.36 20.79% 32,599.42 19.87% 17,974.74 14.96% 10,480.42 10.34%
贸易商 31,843.79 34.02% 47,997.73 29.26% 39,337.44 32.75% 30,980.46 30.55%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比较为稳定,与主要贸易商保持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气体贸易商或气体公司等贸易商进行。此
外,公司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贸易商模式,主要系其下游终端
客户为医药、化工材料、锂电新能源等行业的企业,终端客户较为分散,发行人
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运输费用等成本较高,因此发行人选择向业内经营多年的贸
易商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29,162.67 31.16% 53,725.20 32.75% 42,941.37 35.75% 40,812.61 40.25%
华中地区 16,142.50 17.25% 31,446.20 19.17% 11,196.49 9.32% 3,094.72 3.05%
华北地区 9,898.81 10.58% 17,183.16 10.47% 13,049.45 10.86% 12,843.87 12.67%
西南地区 4,214.04 4.50% 13,381.36 8.16% 12,564.62 10.46% 12,111.12 11.94%
华南地区 7,773.69 8.31% 11,881.25 7.24% 8,626.33 7.18% 7,724.44 7.62%
东北地区 5,091.49 5.44% 6,252.80 3.81% 6,474.99 5.39% 6,164.06 6.08%
西北地区 3,654.00 3.90% 5,613.90 3.42% 3,136.32 2.61% 2,446.79 2.41%
境内合计 75,937.20 81.14% 139,483.86 85.03% 97,989.56 81.58% 85,197.61 84.03%
中国台湾 12,812.59 13.69% 17,146.28 10.45% 15,752.75 13.11% 10,466.49 10.32%
新加坡 2,888.30 3.09% 4,534.91 2.76% 3,201.70 2.67% 1,436.86 1.42%
日本 547.38 0.58% 1,169.53 0.71% 2,110.65 1.76% 2,745.49 2.71%
美国 920.38 0.98% 1,216.86 0.74% 931.65 0.78% 1,246.71 1.23%
法国 220.62 0.24% 147.91 0.09% 76.38 0.06% 299.87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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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马来西亚 244.99 0.26% 350.67 0.21% 57.01 0.05% - -
德国 21.40 0.02% - - - - - -
境外合计 17,655.66 18.86% 24,566.16 14.97% 22,130.15 18.42% 16,195.41 15.97%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境内销售收入占比超过 80%。
公司境内销售客户区域较为分散,其中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北地区和西南地
区的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华中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与长
江存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2022 年上半年,
西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 2021 年有所降低,主要系对京东方的销售有所减少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区域的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报告期内,随着公
司不断开拓境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逐步增加,整体占比相对稳定,2020 年境
外销售收入占比高于 2019 年和 2021 年,主要系 2020 年境外销售增幅高于境内。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区域集中在中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尤其是中国台湾地
区占比较高,主要系中国台湾地区集成电路和显示面板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电子
特种气体需求量较高,且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市场开拓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 一
季度
第 二
季度
第 三
- - 38,432.55 23.43% 32,983.98 27.46% 27,447.60 27.07%
季度
第 四
- - 44,596.57 27.18% 29,738.72 24.76% 28,359.84 27.97%
季度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产量持续增加,下游客户稳定、需求旺盛。公司销售
收入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下游客户的生产计划和交货安排,一般来说四季度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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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较多,但销售收入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划分的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集成电路 51,309.85 54.82% 74,077.62 45.16% 53,296.46 44.37% 34,682.37 34.21%
显示面板 31,286.15 33.43% 68,716.20 41.89% 53,771.39 44.76% 54,716.20 53.96%
化工材料 3,521.41 3.76% 5,009.52 3.05% 3,874.64 3.23% 2,157.65 2.13%
医药 1,881.77 2.01% 4,059.99 2.47% 3,468.64 2.89% 5,126.06 5.06%
锂电新能源 1,349.28 1.44% 2,397.19 1.46% 1,491.26 1.24% 650.68 0.64%
其他 4,244.40 4.53% 9,789.51 5.97% 4,217.31 3.51% 4,060.06 4.00%
合计 93,592.85 100.00% 164,050.02 100.00% 120,119.70 100.00% 101,39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行业,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85%。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厂商均有
良好的合作关系,市场占有率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公
司产品应用领域逐步拓宽,用于化工材料、医药、锂电新能源等领域的产品销售
稳步增长。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废阳极、废槽体槽盖、镍边角料等废料的销售收入。报
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2,297.97 万元、1,913.61 万元、9,234.91 万
元、1,929.2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2%、1.57%、5.33%、2.02%,
加;(2)公司废料主要是废阳极等,主要成分为镍,报告期内,废镍的市场价
格波动较大,公司根据废镍市场价格的走势,于 2021 年处置了较多的废料,因
此 2021 年其他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
(三)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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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成本
其他业务
成本
合计 56,385.89 100.00% 103,364.35 100.00% 71,222.48 100.00% 59,095.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59,095.64 万元、71,222.48 万元、103,364.35
万元、56,385.89 万元,持续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其他业务成本主
要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残值。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32,411.77 57.73% 52,861.08 53.62% 37,660.02 52.88% 30,715.14 52.73%
直接人工 2,214.82 3.94% 3,432.83 3.48% 2,124.08 2.98% 1,977.05 3.39%
制造费用 19,709.06 35.10% 39,119.24 39.68% 28,846.80 40.50% 25,556.71 43.88%
运输费用 1,807.52 3.22% 3,175.01 3.22% 2,591.58 3.64% - -
合计 56,143.18 100.00% 98,588.16 100.00% 71,222.48 100.00% 58,248.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占比较高,合计超过
资产折旧费用、生产设备及设施日常维修支出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利用率
不断提升,其占比呈下降趋势。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因此 2020 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子特种气体 50,939.76 90.73% 89,138.05 90.41% 65,164.98 91.49% 53,132.31 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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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三氟甲磺酸系列 5,203.42 9.27% 9,450.11 9.59% 6,057.51 8.51% 5,116.58 8.78%
合计 56,143.18 100.00% 98,588.16 100.00% 71,222.48 100.00% 58,248.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58,248.90 万元、71,222.48 万元、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占比较大,维持在 90%以上,与
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匹配。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37,449.67 95.69% 65,461.87 93.62% 48,897.22 96.23% 43,144.12 96.75%
其他业务 1,686.49 4.31% 4,458.72 6.38% 1,913.61 3.77% 1,451.23 3.25%
合计 39,136.16 100.00% 69,920.59 100.00% 50,810.83 100.00% 44,595.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分别为 44,595.35 万元、50,810.83 万元、69,920.59
万元、39,136.16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公司综
合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营业成本 56,385.89 103,364.35 71,222.48 59,095.64
综合毛利率 40.97% 40.35% 41.64% 43.0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43.01%、41.64%、40.35%、40.97%,小幅下
降,主要系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
费用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剔除运输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
为 43.01%、43.76%、42.18%、42.86%,整体较为稳定并维持在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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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毛利率按照产品大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业务类型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电子特种气体 34,862.33 40.63% 60,243.13 40.33% 45,238.19 40.98% 39,907.55 42.89%
三氟甲磺酸系列 2,587.34 33.21% 5,218.74 35.58% 3,659.03 37.66% 3,236.57 38.75%
合计 37,449.67 40.01% 65,461.87 39.90% 48,897.22 40.71% 43,144.12 42.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55%、40.71%、39.90%、40.01%,
剔除运输费用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55%、42.86%、41.84%、41.94%,
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相对稳定,2021 年略有下降,2022 年上半年相对稳定。报
告期内,受供需关系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和
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对公司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2022 年
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三氟化氮销售价格有所回升,毛利率有所增加,导致公司
电子特种气体整体毛利率较 2021 年略有增加。
(2)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三氟化氮和六氟化钨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如下:
①三氟化氮
单位:元/千克
类别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平均单价 11.77% -4.70% -5.91%
单位成本 3.35% -2.37% 1.40%
毛利率 4.74% -1.49% -4.43%
单位成本(剔除运输费用) 3.08% -1.93% -2.16%
毛利率(剔除运输费用) 4.74% -1.72% -2.27%
注:已申请豁免披露三氟化氮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
降了 5.91%和 4.70%;2022 年上半年平均销售单价有所回升,上涨 11.77%,主
要系公司三氟化氮供不应求且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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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将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剔除运输费用影响后三氟
化氮的单位成本下降 2.16%;随着公司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三氟化氮产能利用
率不断提升,产能利用率从 2020 年的 67.29%提升至 89.24%,2021 年公司三氟
化氮单位成本持续下降,较 2020 年下降 2.37%;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三氟化氮单
位成本有所上涨,涨幅 3.35%,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生产用原材料价格上涨较
快所致。
降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所致;剔除运输费用影响后 2020 年三氟化氮毛利
率较 2019 年减少 2.27%,下降幅度有所减少,主要是系新收入准则影响。
要系三氟化氮平均单价下降幅度有所收窄,但仍大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
半年三氟化氮平均单价上涨 11.77%,远大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
②六氟化钨
单位:元/千克
类别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平均单价 -5.16% -5.76% -8.27%
单位成本 8.92% -1.05% -14.31%
毛利率 -7.50% -2.40% 3.39%
单位成本(剔除运输费用) 9.50% -0.37% -18.16%
毛利率(剔除运输费用) -7.49% -2.63% 5.55%
注:已申请豁免披露三氟化氮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六氟化钨的平均单价呈现下降趋势,2020 年及 2021 年分别
下降了 8.27%和 5.76%,2022 年上半年公司六氟化钨平均销售价格持续下降,降
幅 5.16%。
化钨的单位成本下降 18.16%,降幅明显,主要系六氟化钨产能利用率提高较多,
从 33.62%提升至 75.83%。2021 年六氟化钨的产能利用率略有下降,从 75.83%
下降至 58.44%,主要系 2021 年 6 月末公司新增了 1,500 吨六氟化钨产能,对当
年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小,且得益于公司六氟化钨生产工艺的持续优化、生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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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工作的有效执行,2021 年六氟化钨单位成本较为稳定,下降 1.05%;2022
年上半年六氟化钨产能利用率保持稳定,但六氟化钨主要生产用原材料价格上涨
较多,导致 2022 年上半年六氟化钨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上涨。
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平均单价下降幅度,剔除运输费用影响后 2020 年六氟化钨
毛利率较 2019 年增加 5.55%。
位成本相对稳定,但平均单价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相对较大。
半年六氟化钨平均销售价格有所降低,且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上涨。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24.19% 25.98% 35.38%
金宏气体 29.96% 36.47% 48.59%
昊华科技 27.18% 28.33% 28.60%
雅克科技 25.76% 35.52% 37.14%
南大光电 43.42% 41.09% 43.87%
平均 30.10% 33.48% 38.71%
派瑞特气 40.35% 41.64% 43.01%
数据来源: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主营业
务产品类型、收入结构等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特种气体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29.37% 30.97% 40.00%
金宏气体 35.46% 38.18% 54.78%
雅克科技 40.17% 43.66% 50.89%
南大光电 45.01% 43.59% 49.98%
平均 37.50% 39.10% 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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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派瑞特气 40.33% 40.98% 42.89%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昊华科技未披露 2021 年特种气体毛利率,
因此未列式其特种气体毛利率情况。
华特气体主营业务为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辅以普通工业气
体和相关气体设备与工程业务。华特气体的特种气体产品主要包括高纯六氟乙烷、
高纯四氟化碳、光刻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一氧化碳、高纯氨、高纯一氧化氮
等。与公司主要特种气体产品相比,其特种气体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此外,
华特气体其他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低于其特种气体毛利率,因此其综合毛利率相
对较低。
金宏气体主营业务为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金宏气体的特种气体
产品主要包括超纯氨、氢气、氧化亚氮、氦气、混合气、医用气体、碳氟气体等。
与公司主要特种气体产品相比,其特种气体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此外,金
宏气体其他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低于其特种气体毛利率,因此其综合毛利率相对
较低。
雅克科技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电子材料、LNG 保温绝热板材和阻
燃剂。雅克科技特种气体产品主要为六氟化硫、四氟化碳等。与公司主要特种气
体产品相比,其特种气体业务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公司,但其特种气体收入占比相
对较低,毛利率水平较低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因此其综合毛利率
相对较低。
南大光电主营业务为先进前驱体材料、电子特气、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等三大
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南大光电特种气体产品主要高纯砷烷、高
纯磷烷、三氟化氮、六氟化硫等。与公司主要特种气体产品相比,其特种气体业
务毛利率水平略高于公司,且其电子特种气体收入占比较高,与公司主营业务产
品、收入结构较为接近,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也较为可比。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
明显差异,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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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6,620.68 6.93% 12,098.72 6.98% 8,069.29 6.61% 10,052.09 9.69%
管理费用 3,963.98 4.15% 6,175.76 3.56% 4,628.55 3.79% 4,519.69 4.36%
研发费用 5,110.73 5.35% 12,412.23 7.16% 8,767.19 7.18% 5,205.73 5.02%
财务费用 -577.13 -0.60% 1,058.64 0.61% 1,890.93 1.55% 1,786.47 1.72%
合计 15,118.25 15.83% 31,745.35 18.32% 23,355.96 19.14% 21,563.97 20.80%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稳步增长,期间费用率整体保持稳定,费用增
长与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变化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销售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代理服务费 1,843.76 27.85% 3,371.76 27.87% 2,001.48 24.80% 1,940.27 19.30%
折旧费 1,697.80 25.64% 3,092.76 25.56% 2,828.66 35.05% 2,717.06 27.03%
租赁费 986.33 14.90% 1,639.73 13.55% 1,027.62 12.73% 1,065.72 10.60%
职工薪酬 636.44 9.61% 1,166.90 9.64% 788.97 9.78% 450.99 4.49%
检测费 191.21 2.89% 1,130.16 9.34% 90.67 1.12% 104.73 1.04%
代理报关费 499.88 7.55% 791.18 6.54% 557.37 6.91% 495.33 4.93%
服务费 275.92 4.17% 494.71 4.09% 322.50 4.00% 455.11 4.53%
赠品费 378.88 5.72% 161.33 1.33% 221.98 2.75% 120.76 1.20%
运输费 0.00 0.00% - - - - 2,438.01 24.25%
其他 110.47 1.67% 250.19 2.07% 230.04 2.85% 264.11 2.63%
合计 6,620.68 100.00% 12,098.72 100.00% 8,069.29 100.00% 10,052.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0,052.09 万元、8,069.29 万元、12,098.72
万元、6,620.6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9%、6.61%、
销售费用率稳中有降,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
费用主要明细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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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众多知名半导体和显示面板企业,其对电子特种气体的产
品质量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对供应商遴选及持续考核要求也较高。代理商具有渠
道、区域、信息等优势,面向客户的响应速度和服务效果更好,市场营销和商务
谈判能力较强。公司业务开展初期,主要通过代理商开拓市场和了解终端用户需
求,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与代理商建立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合理的
分工,专业的代理商能够为公司提供全面、综合的多类型服务,包括市场开拓、
信息咨询、客户关系维护以及账款催收等,公司专注于生产、研发等核心业务,
有助于公司开拓和维系客户、提高公司营销效率、提升客户响应能力、增强客户
粘性。在支付代理费的直销模式下,代理商作为信息中介促成发行人与客户的合
作,而销售合同签订、发货运输、货款结算及售后服务均由发行人与客户对接。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服务费分别为 1,940.27 万元、2,001.48 万元、3,371.76
万元、1,843.76 万元,持续增加,与代理销售的规模匹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
代理商实现的营业收入、代理费及相应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通过代理商实现的销售收入(a) 53,402.82 95,074.43 61,445.21 58,863.45
主营业务收入(b) 93,592.85 164,050.02 120,119.70 101,393.02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c=a/b) 57.06% 57.95% 51.15% 58.05%
代理服务费(d) 1,843.76 3,371.76 2,001.48 1,940.27
代理服务费率(e=d/a) 3.45% 3.55% 3.26% 3.30%
公司与代理商签署《代理协议》,约定代理的产品类型、代理费率等,代理
商按照合同约定为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公司按照代理协议约定计提代理服务
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告期内,代理服务费率整体保持稳定、略有波动。
折旧费主要系计提的钢瓶、管束集装箱等折旧费。由于电子特种气体的特殊
性,其运输和存储需要使用各种规格的钢瓶及管束集装箱等。公司钢瓶及管束集
装箱单价较高,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照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报
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根据生产需求持续新增钢瓶、管束集装
箱采购,因此折旧费用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费用主要系公司租赁仓库、因向客户交付产品租赁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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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束集装箱等费用支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应租赁费用也同步
增加。
报告期内,检测费主要系公司管束集装箱、钢瓶的定期检测费用。管束集装
箱、钢瓶等的检测具有周期性,2021 年检测费用较多,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管束
集装箱、钢瓶等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于 2021 年需进行定期检测,产生了较多的一
次性检测费用。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所致。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与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采购物流服务,报告期内
公司运输费用分别为 2,438.01 万元、2,591.58 万元、3,175.01 万元、1,807.52 万
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5%、2.12%、1.83%、1.89%,整体较为稳
定,略有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物流服务采购规模的增加,采购单价略有下降;
此外,运输费用由运输距离及出货量决定,随着出货量增加,具有一定的规模效
益,单位运输成本有所降低。
(2)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
企业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5.15% 6.25% 15.08%
金宏气体 7.92% 7.15% 16.70%
昊华科技 1.98% 2.46% 4.17%
雅克科技 2.02% 2.52% 5.62%
南大光电 4.65% 5.51% 6.81%
平均值 4.35% 4.78% 9.68%
派瑞特气 6.98% 6.61% 9.69%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特点、经营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由于发行人电子特种气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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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较高,相应发行人代理销售比例较高,代理费支出较多;此外,公司运输电
子特种气体需要使用较多的管束集装箱和钢瓶等包装容器,相关折旧和租赁费用
较高。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
异,销售费用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277.84 57.46% 3,496.88 56.62% 2,047.91 44.25% 1,894.29 41.91%
折旧费 398.02 10.04% 796.22 12.89% 456.80 9.87% 667.76 14.77%
专业机构服务费 227.19 5.73% 451.63 7.31% 254.67 5.50% 197.08 4.36%
办公费 295.81 7.46% 424.29 6.87% 519.43 11.22% 581.74 12.87%
租赁费 239.69 6.05% 367.16 5.95% 486.23 10.50% 492.65 10.90%
环保绿化费 203.44 5.13% 239.99 3.89% 346.86 7.49% 121.55 2.69%
无形资产摊销 77.80 1.96% 155.51 2.52% 155.35 3.36% 127.05 2.81%
差旅交通费 6.92 0.17% 57.37 0.93% 57.47 1.24% 135.01 2.99%
水电取暖费 89.32 2.25% 58.45 0.95% 45.33 0.98% 67.98 1.50%
其他 147.95 3.73% 128.27 2.08% 258.51 5.59% 234.59 5.19%
合计 3,963.98 100.00% 6,175.76 100.00% 4,628.55 100.00% 4,519.6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519.69 万元、4,628.55 万元、6,175.76 万
元、3,963.9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6%、3.79%、3.56%、4.15%,
整体相对稳定,2019 年至 2021 年管理费用率略有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
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增幅相对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重组的完成及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管理人员
数量有所增加、平均薪酬也相应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5.05% 5.76% 7.03%
金宏气体 8.81% 8.08%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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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昊华科技 8.21% 10.94% 11.84%
雅克科技 9.52% 9.48% 9.30%
南大光电 14.53% 19.13% 14.28%
平均 9.22% 10.68% 10.04%
派瑞特气 3.56% 3.79% 4.36%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电子
特种气体业务起步较早,收入规模相对较大且增长较快,管理效率较高,单位管
理成本相对较低。此外,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尤其是业务招待支出及办
公费支出,相关费用支出相对较低;公司办公类自用及租赁房屋较少,折旧费及
租赁费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南大光电管理费用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拉高
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平均水平。
(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 2,545.22 49.80% 8,099.30 65.25% 4,465.30 50.93% 2,649.59 50.90%
职工薪酬 1,088.68 21.30% 1,748.39 14.09% 1,350.76 15.41% 716.53 13.76%
动力费 757.52 14.82% 1,172.00 9.44% 938.26 10.70% 964.50 18.53%
外协服务费 395.21 7.73% 531.77 4.28% 1,359.24 15.50% 91.33 1.75%
折旧费 191.86 3.75% 387.86 3.12% 495.86 5.66% 543.99 10.45%
检验费 1.13 0.02% 123.77 1.00% 83.27 0.95% 37.65 0.72%
其他 131.11 2.57% 349.15 2.81% 74.50 0.85% 202.15 3.88%
合计 5,110.73 100.00% 12,412.23 100.00% 8,767.19 100.00% 5,205.73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材料费、职工薪酬和燃料动力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研
发费用分别为 5,205.73 万元、8,767.19 万元、12,412.23 万元、5,110.73 万元,占
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2%、7.18%、7.16%、5.35%,整体维持在较高水
平。2019 年至 2021 年,研发费用率稳中有升,2022 年上半年略有下降,主要系
研发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所致。报告期期内,材料费、职工薪酬等呈逐年增加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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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发费用明细分析如下:
及合成工艺研究、制备最佳工艺参数研究、纯化工艺研究、充装工艺研究、分析
及检测技术研究及安全技术等,需反复试验,涉及较多的投料和物料消耗,与公
司研发项目特点及所处阶段吻合。
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 716.53 万元、1,350.76 万元、1,748.39
万元、1,088.68 万元,职工薪酬支出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及研发投入
不断增加,研发人员人数和平均薪酬整体相应提升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严格按照研发项目归集,不存在研发费用与其他费
用混同、无法明确区分的情况,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费用支出金额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2022 年 项目状态
先进刻蚀气体工艺研
发
二十一种高纯电子气
体关键技术开发
转化
TA 甲基磺酰氟高效
发
集成电路用激光电子
转化
关键半导体材料超高
开发
锂电池关键材料双
锂的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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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出金额
序号 研发项目名称 2022 年 项目状态
及产业化
集成电路用超纯氘的
生产工艺研究
氟气及其三种衍生品
的制备及中试化研究
三氟化氮电解槽加氨
工艺研究
高性能液晶(LCD)
示范应用
高纯 NF3 生产工艺
研发
生产厂区循环制冷系
统综合研究
三氟化氮尾气处理技
术改造
双(三氟甲磺酰)亚
胺锂连续化生产研究
三氟化氮电解含镍废
物综合处理技术研究
三氟化氮裂解工艺研
究
NF3 生产气体质量与
阳极单耗的控制
N-苯基-双亚铵生产
工艺研究
的研制及中试
丙烷研发及中试
试
化硅气体研发与中试
化钨研发与中试
混合气体配制
高纯电子气体六氟丁
二烯研发
合计 4,653.40 11,907.94 8,233.79 4,753.41
注:三氟化氮裂解工艺研究与 NF3 生产气体质量与阳极单耗的控制研发项目 2021 年实施完
毕并未验收,由于实验效果未达预期,公司于 2022 年重启上述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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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3.50% 3.04% 3.02%
金宏气体 4.01% 3.73% 3.44%
昊华科技 7.31% 7.80% 7.51%
雅克科技 2.54% 3.23% 3.48%
南大光电 11.94% 10.63% 12.14%
平均 5.86% 5.69% 5.92%
派瑞特气 7.16% 7.18% 5.02%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高
度重视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及
技术领先优势,保障国内集成电路材料供应链的安全及自主可控,符合公司实际
研发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223.63 1,095.96 1,444.69 1,821.06
其中:租赁负债
利息费用
减:利息收入 209.78 334.20 51.70 24.83
汇兑损益 -592.37 252.30 390.17 -10.54
其他 1.40 44.57 107.77 0.77
合计 -577.13 1,058.64 1,890.93 1,786.47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
分别为 1,786.47 万元、1,890.93 万元、1,058.64 万元、-577.13 万元,财务费用呈
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收到股权融资款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所增加,且逐
步归还借款后利息支出有所下降。2022 年上半年,美元升值,公司境外出口销
售产生汇兑收益。财务费用其他主要系担保费支出、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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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华特气体 0.42% 0.16% 0.06%
金宏气体 -0.69% 0.47% 1.33%
昊华科技 0.02% 0.39% -1.00%
雅克科技 -0.08% -0.18% 0.12%
南大光电 0.65% 0.72% -0.40%
平均 0.06% 0.31% 0.02%
派瑞特气 0.61% 1.55% 1.72%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逐年降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
续快速增长,且股权融资款到位后逐步归还前期借款,借款余额减少导致利息支
出降低。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主要系公司新建厂房所需资金主要以债务融资为主,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
公司,股权融资较多,债务融资较少,从而利息支出较少。2022 年上半年公司
除融资租赁外,无外部借款,相关利息支出大大减少。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71.76 742.45 60.55 165.2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7.88 -257.12 201.82 79.13
合计 253.88 485.33 262.36 244.35
存货跌价损失 496.19 315.21 162.85 121.2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60.73 - -
