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三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2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股
份”、“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提问
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
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
题进行了逐项回复,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滨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
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不加粗):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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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根据申报材料,1)“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
项目”拟采用泰国 Indorama 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
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与公司现有环氧丙烷生产方式氯醇法存在明显区别,项目
投产后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环氧丙烷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2)
“新能
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拟采用甲醇和液氨作原料经气相催化反应生
产甲胺,技术来源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NMP 是锂电池最常用的正极
粘结剂的配套溶剂,甲胺是 NMP 生产不可或缺的原料。3)本次募投项目所需
原材料丙烯及异丁烷,主要通过前次募投项目来提供,本次募投项目系前次募投
项目的延伸。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前次募投项目的
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实施本次募
投项目在原材料、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说明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
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公司从外部获取技术是否存在风险及不确定
性,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3)按不同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
结合细分市场空间、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及市场占有率、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
意向客户或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4)发行人及控股、
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4)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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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区别与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包含“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
项目”和“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项目达产后的主要产品包
括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以及甲胺。其中,环氧丙烷为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之一;
甲基叔丁基醚(MTBE)作为优良的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和抗爆剂,市场需求量
大,可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公司目前未生产或销售此产品;甲胺是 N-甲基吡咯
烷酮(NMP,锂电池最常用的正极粘结剂(PVDF)的配套溶剂)生产中不可或
缺的原料,同时可消化公司的合成氨产能,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公司
的经济效益,公司目前未生产或销售此产品。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烧碱、环氧丙烷等,其中现有产能的环氧丙烷采用氯醇
法生产工艺。本次募投项目采用泰国 Indorama 公司的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
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本募投项目是公司环氧丙烷产能的进
一步扩张和生产工艺的储备布局,生产工艺的多样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
本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比较情况如下:
比较项目 氯醇法(现有业务) 共氧化法(本募投项目)
原材料 丙烯、氯气 异丁烷、丙烯
采用叔丁烷过氧化物为环氧化剂,
以石灰乳做皂化剂,经氯醇化
依次经过异丁烷过氧化、丙烯环氧
主要生产工艺 工序,皂化工序及精制工序制
化和叔丁醇脱水等工序制得环氧丙
得环氧丙烷
烷
路线成熟、流程简单、对设备 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经济效益较高;
优点 要求低,基建投资低,无引起 克服了氯醇法三废污染严重、腐蚀
市场干扰的联产品 大和氯资源需求较大等缺点
污染较严重,设备腐蚀较严重, 工艺较复杂,工艺流程较长,对设
缺点
产成品醛类杂质含量较高 备要求较高
政策指导 限制类 鼓励类
公司目前未生产或销售甲胺产品。公司计划拓展下游的化工新材料、新能源、
精细化工领域,重点引进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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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拓展产业链广度和深度,打造大型炼化/气化一体化基地。一方面,甲胺
是一种属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它是农药、医药、国防化工、橡胶、制革、合成染
料、化学纤维、表面活化剂、照相等工业的极其重要的原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
市场预期可观。另一方面,甲胺是 N-甲基吡咯烷酮(NMP)等下游工艺生产中
不可或缺的原料,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消化公司合成氨装置产能,为后续
产业链延伸奠定原料基础,从而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提高公司
的经济效益。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产出主要为
丙烯和异丁烷。本次募投项目为“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
(PO/MTBE)项目”、“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项目产出为环
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以及甲胺。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所产产品存在明
显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主要在于:
“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所需原材料
为丙烯及异丁烷,该项目投产后,将充分消化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出品丙烯及异
丁烷,扩大公司环氧丙烷产能,进而实现公司产业链条的延伸。
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中新建合成氨装置,本次“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
年甲胺装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充分消化合成氨产能,实现产业链条延伸,优
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环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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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烷及烧碱,并配套生产氯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相关产品。经过多年发
展,公司已经建立了综合配套一体化氯碱工业产业链,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
用。
类产业
①烧碱
下:
工艺情况 产业类型
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 鼓励类
新建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 限制类
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 淘汰类
如上表所示,公司的烧碱产能采用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
技术,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型。
②环氧丙烷
年本)》中,限制类第四项“石化化工”,第 2 条“……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
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300 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不属于淘汰
类项目。
①公司烧碱技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57 号)指出: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
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同时,该文件亦指出: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充分
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创
造更大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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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国内率先成功应用一次精制盐水膜过滤技术,盐水质量达到欧美先进
水平,大幅提高了离子膜使用寿命和电流效率;公司在国内首家研发并成功运行
膜法脱硝装置,大幅降低生产成本,避免了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得到中国氯碱工
业协会和国家工信部的大力推广。
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离子
膜法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杆水平为 315kgce/t,公司在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为 289.40kgce/t,连续七年荣获全国烧碱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整体能
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所以,公司烧碱产能采用国家鼓励、推广的先进工艺技术,属于行业内的先
进产能。
②公司环氧丙烷技术
公司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氯醇法生产技术,在国内氯醇法生产企业中处
于领先水平。结合环氧丙烷装置多年运行经验,公司对皂化工艺和闪蒸系统进行
优化,增加了皂化残液中高沸物有机物的回收流程,降低了污水处理难度,减轻
了环保压力,同时也降低了装置消耗;在原有余热回收基础上,优化了各系统换
热流程,回收脱轻系统热量,节约了循环水用量;为解决尾气排放问题,将氯醇
化尾气稀释,再经风机输送至粒碱熔盐炉作为助燃风焚烧;装置所有机泵全部采
用了变频控制技术,并对部分大流量机泵采用梯级配置模式,节电效果显著。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投项目为“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
目”和“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产出产品为环氧丙烷、甲基
叔丁基醚和甲胺。
限制类产业
①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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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第 4 条“4、10 万吨/年及以上离子交换法双酚 A、15 万吨/年及以
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 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万吨级己二腈生
产装置,万吨级脂肪族异氰酸酯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
发展项目类。
甲基叔丁基醚(MTBE)作为优良的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和抗爆剂,用于成
品汽油生产,市场需求量较大。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未被列入《产
②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
目前新能源市场持续发展,属于国家重点支持产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未被
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7 号)、
《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 号)、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
〔2017〕3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
运行〔2020〕901 号)以及《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
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等规范性文件,全
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
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
(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落后产能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的情形。
①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
从技术工艺来看,环氧丙烷生产工艺主要分为直接氧化法(HPPO)、共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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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POSM)和氯醇法(CHPO),其中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 万吨/年及以上
共氧化法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类。
本次募投项目之“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
目”采用泰国 Indorama 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
基醚的工艺技术,该技术在能耗物耗、三废排放等各项指标不断改善,代表当今
环氧丙烷生产技术的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市场上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
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该技术生产环氧丙烷,运行效果符合预期。
②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之“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采用甲醇和液氨
反应生产甲胺工艺技术,是甲胺市场主要生产工艺,整体工艺成熟,可通过改变
催化剂种类或者调节甲醇和氨气比例的方式,对混合甲胺中三种产物的比例进行
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
