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祝立宏、严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密、祝立宏
战略委员会委员:夏立安
提名委员会委员:夏立安、严密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严密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布鲁奈尔大学研究员;1998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兼任浙江团创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包头稀土研究院院长。2017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祝立宏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7 年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兼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亚洲硅业(青海)股份有限公司、久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夏立安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1 年至 2004 年,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9 年至 2021 年,任杭州
老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 2022 年,任浙江得乐康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杭州安杰思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等服务的人员;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
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
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严密 8 8 7 0 0 否 2
夏立安 8 8 7 0 0 否 2
祝立宏 8 8 7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5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
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
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
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
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我们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
了明确的意见,我们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
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
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34 元(含税)。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
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
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
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
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
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的进一步提高。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密、夏立安、祝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