合计 496.19 675.93 162.85 121.20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44.35 万元、262.36 万元、485.33
万元、253.88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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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
备。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少量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
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存货的种类、库龄、销售情况等信息,识别可能
存在的存货减值风险,并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383.33 万元、241.78 万元、3,747.86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789.21 3,747.86 241.65 383.33
代扣个人所得
税手续费
合计 795.87 3,747.86 241.78 383.33
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 2,093.94 - - 与收益相关
河北省第一批科技成果产 业
化项目专项资金
河北省工信厅 2018 年第一批
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
关键半导体材料超高纯电 子
- 200.00 - - 与收益相关
气体产业化开发
高纯电子气体六氟丁二烯 研
- 50.00 - - 与收益相关
发
河北省 2021 年第一批高技术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 - - 与收益相关
改)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企业区级奖补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35.04 2.40 26.65 - 与收益相关
邯郸市肥乡区科工局高企 奖
- - 15.00 - 与收益相关
补
邯郸市肥乡区科技和工业 信
息化局技改专项资金
邯郸市肥乡区商务局企业 外
贸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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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特种气体创新团队(双三氟甲
- - - 50.00 与收益相关
磺酰亚胺锂)
合计 789.21 3,747.86 241.65 383.3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
利得
罚款收入 5.89 42.26 23.07 0.19
政府补助 20.00 - 0.60 -
其他 5.63 11.33 5.00 -
合计 39.15 53.59 28.67 0.19
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
- - 1.74 0.69
报废损失
对外捐赠 52.00 2.00 2.00 -
罚款及违约金 - 13.00 6.80 -
合计 52.00 15.00 10.53 0.6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主要系供应商因违反合同约定的罚款
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将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0.60 - 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保护资金
邯郸市市长质量管理奖 20.00 -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0.00 - 0.60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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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584.21 3,737.81 3,248.01 2,994.1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49.89 72.31 -205.37 -248.49
合计 2,334.32 3,810.12 3,042.64 2,745.70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增加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公司盈利能力也持续增强,对应的所得税费用也相应增加。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产生的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构成,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
别为 15,173.56 万元、3,037.61 万元、3,310.98 万元、679.32 万元,占公司各期净
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77.55%、12.78%、9.32%、3.29%,2019 年及 2020 年非经常
性损益金额及占比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于 2020 年 4 月完成
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391.48 万元、
益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八)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税率情况详见本节“六、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
要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计提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 间 项 目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期初未交数 976.84 1,234.58
期末未交数 945.56 -
期初未交数 1,096.15 -
期末未交数 976.84 1,234.58
期初未交数 2,363.94 -
期末未交数 1,09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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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间 项 目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期初未交数 976.84 1,234.58
期末未交数 945.56 -
期初未交数 - -
期末未交数 2,363.94 -
为进项税额留抵,因此公司 2019 年未缴纳增值税。由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为
税前亏损,2019 年公司未预交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合规纳税,公司适用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节“六、
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之“(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资产流动性划分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总资产 271,149.64 100.00% 241,388.31 100.00% 228,970.10 100.00% 207,185.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07,185.55 万元、228,970.10 万元、
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
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21,784.55 万元、
司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的规模均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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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3,460.52 35.35% 59,356.20 45.72% 61,942.89 48.79% 47,745.68 44.52%
应收账款 49,668.87 32.84% 44,359.59 34.17% 30,410.83 23.96% 29,299.80 27.32%
应收票据 - - 869.91 0.67% 2,756.96 2.17% 2,136.15 1.99%
应收款项融资 - - 21.46 0.02% 1,601.25 1.26% 2,945.13 2.75%
预付款项 2,675.27 1.77% 1,067.69 0.82% 2,440.60 1.92% 874.40 0.82%
其他应收款 107.93 0.07% 449.98 0.35% 5,330.23 4.20% 1,505.81 1.40%
存货 31,899.01 21.09% 17,542.98 13.51% 16,713.20 13.17% 17,177.92 16.02%
其他流动资产 13,425.49 8.88% 6,156.00 4.74% 5,753.66 4.53% 5,569.85 5.19%
流动资产合计 151,237.10 100.00% 129,823.80 100.00% 126,949.62 100.00% 107,254.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
资产,上述四项资产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3.04%、90.45%、
各主要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3.76 1.86 1.21 13.51
银行存款 53,456.70 59,354.29 61,872.24 47,363.11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
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 0.06 0.06 69.44 369.06
合计 53,460.52 59,356.20 61,942.89 47,745.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47,745.68 万元、61,942.89 万元、
年收到增资款 24,895.55 万元,银行存款增长较多所致。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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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较 2020 年末减少 2,586.69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1 年支付现金分红 41,475.28
万元所致。
(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变
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52,285.72 46,704.68 32,013.47 30,841.90
坏账准备 2,616.85 2,345.09 1,602.64 1,542.09
应收账款净额 49,668.87 44,359.59 30,410.83 29,299.80
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应收账款 余额/ 营
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9.74%、26.23%、
②应收账款账龄和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
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52,285.72 46,704.68 32,013.47 30,841.90
减:坏账准备 2,616.85 2,345.09 1,602.64 1,542.09
合计 49,668.87 44,359.59 30,410.83 29,299.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绝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为一年
以内,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100.00%、99.88%、99.92%和 99.98%。
③按账龄计提坏账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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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华特气体 金宏气体 昊华科技 雅克科技 南大光电 平均值 发行人
逾期 1 个月:
逾期 2-4 月:
半年-1 年 5% 5% 5% 5% 5.00% 5%
逾期 5-12 月:
逾期 13-24
月:50%
逾期 24 月以
上:100%
注 1: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注 2:平均值为剔除南大光电相关数据后计算的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
一致,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合
年份 排名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
计数的比例
英特尔半导体存储技术(大连)
有限公司
合计 25,000.17 47.82%
合计 27,880.70 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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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合
年份 排名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
计数的比例
合计 17,992.04 56.20%
合计 17,203.00 55.77%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55.77%、
户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向京东方的销售额有
所减少。
⑤公司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的合作时长、销售规模、历史回款等情况综合评定,一般给予
客户 2-3 个月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
大额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2,285.72 46,704.68 32,013.47 30,841.90
期后回款金额(截至
期后回款比例 41.48% 99.98% 99.97% 100.00%
截至 2022 年 7 月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100.00%、
(3)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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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 869.91 2,756.96 2,136.15
合计 - 869.91 2,756.96 2,136.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2,136.15 万元、2,756.96 万元、869.91
万和 0 元,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99%、2.17%、0.67%和 0%,金额及占
比相对较低。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 21.46 1,601.25 2,945.13
合计 - 21.46 1,601.25 2,945.13
算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根据
性银行名单,公司将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19 家大型股份制银行的银行承兑
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继续
确认为应收票据,信用等级较低票据已背书未到期的情况下不能终止确认。2021
年,应收款项融资大幅下降主要系 2021 年票据回款较少且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
到期金额较大。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675.27 100.00% 1,067.69 100.00% 2,440.60 100.00% 874.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874.40 万元、2,440.60 万元、1,0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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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2,675.27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82%、1.92%、0.82%和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107.93 449.98 5,330.23 1,505.81
合计 107.93 449.98 5,330.23 1,505.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505.81 万元、5,330.23
万元、449.98 万元和 107.93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0%、4.20%、
①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代收代付款 5.73 406.15 5,535.69 1,576.05
备用金 - - 1.80 7.80
押金、保证金 49.68 3.08 40.43 0.50
社保公积金 58.60 64.70 33.38 0.71
合计 114.01 473.93 5,611.30 1,585.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1,585.06 万元、5,611.30 万元、
月 30 日完成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后,鉴于业务重组前七一八所与客户签署的历
史合同或订单尚未执行完毕,且存在已开票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发行人与七一八
所已签署《代收合同》,约定七一八所代收货款后需及时向发行人付款。上述代
收货款的发生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不构成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代收款项已结清。
②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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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114.01 473.93 5,611.30 1,585.06
减:坏账准备 6.08 23.95 281.07 79.25
其他应收款净额 107.93 449.98 5,330.23 1,505.81
(7)存货
①存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0,929.96 33.74% 6,817.06 38.17% 6,415.51 38.02% 9,029.10 52.19%
在途物资 - - 176.32 0.99% 145.31 0.86% 1,053.45 6.09%
委托加工物资 7,134.04 22.02% 3,535.43 19.80% 2,944.60 17.45% 2,947.95 17.04%
库存商品 9,998.35 30.86% 4,818.77 26.98% 4,641.37 27.50% 2,986.57 17.26%
发出商品 2,482.46 7.66% 1,479.87 8.29% 1,609.86 9.54% 310.66 1.80%
在产品 1,850.40 5.71% 1,030.73 5.77% 1,119.40 6.63% 971.39 5.62%
账面余额合计 32,395.20 100.00% 17,858.19 100.00% 16,876.05 100.00% 17,299.12 100.00%
跌价准备 496.19 1.53% 315.21 1.77% 162.85 0.96% 121.20 0.70%
账面价值合计 31,899.01 98.47% 17,542.98 98.23% 16,713.20 99.04% 17,177.92 99.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177.92 万元、16,713.20 万元、
和采购计划采购了较多的原材料。2022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比相对较高、
增速较快,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疫情影响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调整了生产计
划,增加了产成品及原材料的备货量。
②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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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跌价计提比例
原材料 10,929.96 - 10,929.96 -
在途物资 - - - -
委托加工物资 7,134.04 - 7,134.04 -
库存商品 9,998.35 496.19 9,502.16 4.96%
发出商品 2,482.46 - 2,482.46 -
在产品 1,850.40 - 1,850.40 -
合计 32,395.20 496.19 31,899.01 1.53%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跌价计提比例
原材料 6,817.06 - 6,817.06 -
在途物资 176.32 - 176.32 -
委托加工物资 3,535.43 - 3,535.43 -
库存商品 4,818.77 315.21 4,503.57 6.54%
发出商品 1,479.87 - 1,479.87 -
在产品 1,030.73 - 1,030.73 -
合计 17,858.19 315.21 17,542.98 1.77%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跌价计提比例
原材料 6,415.51 - 6,415.51 -
在途物资 145.31 - 145.31 -
委托加工物资 2,944.60 - 2,944.60 -
库存商品 4,641.37 162.85 4,478.52 3.51%
发出商品 1,609.86 - 1,609.86 -
在产品 1,119.40 - 1,119.40 -
合计 16,876.05 162.85 16,713.20 0.96%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跌价计提比例
原材料 9,029.10 - 9,029.10 -
在途物资 1,053.45 - 1,053.45 -
委托加工物资 2,947.95 - 2,947.95 -
库存商品 2,986.57 121.20 2,865.37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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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 310.66 - 310.66 -
在产品 971.39 - 971.39 -
合计 17,299.12 121.20 17,177.92 0.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0.70%、0.96%、1.77%和
高,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进项税 3,592.47 - 245.03 2,863.01
待摊费用 9,591.65 6,156.00 5,508.63 2,706.84
中介机构费用 241.38 - - -
合计 13,425.49 6,156.00 5,753.66 5,569.8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待摊销费用和中介机构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5,569.85 万元、5,753.6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分别为 2,863.01 万元、245.03 万元、0 元
和 3,592.47 万元,2019 年末待抵扣进项税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厂房建
设及设备购置支出较多,当年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多,且 2019 年销售规模
相对较小,销项税额较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销项税额也增长
较快,2020 年及 2021 年待抵扣进项税减少较多。2022 年 6 月末待抵扣进项税增
长较大,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需进行较多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取得较多可抵扣
进项税额。
公司待摊费用为电解槽的阳极,公司按照预计可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进行摊
销。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摊费用分别为 2,706.84 万元、5,508.63 万元、6,156.00
万元和 9,591.65 万元,待摊费用逐年增加,与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的趋势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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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89,503.88 74.64% 89,938.63 80.62% 75,643.49 74.15% 85,648.64 85.71%
在建工程 7,771.02 6.48% 1,682.82 1.51% 17,997.91 17.64% 5,864.17 5.87%
使用权资
产
无形资产 7,025.98 5.86% 7,063.49 6.33% 7,158.50 7.02% 7,251.37 7.26%
长期待摊
费用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其他非流
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99,930.81 万元、102,020.49 万
元、111,564.51 万元和 119,912.54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8.23%、
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组成,上述三项资产占各期末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83%、98.80%、88.46%和 86.98%。总体来看,公司
各项非流动资产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结构合理。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151,704.04 145,571.31 116,642.05 112,305.58
二、累计折旧合计 61,842.29 55,271.95 40,998.56 26,6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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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减值准备合计 357.87 360.73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89,503.88 89,938.63 75,643.49 85,648.64
五、总体成新率 59.00% 61.78% 64.85% 76.26%
注:专用设备主要系钢瓶、管束式集装箱等包装容器。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原值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增生
产线及设备投资所致。
系公司年产 7300 吨新材料及 80000 吨液氮建设项目中大部分产线及配套设施于
当年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且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购了较多的机器设
备及专用设备等。
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 360.73 万元,减值准备
计提充分。2022 年上半年公司无新增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
②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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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
项目 华特气体 金宏气体 昊华科技 雅克科技 南大光电 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 8-30 20 25-50 10-20 20 20
机器设备 10 5-10 5-20 10-15 8-10 3-10
运输工具 5-10 4-5 5-10 5 8-10 4-1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3-5 5-10 5 3-5 2-10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从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符
合所处行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7,771.02 1,682.82 17,997.91 5,864.17
合计 7,771.02 1,682.82 17,997.91 5,864.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5,864.17 万元、17,997.91 万元、
及 80000 吨液氮项目处于建设中所致。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变化主要受工程
投入以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点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发
生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定资产金额 他减少
年产 3250 吨三
氟化氮项目
年 产 500 吨 双
(三氟甲磺酰) 24,770.00 44.81 2,339.86 - - 2,384.67
亚胺锂项目
合计 65,130.00 96.42 6,231.00 - - 6,327.41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定资产金额 他减少
年产 7300 吨新 45,250.00 17,807.70 5,203.74 22,849.82 - 1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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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 80000 吨
液氮项目
年产 3250 吨三
氟化氮项目
年产 500 吨双
(三氟甲磺酰) 24,770.00 - 44.81 - - 44.81
亚胺锂项目
合计 110,380.00 17,807.70 5,300.15 22,849.82 - 258.03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定资产金额 他减少
年产 7300 吨新
材料及 80000 吨 45,250.00 5,243.45 12,564.25 - - 17,807.70
液氮项目
酸及 200 吨酸酐 2,465.00 620.72 1,366.15 1,986.87 - -
项目
合计 47,715.00 5,864.17 13,930.40 1,986.87 - 17,807.70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定资产金额 他减少
年产 7300 吨新
材料及 80000 吨 45,250.00 5,326.67 19,636.95 19,720.17 - 5,243.45
液氮项目
酸及 200 吨酸酐 2,465.00 - 620.72 - - 620.72
项目
合计 47,715.00 5,326.67 20,257.67 19,720.17 - 5,864.17
(3)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场地 合计
(1)2021.1.1 余额 2,345.12 2,046.97 - 4,392.10
(2)本期增加金额 31.95 7,632.57 24.47 7,688.99
—新增租赁 31.95 7,632.57 24.47 7,688.99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4)2021.12.31 余额 2,377.07 9,679.54 24.47 12,081.08
(1)2021.1.1 余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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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场地 合计
(2)本期增加金额 475.41 977.52 4.89 1,457.83
—计提 475.41 977.52 4.89 1,457.83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4)2021.12.31 余额 475.41 977.52 4.89 1,457.83
(1)2021.1.1 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处置 - - - -
(4)2021.12.31 余额 - - - -
(1)2021.12.31 账面价值 1,901.66 8,702.02 19.57 10,623.25
(2)2021.1.1 账面价值 2,345.12 2,046.97 - 4,392.10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场地 合计
(1)2022.1.1 余额 2,377.07 9,679.54 24.47 12,081.08
(2)本期增加金额 153.75 100.51 254.26
—新增租赁 153.75 100.51 254.26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4)2022.6.30 余额 2,530.82 9,679.54 124.98 12,335.34
(1)2022.1.1 余额 475.41 977.52 4.89 1,457.83
(2)本期增加金额 256.93 637.50 15.01 909.44
—计提 256.93 637.50 15.01 909.44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4)2022.6.30 余额 732.34 1,615.02 19.90 2,3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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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场地 合计
(1)2022.1.1 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处置 - - - -
(4)2022.6.30 余额 - - - -
(1)2022.6.30 账面价值 1,798.48 8,064.52 105.07 9,968.07
(2)2022.1.1 账面价值 1,901.66 8,702.02 19.57 10,623.25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 10,623.25 万元、9,968.07 万元。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和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7,771.73 7,695.41 7,618.27 7,551.59
二、累计摊销合计 745.74 631.91 459.77 300.23
三、账面价值合计 7,025.98 7,063.49 7,158.50 7,251.37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生产经营相关软件等。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51.37 万元、7,158.50 万元、7,063.49
万元和 7,025.98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26%、7.02%、6.33%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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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槽体槽盖费用 3,676.53 1,593.98 744.88 883.06
合计 3,676.53 1,593.98 744.88 883.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883.06 万元、744.88 万元、1,593.98
万元和 3,676.53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88%、0.73%、1.43%和
产需要采购较多的槽体、槽盖进行更换。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
准备
合计 3,476.98 434.62 3,044.97 380.62 2,046.56 255.82 1,742.55 277.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277.75 万元、255.82 万元、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设备工程款项 1,532.44 281.71 219.89 5.82
合计 1,532.44 281.71 219.89 5.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82 万元、219.89 万
元、281.71 万元和 1,532.4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01%、0.22%、
较多,主要系公司因募投项目建设增加设备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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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和总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3 4.64 4.09 3.75
存货周转率 2.28 6.03 4.20 3.47
总资产周转率 0.37 0.74 0.56 0.60
注:上述资产周转率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
华特气体 5.80 5.14 4.37
金宏气体 7.92 8.18 7.70
昊华科技 5.96 4.76 4.95
雅克科技 5.75 4.70 5.11
南大光电 3.92 3.34 2.73
平均 5.87 5.23 4.97
发行人 4.64 4.09 3.75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
水平,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产品种类、下游客户类别等不同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华特气体 5.35 5.61 5.17
金宏气体 15.08 11.89 8.98
昊华科技 6.57 6.01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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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
雅克科技 4.09 3.41 3.63
南大光电 2.69 2.68 1.52
平均 6.76 5.92 4.96
发行人 6.03 4.20 3.47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最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报
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提高,主要系公司重视存货管理工作,存货管理水
平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可比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总资产周转率
公司名称
华特气体 0.83 0.69 0.78
金宏气体 0.46 0.48 0.70
昊华科技 0.69 0.58 0.55
雅克科技 0.57 0.41 0.37
南大光电 0.29 0.24 0.17
平均 0.57 0.48 0.51
发行人 0.74 0.56 0.60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最近三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逐年提升,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快速
增长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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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7,167.45 62.23% 30,442.71 60.15% 75,041.26 88.79% 69,712.80 61.36%
非流动负债 22,557.47 37.77% 20,167.43 39.85% 9,473.61 11.21% 43,908.48 38.64%
总负债 59,724.92 100.00% 50,610.15 100.00% 84,514.87 100.00% 113,621.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中以流动负债为主,负债总额分别为 113,621.28
万元、84,514.87 万元、50,610.15 万元和 59,724.92 万元,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
期内,公司收到股权增资款并偿还了短期借款,导致 2021 年流动负债减少。2020
年公司偿还了长期借款,导致 2020 年非流动负债减少较多;2021 年公司执行新
租赁准则,当年确认了较多的租赁负债,导致 2021 年末非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
增长较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0.00% - - 49,037.76 65.35% 36,876.47 52.90%
应付账款 28,293.83 76.13% 22,276.16 73.17% 21,437.76 28.57% 24,126.05 34.61%
预收款项 - 0.00% - - - - 257.14 0.37%
合同负债 2,310.33 6.22% 897.89 2.95% 1,187.95 1.58% 不适用 不适用
应付职工
薪酬
应交税费 964.70 2.60% 2,577.60 8.47% 1,097.22 1.46% 2,693.34 3.86%
