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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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圳市豪
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时
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 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
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23 年 3 月 2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
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影响外,仅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的影响,不考
虑其他因素导致净资产发生的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亦不
考虑本次发行利息费用的影响;
万股为基础,除 2023 年 1 月授予 186.0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外,仅考虑本次
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
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713.81 万元。假设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 2022 年度持平,2024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
行测算:(1)与 2023 年度持平;(2)较 2023 年度增长 10%;(3)较 2023 年
度增长 20%。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日/2023 年度
                                                 日全部转股           日全部未转股
总股本(万股)            8,000.00         8,186.06        10,079.35         8,186.06
情形一: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 2022 年持平,2024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 2023 年持平。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9,713.81  19,713.81  19,713.81  19,713.81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             2.96       2.42       2.16       2.4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稀释每股收益(元/             2.96       2.42       2.16       2.1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0%             6.75%           5.19%            6.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情形二: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 2022 年持平,2024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1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9,713.81  19,713.81  21,685.19  21,685.19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             2.96       2.42       2.37       2.6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稀释每股收益(元/             2.96       2.42       2.37       2.3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0%             6.75%           5.69%            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情形三: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 2022 年持平,2024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 2023 年增长 20%。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日/2023 年度
                                                日全部转股           日全部未转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9,713.81        19,713.81        23,656.57        23,656.57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             2.96              2.42            2.59             2.8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稀释每股收益(元/             2.96              2.42            2.59             2.59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0%             6.75%           6.19%            7.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
股收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有助于公
司每股收益的提升。同时,鉴于本次发行转股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故转股
完成后,预计公司 2024 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且本次发行转股完成后,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
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将超过可转换公 司债券需
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
则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
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
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
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具有充分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分析详见《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公司现有小型、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
聚合物软包扣式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PACK)及镍氢电池等产品进行产
能的转移和扩建。近年来,公司小型、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软包
扣式锂离子电池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现有产能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业务发展速度;基于镍氢电池未来在车载 T-Box 等领域仍
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有必要进一步优化镍氢电池生产线。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转移并扩建公司现有业务产品线,提升
自动化生产水平和生产规模,实现相关产品自动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增强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产业
化转化,不断推动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业务的发展,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
线判断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的技术
支撑。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 670 余人的研发团队,涉及电化学、材料化学、物理化
学、机械设计、电子等多个学科领域。公司研发创新由一批技术带头人与顾问专
家团共同推进,引领技术持续突破。公司坚持立足于前沿科技的探索和挖掘,与
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等知名高
校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开展了电极界面成膜、过充、DCR 仿真分析、固态锂离子
电池等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为技术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具备扎实的技术基
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涵盖了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
等多个领域。
   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已经具备多项提升电池安全性及能量密度的关键技
术:通过改进、优化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离膜、制造工艺、电芯及 PACK 结
构设计等方式,公司掌握了高能量密度、高倍率充放电及高温电池技术和低温电
池技术,适用于不同产品应用领域;通过提升正负极材料热稳定性、隔离膜强度、
优化电解液组分及电芯结构设计等方式,自主开发了一种高安全电池关键技术;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联合开发更高电压正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可使锂离子电池
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增加续航时间;另外,公司凭借对电芯及软件系统的专业
认知,结合下游应用场景需求,形成了多项锂离子电池整体电源系统解决方案的
核心技术。
   在镍氢电池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氢氧化镍正极材料,配合表面改性的
隔膜和专用电解液,有效解决低自放电、耐过放电的问题,应用于个人护理等领
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自主研发了负极合金粉的表面处理技术、抑
制合金腐蚀和正极膨胀的技术以及与之匹配的化成技术,提升了电池的宽温放电
性能,成功应用于国内知名汽车配套的 T-Box 产品;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种防爆安
全技术,通过电池帽特殊结构设计,使得公司电池在火烧测试等极端条件下不发
生爆炸,超过国际安全标准。
   (三)市场储备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领域深耕多年,始终重视与终端品牌客户合作
关系的维护,积极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公司定位的目标客户群是世界五百强和细
分行业前十名品牌商,与终端品牌客户关系的建立需要经历较长的认可过程,一
旦通过其认证体系,通常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按照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区域设立相应的行业部和业
务组,针对性地拓展客户资源。目前,公司销售市场品牌客户遍布欧洲、日本、
韩国、美国等地,受到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的广泛认可,现已积累大量的优质
客户资源,与惠普、MSI、罗技、索尼、哈曼、百富、大疆、飞利浦、松下、博
朗、LG、FITBIT、伟易达、佳明、GOALZERO、ARLO、SHARK、金霸王、劲量、VARTA、
广汽埃安等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
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需
要提示投资者,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拟
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积极推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有计划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并达到预
期效益,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能力。
  (三)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通过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完善和扩大产品矩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客户粘性,提
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
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
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
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
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七、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
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
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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