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德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30—14:0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星光农机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介绍见证律师;
五、宣读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摘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汇总现场投票情况,律师发表意见;
九、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上传现场投票结果);
十、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宣布会议结束。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
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
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
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
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
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
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
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
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
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
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
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
八、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 1: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充分调动
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 1,912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1,812 万股,预留 10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上议案,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 2: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予日;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
计划、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关协议;
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
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
等情形)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请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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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