其他应付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3,628.19 9.76% 2,653.31 8.72% -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
负债
流动负债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为主。
的比例分别为 91.37%、95.38%、81.64%和 78.72%,2021 年上述占比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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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 2021 年公司已偿还全部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 - 49,037.76 -
信用借款 - - - 33,043.86
保理借款 - - - 3,832.60
合计 - - 49,037.76 36,876.47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 2020 年较上年末增加 12,161.29 万元,主要为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新增借款所致。2021 年末,公司偿还全部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16,822.35 11,894.44 12,494.84 10,226.70
应付设备工程款 6,259.96 5,538.10 5,182.59 10,240.80
应付服务款 5,211.52 4,843.62 3,760.33 3,658.56
合计 28,293.83 22,276.16 21,437.76 24,126.05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设备工程款和服务款。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126.05 万元、21,437.76 万元、22,276.16 万
元和 28,293.83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2020 年末应付设备工程款较 2019 年末有
所减少,主要系公司 2020 年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较多的设备工程款所致。2022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较 2021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增加原材料备货量
及因募投项目建设增加了设备采购数量。
(3)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 - - 257.14
合同负债 2,310.33 897.89 1,187.95 -
合计 2,310.33 897.89 1,187.95 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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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主要系公司向客户预先收取的货款。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的货款通过合同负债进行
列报,2020 年末、
万元、897.89 万元和 2,310.33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58%、2.95%、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893.47 16.69 1,727.30 476.62
合计 893.47 16.69 1,727.30 476.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476.62 万元、1,727.30 万元、
司营收规模扩大,员工数量快速增长,相应职工薪酬支出总额增加所致;2021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低主要系公司 2021 年 12 月底发放了当年计提的奖
金所致;2022 年 6 月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系计提了半年度奖
金所致。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 - 1,234.58 47.90% - - - -
企业所得税 945.56 98.02% 976.84 37.90% 1,096.15 99.90% 2,363.94 87.77%
个人所得税 19.13 1.98% 325.35 12.62% 1.07 0.10% 0.14 0.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23.81 0.92% - - 192.07 7.13%
教育费附加 - - 10.21 0.40% - - 82.31 3.06%
地方教育费附加 - - 6.80 0.26% - - 54.88 2.04%
合计 964.70 100.00% 2,577.60 100.00% 1,097.22 100% 2,693.3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2,693.34 万元、1,097.2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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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较快,应交增值税增加较多所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代付款 72.25 169.00 105.00 3,636.16
社保公积金 - - - 10.48
押金及保证金 917.63 882.66 350.22 315.83
其他 0.57 0.57 - 8.57
合计 990.45 1,052.23 455.22 3,971.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971.04 万元、455.22 万元、
一八所代公司垫付的材料采购款,2020 年 4 月业务重组完成后公司独立采购并
与供应商直接结算,七一八所不再为公司代垫采购款;押金及保证金主要系钢瓶
押金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等。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 的租赁
负债
合计 3,628.19 2,653.31 -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因此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无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2021 年末、2022 年 6 月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 2,653.31
万元、3,628.19 万元,主要系公司租赁房屋、场地及设备产生,公司具体租赁情
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之“(二)关联交易”之“3、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之“(4)关联租赁”。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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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待转销项税 86.48 98.94 98.05 -
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
- 869.91 - 1,312.15
期的承兑汇票
合计 86.48 968.85 98.05 1,312.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 - - - - - 37,052.57 84.39%
租赁负债 7,164.94 31.76% 8,381.59 41.56% - - - -
递延收益 14,610.36 64.77% 10,807.78 53.59% 8,692.67 91.76% 5,847.67 13.32%
递延所得
税负债
非流动负
债合计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 - - 37,052.57
合计 - - - 37,052.57
款。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租赁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付款额 11,728.26 12,175.23 - -
减:未确认融资
费用
小计 10,793.13 11,034.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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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减:一年内到期
的租赁负债
合计 7,164.94 8,381.59 - -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因此 2019 年及 2020 年无租赁负债。2021 年末、
公司租赁房屋、场地及设备所致。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 2,093.94 2,093.94 与收益相关
河北省工信厅 2018 年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 166.67 266.67 466.67 666.67 与资产相关
技改专项资金
气体制备技术成果转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与收益相关
化
年产 7300 吨新材料及
河北省第一批科技成
果产业化项目专项资 1,466.67 1,666.67 2,000.00 - 与资产相关
金
河北省 2021 年第一批
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 624.17 659.17 - - 与资产相关
资金
高性能液晶(LCD)显
示相关材料开发与示 90.00 90.00 45.00 - 与收益相关
范应用
先进刻蚀气体工艺研
发
河北省特种气体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绩效后 100.00 100.00 - - 与收益相关
补助经费
关键半导体材料超高
纯电子气体产业化开 - - 200.00 200.00 与收益相关
发
高纯电子气体六氟丁
- - 50.00 50.00 与收益相关
二烯研发
高纯电子特气项目 3,343.75 - -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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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集成电路材料研究 1,200.00 -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4,610.36 10,807.78 8,692.67 5,847.67 -
报告期内,递延收益均为公司获取的各项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
延收益分别为 5,847.67 万元、8,692.67 万元、10,807.78 万元和 14,610.36 万元,
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32%、91.76%、53.59%和 64.77%。报
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陆续收到政府补助款项,但相关政
府补助尚不满足确认为其他收益的条件。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
合计 6,257.36 782.17 7,824.46 978.06 6,247.58 780.95 6,721.65 1,008.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导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4.07 4.26 1.69 1.54
速动比率(倍) 3.21 3.69 1.47 1.29
资产负债率 22.03% 20.97% 36.91% 54.84%
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万元)
利息保 障倍数
(倍)
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上升,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尤
其是 2021 年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明显改善,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效益较好,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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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股权融资款并偿还了外部借款,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 公司名称
华特气体 3.68 5.40 5.19
金宏气体 1.89 4.32 1.11
昊华科技 2.02 2.58 2.85
流动比
雅克科技 3.18 2.24 4.07
率(倍)
南大光电 2.26 2.11 3.13
平均 2.61 3.33 3.27
发行人 4.26 1.69 1.54
华特气体 2.84 4.66 4.64
金宏气体 1.79 4.22 0.96
昊华科技 1.72 2.25 2.47
速动比
雅克科技 2.41 1.64 3.40
率(倍)
南大光电 1.94 1.83 2.81
平均 2.14 2.92 2.86
发行人 3.69 1.47 1.29
华特气体 21.48% 14.13% 15.84%
金宏气体 31.40% 17.17% 44.40%
昊华科技 37.89% 34.79% 30.47%
资产负
雅克科技 16.86% 18.00% 10.33%
债率
南大光电 42.98% 40.94% 37.95%
平均 30.12% 25.00% 27.80%
发行人 20.97% 36.91% 54.84%
注:以上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定期年报披露数据。
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公司权益性融资较少,外部债
务融资较多,导致流动负债规模较大。随着股权增资款到位,公司流动资产增加
较多,且偿还了外部借款,导致 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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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权益性融资途径较多。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进行了增资,
资本结构中权益部分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202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共计分配现金 20,712.64 万元,上述利润分
配已于 2021 年实施完毕。
议公司 2021 年 1-6 月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共计分配现金 20,762.63 万元,上
述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实施完毕。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7.63 55,113.96 41,328.80 36,88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36.15 -16,917.95 -24,177.29 -33,241.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65 -40,612.87 -2,566.98 42,136.4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95.68 -2,517.31 14,496.82 45,779.1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9.28 1,883.65 19.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34.65 195,618.17 137,152.20 111,869.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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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90.67 10,254.43 7,300.76 320.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387.01 140,504.21 95,823.40 74,985.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产品销售。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20 年增加 58,100.44 万元,同比增
长 44.78%,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反映了公司良好的盈利水平及
盈利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6,884.60 万元、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及回款状况良好所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流稳健。2022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略有减少,主要是公司根
据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较多的存货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营业收入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3,105.51 187,855.97 129,755.53 110,032.97
营业收入 95,522.05 173,284.94 122,033.31 103,690.9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健,
销售回款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20,624.63 35,512.09 23,760.84 19,565.04
加:信用减值损失 253.88 485.33 262.36 244.35
资产减值准备 496.19 675.93 162.85 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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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 6,951.62 15,239.47 14,397.72 10,829.52
使用权资产折旧 909.44 1,457.83 - -
无形资产摊销 113.83 172.14 159.54 153.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97.63 1,229.49 1,305.42 1,232.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 2.47 - -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7.64 - 1.74 0.69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23.63 1,138.82 1,551.49 1,810.5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减 少( 增加以
-54.00 -124.80 21.93 -36.11
“-”号填列)
递延所 得税 负债增 加( 减少以
-195.89 197.11 -227.30 -212.38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4,537.02 -982.14 423.07 -450.15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3,206.82 -5,116.42 -6,224.75 -5,918.7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7.63 55,113.96 41,328.80 36,884.60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净利润,两者的差额分
别为 17,319.57 万元、17,567.96 万元和 19,601.88 万元,主要系公司存在较多的
非付现成本,如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及资产减值损失等。2022 年
司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新增了较多的存货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5 60.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55.00 16,978.48 24,177.29 33,241.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36.15 -16,917.95 -24,177.29 -33,241.90
报告期内,公司因主要产品产能、产量持续扩大及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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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及设备购置等现金支出较多,导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085.17 24,895.5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84,000.00 73,832.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85.17 108,895.55 73,832.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000.00 108,832.60 29,8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42,288.88 2,523.13 1,876.12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9.65 1,409.16 106.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9.65 92,698.04 111,462.53 31,69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9.65 -40,612.87 -2,566.98 42,136.48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和分配股利。
金净流入 73,832.60 万元;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2,566.98 万元,主
要系公司归还外部借款的金额超过收到的股权增资款及外部借款的金额所致;
付大额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收到的股权增资款所致。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以及公司正在进行的新增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募
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六)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54 倍、1.69 倍、4.26 倍、4.07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1.29 倍、1.47 倍、3.69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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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提高并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
债务未偿还的情况,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经营
风险、内控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发行失败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等,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
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
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综上,公司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事项
(一)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33,241.90 万元、24,177.29 万元、16,978.48万 元 和
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实施的业务重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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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收购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重大担保、诉讼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重要
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2022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与上年末或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71,149.64 241,388.31 12.33%
负债总额 59,724.92 50,610.15 18.01%
所有者权益总额 211,424.72 190,778.17 10.82%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5,522.05 87,068.63 9.71%
营业利润 22,971.79 21,486.32 6.91%
利润总额 22,958.95 21,502.43 6.77%
净利润 20,624.63 19,426.75 6.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945.31 17,133.17 1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7.63 32,232.24 -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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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阅或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1,149.64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
长了 12.33%,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疫情影响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增加了产
成品及原材料的备货量导致存货余额大幅增长,以及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导致在建
工程余额增长;负债总额为 59,724.92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18.01%,主要
系公司原材料及设备工程采购额增加导致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况良好实现盈利增加所致。
净利润 19,945.31 万元。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
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9.71%、6.91%、6.77%、6.17%,营业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
态势,主要盈利指标均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受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政策
大力支持及国产替代的推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客
户需求旺盛,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年同期相比下降 59.52%,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受疫情及国际形势影响,公司为
保障生产经营和订单的及时交付,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量且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所致。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
营业务、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10022 号)。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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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84,338.72 241,388.31 17.79%
负债总额 55,325.97 50,610.15 9.32%
所有者权益总额 229,012.75 190,778.17 20.04%
益总额为 229,012.75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20.04%,主要系公司随着盈利增
加,未分配利润有所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95,646.21 173,284.94 12.90%
营业利润 41,091.29 39,283.62 4.60%
利润总额 41,113.99 39,322.21 4.56%
净利润 38,325.84 35,512.09 7.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068.53 32,201.11 8.90%
项目 2022 年 7-12 月 2021 年 7-12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0,124.16 86,216.30 16.13%
营业利润 18,119.50 17,815.15 1.71%
利润总额 18,155.05 17,837.62 1.78%
净利润 17,701.21 16,103.19 9.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123.22 15,085.79 0.25%
注:上表中 2021 年度利润表数据来自《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03 号)。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068.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 12.90%、7.92%
和 8.90%。公司 2022 年主要业绩指标均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 2022 年整体维持
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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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123.22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 9.92%和
公司下半年材料成本处于较高水平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45.55 55,113.96 2.96%
增长了 2.96%,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营业利润的增长同步
增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58 -2.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3,712.30 3,747.86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23 38.59
小计 3,722.64 3,783.98
所得税影响额 -465.33 -473.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 3,257.31 3,310.98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合计金额分别为 3,310.98 万元、3,257.31 万元。
(三)2023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在 45,115.73 万元至 48,357.13 万元之间,同比变动 5.51%
至 13.10%;预计 2023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在9,789.11 万元至 11,862.50 万元之间,
同比变动 15.75%至 40.26%;预计 2023 年 1-3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在 7,489.11 万元至 9,562.50 万元之间,同比变动-4.31%至 22.41%。
上述 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为初步预测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
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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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50,000,000 股且不超过 79,411,765 股。本次发行所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
锂项目
合计 160,000.00 16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款项。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项目所需资金,
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投资备案及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
-01-692914 〔2021〕258 号 25 号
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 2112-130000-04 冀发改政务备字 邯审批字〔2022〕
酰)亚胺锂项目 -01-751373 〔2021〕259 号 24 号
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 2204-130000-04 冀发改政务备字 邯审批字〔2022〕
项目 -01-330399 〔2022〕82 号 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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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
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 2204-130000-04 冀发改政务备字 邯审批字〔2022〕
建项目 -01-181665 〔2022〕79 号 54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 2204-130407-89 肥审批投资 响登记表备案号:
项目 -02-702497 〔2022〕114 号 2022130428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了必需的批准及授权,并办理了必需的审批、
核准或备案手续,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全部用于其主营业务,不存在
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发行人募投项
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本项目建有三废处理装置及降噪装置,处理项目
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污染物
具体污染物 防治措施
种类
氟化 氢阴 极扫 采用降膜吸收器串联回收和碱液吸收塔处理方式,对含氟废
氮废气 气进行回收和达标处理
氟化 氢阳 极扫
废气 采用碱液吸收塔对含氟废气进行达标处理
氮废气
采用裂解塔+还原塔+碱喷淋塔处理工序,采用碱液吸收塔对
排污气体
含氟废气进行达标处理
通过工艺改进,使用氟化氢将电极上的氟化氢铵溶解回用进
电极冲洗废水 入电解槽,不溶解的镍通过过滤等方式回收,减少电极清洗
废水 废水的污染
循环使用前采用缓蚀阻垢剂对循环水进行软化处理,排水处
公用工程废水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含镍 的电 解废 采用干法回收技术处理含镍的电解废渣,回收氟化氢铵及粗
固体废物
渣 镍盐
循环水泵、冷却 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噪声较大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塔
噪声
塔和风机等 和风机等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本项目建有三废处理装置及降噪装置,处理项目
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污染物
具体污染物 防治措施
种类
废气 氟化废气 真空泵收集不凝气(主要成分为空气),引入真空泵房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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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具体污染物 防治措施
种类
吸收塔,经氢氧化钾碱液吸收达标后高空排放。氢氧化钾吸
收后的甲基磺酸钾和水,返回氟化工序结晶,进行过滤干燥
装置处理
在常温、常压条件下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
连续精馏废气
放
二氧化碳气体 通过中和反应釜放空管道直接高空排放
氟化 氢钾 经喷
雾干 燥排 出的
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工艺处理达标后进行高空排放
水蒸 汽氟 化钾
颗粒
废水 蒸汽 和双
(三氟甲磺酰) 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工艺处理达标后进行高空排放
亚胺锂颗粒
甲基磺酰氟、氟 当有介质泄漏后,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连锁事故风
化氢 等危 险介 机,事故排风接至车间室外尾气吸收装置,经碱液吸收达标
质 后高空排放
经滤液罐、亚胺钾真空冷凝器、乙腈接收罐、乙腈冷凝器,
含乙腈废气
将乙腈冷凝回收,尾气达标后排放
当发生氨气泄漏,氨气检测报警系统连锁开启事故风机,事
氨气 故排风接至车间室外尾气吸收装置经吸收处理达标后高空排
放
经生产排水管网,排入本项目废水处理区,经处理后进入工
生产废水
废水 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或回用
生活废水 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完毕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连续精馏及纯化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废气,采用饱和氢氧化钙
水溶液吸收,将含氟物质吸收生成以氟化钙为主(含硫酸钙)
固体废物 氟化钙废渣 的浆液,经过滤处理后得到以氟化钙为主的废渣。与厂区内
氟化钙废物一起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处理,过程中生成的水重
复利用
输送 泵、 反应 采用减振台座和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
噪声
釜、冷冻机组等 减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本项目建有三废处理装置及降噪装置,处理项目
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污染物
具体污染物 防治措施
种类
分子筛吸附塔产生的尾气、脱轻塔、脱重塔采出的轻重杂质
先进入收集冷阱回收物料,不凝气进入等离子热解装置在高
碳氟 类工 艺尾
温下发生分解。尾气中的碳氟类气体经等离子热解装置后变
气
废气 为二氧化碳和氟化氢,然后经碱洗塔(碱液为氢氧化钾)作
用,尾气检测达标后排放
一氧化碳、乙烯 吸附塔产生的尾气、脱轻塔、脱重塔采出的轻重杂质经工艺
工艺尾气 尾气总管汇总后进入电加热分解装置进行处理。尾气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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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具体污染物 防治措施
种类
氧化碳、乙烯经电加热分解装置后变为水和二氧化碳后经过
水洗塔降温,尾气检测达标后排放
分子筛吸附塔产生的尾气、硅烷脱轻塔、硅烷脱重塔、乙硅
烷脱轻塔、乙硅烷脱重塔采出的轻重杂质先进入收集冷阱回
收物料,不凝气与稀释氮气混合后进入电加热分解处理装置。
乙硅烷、硅烷工
尾气中的硅烷/乙硅烷经电加热分解处理装置作用后变为 H?O
艺尾气
和 SiO?,SiO?粉尘由电加热装置自带的过滤桶进行收集处理,
随后进入除尘塔进行二次粉尘收集然后进入水洗塔进行降
温,尾气检测达标后排放
分子筛吸附塔产生的尾气、脱轻塔、脱重塔采出的轻重杂质
溴化氢、三氯化 先进入收集冷阱回收物料,不凝气进入独立碱洗塔,检测合
硼工艺尾气 格后排放。二氧化硫分子筛吸附塔产生的尾气、脱轻塔、脱
重塔采出的轻重杂质直接进入的碱洗塔,检测达标后排放
当有介质泄漏后,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连锁事故风
正常 与事 故排
机,事故排风接至尾气处理装置,经活性炭吸附、水洗吸收
风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通过管道收集至各单体室外污水池,再通过水泵提升至厂区
废水 生产废水 北侧污水池 A,初步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或回
用
乙硅烷、硅烷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氧化硅一般固废,委托有资
固体废物 二氧化硅
质单位处置
隔膜压缩机、冷 为了改善操作环境,采用减振台座和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再
噪声
冻机组、机泵等 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废气、废水和噪声。本项目建有三废处理装置及降噪装置,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气、
废水和噪声,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污染物
具体污染物 防治措施
种类
采用二级水吸收加一级碱喷淋工艺,工艺装置中的塔顶排放
物经冷凝器冷凝,不凝气进入吸收塔,使废气中的氯化氢被
工艺 废气 及废
废气 水吸收,生成盐酸作为副产品出售。经回收以及碱吸收后的
液中的酸性气