版)》,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3)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情况
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出具《证明》:滨化股份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标准,未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符合环境影响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了污染物总量消减替代要求,未发生环保事
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滨化股份遵守相关环保法
律法规,能够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和经
营,未发现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亦未出现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污染的事件。
针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生态
环境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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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74.2 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
年甲胺装置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取得了环境影
响评价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污染物排放方面采用了先进、高效的
环保治污设施,正常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
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山
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能够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未发现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亦未出现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污染的事
件。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证明》:滨化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滨华新材
料在本辖区内的各已建项目、在建项目以及 2022 年度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即“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 项目”、“新能源化学
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属于《产
能。滨化股份及滨华新材料已建项目、在建项目、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所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主要能源消耗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材料、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说明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公司从外部
获取技术是否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
(1)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材料、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原材料主要
为丙烯、异丁烷,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出为 60 万吨/年丙烯、80 万吨/年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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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烷,可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原材料需求。
“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原材料主要为甲醇和液氨,其中
甲醇由项目所在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产业园内及周边企业供应;液氨
由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之合成氨装置提供。
“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采用泰国
Indorama 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
术。公司已与泰国 Indorama 签署非独占和不可转让的技术转让合同。
“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主要
工艺流程包括主反应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尾气及甲醇回收工序。公司已与华陆
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
制费、设计费等。
此外,公司现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水处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研发平台。公司坚持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突破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施产业链升级改造,主要
产业链各环节技术和设备均已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
保证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领先。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新产品开发
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储备和支持。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有助于将公司的研发能力转化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长期从事有机、无机化工相关业务,在生
产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多年的经营中,
公司培养了一批能力突出的骨干力量,该类员工在相关生产、研发和信息技术等
业务领域都有多年的积累,为公司多年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本次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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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和甲胺,均为基础化
工原料,产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销售渠道通畅。
针对环氧丙烷新增产能,公司已与沧州垭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意向销售协议,共
计 20 万吨/年,有利于新增产能顺利消化。
针对甲基叔丁基醚的新增产能,公司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
司签署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除公司自用部分外,剩余产品由中国石化
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包销。
针对甲胺产能,公司与 NMP 行业优质企业滨州裕能化工有限公司签署销售
合作协议,保障公司甲胺产能消化。
(2)说明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市场应用情况、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等
①技术的先进性
“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采用泰国
Indorama 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
术。经过持续的技术改进,泰国 Indorama 公司的此工艺技术在能耗物耗、三废
排放等各项指标不断改善,代表当今环氧丙烷生产技术的国际先进水平之一。与
氯醇法工艺相比,本次采用的共氧化法工艺经济效益显著,综合生产成本较低,
三废污染较少,是目前市场上较理想的环氧丙烷生产技术方案之一。
②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
与公司现有技术相比差异如下:
比较项目 氯醇法(现有技术) 共氧化法(募投项目技术)
原材料 丙烯、氯气 异丁烷、丙烯
以石灰乳做皂化剂,经氯醇化 采用叔丁烷过氧化物为环氧化剂,依次
主要生产工艺 工序,皂化工序及精制工序制 经过异丁烷过氧化、丙烯环氧化和叔丁
得环氧丙烷 醇脱水等工序制得环氧丙烷
路线成熟、流程简单、对设备 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经济效益较高;克服
优点 要求低,基建投资低,无引起 了氯醇法三废污染严重、腐蚀大和氯资源
市场干扰的联产品 需求较大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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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项目 氯醇法(现有技术) 共氧化法(募投项目技术)
污染较严重,设备腐蚀较严重, 工艺较复杂,工艺流程较长,对设备要求
缺点
产成品醛类杂质含量较高 较高
政策指导 限制类 鼓励类
上述工艺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公用辅助设施及原材料,有效消化公司前次募
投项目所产丙烯及异丁烷,实现综合循环利用。
③市场应用情况
该技术原由亨斯迈集团所有,国内仅授权给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
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该技术。2020 年 1 月亨斯迈集团将该技术
转让给泰国 Indorama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系转让后首家国内授权生产项目。目
前市场上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该
技术生产环氧丙烷,整体运行效果符合预期。
环氧丙烷同行业公司新增产能技术路线选择如下:
可比公司 技术选择
万华化学 POCHP 共氧化法
红宝丽 共氧化法
齐翔腾达 直接氧化法
怡达股份 直接氧化法
维远股份 直接氧化法
滨化股份 共氧化法
浙江石化 共氧化法
盛虹炼化 共氧化法
福建湄洲湾 共氧化法
①技术的先进性
“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主要
工艺流程包括主反应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尾气及甲醇回收工序。甲醇气相催化
胺化法技术成熟稳定,具备以下优势:操作弹性、原料适应性强、收率高、物耗
低、原料单耗低、节能环保等优势。公司已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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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总承包管理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制费、设计费等。
②与公司现有技术差异
公司目前尚未从事甲胺生产。
③市场应用情况
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是当今甲胺行业普遍采用的工业生产方法,上市公司兴
化股份、华鲁恒升均采用这种技术。
(1)公司从外部获取技术不存在显著风险及不确定性
公司已与泰国 Indorama 签署非独占和不可转让的技术转让合同,根据协议
约定,公司支付协议价和所有技术援助费,除非因特殊事项导致提前终止,该许
可永久有效。目前该项技术工艺包已交付至公司,公司已选聘具备条件的建设单
位确保后续正常施工。
与公司现有氯醇法工艺相比,本次泰国 Indorama 工艺经济效益显著,综合
生产成本较低,三废污染较少。目前市场上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公司、万
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该技术生产环氧丙烷,整体运行效果符合预期,
因此,公司采用该项目技术具备可行性。同时,同行业上市公司多数采用购买外
部技术的方式进行生产,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显著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主反应工序、精
馏分离工序、尾气及甲醇回收工序。公司已与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
程总承包管理合同,涉及专利技术许可及工艺包编制费、设计费等,该专利技术
许可转让期为永久。作为行业内的成熟工艺,已经过同行业公司多年生产实践,
整体符合预期,不存在显著风险及不确定性。
(2)公司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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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从外部获取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公司制定了如下措
施:
针对技术风险的应对措施:①公司将不断强化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的技术
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及人员培训。②提高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的水平,建设
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快速精准掌握募投项目涉及的工艺包,避免项
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确定的工艺技术风险等。
针对政策风险的应对措施:①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动态,分析国家政策对
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适当调整经营策略。②如果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不可抗
力的重大改变导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会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应对政策
风险。
(三)按不同募投项目产品列示现有及规划产能情况,结合细分市场空间、
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及市场占有率、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订单
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公司不同募投项目产品现有产能及规划产能情况如下:
项目 现有产能 规划产能
“24/74.2 万吨/ 环氧丙烷 27 万吨 24 万吨
年环氧丙烷/
甲基叔丁基醚 甲基叔丁
(PO/MTBE)项 - 74.2 万吨
基醚
目”
新能源化学品
装置项目
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1)细分市场空间、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情况
①市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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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氧丙烷供需呈现紧平衡。2021 年世界环氧丙烷产能和需求量分别同
比增长 9.8%和 6.0%。世界环氧丙烷生产和消费主要集中在东北亚、西欧和北美
地区,三地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82.7%,消费占世界总消费量的 86.2%。2021 年,
东北亚地区环氧丙烷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41.9%,位居首位。
我国环氧丙烷的主要消费市场为聚醚多元醇行业,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
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聚醚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泡沫、保
温材料、弹性体、胶粘剂和涂料等的重要原料,用途集中在家具、汽车、建筑和
工业绝热等领域。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国氯碱网
②市场产能及扩产情况
世界环氧丙烷产能相对集中,世界 60.2%的环氧丙烷生产能力集中在前十位
生产企业。陶氏化学公司为世界最大的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其产能约占世界总产
能的 19.1%。其次是利安德巴塞尔工业公司,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11.1%;壳牌
