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富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
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 号)同意,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8,24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68,184,97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55,02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
文件,战略配售对象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原为“中泰创业投资(深圳)
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03,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中泰创业投资(上
海)有限公司
合计 1,103,000 1.25% 1,103,0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2:“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原为“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103,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信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信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富信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