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 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检查和落实,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 反担保
担保物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担 担保类 情况 是否履
(如 担保期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保金额 型 (如 行完毕
有) 担保
露日期 有)
主 债 务
八方腾 连带责
泰 任保证
日 日 起 两
年
主 债 务
八方腾 连带责
泰 任保证
日 日 起 两
年
思美传
媒、上海
主协议
求真、八 2022 年
方腾泰、 09 月 30 10,000 无 无 否 否
上海魄 日
后两年
力、淮安
爱德、
霍城新 2021 年 连带责 霍城新 主债务
数 08 月 31 任保证 数少数 履行期
日 股东马 届满之
楠为此 日起三
提供反 年
担保
创识灵
锐少数
股东江
主 债 务
山、厉莹
创识灵 连带责 以其出
锐 任保证 资比例
日 日 后 三
为本担
年
保事项
提供反
担保
除了为以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2.43%,不存在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明确
对外担保的流程及风险控制进程,相关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进行了
及时的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状况
良好,盈利能力强,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也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其
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代 旭:
张陶勇:
钟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