公司居第三位,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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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丙烷依然呈现出北强南弱的供应格局,北方地区供应商主要为吉林神华、方大
锦化、发行人、万华化学等;南方地区的供应商主要为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工
销售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截至 2021 年,国内主要环氧丙烷生产企业的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产能(万吨)
数据来源:公司网站、公开资料查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据统计,2022 年国内环氧丙烷产能约 490 万吨,产能扩张明显。全年产量
约 391 万吨,产能利用率约为 79.76%。
序号 企业名称 投产产能(万吨)
数据来源:公司网站、公开资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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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市场容量
甲基叔丁基醚,是一种无色、透明、高辛烷值的液体,具有醚样气味,作为
汽油添加剂是生产无铅、高辛烷值、含氧汽油的理想调合组份。甲基叔丁基醚下
游 95%用于调和汽油,提高汽油的辛烷值,4%用于生产高纯度异丁烯、MMA、
丁基橡胶等),其他用途比如医药、溶剂等占比较少,仅占 1%。
区层面来看,中国市场在过去几年变化较快,2021 年中国甲基叔丁基醚(MTBE)
市场规模达 287.59 百万美元。
产量增长主要是来自于独立炼厂、主营扩能及炼化一体化产能的扩张;需求增长
则是来自于下游汽油产量增长推动。
②市场产能及扩产情况
高达 44%,其次是东北和华东(不含山东,下同),占比分别在 15%和 14%,
再次是华南地区占比 11%,其他地区占比在 10%以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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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公开信息整理
华北及华东区域 MTBE 产能分布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整理
我国 MTBE 企业按性质划分主要分为大型央企炼厂和地方炼厂。目前,央
企炼厂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为代表,装置总产能为 546 万吨,占比达 24.4%,
其中中石化旗下炼厂配套装置总产能为 255 万吨;中石油旗下炼厂配套装置总产
能为 231 万吨;中海油旗下炼厂配套装置总产能为 60 万吨。地方炼厂和深加工
企业装置总产能为 1,690 万吨,占总产能的 75.6%,企业性质占比与 2019 年相比
并未出现变化。
单位:万吨
年份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能 2,360.00 2,036.50 2,005.00 1,925.00 1,818.00 1,792.70
同比 15.89% 1.57% 4.16% 5.89% 1.41% 12.57%
产量 1,519.56 1,425.55 1,142.85 1,212.75 1,166.25 1,145.65
同比 6.69% 24.74% -5.76% 3.99% 1.80% 17.74%
开工率 64.39% 70.00% 57.00% 63.00% 64.15% 63.91%
同比 -18.57% 22.81% -9.52% -1.79% 0.38% 4.59%
下游消费 1,409.26 1,471.30 1,209.97 1,209.87 1,167.00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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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 -4.22% 21.60% 0.01% 3.67% 0.69% 14.41%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整理
①市场容量
甲胺(CH3NH2)是一种属重要的有机中间体,它是农药、医药、国防化工、
橡胶、制革、合成染料、化学纤维、表面活化剂、照相等工业的极其重要的原料。
工业上甲胺用甲醇和氨在高温下通不定期装有活性氧化铝催化剂的转化器
来合成,产品包括一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混合物。其中,一甲胺主要用于农
药、医药、染料、炸药和燃料、表面活化剂、促进剂等的原料;二甲胺主要用于
橡胶硫化促进剂、皮革去毛剂、纺织工业溶剂、火箭推进剂等的原料,二甲胺最
多用于高质量化纤溶剂和聚氨酯溶剂的生产;三甲胺主要用作消毒剂、天然气的
警报剂、分析试剂和有机合成原料。
据 GIR(GlobalInfoResearch)调研,按收入计算,2021 年全球甲胺收入大
约 1,738.6 百万美元,预计 2028 年达到 2,147.4 百万美元,2021 年至 2028 年期
间,年复合增长率将为 3.06%。
②市场产能及扩产情况
下降的趋势,出口量呈现上升趋势。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以及国际贸易战、
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的政策的影响,甲胺产量主要面向国内市场。
根据华鲁恒升 2021 年相关资讯,国内 2021 年甲胺有效产能约为 90 万吨/
年,其中一甲胺有效产能 10 万吨/年、三甲胺有效产能 26 万吨/年、二甲胺产能
约为 54 万吨/年。结合华陆设计院资讯,国内甲胺新规划产能约 30 万吨,均配
套 DMF 装置,其中九江心连心 10 万吨(配套 10 万吨 DMF,于 2022 年投产)、
鲁西化工 20 万吨(配套 20 万吨 DMF,已开始建设,预计 2023 年投产),此外,
华鲁恒升、滨州裕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近期亦有甲胺产能扩张计划。
据统计,截至 2022 年底国内甲胺企业有效产能约为 114 万吨。下游随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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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的增长,需求量增加较大,甲胺市场一直处于相对高位运行。
(2)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及市场占有率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环氧
丙烷及烧碱,目前尚未开展甲基叔丁基醚、甲胺产品的生产。截至 2022 年 9 月,
公司环氧丙烷产能为 27 万吨,市场占有率约为 6%。
报告期内,公司环氧丙烷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氧丙烷(%) 100.20 100.07 97.89 93.00
(3)说明新增产能的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环氧丙烷年产能 24 万吨。该项目是公司
在综合考虑产品市场空间、行业竞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较
高、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障对核心优质客户的持续稳定供
应等因素考虑,是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论证作出的决策。新增产能规模的合
理性分析如下:
①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周边区域下游客户需求增加
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均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报告
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平均超过 90%,处于较高水平,下游市场需求旺盛。2019
年-2021 年,公司环氧丙烷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76,188.70 万元、239,808.01 万
元、328,086.59 万元,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外部环境波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短距离供需关系,下游客户首选产品稳
定、供应距离短的生产商。公司所在滨州地区周边下游需求商数量庞大。因此,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系为应对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为满足下游大客户对
产品及时、稳定供货的严格要求而规划的,新增产能规划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
②充分利用现有公用辅助设施及原材料,充分消化前次募投项目产能。
公司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主要生产丙烯及异丁烷,为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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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利用现有公用辅助设施,公司实施本次
募投项目。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达产后,
公司可消化 19 万吨丙烯产能、80 万吨异丁烷产能,实现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
投项目的优化衔接,提供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致力打造千亿级的新材料、大化工产业集群,科技、
资本联合孵化集群,内外融合、生生不息的人才智慧集群三大集群,建设产业高
度协同的基础化工和电子化学品、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四大基地。新能源
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作为公司新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可
充分消化公司合成氨产能,形成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甲胺作为生产
N-甲基吡咯烷酮(NMP)不可或缺的原料,为后续公司扩大产业链深度和广度
奠定原料基础,进而打造公司新能源产业基地。
(4)意向客户或订单及产能消化措施
针对新增环氧丙烷产能,公司已与沧州垭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意向销售协议,共
计 20 万吨/年,接近新增产能的 83.33%,有利于产能顺利消化。
针对甲基叔丁基醚产能,公司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签署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除公司自用部分外,全部产品由中国石化化工销
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包销。
针对甲胺产能,公司与 NMP 行业龙头滨州裕能化工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作
协议,为公司甲胺产能消化提供一定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及甲胺的产能具
备一定合理性,且公司针对新增产能制定了完善的消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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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
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1)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业务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拥有 35 家控股子公司、15 家参股公司,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溶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
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二氯异丙醚、
氯丙烯、顺式二氯丙烯、反式二氯丙烯、DD 混剂、
低沸溶剂、高沸溶剂、四氯乙烯、氢氟酸、环氧氯
丙烷、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氯气、液氯、
氮气、氧气、硫酸的生产销售;破乳剂系列、乳化
滨化集团股 发行 剂系列(含农药乳化剂系列、印染纺织助剂、泥浆
份有限公司 人 助剂等)、缓蚀剂系列、聚醚、六氟磷酸锂、甘油
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
毒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销
售;机械设备安装制造;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
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山东滨化东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滨化股份
持股 100%
责任公司 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消毒
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山东滨化海 滨化股份 工业盐、溴素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公司 74.05% 可开展经营活动)。
黄河三角洲 滨化股份 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
力有限公司 78.18%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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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材料有限公 持股 充装;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司 100.00% 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山东滨化集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
滨化股份
团化工设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研究院有限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
责任公司 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压力容器(仅限第一类压力容器和第二类低、中压
容器)制造;压力管道元件(仅限 AX 级密封元件)
的制造(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电设备安装
山东滨化安 滨化股份 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防水
有限公司 100.00% 牌设计、制作、安装;压力管道安装(按所持有有
效资质证书核定的类别及等级经营)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元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及销售;蒸压粉煤灰多孔砖的
生产及销售;七分砖生产及销售;蒸压灰砂砖、蒸
压灰砂多孔砖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加气块、混凝
山东滨化新 滨化股份
土加气块、多孔砖、空心砖、轻质保温复合墙板的
销售;新型建材原料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责任公司 10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滨州滨化安 滨化股份 安全咨询、安全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管理咨询、风
有限公司 100.00%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
山东安信达 滨化股份 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司 100.00%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
技术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氢能源技术领域的技术研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氢气的生产
山东滨华氢 滨化股份
和销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高压气体运输
设备制造,充装设备制造经营及相关技术服务。 (依
司 97.5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盐加工;非
山东滨化长 滨化股份 食用盐销售;海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限公司 100.00%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
滨化股份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滨化技术有
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料
搬运装备销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
