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3077 债券简称:汉得转债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汉得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9.82 元/股)的 130%(含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汉得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汉得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汉得转债”投资风险。
一、汉得转债基本情况
(一)汉得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2 号)核准,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937.1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3,715.00 万元。本次发行的汉得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
足 93,7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汉得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93,7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汉得转债”,债券代码
“123077”。
(三)汉得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上海汉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汉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为 9.72 元/股。
编号:2021-064),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 股本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310,507.63 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汉
得转债”转股价格由 9.72 元/股调整为 9.6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编号:2022-063),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 23,923,100
股限制性股票事宜,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23,923,100 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
成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汉得转债”转股价格由 9.69 元/股调
整为 9.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8 月 22 日生效。
编号:2022-069),因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 4,029,200 股
限制性股票事宜,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4,029,200 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汉得转债”转股价格由 9.80 元/股调整为 9.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生效。
二、汉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汉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3 年 3 月 1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汉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82 元/股)的 130%(含 130%)。
若在未来触发“汉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
未转股的“汉得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汉得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