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恪尽职守、忠诚履职。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议案,
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深入开展现场调研,与管理层保持密切
沟通,高度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是黄
龙董事、郑昌泓董事和魏伟峰董事。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中
共有 4 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刘辉董事、陈永德董事、武广齐
董事和周孝文董事,4 名独立董事均为来自行业或财务领域
的资深专家,其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在公司年度
报告和有关公告中均有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事会召开 1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召开 12 次会议),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出席董事
参加现场 参加通讯 委托出席 投反对票
事 会会议次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姓名 数
黄龙 1/13 0/3 1/10 0 0 0
郑昌泓 1/13 0/3 1/10 0 0 0
魏伟峰 1/13 0/3 1/10 0 0 0
刘辉 12/13 3/3 9/10 0 0 0
陈永德 12/13 3/3 9/10 0 0 0
武广齐 12/13 3/3 9/10 0 0 0
周孝文 12/13 3/3 9/10 0 0 0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黄龙 未出席 /
郑昌泓 未出席 /
魏伟峰 出席 /
刘辉 列席 出席
陈永德 列席 出席
武广齐 列席 出席
周孝文 列席 出席
备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股东大会议案提出异
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黄龙董事担任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魏伟峰董事担任董事会审计与
内控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刘辉董事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陈永德董事担任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主席。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充分发
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审议议案 40 项。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议通过 5
项议案;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3 次,审议通过 4 项议案;提名
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 4 项议案;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9 次,
审议通过 27 项议案。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
下表所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姓 名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黄 龙 0/1 0
郑昌泓 0/1 0
魏伟峰 0/1 0
刘辉 1/1 0
武广齐 1/1 0
备注: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姓 名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刘辉 2/3 0
周孝文 2/3 0
备注: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1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姓 名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黄 龙 1/2 0
郑昌泓 1/2 0
魏伟峰 1/2 0
陈永德 1/2 0
武广齐 1/2 0
周孝文 1/2 0
备注: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会议:
姓 名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黄 龙 1/9 0
郑昌泓 1/9 0
魏伟峰 1/9 0
刘辉 8/9 0
陈永德 8/9 0
武广齐 8/9 0
备注: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召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会议 1 次。
(四)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动态,
同其他董事和公司管理层成员保持了密切沟通。独立董事积
极参加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多次召开外部董事沟
通汇报会听取专题汇报,定期同外部审计师就审计发现的问
题进行沟通交流,高度关注董事会审议通过事项的落地执行
情况。除了参加各类会议,独立董事还通过定期审阅董事会
办公室提供的《董监事参考》和公司内部各类信息简报等及
时掌握公司运营发展第一手信息,为高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董事会办公室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充足保
障,支持、服务于独立董事的办公需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赴北京、武汉、雄安新区等地的 7
家二级单位和 2 家区域总部以及相关重点项目进行了调研。
调研过程中,独立董事深入了解被调研单位的生产经营指标
完成情况、产业定位和发展战略、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风
险管控措施、对公司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调研结束后,
独立董事根据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多项针对性意
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
(六)向管理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生产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和
面临的风险,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
角度出发,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会议纪要、
调研报告、会议决议、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传达至管理层,
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督办跟踪机制积极推动相关意见建议
的落地实施。现将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
总结如下:
润率偏低的问题,化解企业发展的包袱。要持续压降“两金”
占比,强化应收账款清收,加快存货去化和项目结算进度,
加快低效、无效、负效资产整合处置,优化资产结构,提高
资产运营质效,提升净资产创利能力。
实现投资业务效益最大化。投资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考
虑自身的承受能力。要强化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做好尽调工作,科学分析项目经济性。要严格行使股东权利,
做好项目后评价,不能只投不管。投资要有利于推动主业发
展,要严控非主业投资,抓好 PPP 项目的审批。
风险主要包括俄乌冲突带来的外溢风险、个别国家政局动荡
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海外劳动用工的风险、商务法律
的风险、域外管辖的风险以及投资并购的风险等。要加强对
国际形势的研判,做好投资项目的尽调工作。海外业务要以
现汇项目优先,谨慎投资,做好风险防范,在金融工具的使
用方面侧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闭环管理,对风险进行分类明确和及时警示。要增强审计效
果的实用性和指导价值,审计报告所点出的问题要直观具体,
指明是制度机制的问题还是执行层面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
建议;管理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立行立改,
同时也要督促各单位加快整改进度。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对公
司下列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总结
如下:
(一)关联/连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连)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其他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并依照相关程序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进行了审核。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
议该关联/连交易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内容遵循了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对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科学
性及合理性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及拟订、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激励
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
提供担保;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
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合理性,业绩考核目标
值的设定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环境、所处行业水平及未
来业务发展规划的情况,对于公司而言既有较高挑战性,又
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成长。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参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公
司分拆所属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上市的相关
议案》《公司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过程
中,独立董事对资产评估的公允性、合法合规性、对公司发
展的意义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中国城乡对祁连山
水泥的持股比例系根据置入资产及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确
定,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编制的重组上市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拆方案具备可行
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
拆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
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持密切沟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关
联交易管理、内控体系建设、风险防范化解等重要事项严格
把关、审慎决策,独立、专业、客观地提出针对性建议,高
质量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高质量发
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