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采购代理服务;金属结构销售;仓储设
滨化股份
山东畅安物 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流有限公司 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城市配送
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
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海南滨化长 滨化股份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有限公司 100.00%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
理;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
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
大晟芯材料 滨化股份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
有限公司 100.00%
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滨化股份
持股
滨州滨渤腾
滨科技投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
滨州滨化
科技投资
业(有限合 动)
发展有限
伙)
公司持股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
山东滨化海 滨化股份 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公司 100.00% 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环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
价、环保设备销售、工业水处理设施运营;异戊橡
胶粉末、水处理剂、油田助剂的研制生产与销售;
山东滨州嘉 东瑞化工
无锡防污漆、环氧树脂涂料、氯化橡胶防腐涂料的
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环氧富锌底漆、丙烯酸漆
责任公司 100.00%
稀释剂、环氧防腐漆、环氧漆稀释剂、有机硅漆稀
释剂、有机硅耐高温漆批发(禁止储存);备案范
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
山东滨化溴 海源盐化
(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不含监控
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限公司 100.00%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浩振建 海源盐化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公司 100.00%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山东滨化海 海源盐化 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公司 100.00% 种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转基因
水产苗种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
山东滨华氢 滨华氢能 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
公司 100.00% 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种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山东滨华液 滨华氢能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有限公司 100.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专用
山东滨华氢 滨华氢能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
公司 100.00%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唐山舜泰谦 滨华氢能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展有限公司 51.00% 展经营活动)
山东滨化滨 滨华氢能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限公司 100.00%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
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
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
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
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
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
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山东滨化储 滨华氢能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
公司 100.00%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中和储 滨华氢能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
公司 100.00%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氢源储 滨华氢能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
公司 100.00%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信
唐山瑾诚泊 滨华氢能
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公司 80.00%
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
滨州滨化科 滨化技术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有限公司 100.00%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BEFAR 海南滨化
EVERTRUS 长信投资
SINGAPOR 公司持股
E PTE.LTD 100%
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山东滨化新 滨投新能 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
司 100.00% 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
关装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
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
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合同
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山东中和光
滨化储能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持股 100%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合同
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山东滨华光
中和储能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持股 100%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有限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
滨化股份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以自
中海沥青股
份有限公司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
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
山东渤海湾 滨华新材
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海关监
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
有限公司 30.00%
技术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
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工程
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
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机
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计量服务;供
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扬州水木汇
滨化股份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黄河三角洲 滨化股东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园区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展有限公司 49.00%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北京水木滨 滨化股份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公司 49.00%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滨州市滨城 在滨州市市区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
滨化股份
区天成小额 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有效期限以许
贷款股份有 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限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液化天然气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提供
中海油滨州 滨化股份
设计、安装、维修、保养及其他与燃气相关的服务
或辅助业务(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公司 30.00%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水木氢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源一期产业 滨化股份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7 年 12
(有限合 17.50%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伙)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滨州农村商 滨化股份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有限公司 10.20%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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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是否具 是否存
序 控股 是否包含 有房地 在房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号 关系 房地产开 产开发 产开发
发项目 资质 业务
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
限以许可证为准)
济南市市中
滨化股份 在济南市市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
区海融小额
贷款有限公
司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山东博兴新
滨化股份 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华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
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
(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
华海财产保 滨化股份
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
公司 5.00%
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汽车配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
张家口海珀 滨华氢能
售;氢气、液氧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依
技有限公司 32.73%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
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
滨华氢能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源持股
优沐科技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水木氢源
限公司 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
一期持股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滨华氢能
制氢设备制造;制氢站设计、制氢设备安装、制氢
源持股
天津市大陆 设备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货物及技术的进
水木氢源
限公司 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的有效
一期持股
期限以其行业审批的有效期限为准
注 1:具体持股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 2:除上表列示的参控股子公司外,由于发行人与曾经的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
司的少数股东在经营方向存在重大分歧,自 2016 年初已经失去对其的实际控制,因此自 2016
年度起不再将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其不存在房地房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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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
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销售、出租商品房的
行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房地产开
发经营资质证书,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记载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项目。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截至本回复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均不包含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业务。
(2)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未从事房
地产开发业务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函》,并经查询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截至本回复
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3)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营业收入大部分来源于主营业务,占比在 99%
左右;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电、水及养殖租赁收入等,不存在房地
产业务收入。
综上,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未持
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收入,亦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活动计划,同时发行人出具了《关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函》。 因此,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业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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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基醚(PO/MTBE)项目
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
目