不凝气主要含有氮气、二氧化碳等,检测达标后排放,不会
对环境造成污染
工艺装置中的塔釜排放物进入吸收塔,使废气中的氯化氢被
生产废水
水吸收,生成盐酸作为副产品,无废液外排
废水
事故状态下,喷淋水吸收泄漏的氯化氢生成稀酸进入事故池,
事故废水
后用泵送入降膜吸收装置进行回收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不产生固废
冷媒循环泵、真 采用减振台座和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
噪声
空泵等 减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粉料自动拆包输送装置等设备,对原投料工序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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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20 米排气筒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大气污
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三)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
据该项制度规定: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如实披露的方式管理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人、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
权部门的监督,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按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入。
(四)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款项。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项目所需资金,
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根据中国证监
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和“年产
氢、一氟甲烷、二氟甲烷等,主要政策及相关法规如下:
产业政策名称 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
该等项目产品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1.3 电子核心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
中“1.3.5 关键电子材料”中“半导体材料。包括硅材料(硅单晶、抛
业重点产品和服
光片、外延片、绝缘硅、锗硅)及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蓝宝石和碳化硅
等衬底材料,金属有机源和超高纯度气体等外延用原料,高端 LED 封
(2016 版)
装材料,高性能陶瓷基板等”条目
该等项目产品属于“1.2.4 集成电路制造”中“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
《战略性新兴产
料”条目以及“3.3.6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中“电子特种气体”条
业分类(2018)》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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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名称 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
该等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12、改性型、水基型
《产业结构调整 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
年版) 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条目
将特种气体:一氟甲烷、二氟甲烷、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
溴化氢、三氟化氯、八氟环丁烷、氟化氢、氟氮混合气、N,N-二硅烷
《重点新材料首 基-硅烷胺、乙硅烷、乙硼烷、二氯硅烷、六氯乙硅烷、正硅酸乙酯、
批次应用示范指 双(二乙基胺基)硅烷、氘气、磷化氢、砷化氢、高纯、高丰度 11 三
版)》 料、高介电常数有机锆前驱体材料、ppb 级超高纯氮气、ppb 级超高纯
氧气、ppb 级超高纯氩气、ppb 级超高纯二氧化碳、ppb 级超高纯氦气、
ppb 级超高纯氢气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主要产品为双(三氟甲磺酰)
亚胺锂,主要政策及相关法规如下:
产业政策名称 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
《战略性新兴产
本项目产品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1.3 电子核心产业”中
业重点产品和服
“1.3.4 高端储能”中“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电解质材料包括六氟磷
酸锂碳酸酯类溶液及其他新型电解质盐等”条目
(2016 年版)
本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十九、轻工”中“4、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
《产业结构调整
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
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
年本)
条目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主要建设与公司规模相
适应的覆盖企业管理、生产运营、安全应急环保等板块的信息化平台,主要政策
及相关法规如下:
产业政策名称 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
发展智能化制造。鼓励大型企业加大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
技术应用力度,全面提升研发设计、工艺仿真、生产制造、设备管理、
《工业互联网创 产品检测等智能化水平,实现全流程动态优化和精准决策;持续深化“工
新发展行动计划 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聚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针对原材料、危险化
(2021-2023 年)》 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
警、处置及评估体系,建立风险特征库、失效数据库、安全生产评估模
型和工具集,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
《关于加快培育
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 5G 应用创新行动,组织实施
发展制造业优质
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企业的指导意见》
培育一批综合性强、带动面广的示范场景,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国家战略导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未来,公司将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为使命,大力发展集成电路用
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促进信息化与产业化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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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
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年
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各项重点经济技
术指标良好,有较强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
力。该等项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
具有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可以提升开发技术水平和高成长的高新技术项目。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为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
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建设可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
优势。本项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受益于国内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纤通信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报告期
内营收规模扩张较快,预计未来公司业务规模仍会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补充流
动资金能够保障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高,保持公司产品的竞
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公司主营业
务,对公司积极占领并拓展市场份额、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意义。本次募集
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
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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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45,998.00 万元,计划利用现有电解车间、充装车间、混料车
间,新建综合车间、变配电室、维修车间及配套尾气处理装置,新增电解槽、精
馏塔及固废处理设施等工艺设备。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增加 3,250 吨高纯三氟化氮
产能,并回收副产品 50%氢氟酸 1,600 吨、粗镍盐 75 吨。
本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三氟化氮产能不足的状况,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
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增
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1)服务集成电路产业链国产化战略,充分把握市场机遇
集成电路产业为信息技术产业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
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目前我国正处于 5G 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
物联网、车联网等行业的快速崛起过程中,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集成电路应用和
消费市场之一。然而,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供应能力却远低于市场需求,且在逆
全球化、贸易摩擦、地缘冲突等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进口依赖
弊端凸显,因此,实现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可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材料,覆盖多项工艺环节,在
集成电路制造材料中占比仅次于硅片,关键地位凸显。目前,林德、液化空气、
大阳日酸和空气化工四大工业气体巨头已占据全球及我国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电
子特种气体行业的国产化需求急迫。2017 年 1 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
部、财政部联合发布《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加快高纯特种电子气体研
发及产业化,解决极大规模集成电路材料制约”。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此次项
目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新增高纯三氟化氮产能,及时把握集成电路产业国产化
的市场机遇,增强自身产品供给能力。
(2)突破高纯三氟化氮产能瓶颈,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增长需求
三氟化氮作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制造过程使用的优良等离子蚀刻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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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优异的蚀刻速率和选择性,与其他含氟类电子气体四氟化碳、六氟化硫相比,
不会导致碳、硫沉积至硅表面,使用后对表面污染较小,因此三氟化氮为目前市
场容量最大的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之一。根据 TECHCET 统计,预计 2025 年全球
三氟化氮市场需求量将达 6.37 万吨,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未来,伴随我国集
成电路产业逐步进入国产替代进程,国内晶圆厂建设将持续增长;同时,显示面
板产能大规模向中国大陆转移,在我国高世代线的加快建设以及新型显示技术发
展的影响下,产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大,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因此,随着
国内集成电路及显示面板行业规模的增长,以及相关产业向国内转移,将带动三
氟化氮产品需求持续攀升。
近年来公司订单量持续增长,现有三氟化氮产线产能利用率已处于较高水平,
产能不足已成为限制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的瓶颈。因此,为满足快速增长的
市场需求,公司亟需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先进生产线,配备高精度检测设备,扩大
三氟化氮产能。项目实施不仅能更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还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
电子特种气体行业的地位。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目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正处于关键发展期,国际贸易的不确定因素及新冠
疫情加速了全球集成电路产业链的重构,目前我国已经成为集成电路市场需求规
模最大的国家,但产量远远不足。我国对集成电路行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
多项鼓励政策,并从财政税收、基础建设等多方面支持其发展。电子特种气体作
为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国家战略产业的关键基础原料之一,目前进口依赖程度
将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
生产列为鼓励类;2020 年 8 月,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集成电路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提升高端国产
集成电路制造能力。
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可控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社会各界对集成电路
国产化的广泛支持,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及有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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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对三氟化氮产品需求旺盛
三氟化氮市场规模与下游客户需求密切相关。随着 5G 通讯以及先进制造业
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产品需求持续提升,我国本土晶圆厂积极部署产线建设增
加产能,同时,显示面板产能大规模向中国大陆转移以及国内显示面板企业的持
续扩产,对三氟化氮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三氟化氮纯度可达到 99.999%以上,且
产品稳定性高,下游对三氟化氮需求旺盛,近年来公司三氟化氮供不应求。综上,
广阔的市场空间及下游对三氟化氮需求将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产能消化空
间。
(3)公司拥有先进的工艺技术及丰富的生产经验储备
公司在电子特种气体行业深耕多年,现建有全国最大的三氟化氮研发生产基
地,形成了电解氟化技术、化学合成技术、精馏技术、化学纯化技术、吸附技术、
混配技术、痕量杂质分析技术、充装技术、绿色环保技术等核心技术工艺储备。
同时,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一方面,电子特种气
体的品质稳定性直接影响集成电路制造工艺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良品率,因此
公司始终保持对产品品质管控的高度重视,搭建了涵盖供应商品质管理、进料品
质管控、生产流程质量管理、出货检验管控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在原
材料采购上,公司规范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原材料进行人工检测,严格把控原材
料品质,目前已通过 ISO 9001 等管理体系认证;另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安全
生产管理,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流程,公司成立至今,
从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已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并配套完
善了流程操作手册和工艺说明书,可实现生产经验的高效传递。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高纯三氟化氮,为公司主营产品。目前,公司高纯三氟化
氮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取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信赖,近年来产
品销量呈快速增长趋势。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该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快
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巩固公司在电子特种气体行业的市
场地位。
本项目产品使用电解法进行制备,制备过程中采用电解氟化技术、精馏技术
等核心技术,技术工艺安全、产品质量稳定。因此,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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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之间密切相关,对促进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二)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27,721.00 万元,计划新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生产车间、
产品仓库和动力站,新增生产线、中和及干燥设备、制冷机及水系统、三废处理
装置和自动控制系统等。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增加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生产能力,并回收氯化钾、氢氟酸等副产品。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加强对锂电池溶质锂盐领域的布局力度,完善公
司产品业务板块,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和强
化自身市场地位。
(1)顺应新能源电池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满足市场日益增长需求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提高续航能力已成为影响新能源汽车技
术发展重点,其中,锂电池溶质锂盐决定了新能源电池的能量密度、充放电倍率、
循环寿命等性能,是决定新能源汽车续航能力的关键。目前,六氟磷酸锂是商业
化应用最为广泛的锂电池溶质锂盐,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其存在热稳定性较差、
易水解等问题,造成电池容量快速衰减并带来安全隐患。双(三氟甲磺酰)亚胺
锂与六氟磷酸锂配比添加至电解液中可有效提高电池的使用寿命及安全性能,具
有更高的导电率、不易水解及热稳定性等特点,因此,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可成为改善六氟磷酸锂缺陷的添加剂,符合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趋势。随着全球
锂离子电池需求量的迅速扩张,电解液产销量加速增长,将带动双(三氟甲磺酰)
亚胺锂使用量逐年上升,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根据 GGII 统计,2021 年中国电解
液市场出货量为 50 万吨,同比增长 100%。通过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扩大该产
品产能,从而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2)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氘气、碳氟类等多种电子特种气体产品。随着公司规模
不断扩大及业务领域持续拓展,逐步将产品线拓展至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产
品,开拓锂电池溶质锂盐领域。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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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持续的技术突破,现已形成多样化的产品体系。
为进一步扩大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公
司依托自身强大的研发实力,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变化趋势,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
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开展锂电池溶质锂盐业务,增强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实
力。因此,通过本次项目建设实现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扩产,从而进一步拉
动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提升,助力公司实现新发展。
(1)下游应用市场空间广阔,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市场基础
目前,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相关国家及地区均提出“碳达峰”及“碳中和”目
标,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发展机遇。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
的健康持续发展。2020 年 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提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
右”的发展目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达 354.5 万辆,同比增长 159.5%;2022 年 1-3 月,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29.3
万辆,同比增长 142%。此外,储能产业的发展是能源生产端实现“碳达峰、碳
中和”目标的必要保障。2021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
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
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实
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在储能产业内生发展和环保政策的驱使下,高效环
保的锂离子电池应用于储能成为主要趋势。根据研究机构 EVTank、伊维经济研
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 年)》统计,2021 年
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为 562.4GWh,同比增长 91%;同时,根据 GGII 公
布的数据,2021 年我国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37GWh,同比增长超过 110%,
未来储能领域有望迎来快速扩容和发展阶段。
因此,在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锂电池溶质锂盐产业作
为产业链重要组成部分,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项目建设
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2)产品生产工艺日益成熟,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注重锂电池溶质锂盐领域的研发投入,同时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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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自身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成果转化能力,掌握了核心的电解氟化、纯化
(精馏)等生产技术工艺,所生产的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产品纯度达 99.9%
以上,获得多项授权发明专利。因此,成熟的产品生产工艺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
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为公司主营产品之一。近年来,
伴随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产品销量呈上升趋势。项目实施将进一
步扩大公司该产品产能,提升公司产品在锂电池溶质锂盐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完
善公司业务板块布局,促进综合竞争实力提升。
本项目产品生产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电解氟化技术、精馏技术,亚胺锂产品
纯度达到 99.9%以上。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之间密切相关,并对公
司向锂电池溶质锂盐领域的布局和延伸提供有力支撑。
(三)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22,138.00 万元,计划新建提纯装置、充装车间、高纯电子气
废气处理区,新增吸附塔、脱轻塔及冷凝器、精品罐等工艺设备。项目达产后每
年将增加 735 吨高纯电子特种气体,含一氟甲烷、二氟甲烷等 9 种,并回收副产
品硅烷。
本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实现公司各产品间
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形成产品联动机制。此外,项目实施将促进公司产品满
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为下游集成电路行业提供多种类电子特种气体产品。
(1)满足下游客户对于多品类电子特种气体产品需求
集成电路制作过程中对电子特种气体存在多样化需求,不同工艺环节会用到
多种不同电子特种气体,其需求呈现出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虽然部分电子特
种气体的需求量较小,但在集成电路生产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伴
随着集成电路制造工艺的快速升级,对电子特种气体的纯度等性能要求持续提高,
导致此类产品成本较高,行业中规模较小、技术实力有限的企业难以实现对该类
产品的生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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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公司在多年研发生产中积累的经验及技术,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一氟甲
烷、二氟甲烷等 9 种高纯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的产业化,不断弥补公司与国外巨头
之间的产品品类差距,快速提升自给率。
(2)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将对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产生多样化需求,同时,下
游客户对新进供应商设置了较高的技术认证门槛,对电子特种气体供应商的选择
需经过审厂、产品认证等严格的审核流程,并且产品认证过程涵盖小试、中试及
生产线试验,从而导致产品认证时间较长。因此,为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客户不
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同时,更加希望供应商可供应多种电子特种气体产品,满足
其“一站式”用气需求。
公司亟需通过此次项目建设,拓展电子特种气体产品品类,丰富公司产品结
构,完善产品业务布局,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并助力公司在多产品种类间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加强公司自主定价权,巩固公
司在电子特种气体行业的地位。
(1)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稳固的技术支撑
公司深耕电子特种气体行业,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深厚的研发技术沉淀。
公司还建有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电子气体工程实验室、河北省
集成电路用含氟新材料重点实验室。
目前,公司已成功自研集成电路用特种气体纯化技术,采用自主开发的精馏
及吸附工艺对原料气体进行提纯,产品质量达到下游客户的使用需求。一氟甲烷、
二氟甲烷等 9 种产品经提纯后纯度全部可达 4N5(99.995%),绝大部分可达 5N
(99.999%)。因此,公司强大的研发技术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2)公司拥有充足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业化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
依托强大的研发创新实力、规模化的生产制造及高效运营管理能力,公司不
断提高产品的纯度和质量稳定性,获得下游相关客户的广泛认可,与国内外知名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集成电路领域,公司已实现对中芯国际、长
江存储、上海华虹、长鑫存储等国内主要晶圆制造企业的全覆盖,并已进入台积
电、联华电子、海力士等全球领先的晶圆制造企业供应链。在显示面板领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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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成为京东方、TCL 科技、群创光电等国内外厂商的重要供应商。因此,公
司多年来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将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客户基础。
本项目产品为一氟甲烷、二氟甲烷等 9 种电子特种气体,丰富了公司主营业
务产品结构,助力公司在电子特种气体行业中形成多种类产品的协同效应,培育
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产品生产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集成电路用电子特种气体精馏技术、充
装技术、痕量杂质分析技术等,应用精馏法和选择性吸附等工艺对原料气体进行
提纯,经提纯后的产品纯度全部可达 4N5(99.995%),绝大部分可达 5N
(99.999%),
可满足具备先进制程工艺的集成电路客户需求。因此,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和
核心技术之间密切相关,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四)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9,658.00 万元,计划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动力车间、钢瓶库,
新增氯化氢生产线,并配套废酸气回收系统、冷水机组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达
产后每年将增加 1,500 吨高纯氯化氢生产能力,并回收副产品盐酸。
本项目建成后将助力公司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满足客户对纯度 5N
(99.999%)以上的高纯氯化氢产品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电子特
种气体行业中的地位。
(1)迎合行业发展趋势,扩大产品生产能力
高纯氯化氢为集成电路外延阶段的一种重要的清洗气体,通过强腐蚀性将生
产中产生的杂质去除,实现对炉壁及基座的清洗,同时,硅片在进行外延加工前,
氯化氢作为蚀刻气体对硅片表面清洗处理,保证外延工艺的质量可靠性。因此,
氯化氢作为芯片在外延阶段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之一,在整个芯片制造中具有重要
作用。随着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新兴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
业按照“摩尔定律”持续发展,制程节点不断升级。目前主流厂商投资新建的晶
圆厂多以先进制程为主,将为纯度 5N(99.999%)以上的高纯氯化氢产品带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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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场需求。
目前,公司现有高纯氯化氢产品处于满产满销状态。因此,为满足日益增长
的市场需求,公司需在此次项目建设中,通过新建高纯氯化氢产品生产线,进一
步扩大产品产能,拉动公司盈利水平,助力公司实现新的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的
综合竞争实力。
(2)项目实施满足公司业务扩展需求
公司专注于电子特种气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极响应国家推进集成
电路产业链国产化进程,致力于为集成电路行业提供多种类电子特种气体产品。
本项目建设后将加大公司高纯氯化氢生产配置的投入,扩大公司高纯氯化氢生产
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产业布局,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并实现高
纯氯化氢产品规模效益。
(1)公司已打通高纯氯化氢生产工艺关键技术路径,并已积累产业化经验
公司重视对高纯氯化氢产品的研发投入,通过多年研发及生产的经验积累,
高纯氯化氢产品已获得多项授权专利,并持续提交专利申请。产品核心的纯化及
分析工艺为公司自主研发,所生产产品纯度达到 5N(99.999%)以上,且产品质
量稳定。同时,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已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
结构合理、团结合作的管理团队,积累了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拓展等方面
的专业人才。
基于公司丰富的工艺技术及专业的人才储备,生产工艺得以持续优化,公司
产品品质稳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同时也为本次项目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工艺技
术基础。
(2)市场需求稳步提升,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市场基础
随着下游电子、汽车、通信等行业需求的稳步增长,以及物联网、云计算及
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面临着新型芯片与先进制程的产能
扩张,带来稳定的高纯氯化氢的市场需求。2021 年度,公司高纯氯化氢销售数
量为 223.36 吨,根据 Linx Consulting 机构调研数据显示,2021 年高纯氯化氢市
场需求为 7,950 吨,市场容量向好。
目前,公司高纯氯化氢已成功打入国内部分先进制程客户供应链,客户群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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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国家大力推行关键集成电路材料国产化及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飞速发展的大
背景下,电子特种气体行业将迎来广泛市场需求,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
的市场基础。
本项目产品为高纯氯化氢,为公司目前已研发并规模生产的产品。在下游集
成电路等领域的推动下,近年来产品销量实现较快增长。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扩大
公司该产品产能,提升公司在集成电路等领域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供应能力,满足
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巩固公司在电子特种气体行业的
市场地位。
本项目产品生产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集成电路用电子特种气体精馏技术、充
装技术、痕量杂质分析技术,应用精馏法和选择性吸附等工艺对原料气体进行提
纯,经提纯后的产品纯度可达 5N(99.999%),可满足具备先进制程工艺的集成
电路客户需求。因此,本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之间密切相关。
(五)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 6,775.00 万元,建设与公司持续扩张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
将以“企业管理运营信息化”“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安全环保应
急信息化”为主要升级内容,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企业管理运营信息化升级
本项目计划升级公司现有 OA 协同办公系统、ERP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质量
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物流系统、钢瓶条码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并新增主数
据管理、分析云、企业服务总线平台、实验数据平台、数据中心及云桌面等系统,
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流程的管理效率,打通彼此间
的信息孤岛,实现各业务板块的信息流衔接与集成,促进公司资源高效整合及合
理利用,最大程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2)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
本项目计划新增粉料自动拆包输送、钨粉自动加料等自动化设备,并升级钢
瓶阀门自动开关、气体自动检测分析等装置与生产管控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生
产过程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降低人为因素对生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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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产品稳定性。并且,项目将建立产品及生产大数据中心,采集各类监控
数据和管理数据,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与历史事件的追溯,通过生产实时
数据全面归纳、统计、分析及展示,完成生产过程数字化、实时化和透明化管理。
(3)安全、环保与应急信息化升级
科技兴安是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手段之一,加强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对
事故进行有效防范,并做好先进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评价和推广,建立更为完
善的安全评价机制,可有效推动公司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
本项目计划通过增加智能巡检机器人等软硬件,及时、全面地获取企业的风
险隐患数据,形成全过程闭环管控机制,实现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管理、作
业安全管理、事故数字化管控。切实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
故的发生,降低公司安全风险,为公司持续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1)打破信息孤岛,深化信息化应用,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了生产管控系统、设备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
划系统、物流系统、进场管理系统、智能烟火在线监测等系统,形成了涵盖采购、
生产、研发、财务、销售等业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并已根据实际应用情况
逐步优化升级。但由于公司各信息系统多为独立采购与建设,导致公司现有信息
系统内部形成多个数据孤岛,未能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尤其是企业管理信息化
与生产信息化中部分数据还需人工进行转录,导致公司的信息资源不能进行更全
