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百科技”)将
募投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计划项目整
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
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 年
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转型升级为全市场覆盖的综合正极材料供应商,因在持续
加大正极项目建设、新开拓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等方面投入较大资源,影响了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16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 26.62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790.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天
健验【2019】2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后,
投入以下项目建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
(一期)”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预计达到 募资资金
实施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 累计投入
主体 资额 投资额 计投入金额
时间 进度
容百 2022 年 12
材料综合基地 194,526.00 82,600.29 56,291.41 68.15%
科技 月 31 日
(一期)
注:1、上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募资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2 年
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3,791.36 万元(不含进
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34,207.1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2025 动力型锂
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余姚 405249688886 专用账户 6,333.61
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余 姚 61020122000658584 专用账户 1,872.01
中心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150199523600000551 专用账户 1.50
余姚支行
合计 8,207.12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前期建设情况、外部影响及投资
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项目整
体 6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
整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
总额和实施主体。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19)。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 1-1 期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将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年产 6 万吨三元正极材
料前驱体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 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于浙江余姚临山
镇自行建设场地内实施,目前 1-1 期 3 万吨建设已完成,根据前次延期调整情况,
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为优先满足正极材料下游客户需求,阶段性投入解决湖北、贵州、韩国三地
正极材料的产能建设,2022 年公司建成高镍产能 25 万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前
驱体产能的建设进度。
高镍材料、磷酸锰铁锂和钠电材料,投入相当的资源至新产品的产线建设等事项
中,前驱体项目建设受到部分影响。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
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公司正在加快推进
本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本项目整体 6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线智能化水平,改进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新增产能进一步满足客户高端三
元前驱体的需求,提升市场份额,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极材料的供应链安全,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利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2025 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整体的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决定,延期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具
有可行性、必要性。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风险提示
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同时加强了人才储备与培训等工作,但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仍可能存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项目进度拖延等问题,存
在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线调整与新增产能未能如期完成,前驱体产能仍滞后于正极材料的较快增长,公
司存在面临前驱体外购比例未能有效降低,甚至出现进一步提高的经营风险。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