合计 318,947.31 200,000.00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募投项目投入房地产的情形。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生产产品的具体情况,访谈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发行人
现有业务产品、前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具体联系与区别。
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关于印发淘汰
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国务
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关于利
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
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等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核查发
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22 年版)》,核查是否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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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了解发行人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储
备情况;查阅发行人与沧州垭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佳化化学(滨州)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的意向销售协议;查阅发行人与中
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签署的产品销售合作协议;查阅发行人与滨
州裕能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甲胺销售合作协议;了解发行人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基醚以及甲胺行业发展趋势、查阅发行人关于甲基叔丁基醚行业分析报告、甲胺
行业分析报告,分析行业市场发展状况、竞争对手扩产情况。
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等公开信息渠
道检索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情况;查
阅与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获取了发行人出具的《关于
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函》;查阅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及 2022 年
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核查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查阅了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报告。
(二)核查意见
(1)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及产品、前次募投项目存在一定联系
与区别,发行人主营业务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采用相关技术具备先进性,市场应用良好情况、
与发行人现有技术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从外部获取技术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
显著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并且发行人制定了应对措施。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合理,产能消化措施有效。
(4)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不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均不
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入房地产的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用于“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14 亿元、
“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2 亿元。2)发行人持有大量货币资金,同时短期借款也
呈上升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 亿元。3)本次各募投项目建
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 18.11%、13.15%,投资回收期为 6.96 年、
请发行人说明:
(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
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2)结
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际用于补流的规模,相关比例是否超
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3)结合发行人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资金缺
口,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
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是否审慎、合理,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对比情况;(5)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说明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
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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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号 资金
基醚(PO/MTBE)项目
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
目
合计 318,947.31 200,000.00
各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
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如下:
(1)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50,052.71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40,000.00 万元,具体
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本 拟使用本次募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占比(%)
性支出 集资金金额
一 固定资产投资 241,252.71 96.48 - -
Ⅰ 建设投资 233,400.00 93.34 是 140,000.00
Ⅱ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7,852.71 3.14 否 -
二 流动资产投资 8,800.00 3.52 -
流动资金 8,800.00 3.52 否 -
三 建设项目总投资 250,052.71 100.00 1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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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为 105,000.0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41.99%。设备
购置费主要为项目实施所需设备的投资支出。在设备数量方面,公司根据历史项
目经验、生产工艺流程等拟定各生产环节设备明细;在设备单价方面,公司结合
历史采购价格与近期类似项目设备订货价格水平计入。
本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主装置及外围配套装置,涉及静置设备、机械
设备等,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价(万 总价(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数量确定依据 单价确定依据
元/台) 元)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催化剂及 根据周转情况估
化学药剂 算
合计 105,000.00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合计 28,100 万元,公司主要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项目可行
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参照近期类似项目,采用装置规模指数法、比例法或
大指标进行估算,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防雷等安装工程按照平米进
行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 装置名称 安装工程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序号 装置名称 安装工程费
一 PO/MTBE 主装置 19,037.05
二 PO/MTBE 外围配套 2,760.12
三 特殊技术措施费(估列) 3,080.00
四 大型机械使用费(估列) 2,951.18
五 特定条件下费用安全生产费 271.66
总计 28,100.00
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建 PO/MTBE 装置及外围配套装置等。有工程量的部分按
照当地价格水平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进行估算,其余装置参照近期类似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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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估算,价格调整至近期市场水平。
建筑单价(万元
单价确定依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万元/ 总价(万元) 面积确定依据
据
立方米)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合计 54,5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自行建造某项资产的成本,由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
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应纳入在建工程核
算。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均为
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投入,符合会计准则确认的资本性支出的条
件。
名称 金额(万元)
建设管理费 2,000.00
可行性研究费 50.00
勘查设计费 6,500.00
环境影响评价费 30.00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20.00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200.00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30,000.00
合计 3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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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为考虑未来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
艺技术调整因素,在建设投资中预估的预备费用,一般按照建筑工程费、设备购
置费、安装工程费等投入的一定比例匡算。本项目估算的预备费为 7,000.00 万元,
占总额的比例约 2.80%。
(2)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8,894.6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具体投
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本次
是否属于资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占比(%) 募集资金金
本性支出
额
一 建设投资 25,577.20 88.52 - -
(一) 固定资产费用 23,732.75 82.14 是 20,000.00
(二) 其他资产费用 196.68 0.68 是 -
(三) 无形资产费用 200.00 0.69 是 -
(四) 预备费 1,447.77 5.01 否 -
二 建设期借款利息 887.54 3.07 否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2,429.86 8.41 否 -
四 建设项目总投资 28,894.60 100.00 - 20,000.00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为 11,707.15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40.52%。设备购
置费主要为项目实施所需设备的投资支出。在设备数量方面,公司根据历史项目
经验、生产工艺流程等拟定各生产环节设备明细;在设备单价方面,公司结合历
史采购价格与近期类似项目设备订货价格水平计入。
本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工艺设备,涉及反应器、脱氨塔、萃取塔、脱
水塔、分离塔、甲醇回收塔等设备,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价(万 总价(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数量确定依据 单价确定依据
元/台) 元)
根据生产工艺以
及项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尾气吸收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 目经验
尾气水洗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氨气压缩 生产工艺以及项
机 目经验
根据周转情况估
算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初期雨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池提升泵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溴化锂机 生产工艺以及项
组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甲醇回收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 目经验
脱氨塔回 生产工艺以及项
流槽 目经验
萃取塔回 生产工艺以及项
流罐 目经验
脱水塔回 生产工艺以及项
流槽 目经验
分离塔回 生产工艺以及项
流槽 目经验
分离塔侧 生产工艺以及项
采缓冲罐 目经验
甲醇回收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回流罐 目经验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价(万 总价(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数量确定依据 单价确定依据
元/台) 元)
一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溶液储罐 目经验
二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溶液储罐 目经验
三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溶液储槽 目经验
二甲胺储 生产工艺以及项
罐 目经验
一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溶液储罐 目经验
二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溶液储罐 目经验
三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溶液罐 目经验
火炬分液 生产工艺以及项
罐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火炬分液 生产工艺以及项
罐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合成液分 生产工艺以及项
离槽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蒸汽凝液 生产工艺以及项
闪蒸槽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冷水高位 生产工艺以及项
槽 目经验
二甲胺产 生产工艺以及项
品冷却器 目经验
三甲胺产 生产工艺以及项
品冷却器 目经验
外排水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却器 目经验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尾气吸收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循环冷 目经验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单价(万 总价(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数量确定依据 单价确定依据