面的整合及利用,因此信息化现状已经较难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业务和管理需求。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升级并打通现有各个信息化系统,实现各业务板块
的互联互通,促进公司关键业务信息能够及时高效地在采购、生产、研发、财务
及市场等各部门间传递,满足办公自动化、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等需求。同时,项
目实施将帮助企业管理层全面掌握公司运营情况,为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强大的
数据支持,深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最大程度地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2)提升生产及检测环节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性
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领域,品质稳定性直接影响集成
电路制造工艺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良品性,因此,下游客户对电子特种气体的
质量具有较高要求。公司顺应行业发展特点,一方面,不断践行自动化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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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的目标,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已建立贯穿多道工序的先进生产线,
实现生产制造自动化,并配套生产制造执行系统、设备管理系统、分布式控制系
统、统计过程控制系统等生产控制系统,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另一
方面,公司不断配置自动化检测装备,已在预处理、精馏纯化、充装、出货等多
个环节实现自动化检测,有效减少人工操作对生产及检测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及检测流程自动化,计划在加料环节实现
自动拆包、加料;在气体检测、充装环节,实现检测系统自动化分析检测;在三
氟甲磺酸车间,优化工艺流程,减少工艺断点。此外,项目将新增 Batch 批次管
理模块、APC 先进控制模块,配套自动化、智能化硬件的应用,进一步减少人
工作业,提升生产效率,促进公司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的提升。
(3)引进相关硬件配套设备,促进安全智能化升级
公司主要产品为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提升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安环监测水平及安
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是关系企业安全稳定运营的基础。公司已建立相关标准化
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购置智能巡检机器人设备及智能烟火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
生产车间高危区域日常巡检,针对涉及危险化学反应过程和部分危险化学品进行
监测,实时采集温度、烟火、气体浓度等关键参数信息,在危险情况发生时,系
统可及时发出警报。然而,公司距离实现化工生产全过程自动监测仍存一段差距,
存在较大升级需求,如在隐患排查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信息化等方面。
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可增加智能巡检机器人、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环管理
系统、能源管理系统、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视等系统投入,构建危险源在
线监测预警、日常监管系统、应急指挥救援等体系,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的风
险隐患数据,形成全过程闭环管控机制,增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公司对生产安
全动态掌控能力,切实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1)国家政策大致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先后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在更广范围、更
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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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
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 5G 应用创新行
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
业,培育一批综合性强、带动面广的示范场景,建设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
目前,本项目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趋势,符合国家政策导
向,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扶持。
(2)公司具备丰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经验保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已拥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
并在项目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信息化建设及持续改进的经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在企业管理运营信息化方面,公司已建立 OA 协同办公、企业资源计划等
系统,形成了办公、财务、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同
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为管理运营信息化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基
础;
②在生产信息化方面,公司已建立了生产管控、设备管理、分布式控制、统
计过程控制等系统,已初步实现对各生产流程节点进行监控、实施协同和数据追
溯。并且,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自动化建设经验,使得公司可灵活应对生产过程
中的需求变化,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③在安全、环保与应急管理方面,公司已建成人员及车辆进厂管理系统、智
能烟火在线监测平台,可实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应急,保障厂区安全生产运行。
综上,公司已在办公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安环应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并制定了完善的内部规范和制度,使公司员工更快地适应公
司的信息化管理升级,将为本次信息化升级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经验保障。
本项目围绕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展开。与主营业务关联度方
面,本项目的实施将打通、升级现有信息系统,实现公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增强业务协同性,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应用能力,为科学管理
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撑。在核心技术关联度方面,本项目通过自动投料、巡检机器
人等设备,优化生产自动控制技术,提升电解氟化、精馏等工艺环节自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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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达到精准控制生产制造过程的目的,从而促进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因
此,本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需求展开,同时优化自动控制技术,
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特种气体及含氟新材料供应商,公司秉持“志存高远、
勇于创新、艰苦奋斗、聚焦增值”的企业精神,以“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
展”为使命,以“成为世界电子特种气体的主导力量”为愿景,聚焦主营业务、
坚持科技创新、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持续推动管理提升,凝心
聚力将“双百企业”综合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向纵深方向推进,坚定不移提升
公司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电子特种气体品牌。
为实现发展愿景,公司将贯彻和落实“五个坚持”:第一,坚持电子特种气
体和含氟新材料两个主营方向,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持续进行价值创造,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增厚股东回报相统一。第二,坚持面向科技前沿,以重
点科研项目为依托,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突破国外垄断产
品技术壁垒,将核心技术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维护半导体产业链安全。第三,
坚持“立足邯郸、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方针,在客户集聚区域建设区域服务
中心和生产基地,增强服务和辐射能力;在人才高地积极筹建研发中心,加强智
力合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加入,以持续创新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第四,坚持
需求牵引,巩固和提高国内市场主要区域、重点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及新产品覆盖
率,投入更多资源要素提升全球市场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第五,坚持管理提升,
对标世界一流水平,通过实施卓越绩效、全面风险管理和市场化改革等一系列新
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公司的竞争软实力;通过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力争将公司
打造成为世界电子特种气体的主导力量。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发展战略实施。研发方面,公司完成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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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新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超过 100 项,主导或参与
编写国家标准 7 项、团体标准 15 项;建成河北省电子气体工程实验室、河北省
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集成电路用含氟新材料重点实验室三个省级研发
平台,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河北
省科技小巨人”“2021 年度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等荣誉奖项。产能建设方面,
公司完成年产 5,400 吨新材料项目、年产 7,300 吨新材料两个大规模产业化项目,
三氟化氮年产能达 9,250 吨、六氟化钨年产能达 2,230 吨、三氟甲磺酸系列年产
能 760 吨,主要产品三氟化氮、六氟化钨产能位居世界前列。管理提升方面,公
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国家发改委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
业,通过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引入外部投资者等方式,完成了优化股权结构、完
善公司治理体系和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改革目标,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机
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获得了邯郸市市长质量奖。
(三)未来具体规划措施
公司坚持创新是第一发展动力,将继续聚焦关键技术,加大研发投入,积极
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通过内部自研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形式,与
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多方式合作,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推进国内空白产
品的国产化。公司将积极筹建化学实验、分析检测、性能评价与考核验证等技术
平台,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提升电子特种气体、含氟新材料制备工艺研究创新
能力,力争成为深度参与半导体工艺配套研发的科技领军企业。公司高度重视知
识产权保护,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布局,增强企业技术壁垒,
服务国际市场开发。公司将着力打造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设立创新研发平
台,引进优秀人才,为电子新材料领域的研究拓展和重点突破积蓄力量,同时进
行高端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及业界权威专家的培养,持续提升行业影响力。
公司将加强建设研发和产业化实力,加快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
等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邯郸生产基地的产业规模;搭建本地化实验平台,
持续研发和推出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围绕客户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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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群,公司将持续完善国内服务中心建设和生产能力布局,规划在半导体产业
聚集地新建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提供本地化、就近化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价
值,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深化开发应用电解氟化技术,孵
化新的电子特种气体及含氟新材料,加快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逐
步打造电子特种气体及其他电子材料的“一站式”供应和服务能力。
公司将坚持“立足邯郸、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方针,结合国内主要半导
体客户的生产线布局,在现有“四中心七仓储”布局的基础上完善国内区域服务
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及客户黏性,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内领先的品牌、
技术、品质、服务等优势,提升产业规模和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国际半导体市场
分布和公司国际化布局,公司规划设立国际性区域服务中心,进一步打开国际市
场,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公司将通过持续锤炼自身的产品能力和服务
能力,努力做到客户可持续信赖,做大做强“派瑞特气”品牌,将其打造成为具
备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通过接续奋斗,实现产业规模明显增长、国际排名持
续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公司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公
司稳健经营、高效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第一,在企业管理方面,实施卓越绩效考
核,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第二,在运营管理方面,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销售、生产、财务等多部
门进一步高效协同,借助数字化工具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全流程管控,加强
全面风险管理;第三,生产管理方面,发挥产能规模优势,做好降本增效,持续
精益管理,促进智能化和产业深度融合,将绿色工厂和智能工厂提升到更高层次;
第四,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推进杜邦安全管理,提升公司本质安全
水平,应用智能化软硬件,实现对生产基地的人员定位、视频监控、气体检测、
气象监测及三维安全信息掌握,打造智慧化工园区。
公司将以完善产业链为主线,以整合及重塑价值链为目标,以纵向发展和横
向扩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向上下游延伸,实现生产要素整合和优势互补,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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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国内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优势地位。同时,在条件成熟时,围绕核心业务,
通过收购、兼并或合作生产的方式,快速扩充公司的研发能力、提高技术水平、
扩大产业规模、完善客户结构,促进全球市场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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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的其他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和董事会秘书组成的治理架构,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并完
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公司改制成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
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董事会认
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86 号),认为: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或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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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处罚公司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内容
对货物未进行出口危 沪 洋 山 关 检 违 字
报关出口 处罚,罚款 17,965.32 元
乙腈罐区内北侧防爆 ( 冀 邯 )应 急 罚 [2020]
邯郸市应 2020 年
急管理局 10 月10 日
处格兰头松动失爆 50,000 元
( 冀 邯 )应 急 罚 [2021]
邯郸市应 2021 年 氘气充装站顶部防爆
急管理局 6 月 24 日 接线盒盒盖缺失
三氟化氮 4#电解车间 ( 冀 邯 )应 急 罚 [2021]
邯郸市应 2021 年
急管理局 8 月 20 日
装非防爆摄像头 款 70,000 元
(一)沪洋山关检违字[2020]0140 号处罚
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洋
山海关作出沪洋山关检违字[2020]0140 号处罚,对公司从轻处罚,罚款 17,965.32
元。
根据沪洋山关检违字[2020]0140 号《行政处罚告知单》,公司无违法所得,
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
果,从轻处罚;且处罚金额较小,未达到涉案金额的 10%。故上述违法行未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
(二)(冀邯)应急罚[2020]察三 023 号处罚
兰头松动失爆(指电气设备的外壳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根据《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十八条实施标准第 1 项的规定,邯郸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冀
邯)应急罚[2020]察三 023 号处罚,对公司罚款 50,000 元整。
根据邯郸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已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行为不属于邯郸市应急管理局认定的重大行政处罚,
未导致人员伤亡,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冀邯)应急罚[2021]察三 016 号处罚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十八条实施标准第 1 项的规定,邯郸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冀邯)应急罚[2021]察三 016 号处罚,对公司罚款 60,000 元整。
根据邯郸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已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行为不属于邯郸市应急管理局认定的重大行政处罚,
未导致人员伤亡,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四)(冀邯)应急罚[2021](危化-013)号处罚
装非防爆摄像头,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2018 年版)中的《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二十条第 2 项的规定,邯郸市应
急管理局作出(冀邯)应急罚[2021](危化-013)号处罚,对邯郸分公司罚款 70,000
元整。
根据邯郸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公司已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行为不属于邯郸市应急管理局认定的重大行政处罚,
未导致人员伤亡,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邯郸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
四、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详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形式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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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运作规范,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产、供、销系统,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
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薪酬福利管理。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无偿划转完成后,七一八所部分员工转入派瑞特气工作,与公司签署劳动合
同,但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尚未完成,部分员工保留了事业编制。该等保留事业
单位编制的员工由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工作安排等,七一八所仅
按原渠道代为缴纳上述员工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未超越股东
权利干预发行人对该等人员的管理,也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中国船舶集团及七一八所出具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保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说明》:
八所特气工程部资产划转至派瑞特气时,相关人员劳动关系转移至派瑞特气。由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尚未明确,为顺利完成派瑞特气各项改革、发展、
稳定工作,七一八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在离开七一八所至其派瑞特气工作后仍保
留原事业单位编制。该等人员已与派瑞特气签订了劳动合同,其社会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其他补贴(如有)实际由派瑞特气承担,但由七一八所
以原渠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代为缴纳。七一八所虽然
保留了该等人员的事业单位编制,但不影响该等人员专职在派瑞特气工作,七一
八所并未超越权限干预派瑞特气对该等人员的管理,不影响派瑞特气的人员独立
性。七一八所已与派瑞特气签署《人事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协
议有效期至七一八所转入派瑞特气的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转编手续、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转移至派瑞特气的手续办理完毕止。
所/七一八所将按届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办理完成相关人员的事业编制人
员身份转变、待遇改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因办理相关人员身
份转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而产生的争议或者纠纷由七一八所负责
解决,相关费用将由七一八所与派瑞特气协商解决承担。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人员独立性,经征求相关人员意愿,相关人员均同意放弃
事业编制并出具《关于解除事业编制的声明函》,确认其已知晓关于事业编制转
为公司编的工作方案,并了解事业编制转为公司编涉及的个人权益和风险等事项;
其自愿放弃七一八所的事业编制身份,确认就解除事业编制身份事宜与七一八所、
派瑞特气不存在纠纷或争议。2022 年 9 月 16 日,七一八所出具《关于解除相关
人员事业编制身份的说明函》,确认七一八所已解除上述 41 名人员事业编制身
份,自 2022 年 10 月起,七一八所不再为该等人员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
公积金及职业年金,后续由派瑞特气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直接为该等人员向当
地主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七一八所将及时协助办理相关人员
的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转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并停缴职业年金,
如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争议或者纠纷由七一八所负责解决。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未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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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
策及监督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各机构依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独立行使
经营管理职权。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及三氟甲磺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
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
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
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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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派瑞科技为七一八所产业化平台,主营业务涵盖氢能应用产业、
新材料产业、仪器仪表产业、特种装备产业及健康养生产业,主要产品为制氢设
备、贵金属化合物、氘代系列化学产品、催化材料、环境监测类设备、气体分析
仪器、核电安全设备、核电环保设备、空气净化器、空气消毒机等。2020 年 4
月,派瑞科技所从事的特气业务划入公司,划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划转完
成后,派瑞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发行人外,派瑞科技主要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例(%) 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制氢设备及 其他
通用设备制造
电气机械和 器材
制造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是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我国最大的
造修船基地和最完整的船舶及配套产品研发能力。中国船舶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
直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平台,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国船舶集团主要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营业务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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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例 人是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 存在同
关联交易
业竞争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设计研究院 试验发展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机关服
务中心
上海江南原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 船 九 江 海 洋装 备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离退休
干部局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
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
限公司
CSSC International
Limited
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设计研究院 试验发展
广州中船南沙龙穴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船舶工业有限公
司
中船邮轮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
限公司
中船工业成套物流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
司第十一研究所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发行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例 人是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 存在同
关联交易
业竞争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术经济研究院 试验发展
北京船舶工业管理干
部学院
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程研究院 试验发展
上海卢浦大桥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上海瑞舟房地产发展
有限公司
上海瑞苑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上海江南造船厂有限
公司
中船上海船舶工业有
限公司
中船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
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中船九江精密测试技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术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船海神医疗科技有 其他 医疗 设备 及器
限公司 械制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
限公司
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 汽车 零部 件及 配件
任公司 制造
北京蓝海翌能新能源 科技 推广 和应 用服
集团有限公司 务业
北京长城西区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
公司
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
任公司 用仪器制造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 烟草 生产 专用 设备
限公司 制造
青岛北海船厂有限责
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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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例 人是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 存在同
关联交易
业竞争
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
任公司
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
任公司
深圳船舶贸易有限公
司
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
限责任公司
其他 未列 明运 输设
备制造
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中船重工(北京)科
研管理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青岛)海
任公司
中船重工(重庆)西
装备 研究 和试 验发
展
司
中 船 重 工 传 媒文 化
(北京)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 发电 机及 发电 机组
份有限公司 制造
中船重工海空智能装 其他 机械 设备 与电
备有限公司 子产品批发
中船重工集团应急科 应急 装备 研究 和试
技有限公司 验发展
中船重工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西安东仪科 其他 仪器 仪表 制造
工集团有限公司 业
中船重工远舟(北京) 其他 未列 明金 属制
科技有限公司 品制造
中船重工重庆液压机
电有限公司
中船资本控股(天津)
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
展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
心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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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例 人是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 存在同
关联交易
业竞争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大
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四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二二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二六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二四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 第 七 二 五 研究 所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
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〇九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〇七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〇五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六〇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其他 未列 明运 输设
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备制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其他 未列 明运 输设
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备制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自然 科学 研究 和试
司第七一七研究所 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一三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其他 科技 推广 和应
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用服务业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十二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规划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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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例 人是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 存在同
关联交易
业竞争
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军品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七六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七五〇试验场
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
程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
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 发电 机及 发电 机组
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环
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南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方有限公司 务业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天
津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武
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西
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新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
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工程 和技 术研 究和
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试验发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长
江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
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资
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
司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
心
中国舰船研究院(中
第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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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
报告期内是否
持股比例 人是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发生
(%) 存在同
关联交易
业竞争
限责任公司
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
限公司 用仪器制造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
重庆清平机械有限责 导航、气象及海洋专
任公司 用仪器制造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 自然 科学 研究 和试
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验发展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
限公司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
上海沪江柴油机排放
