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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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453494_B01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海璞泰来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
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
映了2022年度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
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453494_B01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翀
中国注册会计师:成亚渊
中国 北京 2023 年 3 月 27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本公
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 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0,706,79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90.55 元/股,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459,14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0.3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58,699.64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安永华明 (2020)验字第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余额为191,881.93万
元(含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理财产品金额及公司实际使用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中:“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使用18,182.26万元;“收购山
东兴丰49%股权”项目使用19,598.04万元;“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
目”使用23,941.94万元;“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使用15,000.00万元;“年产
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使用1,129.11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使用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935.14万元
(含本年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
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
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
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余额(元)
号
上海璞泰来新 宁波通商银行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
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建设项目”、“收购
山东兴丰 49%股
权”、“年产 5 万吨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石墨化项目”、“年
产 24,900 万平方米
上海璞泰来新 温州银行股份 锂离子电池隔膜项
有限公司 徐汇支行 高速线研发项目”、
“年产高安全性动力
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
目”及“补充流动资
金”
“年产高安全性动力
宁德卓高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
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
司 分行
目”
内蒙古紫宸兴 宁波银行股份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
有限公司 杨浦支行 项目”
“年产 24,900 万平
四川卓勤新材 中国民生银行
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
项目”;“锂电池隔
司 上海分行
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
四川紫宸科技
有限公司
分行 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
四川紫宸科技
有限公司
分行 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
四川紫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市漕河泾
建设项目”
开发区支行
四川卓勤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
“锂电池隔膜高速线
研发项目”
司 邛崃支行
合计 1,189,351,427.63
三、本年度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专项
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8,406.45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12个月。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
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截至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计划等);在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存量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应协议并组织实
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2020年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年产高安全性
新动力电池用
新型涂覆隔膜 - 30,900.00 30,900.00 30,900.00 1,129.11 30,902.08 2.08 100.00% 2022 年 [注 1] [注 1] 否
米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111,299.64 111,299.64 111,299.64 - 111,299.45 (0.19) 100.00% - - - 否
项目
合计 - 458,699.64 458,699.64 458,699.64 77,851.35 352,219.04 (106,480.60) 76.79% - - - -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将该
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后受能耗双控政策等因素影响使得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开工有所迟滞;同时,在四川基地项目建设中,进行工艺技术的升级,应用高效连续、节能减排、智
能化、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设备,谨慎论证设计规划方案,导致项目进度略有延后。目前该项目正在加速
推进,预计在 2023 年下半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项目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公司“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和“年产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分别于2022年4
月和2022年11月建成投产,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鉴于两项目投产运营未满完整年度,故公司将以2023年度两项目实现的效益确认是否达
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