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
实意见。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行权价格为 45.0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 JLC1;期权代码:036359。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其合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25.2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168.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536 名。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293.4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行
权价格为112.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
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JLC2;期权代码:036415。
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的股票期权291.655万份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77.24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522名。
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0
年9月7日至2021年4月28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93.345万份,行权价
格为44.54 元/股。
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1
年6月16日至2022年3月29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36.275万份,行权价
格为112.10元/股。
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8.175万份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5.22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85名。
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足行权条件的157.0350万份股票期权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5名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8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473名,未行
权的期权数量为1,326.865万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为80名,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89.4033万份。
同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
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2年2月15日至
元/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 67.6033 万份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1.8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80 名。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工作。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1.80 元/股调整为 69.34 元/股,
行权数量由 121.80 万份调整为 194.88 万份。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
权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0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 本次注销后,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0名调整为68名,
股票期权数量由194.88万份调整为158.80万份。
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期限为2022
年11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总数为158.80万份,行权价
格为69.34元/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行权期间
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尚有 6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58.80 万份股票期权未在
行权期限内申请行权,该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
满,截至行权期限届满日,公司尚有 68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58.80 万份股票
期权到期未行权,该部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获得
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
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
期权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注
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
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