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船工贸有限公
司
上海中船长欣线缆配
套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
东有限公司
中船华东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中
南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
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
北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
南有限公司
中船(涿州)医疗器 医疗 用品 及器 材批
械有限公司 发
中船保险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
注: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2 年 8 月 9 日,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结构变更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2022 年 7 月 8 日,深圳船舶贸易有限
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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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业务领域包括海洋防务装备产业、船舶海工装备产业、科技应
用产业、船海服务业,其中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七一八所是中国船舶集团专业从事
化学化工领域的研究院所,七一八所所从事的特气业务和三氟甲磺酸系列业务已
于 2020 年划入公司,划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划转完成后,七一八所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是七一八所控制的企业中唯一从事电子特种气体和三氟
甲磺酸系列产品业务的企业,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主营业务与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
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公司下
属企事业单位”)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的情况,未来不以任何形
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
活动。
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或促成
所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通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并应优先将该业务或商业机
会让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
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时,发行人在适用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1)发行人有权一次性或多次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
事业单位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并承诺在法律允许的前
提下给予发行人对该等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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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收购外,发行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
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及本
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
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公司下
属企事业单位”)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同业竞争的情况,未来不以任何形
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或促成
所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通知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并应优先将该业务或商业机
会让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以确保
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时,发行人在适用的
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1)发行人有权一次性或多次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
事业单位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并承诺在法律允许的前
提下给予发行人对该等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优先购买权;
(2)除收购外,发行人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
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及本
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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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有关规定,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派瑞科技持有公司 81.3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通过派
瑞科技、中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85.4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派瑞科
技、中国船舶集团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司关联
方,派瑞科技和中国船舶集团主要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 “六、
同业竞争”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情况”。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1
曾用名为“洛阳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更名为“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勐腊)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
战略研究中心
中船重工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
院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
研究所
除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除间接控制公司的七一八所、中船重工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外,不存在其他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由前述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人员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行人的
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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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是发行人的关
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
者间接控制的,或由前述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
业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负责人,以及前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间接控股股东七一八所、中船重工集团,实际控
制人中国船舶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以及前述人
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行人
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拥有一家分
公司。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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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经注
销或者不再是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2)
报告期初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及报告期内,
曾经具有上述情形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6,530.83 13,377.08 25,294.72 27,083.70
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 686.58 1,315.25 2,257.35 2,665.6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84.92 1,035.37 642.97 325.06
自关联方租赁房屋、场
地、设备
许可使用无形资产 374.71 701.61 356.58 -
重大经常性
应收账款 638.31 198.02 5.84 3,976.54
关联交易
其他应收款 5.44 385.84 5,249.79 1,488.13
应付账款 4,641.19 5,571.48 7,903.28 7,756.24
其他应付款 0.50 - - 3,636.16
租赁负债 7,164.94 8,381.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七一八所为发 七一八所为发 七一八所为发
关联担保 -
行人提供担保 行人提供担保 行人提供担保
资金拆借
关联资金 - - - 33,000.00
余额
拆借
利息支出 - - 828.00 1,810.06
重大偶发性
关联交易 存款余额 52,104.29 59,085.85 60,055.83 22,250.36
关联存 利息收入 74.76 332.71 50.41 23.79
贷款 贷款余额 - - 49,000.00 37,000.00
利息费用 - 775.84 1,686.71 17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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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类型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详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重
关联方资产转让
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关联方资产转让”
详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重
关联代收代付
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5)关联代收代付”
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129.53 251.58 189.11 129.98
设备、房屋租赁 25.69 115.53 129.56 86.37
七一八所基于品牌形象统一管理需要,设计了品牌标识,在相关业务
领域内将其标识申请注册商标后,通过无偿授权下属子公司在各自业
务领域内使用的方式实现品牌形象统一管理目的。报告期内,发行人
许可使用无形资产
已与七一八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七一八所将其合法拥有的 6 项
一般关联交 注册商标许可公司无偿使用,使用许可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易 年 3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 10.30 - 188.27
应付款项 178.66 10.69 113.49 239.25
其他应付款 - 105.00 105.00 -
受让资产 140.98 万元,净值为 21.31 万元。本次受让资产时公司为派瑞科技全资
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受让资产价格为 0 元。
判断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时,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
定的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权限,将与关联法人年度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以
及关联自然人年度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或金额虽未达到
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从而区分重大关联交易与一般关联交
易。
(1)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船西北物贸 采购商品 536.47 5,061.34 5,276.37 3,964.87
七一八所 采购商品 102.80 1,866.60 1,379.40 236.76
派瑞科技 采购商品 515.00 500.17 1,259.59 1,049.21
中船双瑞(洛阳)特种
采购商品 386.69 170.44 - -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物贸集团 采购商品 - - 6,206.50 8,247.09
中船国际工程公司 基建工程 3,836.41 4,187.04 9,016.30 12,6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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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七一八所 接受劳务 1,076.44 1,430.46 2,127.36 886.23
派瑞科技 接受劳务 77.01 161.03 29.20 -
合计 6,530.82 13,377.08 25,294.72 27,083.71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11.58% 12.94% 35.52% 45.83%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27,083.71 万元、25,294.72
万元、13,377.08 万元及 6,530.82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5.83%、
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向中船国际工程公司采购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以及向中船物
贸集团采购生产性物资。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关联采购占比较低主要原因系
自 2020 年 11 月起公司的采购模式发生改变,公司将与中船物贸集团签订合同转
变为与供应商直接签订合同,以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服务金额大幅下降所致。
①向中船物贸集团、中船西北物贸等公司采购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为实现规模采购、加强采购管理、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同时避免廉洁风险,
中船重工集团建立了集中采购制度,并指定中船物贸集团为集中采购的操作平台
和实施单位,负责成员单位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原材料采购。中船物贸集团、中船
西北物贸等公司作为名义供应商,负责供应商的管理、遴选等工作,并通过规模
采购降低集团下属单位的采购成本。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标准原材料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中
船重工集团采购制度执行,与中船重工集团其他下属成员单位相同,定价具有公
允性。
②向中船国际工程公司采购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中船国际工程公司为专业从事工业工程设计、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的公司,项
目设计和管理经验丰富。综合考虑项目核心技术保密的需要及项目建设工期紧张
等因素,发行人确定中船国际工程公司与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
体为年产 7,300 吨新材料及 80,000 吨液氮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合理性和必
要性。
工程总承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建安工程、工艺设备以及安装调试
的采购,同时按照招标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定价具有公允性。
③向七一八所采购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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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八所具有多年从事电解槽设备生产及加工经验,发行人的电解槽为自主
研发与设计,为做好电解槽技术参数、技术图纸等核心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发
行人存在向七一八所采购电解设备等产品、电解槽加工及维修等服务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发行人上述关联采购主要通过比价、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具
有公允性。
④向派瑞科技采购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氘气所需原材料重水,主要供应商均在境外,派瑞科
技下属化工事业部具有从事工业气体的贸易业务资源和经验,通过派瑞科技采购,
有利于保证重水供应的及时性。此外,派瑞科技有从事报警器、监控系统等业务,
工程经验丰富,对发行人服务需求了解更为精准,发行人存在采购该等维修服务
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发行人上述关联采购主要通过比价、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具
有公允性。
(2)销售商品与提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派瑞科技 销售商品 462.64 1,052.23 1,281.16 2,665.62
七一八所 销售商品 18.41 263.01 976.19 -
派瑞科技 提供服务 205.53 - - -
合计 686.58 1,315.25 2,257.35 2,665.62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2% 0.76% 1.85% 2.57%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665.62 万元、2,257.35
万元、1,315.25 万元和 686.5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7%、1.85%、
技存在少量关联销售的情况,主要原因系七一八所及派瑞科技为开展研发、生产
氘代化学品等活动需要及派瑞科技化工事业部从事零星气体贸易业务所致。2022
年 1-6 月,派瑞科技化工事业部提供原材料委托发行人加工生产氘气,大部分用
于氘代化学品的生产,上述业务形成加工服务费共计 205.53 万元。
发行人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等方式向七一八所及派瑞科技销售商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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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具有公允性。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
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84.92 1,035.37 642.97 325.06
(4)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承担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种类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房屋租赁 256.93 475.41 493.07 378.98
七一八所 场地租赁 15.01 4.89 - -
设备租赁 255.87 511.74 371.53 -
中船财务 设备租赁 381.63 465.78 - -
公司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向关联方租赁所承担费用根据使用权资产摊销金额计算。
注:
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发行人办公、研发、生产等需要,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
租赁房屋、场地、设备等情形。该等租赁价格主要参考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
估值、比价、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5)许可使用无形资产
派瑞科技与发行人签订专利许可使用协议,约定将派瑞科技的 1 项“三氟化
氮气体的纯化方法”专利授权发行人使用,自 2020 年 5 月 1 日即业务重组完成
后授权发行人独占许可使用,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向派瑞科
技支付授权使用费分别为 356.58 万元、701.61 万元和 374.71 万元。
上述授权使用费的确定依据为:参考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采用收
益法评估中预计的未来每年(期间)三氟化氮营业收入应分摊的技术提成率和技
术权重,根据许可使用期间的三氟化氮实际营业收入,计算各期间专利许可使用
费。
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专利许可费(含税价)=当年(或期间)三氟化氮营业收入×技术提成
率(6.8%)×技术权重(10%)。其中技术提成率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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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平均提成率 6.8%确定,技术权重则根据本专利形成的裂
解技术应用于 NF3 生产线中纯化工段的裂解工艺的技术情况在整个工艺流程的
作用综合判断确定。
因此,上述专利的授权使用费系参考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进行计
算,定价具有公允性。
(6)关联方往来款项
①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派瑞科技 632.24 31.61 208.44 10.42 6.15 0.31 382.70 19.14
应收账款
七一八所 39.66 1.98 - - - - 3,803.13 190.16
七一八所 5.73 0.29 406.15 20.31 5,526.09 276.30 - -
其他应收款
派瑞科技 - - - - - - 1,566.45 78.32
②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中船国际工程公司 772.68 2,548.10 2,812.52 6,031.30
中船西北物贸 131.28 730.28 556.74 313.57
应付账款
七一八所 1,853.39 669.41 3,797.13 670.21
派瑞科技 1,883.84 1,623.69 736.89 741.16
其他应
七一八所 - - - 3,636.16
付款
七一八所 4,926.49 2,606.86 - -
租赁负债
中船财务 2,238.45 5,774.74 - -
一年内到 七一八所 2,003.72 1,298.80 - -
期的非流
动负债 中船财务 1,624.46 1,354.50 -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主要系业务重组或经营性往来形成,
各年末各项往来款项余额符合业务重组或有关业务背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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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正常。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七一八所存在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七一八所 19,000.00 2020/10/28 2021/10/29 是
七一八所 10,000.00 2020/4/8 2021/4/8 是
七一八所 20,000.00 2020/11/12 2021/11/18 是
七一八所 10,000.00 2020/6/3 2020/11/11 是
七一八所 37,000.00 2019/11/26 2020/10/28 是
报告期内,七一八所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七一八所提供了反担保措
施,双方协商约定了担保费率,2020 年及 2021 年,因上述担保事项产生的担保
费金额分别为 106.80 万元、42.86 万元,金额较小。报告期内,上述担保有助于
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获取所需发展资金,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
响。截至 2021 年末,上述担保已经履行完毕,公司未再新增关联担保事项。
(2)关联资金拆借
①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的关联资金拆借金额、利息及期限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贷款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方式
七一八所 2,820.00 2018/5/21 2019/5/21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10,000.00 2018/10/16 2019/10/11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6,000.00 2018/12/18 2019/12/2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4,000.00 2018/12/24 2019/12/2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7,000.00 2018/12/28 2019/12/2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10,000.00 2019/10/10 2020/10/9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8,000.00 2019/1/15 2020/1/8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6,000.00 2019/10/14 2020/10/14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5,000.00 2019/5/29 2020/5/29 4.35% 信用借款
七一八所 4,000.00 2019/8/5 2020/8/5 4.35% 信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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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方式
七一八所 15,000.00 2020/10/10 2020/12/11 3.00% 信用借款
②关联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七一八所 - - 828.00 1,810.06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七一八所借入资金,双方依据
同时期银行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上述关联方借款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已全部偿
还上述关联方借款,且未再发生向非金融机构类关联方借款的情形。
(3)关联存贷款
中船财务系中国船舶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集团旗下各单位提供金融
服务。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本着存取自由原则将资
金存入中船财务。中船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授信、外汇、委托投
资及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①关联方存款
公司作为中国船舶集团的成员单位,在中船财务开立了账户。报告期内,公
司在中船财务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中船财务 52,104.29 59,085.85 60,055.83 22,250.36
中船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
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报告期内,上述存款产生的利息收
入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船财务 74.76 332.71 50.41 23.79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银行邯郸分行开立的基本户与中船财务存在资金归集
的情况。根据中国银行邯郸分行出具的《资金归集情况说明》及中船财务出具的
说明,自 2022 年 3 月 18 日起,发行人与中船财务已取消资金归集关系。
②关联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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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方式
中船财务 19,000.00 2020/10/29 2021/10/29 2.70%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10,000.00 2020/4/8 2021/4/8 2.00%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10,000.00 2020/11/18 2021/11/18 2.70%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10,000.00 2020/11/17 2021/11/12 2.70%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7,000.00 2020/6/9 2020/11/11 3.2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6,000.00 2020/8/3 2020/11/11 3.2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4,000.00 2020/8/21 2020/11/11 3.2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3,000.00 2020/6/28 2020/11/11 3.2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7,000.00 2019/11/28 2020/6/1 4.6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10,000.00 2019/11/28 2020/6/19 4.6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10,000.00 2019/11/28 2020/9/8 4.6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 10,000.00 2019/11/28 2020/10/28 4.65% 担保借款
中船财务作为金融机构,公司向其借款有利于扩宽融资渠道,后续公司将积
极拓宽融资渠道,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非关联金融机构。中船财务向公司发放贷
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中船财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
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
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报告期内,上述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船财务 - 775.84 1,686.71 173.49
(4)关联方资产转让
为避免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经中国船舶集团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以无偿划转方式完成业务重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关联代收代付
报告期内,公司与七一八所、派瑞科技代收代付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七一八所 代收货款 611.02 4,463.31 31,65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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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七一八所 代收政府补助 - 5,100.58 1,000.00 -
代收人才住房
七一八所 - 43.00 - -
补贴
七一八所 代付材料费 - - - 1,180.12
七一八所 代缴水电费 52.67 1,540.65 3,587.20 -
代付工资社保
七一八所 114.23 310.74 2,253.18 -
公积金
七一八所 代付税金 - - 4,066.35 -
七一八所 偿还融资款 - - 1,920.17 -
支付公司代缴
七一八所 50.70 92.95 - -
电费
派瑞科技 代付研发费 - - 105.00 -
派瑞科技 代付税金 - - 518.01 -
支付公司代付
派瑞科技 - - 399.77 1,566.45
材料款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业务重组过程中,鉴于七一八所
与客户签署的历史销售合同或订单尚未执行完毕、相关人员人事关系转移、费用
结算等原因,公司与七一八所和派瑞科技产生了代收货款、代付材料费、代缴水
电费和代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随着公司业
务重组的完成,上述代收代付关联交易的金额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一般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联交易 2022 年 1-6 月/2022 年 2021 年/2021 年 2020 年/2020 年 2019 年/2019 年
类型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采购商品与
接受劳务
设备、房屋
租赁
七一八所基于品牌形象统一管理需要,设计了品牌标识,在相关业务领域内将其标识申
请注册商标后,通过无偿授权下属子公司在各自业务领域内使用的方式实现品牌形象统
许可使用无
一管理目的。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与七一八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七一八所将其合
形资产
法拥有的 6 项注册商标许可公司无偿使用,使用许可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预付款项 - 10.30 - 188.27
应付款项 178.66 10.69 113.49 239.25
其他应付款 - 105.00 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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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2022 年 1-6 月/2022 年 2021 年/2021 年 2020 年/2020 年 2019 年/2019 年
类型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受让资产 值为 21.31 万元。本次受让资产时公司为派瑞科技全资子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
受让资产价格为 0 元。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等相
关内容。
发行人《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前述规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
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如关联股
东未主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大会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过半数通
过;形成特别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回避表决的,有关该关联事项
的一切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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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发行人目前在董事会
中聘有 3 位独立董事,占发行人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发行人的独立董事除行使董事的职权,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公司与关联
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1%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中船(邯郸)
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
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对公司单体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即不包含本次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前七一八所特气工程部和派瑞科技特
气事业部进行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并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具体预
计,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单体 2019-2021 年度的
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
目的,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
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
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
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
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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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
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
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利用该等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人资金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
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出具了《关于减
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
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且
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利用该等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人资金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
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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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
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
回避表决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
过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损
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的变化主要系原实际控制人中船重工集团控制的企业
有所变化;同时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船重工集团与中船工业集团实施联合重组,
该次重组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船舶集团,中国船舶集团、中船工业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成为关联方,中国船舶集团控制的企业有所变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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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
同享有。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依据系发行人单体报表列示的未分配利润,与申报
