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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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于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0 年 6 月 2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编号:2020-035)。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13 名激励对象已不在
公司任职,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 33.30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6 人个人绩效考核评
估结果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1 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
“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不能完全归属或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2358 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
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价格与数量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
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价格与数量调整、本次作废以及
本次归属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价格与数量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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