元/台) 元)
却器
尾气水洗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却器
脱氨塔尾 生产工艺以及项
凝器 目经验
分离塔侧 生产工艺以及项
线冷凝器 目经验
萃取水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却器 目经验
脱氨塔蒸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沸器
分离塔再 生产工艺以及项
沸器 目经验
分离塔五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沸器
萃取塔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凝器 目经验
甲醇回收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冷凝器 目经验
一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器
二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器
三甲胺水
生产工艺以及项
目经验
器
脱氨塔再 生产工艺以及项
沸器 目经验
萃取塔再 生产工艺以及项
沸器 目经验
甲醇回收 生产工艺以及项
塔再沸器 目经验
脱水塔再 生产工艺以及项
沸器 目经验
脱水塔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凝器 目经验
分离塔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凝器 目经验
系统抽气 生产工艺以及项
冷却器 目经验
水蒸汽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凝器 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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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 总价(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数量确定依据 单价确定依据
元/台) 元)
新鲜甲醇 生产工艺以及项
冷却器 目经验
尾气氨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器 目经验
冷热尾气 生产工艺以及项
换热器 目经验
脱氨塔冷 生产工艺以及项
凝器 目经验
蒸汽汽化 生产工艺以及项
器 目经验
低温换热 生产工艺以及项
器 目经验
高温换热 生产工艺以及项
器a 目经验
高温换热 生产工艺以及项
器b 目经验
高温换热 生产工艺以及项
器c 目经验
电气仪表 生产工艺以及项
设备 目经验
合计 11,707.15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合计 5,776.31 万元,公司主要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项目可行
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参照近期类似项目,采用装置规模指数法、比例法或
大指标进行估算,对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防雷等安装工程按照平米进
行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 装置名称 金额
一 工艺生产装置 3,327.45
二 配套系统工程 2,1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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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装置名称 金额
三 大型机具进出场费及使用费 200.00
四 安全生产 85.36
总计 5,776.31
本项目拟新建甲胺生产主装置及冷冻站、配套系统工程等。有工程量的部分
按照当地价格水平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进行估算,其余装置参照近期类似项目规
模进行估算,价格调整至近期市场水平。
建筑单价(万元/
单价确定依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万元/立 总价(万元) 面积确定依据
据
方米)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市场造价估
算
其余土建工 市场造价估
程 算
合计 3,042.7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自行建造某项资产的成本,由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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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应纳入在建工程核
算。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均为
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投入,符合会计准则确认的资本性支出的条
件。
名称 金额(万元)
工程建设管理费 410.5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100.00
环境监理费 40.00
临时设施费 84.16
前期准备费 100.00
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费 50.00
安全预评价费及验收费 30.00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 25.00
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 45.00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25.00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35.00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 40.00
节能评估费 50.00
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100.00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30.00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费 45.00
工程勘察费 35.00
工程设计费 580.00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费 105.00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25.00
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费 23.20
设备材料监造费 85.00
工程保险费 41.05
联合试运转费 102.63
合计 3,2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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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为考虑未来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
艺技术调整因素,在建设投资中预估的预备费用,一般按照建筑工程费、设备购
置费、安装工程费等投入的一定比例匡算。本项目估算的预备费为 1,447.77 万元,
占总额的比例约 5.01%。
(1)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
公司现有环氧丙烷采用氯醇法生产,且该产线投产时间较早,投资年限比较
久远,与本次募投项目所采用的生产方法和投产时间差异过大,投资金额与产能
匹配度难以对比。同行业公司相近项目的投资与达产产能对比情况如下:
环氧丙烷达 环氧丙烷年 每吨环氧丙
投资总额(万 单位收入投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产收入(万 产能(万吨/ 烷产能投资
元) 资金额(元)
元) 年) 金额(元)
恒力石化 能树脂及新材料 1,998,826.00 2,537,537.00 45 0.79 -
项目
关于虹威化工投
资建设 POSM 及
东方盛虹 603,400.00 586,700.00 20 1.03 -
多元醇项目的公
告
齐翔腾达 375,520.00 339,904.00 20 1.10 18,776.00
烷项目
年产 12 万吨环
红宝丽 95,081.18 129,723.00 12 0.73 7,923.43
氧丙烷项目
氧丙烷/甲基叔丁
发行人 250,052.71 271,200.00 24 0.92 10,418.86
基醚(PO/MTBE)
项目
注:鉴于恒力石化和东方盛虹的项目均为一体化大型项目,包含环氧丙烷外的多种产品,因
此,其每吨环氧丙烷产能投资金额不具有可比性。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相比无显著异
常,其投资规模与新增产能具有匹配性。
(2)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甲胺的销售,因此不存在与公司现有生产线的比较。
同行业公司相近项目的投资与达产产能、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每吨甲胺产
投资总额(万 达产收入(万 甲胺年产能 单位收入投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能投资金额
元) 元) (万吨/年) 资金额(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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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甲胺产
投资总额(万 达产收入(万 甲胺年产能 单位收入投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能投资金额
元) 元) (万吨/年) 资金额(元)
(元)
安徽金禾实业 年产 3 万吨 DMF 甲胺:
股份有限公司 及配套甲胺项目 5,431.67
安阳九天精细
安阳园区年产 10 甲胺:
化工有限责任 33,691.00 85,494.00 10 0.39
万吨甲胺项目 3,369.10
公司
山东鲁西化工 甲胺:
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
项目
甲胺:
平均 - 50,064.99 79,621.36 - 0.49
新能源化学品 10
甲胺:
发行人 万吨/年甲胺装置 28,894.60 68,404.00 10 0.42
项目
由上可见,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产 3 万吨 DMF 及配套甲胺项
目”和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20 万吨/年甲胺、20 万吨/年 DMF 项目”
由于其生产甲胺的同时联产 DMF,因此其单位收入、产能投资金额相对高于本
次募投项目。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安阳园区年产 10 万吨甲胺项
目”的产品为甲胺,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同,两者单位收入、产能投资金额不存在
显著差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相比无异常。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与新增产能具有匹配性。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际用于补流的规模,
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投入与非资本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出 金金额
一 固定资产投资 241,252.71 - -
Ⅰ 建设投资 233,400.00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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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资本性支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出 金金额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
Ⅱ 7,852.71 否 -
息
二 流动资产投资 8,800.00 -
流动资金 8,800.00 否 -
三 建设项目总投资 250,052.71 140,000.00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资本 拟使用本次募集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性支出 资金金额
一 建设投资 25,577.20 - -
(一) 固定资产费用 23,732.75 是 20,000.00
(二) 其他资产费用 196.68 是 -
(三) 无形资产费用 200.00 是 -
(四) 预备费 1,447.77 否 -
二 建设期借款利息 887.54 否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2,429.86 否 -
四 建设项目总投资 28,894.60 - 20,000.0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全部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由上可见,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募投项目均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预
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
金额为 40,000.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未超过 30%,符合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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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发行人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资金缺口,说明本次融资规
模的合理性
(1)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
别为 107,572.16 万元、268,383.47 万元、223,809.99 万元和 254,449.63 万元,具
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0.00 0.00% 0.00 0.00% 0.61 0.00% 0.53 0.01%
银行存款 235,524.38 92.56% 201,564.75 90.06% 262,050.65 97.64% 102,571.64 90.32%
其他货币资金 18,925.25 7.44% 22,245.24 9.94% 6,332.22 2.36% 5,000.00 9.67%
合计 254,449.63 100.00% 223,809.99 100.00% 268,383.47 100.00% 107,572.16 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总额分别为 90.32%、97.64%、
金、信用证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各类货币资金均严格按照
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报告期各期末,银行存款均存放于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开设的独立银行账户中;其他货币资金存放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设的独立
银行账户中。
余额分别为 10,000.00 万元、53,000.00 万元、107,000.00 万元和 109,000.00 万元。
公司账面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等级的固收类理财
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分布在 1.05%-3.40%之间,存款周期在 1-2 个月左右,符合
低风险、低收益、短周期的特征,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
(2)使用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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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现金较少,不存在使用受限情况;公司银行存款主
要存放在信用良好、业务实力较强的多家银行,不存在使用受限情况;其他货币
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报告期内受限金额分别为
公司账面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受限情况。
(3)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往来,
制定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
况。
对于现有资金,公司使用方向包括:
(1)本次募投项目需要部分自有资金投入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使用募集 自有资金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资 资金 入
醚(PO/MTBE)项目 料
新能源化学品10万吨/年甲胺装置项 滨华新材
目 料
合计 278,947.31 160,000.00 118,947.31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 118,947.31 万元需要通过公司自
有资金投入,保证本次募投项目的建造进度。