报表所列示的未分配利润无关。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十列入法定公积金;4、支付股东红利,支付金额每年由股东确定。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不再提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在公司没有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和
提取百分之十公积金前,不向股东分配红利。公司一律不得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须在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一个月内完成红利派送事项。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
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订年度或中期分红方
案。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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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当年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除外):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分红年度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2)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
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本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
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
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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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
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
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一)公司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订本规划,秉持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理念,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科技创新及业务发
展规划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独立董
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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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计
提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
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未来
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订年度或中期
分红方案。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能力。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当年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外):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分红年度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
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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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本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理。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及执行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规划着眼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了公司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
股权及债权融资、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科技创新投入、未来业务及资本运作发展
规划等情况。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的其他资本
性支出计划及补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四、本次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需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新项目建设与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的资金规模保持扩大的趋势,上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
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制定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既注重股东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又
充分考虑了公司投资经营活动相应的流动资金需求,保证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
司的分红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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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规划。”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三)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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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的和报告期内已履行的对公司报告期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对合作模式、交货方式、
付款安排、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后续通过订单的方式确定销售产品的具体型号、
数量和价格等内容;与部分客户直接以销售订单的方式进行交易。
由于发行人客户数量较多,同时与客户存在大量数额较小的订单,因此将报
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框架合同以及单笔交易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的销售订单认定为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重大销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履行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类型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万元) 情况
果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
三氟化氮或其 以实际订 正在
他产品 单为准 履行
同,合同将自动延续 1 年,
以后以此类推
以实际订 2021.09 签订,有效期为 2 正在
单为准 年 履行
电子特种气体 以实际订 2020.08.24 起生效, 买方有 正在
或其他产品 单为准 权提前 30 天通知终止协议 履行
电子特种气体 以实际订 正在
或其他产品 单为准 履行
可通知供应商续期 1 年
合肥京东方显示 三氟化氮或其 以实际订 果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 正在
技术有限公司 他产品 单为准 满 60 天前通知对方终止合 履行
同,合同将自动延续 1 年
重庆京东方光电 三氟化氮或其 以实际订 果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 正在
科技有限公司 他产品 单为准 满 60 天前通知对方终止合 履行
同,合同将自动延续 1 年
福州京东方光电 三氟化氮或其 以实际订 果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 正在
科技有限公司 他产品 单为准 满 60 天前通知对方终止合 履行
同,合同将自动延续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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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履行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类型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万元) 情况
武汉京东方光电 三氟化氮或其 以实际订 果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 正在
科技有限公司 他产品 单为准 满 60 天前通知对方终止合 履行
同,合同将自动延续 1 年
合同期间届满前的三个月
前,甲乙双方均未收到对
乐金显示(中国) 电子特种气体 以实际订 正在
有限公司 或其他产品 单为准 履行
时,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
自动延期 1 年,后续自动
延期依此类推
履行
完毕
三氟化氮、六氟 履行
化钨 完毕
履行
完毕
履行
完毕
三氟化氮、六氟 履行
化钨 完毕
履行
完毕
上海华力
混合气体
上海华力集成电
上海瓴创材料科
Xe/Ne
技有限公司
英特尔半导体 自 2022.1.1-2025.12.31 有
三氟化氮、六氟 以实际订 正在
化钨 单为准 履行
司 书面协议
华立 三氟化氮或其
以实际订 正在
单为准 履行
造股份有限公司 品
华立 三氟化氮、六氟
以实际订 正在
单为准 履行
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特气产品
三氟化氮、六氟 正在
化钨 履行
(二)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对合作模式、交货方式、
付款安排、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后续通过订单的方式确定采购产品的具体型号、
数量和价格等内容;与部分供应商直接以采购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
由于发行人供应商数量较多,同时与供应商存在大量数额较小的订单,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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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供应商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框架合同以及单笔交易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采购合同认定为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重大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履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类型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万元) 情况
馆陶县祥瑞化 以实际订 履行
工有限公司 单为准 完毕
中色(天津)
以实际订 2021.10.25-2022.4. 履行
单为准 18 完毕
公司
宝鸡海吉钛镍 以实际订 2021.10.22-2022.4. 履行
有限公司 单为准 18 完毕
三氟化氮 以实际订 2021.9.30-2023.3.3 正在
槽盖维修 单为准 1 履行
中船国际工程
公司 2018.10.13 至项目 正在
新地能源工程 竣工验收 履行
技术有限公司
新地能源工程 正在
技术有限公司 履行
南亮压力容器
管束式集 履行
装箱 完毕
有限公司
中色(天津)
公司
江西江锐新材
履行
完毕
司
邯郸市邯钢附
企特种气体有
限公司 空分运维 正在
河北邯钢新锐 服务 履行
稀有气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陶特容器
履行
完毕
公司
中色(天津)
以实际订 履行
单为准 完毕
公司
中船国际工程
公司
新地能源工程
正在
履行
新疆海为新能
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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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履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类型 合同标的 合同期限
(万元) 情况
中船国际工程
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
工程第四建设 正在
有限公司 履行
新疆海为新能
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
-30 °C 冷
石家庄久鼎制
冻液系统 正在
和 7 °C 常 履行
限公司
温系统
河钢股份有限
正在
履行
司
注:序号 5 工程施工采购合同金额包含序号 6 安装施工采购合同金额,系 2019 年针对安装
施工重新签订合同;序号 8 采购合同系发行人与中色(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协商提前终
止。
(三)融资租赁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船财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中船财务取得三氟
化氮管束式集装箱的所有权并支付购买价款,同时将三氟化氮管束式集装箱出租
给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同意承租上述三氟化氮管束式集装箱并按合同约定向中船
财务支付租前息、租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签订 借款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租赁期限
主体 银行
字第 1 号
字第 1 号
派瑞 中船 字第 2 号
特气 财务 2021 船财融资租赁
字第 3 号
字第 4 号
字第 5 号
(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和报告期内已履行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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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履行
序号 借款单位 编号 借款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情况
第 006 号 完毕
第 006 号 完毕
第 006 号 完毕
第 006 号 完毕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涉及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存在的涉案金额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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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基本案情 进展情况
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武安钢铁”)签订石灰窑工程总承
包合同。2021 年 7 月 2 日,新武安钢
铁诉至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请求判
令:1、被告派瑞科技在 30 日内将涉案
工程拆除恢复原状;2、被告派瑞科技
返还原告新武安钢铁工程款 1,520 万
元;3、被告派瑞科技赔偿 1,520 万元
的资金占用费 5,838,446.67 元(2014 年
及自 2021 年 7 月 2 日起至款项支付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毕之日止,按照中国银行同行业拆借中 审理。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
息;4、被告派瑞科技支付违约金、赔
偿损失、律师费等共计 2,500 万元;5、
由被告派瑞科技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
费用。
派瑞科技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提起反
诉,请求:一、判令反诉被告新武安钢
铁 向 反 诉 原 告派 瑞 科 技支 付 工 程 款
钢铁负担鉴定费、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
讼费用。
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 0419 民初 2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依法解除派瑞
科技与瑞烽新创、博广环保签订的《工程项
目融资租赁合同》《设备供货及施工合同》
瑞烽新创铁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烽新创于判决生效日十日内支付原告派瑞
“瑞烽新创”)、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 科技租赁费 2,195 万元、管理费 140 万元及自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广环保”)签订 欠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资金占
二期融资租赁合同,收到瑞烽新创支付 用损失;3、被告瑞烽新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完工,未达到验收及使用条件,瑞烽新 元、财务费 230.8908 万元范围内承担共同赔
创未支付租赁费,担保方金律伟业建筑 偿责任;5、派瑞科技有权就《工程项目融资
工程有限公司未承担担保责任。派瑞科 租赁合同》项下所有的租赁物拍卖、变卖所
技提起诉讼,2021 年 3 月,河北省邯 得价款后进行受偿;6、被告金律伟业建筑工
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立 程有限公司在 4,620 万元最高保证金额内对
案。瑞烽新创提起反诉。 本判决第 2 项、第 3 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金律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证
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瑞烽新创追偿;7、被告李
保民在未出资 12,177 万元本息的范围内对被
告瑞烽新创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杜军对李保民的上述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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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基本案情 进展情况
连带责任;8、驳回原告派瑞科技其他诉讼请
求;9、驳回反诉原告瑞烽新创要求判决派瑞
科技返还保证金和管理费共计 980 万及相应
利息损失直 至本金全 部还清 为止的反 诉请
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作出(2022)冀 04 民终 1693 号《民事判
决书》,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
法律正确,但对逾期损失部分的认定欠妥,
予以纠正。判决:一、维持邯郸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冀 0419 民初 253 号
民事判决第一、三、四、五、六、七、八、
九项;二、变更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2021)冀 0419 民初 253 号民事判决第
二项为瑞烽新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派
瑞科技租赁费 2,195 万元、管理费 140 万元以
及自欠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资
金占用损失(2,195 万元的损失,第一期的 180
万元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开始支付,第十二
期的 215 万元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开始支付,
期间的十期每期均为 180 万元,每期间均间
隔 3 个月开始支付,自每期对应的支付时间
起至每期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息 15.4%计算
资金占用损失;140 万元的损失,自 2016 年
计算。瑞烽新创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700 万元
从上述资金占用损 失计算总额中 予以扣
除。)。
名下的房产并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执行。
法院作出(2020)冀 04 民初 225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1、被告瑞烽新创于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派瑞科技租赁费 5,580 万
元、财务费用 304 万元及自 2015 年 10 月 15
创、博广环保签订一期融资租赁合同,
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2、被
派瑞科技收到瑞烽新创支付的 1,400 万
告瑞烽新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派
元,派瑞科技支付给博广环保工程款
瑞科技律师费 20 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费 3.22
万元;3、派瑞科技有权就《工程项目融资租
未达到投产使用条件,瑞烽新创未支付
赁合同》(合同编号:2013091201 ZYLY-4)
全部租赁费,担保公司未承担担保责
项下所有的租赁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后进
任,派瑞科技因此提起诉讼。2021 年 5
行受偿;4、被告金律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月 31 日,瑞烽新创提起反诉。
在 5,850 万元最高额保证金额内对第 1 项的租
赁费及第 2 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金
律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
被告瑞烽新创追偿;5、被告李保民在未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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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基本案情 进展情况
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杜军
对李保民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冀民终 256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案尚未执行。
院作出(2018)冀 04 民初 40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1、被告天赐钙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给付原告派瑞科技合同欠款本金 2,855 万元
及按照 双方 约定 的年 利率 8%标 准计 算自
利息 (扣除被告天赐钙业已支付的 160 万元) ;
告派瑞科技诉讼保全担保费 38,664.40 元;3、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钙业”)与
被告张洪龙、张业嵩、柳巍、抚顺鑫沅新材
原告派瑞科技及承建方博广热能股份
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天赐钙业上述债务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广热能”)签
担连带清偿责任。
订《燃煤粉 2×500T/D 双梁式石灰竖窑
一审判决作出后,天赐钙业不服,针对诉讼
工程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因被告天赐
保全担保费部分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钙业未按约定期限还款,2017 年 8 月
上诉。2019 年 11 月 28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
法院作出(2019)冀民终 1124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竖窑工程项目融资租 赁合同>还 款协
议》,被告张洪龙、张业嵩、柳巍、大
院作出(2020)冀 04 执 133 号《执行裁定书》,
连鑫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天
裁定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洪龙、柳
赐钙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巍、张业嵩、抚顺鑫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天赐钙业未按约定付款,其他被
天赐钙业银行存款人民币 2,880.6664 万元及
告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致诉。2018
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股权
年 10 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或扣留、提取其相应的收入。
受理立案。
张业嵩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河北省邯郸市
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 0402 执恢 346
号《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被执行人天赐
钙业、张业嵩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
决、裁定罪,移送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执行
中。
有限公司(现吸收合并至派瑞科技)与 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 冀 0419 民初 1105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中普钢铁
“中普钢铁”)签订《110 万吨焦化烟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派瑞科技支
签订后,该项目于 2012 年 10 月并网运 有权由原告派瑞科技转移至被告中普钢铁;
行,因运行中无法达到约定的蒸汽产 3、驳回原告派瑞科技其他诉讼请求;4 、反
量,且双方对设备不能达标的原因产生 诉被告派瑞科技赔偿反诉原告中普钢铁损失
争议,项目未能取得验收。中普钢铁在 8,819,385.12 元;5、驳回反诉原告中普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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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基本案情 进展情况
益分享款后不再支付款项。此后,项目 一审判决后,派瑞科技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
设备于 2016 年进行搬迁,停用至今。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3 月 14 日,河北
享款,将中普钢铁起诉至河北省邯郸市 终 8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中普钢铁提 维持原判。
起反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执行。
技术有限公司与磁县漳南洗煤有限公
院作出 2017 冀 04 民初 124 号
《民事判决书》,
司(以下简称“漳南洗煤”)签订《工
判令:1、终止原告邯郸派瑞节能控制技术有
程项目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漳南洗煤
限公司与被告漳南洗煤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
未按约定支付 600 万元履约保证金,且
签订的《工程项目融资租赁合同》;2、被告
磁漳南洗煤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
设完成,亦未投入运行。因对方违反合
邯郸派瑞节能控制 技术有限公司 赔偿款
同约定未按期支付租赁费,造成项目未
履行完成,致诉。邯郸派瑞节能控制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在执行
术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
中,尚未执行回款。
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案件系派瑞科技正常生产经营中产生,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案件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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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宫志刚 王少波 李绍波
董 强 孟祥军 程新生
李 恩 张香文 董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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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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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李 军 张非非 路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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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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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许 晖 李本东 李翔宇
丁 成 王占卫 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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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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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贾海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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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宫志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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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杨 坚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琨杰 史记威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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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
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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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
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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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黄 娜 程 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颜 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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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
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 娜 张海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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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邸雪筠 张 杰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宏新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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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王 娜 张海洋
陈勇波 王 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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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
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
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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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名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开区世纪大街 6 号
联系电话: 0310-7183500
传真: 0310-7182717
联系人: 许晖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9 层
联系电话: 010-86451342
传真: 010-86451190
联系人: 史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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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
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
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
召开了 18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
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
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
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恩、张香文为独立董事。
目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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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其中包括 2 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出席
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就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不存在缺席或应亲自出席而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岗位,目前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为
许晖,由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依法召开,及时向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通报公司有关信息,协助董事、监事依法合规履行职责,
与股东建立了良好关系,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激励约束
机制、规范化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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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设置了 5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召集人 成员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战略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权限为:(1)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
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2)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
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重大
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章
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投融资、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公司重大机构重组和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以上的事项
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召集
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研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4)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5)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计划和建议;(6)在国内外人才市场
以及公司内部搜寻待聘职务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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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
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根据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
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4)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
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5)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计划;
(6)负责对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管理;(7)对授予公司中长期激励计划的
人员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8)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9)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召集
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的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3)审
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5)协
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五、科技委员会
科技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科技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权限为:(1)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相关
制度;(2)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指导制订公司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交公
司董事会决策;(3)指导、审定公司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适时进行评估和
督办;(4)指导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提交董事会决策;对重大项目关键
节点评审进行把关;(5)研究和指导公司重大研发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申
报、科技成果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国家及省部级专项资质申报等工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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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决策;(6)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和
指导公司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布局及其保护策略;积极指导项目跟投等基于科
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机制。(7)对其他影响公司技术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科技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履行了
