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广州市麦金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麦金顿”)持有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 3,578,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5%。股东广州萝岗区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汇资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37,002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02%。
公司控股股东袁建华持有麦金顿 17.6417%的权益,为麦金顿的普通合伙人,
担任麦金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Yuan Ye James 为袁建华之子,持有 JET
(H.K.)BIOSCIENCE 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洁特”)100%的股权;王婧为
Yuan Ye James 的配偶,持有汇资投资 22.7156%的权益,为汇资投资普通合伙人,
担任汇资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Dannie Yuan 为袁建华之女。因此,袁建华、
香港洁特、麦金顿、汇资投资、Yuan Ye James、Dannie Yuan、王婧具有关联关
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110,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1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麦金顿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不超过 212,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5%。麦金顿、汇资投资的减持比例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 3 个月内(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麦金顿、汇资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袁建华及其关联
方王婧本次不减持其通过麦金顿、汇资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
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收到股东麦金顿、汇资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股东:5%以 IPO 前取得的及以资本公
麦金顿 上第一大股东的 3,578,693 2.55% 积 转 增 股 本 方 式 取 得 :
一致行动人 3,578,693 股
其他股东:5%以 IPO 前取得的及以资本公
汇资投资 上第一大股东的 1,437,002 1.02% 积 转 增 股 本 方 式 取 得 :
一致行动人 1,437,002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公司控股股东袁建华为麦金顿的普通
麦金顿 3,578,693 2.55% 合伙人,担任麦金顿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王婧为袁建华之子 Yuan Ye James
的配偶,为汇资投资普通合伙人,担任
汇资投资 1,437,002 1.02%
汇资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5,015,695 3.57% —
注: 公司控股股东袁建华持有麦金顿 17.6417%的权益,为麦金顿的普通合伙人,担任麦金
顿 的 执行 事 务合 伙 人; Yuan Ye James 为 袁 建 华之 子 ,持 有 JET (H.K.)BIOSCIENCE
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洁特”)100%的股权;王婧为 Yuan Ye James 的配偶,持有汇资
投资 22.7156%的权益,为汇资投资普通合伙人,担任汇资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Dannie
Yuan 为袁建华之女。因此,袁建华、香港洁特、麦金顿、汇资投资、Yuan Ye James、Dannie
Yuan、王婧具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110,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汇资投资 453,585 0.45% 74.176-88.0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源 原因
麦金顿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4/1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股 0.85% 1,190,755 股 2023/10/16 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汇资投资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4/19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的 自身资
股 0.15% 212,877 股 2023/10/16 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麦金顿合伙人刘丽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袁建华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
及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婧承诺:在本人配偶 Yuan Ye James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伦、吴志义、方想元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及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②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
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①减持前提:A、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B、若发生本人/本企业
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②减持方式:本人/本企业将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票。
③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及价格: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进行减持,则每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数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④减持股份的程序: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⑤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本人/本企业未按照本承诺转让股份,除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
律责任外,本人/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麦金顿、汇资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袁建华及其关联
方王婧本次不减持其通过麦金顿、汇资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
影响。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