(2)其他投资项目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已投资 剩余总投资
滨州港低温罐区 83,552.00 59,501.87 24,050.13
动力中心 130,258.00 73,488.84 56,769.16
滨州港低温罐区和动力中心属于碳三碳四总体项目中的公辅设施,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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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付公司债务本息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账面金额为 156,860.23 万元,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137,593.91 万元,预计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借款共计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占利润的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2,591.95 50,719.17 43,855.71
现金分红(含税,万元) 30,738.05 38,425.25 15,050.00
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
由上可见,公司最近三年实际现金分红的比例均高于章程中约定的如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的每年最低分红比例 10%。根据公司披露
的《2022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17,017.38 万元,现金分红比例按照最低分红比例 10%计算,2022 年度最
低现金分红金额为 11,701.74 万元。
(1)公司现有资金余额均有明确用途且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具体用途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可支配资金
货币资金① 254,449.63
其中:使用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② 18,925.25
交易性金融资产③ 109,000.00
可支配货币资金小计(①-②+③) 344,524.38
未来大额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需要部分自有资金投入① 118,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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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万元)
其他投资项目支出② 80,819.29
偿付公司债务本息③ 294,454.14
未来大额资金需求小计(①+②+③+④) 505,922.48
资金缺口=未来大额资金需求-可支配货币资金 161,398.10
由上可见,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以及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主要用于维持日常
经营、前次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等支出,不足以支撑公司进行营运资本扩张和产能
投资建设,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系以 2019-2021 年经营状况为基础,估算 2022-2024
年的经营状况,按照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经营性流动资
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公司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量,即因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营运资金需求。
①营业收入及增长率预计
万元、645,714.16 万元和 926,814.16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8.70%、4.75%、和 43.53%,
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算术平均值为 13.20%。
基于对未来 3 年氯碱行业发展的趋势的预测,并考虑到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销售单价的影响,结合现有产能、在手订单及合作意向等信息,假设 2022 年
至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0.00%。
②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测算取值依据
选取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
选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在公司主营
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长期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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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销售收入应保持
较稳定的比例关系。
选取 2021 年为基期,公司 2022-2024 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
流动负债=各年预测营业收入×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
性流动负债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的算术平均值。
③流动资金占用的测算依据
公司 2022-2024 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各年末经营性流动资产-各年末经营性流
动负债。
④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
占用额-上年底流动资金占用额。
⑤补充流动资金的确定依据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即以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流
动资金缺口)之和为依据确定。
根据上述假设前提及测算依据,基于销售百分比法,公司未来三年需要补充
的流动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增速/占营
项目 2022E 2023E 2024E
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 10.00% 1,019,495.58 1,121,445.13 1,233,589.65
应收票据 0.07% 746.37 821.00 903.11
应收账款 1.43% 14,594.77 16,054.25 17,659.67
应收款项融资 13.90% 141,677.34 155,845.07 171,429.58
应收款项 15.40% 157,018.48 172,720.33 189,992.36
预付款项 0.68% 6,908.25 7,599.07 8,358.98
存货 6.00% 61,214.08 67,335.49 74,069.04
经营资产合计 22.08% 225,140.81 247,654.89 272,420.38
应付票据 0.00% 6.47 7.12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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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速/占营
项目 2022E 2023E 2024E
业收入比例
应付账款 6.29% 64,118.73 70,530.60 77,583.66
预收账款 1.45% 14,831.28 16,314.41 17,945.85
经营负债合计 7.74% 78,956.48 86,852.13 95,537.34
占用额
预计新增流动资
金
注 1: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业绩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的假设。
注 2:上表预计增速/占比一列中,营业收入对应的为预计增速,其余科目对应的为占营业收
入比例。
据上述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分别为 3.37 亿元、1.46 亿
元和 1.61 亿元,合计 6.44 亿元,大于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日常经营中对流动资金存在较大的需求,若发行人当前
阶段仅依靠自身积累、新增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供日常经营使用,则将面临
较大的财务成本压力。结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发行
人本次融资规模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缓解发行人资金压力,为业务持
续发展和募投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降低了流动性及经营风险,具有合
理性。
(四)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
是否审慎、合理,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营业收入
本项目营业收入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项目 T+2 T+3~T+10
营业收入(万元) 216,960.00 271,200.00
销量(万吨) 19.20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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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名称 项目 T+2 T+3~T+10
单价(元/吨) 6,300.00 6,300.00
销量(万吨) 59.36 74.20
营业收入(万元) 3,600.00 4,500.00
销量(万吨) 0.60 0.75
营业收入(万元) 5,200.00 6,500.00
销量(万吨) 0.04 0.05
合计 营业收入(万元) 599,728.00 749,660.00
在销量方面,考虑到相关产品属于基础化工产品,因此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
销量与产能将具有较高的匹配性,因此设定建成后将于第一年达产 80%,第二年
达产 100%,以此根据产能释放进度确定每年销量。
①已有产品的价格确定
为公司已实现销售产品,公司基于历史销售单价确定其产品销售价格,添加
谨慎性因素,在三年均价的基础上以 90%的价格水平确定。
单位:元/吨
产品名 本次募投项目
称 产品价格
环氧丙
烷
②新产品的价格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甲基叔丁基醚、丙酮和氧化钼的销售,公司以调研
测算当期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产品品类、工艺等确定其未来销
售单价。
产品名称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价格(元/吨)
甲基叔丁基醚 6,300
丙酮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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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钼 130,000
募投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时间为 2022 年 2 月,甲基叔丁基醚、丙酮和氧化钼
告中价格的选取具有谨慎性,且未偏离当期市场价格。
(2)成本费用
本项目包含生产成本(原材料、外购动力及燃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完全达产后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年 第四年-第十五年
项目
原材料 484,422.87 605,528.59
外购动力及燃料 46,738.14 58,422.68
直接人工 1,120.00 1,120.00
制造费用 33,051.62 33,051.62
管理费用 2,000.00 2,000.00
财务费用 8,347.92 7,501.95
销售费用 2,998.64 3,748.30
总成本费用 578,679.19 711,373.14
注:上表中财务费用和制造费用随着时间推移略有调整,其他成本费用保持不变。
本项目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异丁烷、丙烯、甲醇等,原材料的价格
以测算当期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预计采购情况进行估算。
原辅料 价格
异丁烷 6,250 元/吨
丙烯 7,758 元/吨
氧气 394 元/吨
甲醇 2,512 元/吨
乙二醇 5,179 元/吨
EGME 5,000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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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 价格
异辛烷 6,822 元/吨
环氧化钼催化剂 122,000 元/吨
氢气 2.5 元/Nm3
树脂催化剂 20,000 元/吨
TBA 还原催化剂 300,000 元/吨
电 0.645 元/度
蒸汽 220 元/吨
氮气 0.6 元/Nm3
净化风 0.37 元/Nm3
脱盐水 15 元/吨
除氧水 18 元/吨
循环水 0.12 元/吨
新鲜水 3.8 元/吨
本项目直接人工是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确定各岗位的定员,新增劳
动定员 112 人,人工工资及附加为每人 10 万元/年,共 1,120 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 10 年,残值率 3%,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费,评价
期最后一年回收残值。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直接燃料及动力包括水、电力、蒸汽等,直接燃料、动力
价格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估算。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经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定位规划、产业链
协同发力等项目因素,对项目费用进行测算。其中,销售费用按销售收入的 0.5%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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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所采用的原料价格均为含税价,除水、天然气的增值税率为 9%,其
他税率均为 1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按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的 7%计征。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按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的 3%计征。
第三年 第四年-第十五年
类别
流转税(万元) 7,888.89 9,861.11
其他税(城建税等)(万元) 788.89 986.11
所得税(万元) 3,092.76 6,8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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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测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泰国 Indorama 公司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联产甲基叔丁基醚的工艺技术,甲基叔丁基醚作为联产
物,因此将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进行统筹测算收益,项目整体毛利率为 6.6%。
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运营期
项目 建设期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 10 年 第 11 年 第 12 年 第 13 年 第 14 年
生产负
- - 8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荷
销售收
- - 599,728. 749,660. 749,660 749,660 749,66 749,66 749,660 749,660 749,660 749,660 749,660 749,660 749,660 749,660
入 00 00 .00 .00 0.00 0.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成本
- - 578,679. 711,373. 709,947 708,408 706,74 704,13 704,139 704,139 704,139 704,139 680,737 680,737 680,737 680,737
费用 19 14 .71 .88 7.61 9.15 .15 .15 .15 .15 .63 .63 .63 .63
税金及
- - 10,847.2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10,847.