相应职责,运作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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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年产 3250 吨三氟化氮项目
(一)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资金总量比例(%)
建设项目总投资 45,998.00 100.00
(二)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
时间(月)
项目
项目立项
环评及批复
安评、职评及批复
可研报告及批复
安设、职设及批复
初设及批复
EPC 招标
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及加工
土建及机电安装施工
装置调试及开始试生产
(三)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该土
地已取得冀(2022)肥乡区不动产权第 0000014-0000044 号《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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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投资效益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内部收益率 为 28.51%,
(所得税后)
净现值(所得税后)59,851.00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 5.06
年。
二、年产 500 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一)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资金总量比例(%)
建设项目总投资 27,721.00 100.00
(二)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
·时间(月)
项目
项目立项
环评及批复
安评、职评及批复
可研报告及批复
安设、职设及批复
初设及批复
EPC 招标
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及加工
土建及机电安装施工
装置调试及开始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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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该土
地已取得冀(2022)肥乡区不动产权第 0000044 号《不动产权证书》。
(四)项目投资效益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内部收益率 为 28.07%,
(所得税后)
净现值(所得税后)33,704.00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 5.44
年。
三、年产 735 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一)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资金总量比例(%)
建设项目总投资 22,138.00 100.00
(二)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
时间(月)
项目
项目立项
环评及批复
安评、职评及批复
可研报告及批复
安设、职设及批复
初设及批复
EPC 招标
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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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月)
项目
土建及机电安装施工
装置调试及开始试生产
(三)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该土
地已取得冀(2022)肥乡区不动产权第 0000044 号《不动产权证书》。
(四)项目投资效益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内部收益率 为 29.81%,
(所得税后)
净现值(所得税后)33,472.00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 5.11
年。
四、年产 1500 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
(一)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资金总量比例(%)
建设项目总投资 9,658.00 100.00
(二)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
时间(月)
项目
项目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初步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批
环评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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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月)
项目
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及加工
现场准备与土建施工
设备、管道、电气及
仪表安装
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
试生产并交付使用
(三)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纬五路 1 号,该土
地已取得冀(2022)肥乡区不动产权第 0000044 号《不动产权证书》。
(四)项目投资效益
根据测算,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6.7%,
净现值(所得税后)8,983.00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 4.7
年。
五、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一)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资金总量比例(%)
建设项目总投资 6,775.00 100.00
(二)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 36 个月,项目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
T+1 年 T+2 年 T+3 年
项目实施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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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年 T+2 年 T+3 年
项目实施内容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可研编报批复
初步设计、编报、批复
施工图设计
设备购置
建安工程施工安装
工艺设备安装调试
单项验收
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项目投资效益
本项目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智能化管理水平、
运营效率及产品安全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人工
操作风险及人员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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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
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保障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
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责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和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信息的保密
及文件存档管理、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服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许晖
电话:0310-7183500
传真:0310-7182717
邮箱:ir@pericsg.com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
常事务及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内容。该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
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与交流;具体落实公司各项投资者
关系活动;及时总结并汇报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对行业与公司的看法及建议。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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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工作主体、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职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中: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从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2、建
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
则;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
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4、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
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门等相关政府机构;5、其他相关机构。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1、公司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
告;2、股东大会;3、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4、一对一沟通;5、邮寄材料;6、
电话咨询;7、公司网站;8、媒体采访和报道;9、广告、宣传单和其他宣传材
料;10、现场参观;11、路演。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1、公司的发展战略;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设;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8、公
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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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
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
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
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
程》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股东的以下投票机制:
累积投票制: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对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待来访、投资者热线、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但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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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
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
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二)发行人股东中船投资、国风投基金、万海长红、万海长风、国家产
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承诺
发行人股东中船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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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
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
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发行人股东国风投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作出
如下承诺:
“1、若发行人在本公司/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
起 12 个月内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及自本公司/企业获得该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企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在本公司/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12 个
月后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范性文件对本公司/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企业承诺同意
一并遵守。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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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股东万海长红、万海长风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作出如下承诺:
“1、若发行人在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即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 12 个月内及自本公司获得该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在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后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申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非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包括王少波、董云海、许晖、丁成、李军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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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
(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性规定: (2)
本人在离职后 6 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2)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同时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李绍波、孟祥军、李本东、李翔宇、王占卫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
(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性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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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离职后 6 个月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上述锁定期满
之日起 4 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每年可减持的股份数量以本条中较少的为准)
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3)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杨献奎、张长金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
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
该部分股份。
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减持
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范性文件对本人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人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公司如
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的,会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
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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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限制。
发行价,若发行人自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
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公司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
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
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
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 5%时除外。本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
前 3 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
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二)发行人股东中船投资承诺
发行人股东中船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内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相
关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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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若发行人自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
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本公司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
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
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但届时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
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 5%时除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
司未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一)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
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
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预案中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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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本预案稳
定公司股价。
二、责任主体
本预案中规定的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本预案中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新选举或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及责任的规定。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
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一)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
购方案。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
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
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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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股份总数的 1%。增持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一会计年度
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
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
举或聘任。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程序
(一)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
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
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有权机构审
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
划。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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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
关条件成立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在公司公告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资产;
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
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
关义务。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
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
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
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
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自愿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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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的稳定股价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本公司自愿依法履行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的稳定股价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有权将本公司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予以
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四)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本人自愿依法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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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股价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
等额资金从公司应付本人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载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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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
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①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
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按
照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下同)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②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
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
体的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③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①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
诺。
②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
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
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承诺
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a.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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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载
之内容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则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按照发行人作出的承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
进行赔偿。”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的,本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
部新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市的,本公司将在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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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为填补首发上市可能导致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承诺首发上市后将
采取多方面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具体如下: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
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
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
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
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
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
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
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力、科学决策和有效行
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
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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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发行人利益。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相应的补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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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反本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交易日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及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
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中国证监会
等有权部门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该等违
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 个交易日内,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法
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及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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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者中国证
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
进行了核查和审阅,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
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
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
失。”
(四)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如因本保荐机构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保荐机构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嘉源承诺:“如因本所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
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承诺:“如因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资资产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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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之“(二)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
占用的承诺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
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十一、保证独立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承诺:
“1、人员独立
(1)保证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
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
(2)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及领薪。
(1)保证发行人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2)保证发行人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
位不干涉发行人的资金使用。
(3)保证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
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1)保证发行人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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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发行人独立自主运作,保证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公司及本
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
(1)保证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违规占用发行人资产、资金及
其他资源。
(1)保证发行人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2)保证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
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承诺:
“1、人员独立
(1)保证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
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
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
(2)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及领薪。
(1)保证发行人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2)保证发行人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
位不干涉发行人的资金使用。
(3)保证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
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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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发行人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发行人独立自主运作,保证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公司及本
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
(1)保证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不违规占用发行人资产、资金及
其他资源。
(1)保证发行人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2)保证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或本公
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十二、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
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
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
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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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原因;
(3)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持有),但因继承、被强
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
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瑞科技、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
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
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3)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持有),但因继承、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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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
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
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
(三)发行人股东中船投资、国风投基金、万海长红、万海长风、国家产
业投资基金、青岛聚源、混改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承诺
发行人股东包括中船投资、国风投基金、万海长红、万海长风、青岛聚源、
混改基金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
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企
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
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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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发行人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而被有权机关认定应采取以下措施后,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
措施予以约束: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4)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5)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
归公司所有;
(6)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直接导致的不利影响
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发行人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
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或替代性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补充或替代性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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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损
失金额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
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
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
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
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3)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持有),但因继承、被强
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
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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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
十三、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
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
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