附加 8,677.78
利润总
- - 12,371.0 27,439.6 28,865. 30,403. 32,065. 34,673. 34,673. 34,673. 34,673. 34,673. 58,075. 58,075. 58,075. 58,075.
额 3 4 06 90 17 63 63 63 63 63 14 14 14 14
所得税 - - 7,216.2 7,600.9 8,016.2 8,668.4 8,668.4 8,668.4 8,668.4 8,668.4 14,518. 14,518. 14,518. 14,518.
净利润 - - 20,579.7 21,648. 22,802. 24,048. 26,005. 26,005. 26,005. 26,005. 26,005. 43,556. 43,556. 43,556. 4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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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项目 建设期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 10 年 第 11 年 第 12 年 第 13 年 第 14 年
净现金
-116,70 -116,70 33,773.3 49,455.2 50,858. 50,474. 50,058. 49,406. 49,406. 49,406. 49,406. 49,406. 43,556. 43,556. 43,556. 59,593.
流量 0.00 0.00 4 3 88 17 85 74 74 74 74 74 36 36 36 94
累计净
现金流 -116,70 -233,40 -199,626. -150,171. -99,312. -48,838. 1,220.4 50,627. 100,033 149,440 198,847 248,254 291,810 335,366 378,923 438,517
量 0.00 0.00 66 43 55 38 7 21 .94 .68 .41 .15 .51 .87 .22 .16
内部收
益率
(税
后)
静态投
资回收 6.96 年
期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过程适当合理。经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同行业可比公司投资项目收益情况如下表:
可比公司 投资项目 投资回收期 内部收益率
红宝丽 年产 12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6.99 年 17.25%
齐翔腾达 年产 30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8.34 年 12.96%
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30 万吨环氧丙烷装置 6.91 年 23.81%
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
联泓新科 6.99 年 19.50%
项目
发行人 6.96 年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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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维远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披露“关于投资建设 30 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的公告”,项目预计总投资 35.30 亿
元,建成投产后,项目将年新增环氧丙烷产品 30 万吨,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35.78 亿元,利润 4.09 亿元。该项目单吨环氧丙烷投
资金额为 1.18 万元,单吨环氧丙烷的利润为 0.14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中,单吨环氧丙烷投资金额为 1.03 万元,单吨环氧丙烷的税后
利润为 0.12 万元,与其相比亦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再融资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预期效益的可实现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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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
本项目营业收入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项目 T+2 T+3 T+4~T+10
营业收入(万元) 28,384.00 31,932.00 35,480.00
销量(万吨) 4.40 4.95 5.50
营业收入(万元) 7,488.00 8,424.00 9,360.00
销量(万吨) 1.04 1.17 1.30
营业收入(万元) 19,968.00 22,464.00 24,960.00
销量(万吨) 2.56 2.88 3.20
合计 营业收入(万元) 55,840.00 62,820.00 69,800.00
在销量方面,考虑到相关产品属于基础化工产品,因此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
销量与产能将具有较高的匹配性,因此设定建成后将于第一年达产 80%,第二年
达产 90%,第三年后达产 100%,以此根据产能释放进度确定每年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现甲胺的销售,公司以调研测算当期相关产品的市场
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产品品类、工艺等确定其未来销售单价。
产品名称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价格(元/吨)
一甲胺 6,450
二甲胺 7,200
三甲胺 7,800
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甲胺,根据 2023 年 3 月中旬山东省甲胺的最新市场行
情,一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价格分别约为 7,100 元/吨、7,000 元/吨和 8,200
元/吨。因此,可研报告中价格的选取具有谨慎性,且未偏离当期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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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费用
本项目包含生产成本(原材料、外购动力及燃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完全达产后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至第十七年
项目
原材料 35,914.00 40,403.00 44,892.00
外购动力及燃料 11,655.00 13,112.00 14,569.00
直接人工 594.00 594.00 594.00
制造费用 2,885.00 2,885.00 2,885.00
管理费用 165.00 165.00 165.00
财务费用 1,120.00 1,070.00 1,016.00
销售费用 558.00 628.00 698.00
总成本费用 52,891.00 58,857.00 64,819.00
注:上表中财务费用和制造费用随着时间推移略有调整,其他成本费用保持不变。
本项目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甲醇、液氨、催化剂、化学品等,原材
料的价格以测算当期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预计采购情况进行估
算。
原辅料 价格
甲醇 2,200 元/吨
液氨 2,710 元/吨
催化剂、化学品和其他 2,012 元/吨
本项目直接人工是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确定各岗位的定员,新增劳
动定员 33 人,人工工资及附加为每人 18 万元/年,共 594 万元。
本项目固定资产综合折旧年限按 15 年估算,残值率按 4%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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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所需的直接燃料及动力包括水、电力、蒸汽等,直接燃料、动力
价格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估算。
其他管理费用按定员 50,000 元/人/年估算,销售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 1%
估算。
(3)税金及附加
除新鲜水和蒸汽的增值税税率为 9%,其余原料和产品增值税税率为 13%,
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5%、3%和 2%
估算,年均增值税 1,393.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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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运营期
项目 建设期
第 15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第7年 第8年 第9年 第 10 年 第 11 年 第 12 年 第 13 年 第 14 年
年
生产负 100.00
- - 80.00 9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荷
销售收 55,840.0 62,820.0 62,82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69,800.
- -
入 0 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成本 52,891.0 58,857.0 64,819. 64,738. 64,653 64,525 64,432. 64,334. 64,231. 64,123. 64,734. 64,734. 64,734. 64,734. 64,734.
- -
费用 0 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税金及 1,756.0 1,756.0 1,756. 1,756. 1,756.0 1,756.0 1,756.0 1,756.0 1,756.0 1,756.0 1,756.0 1,756.0 1,756.0
- - 161.00
附加 0 0 00 00 0 0 0 0 0 0 0 0 0
利润总 3,225.0 3,306.0 3,391. 3,519. 3,612.0 3,710.0 3,813.0 3,921.0 6,310.0 6,310.0 6,310.0 6,310.0 6,310.0
- - 2,949.00 3,802.00
额 0 0 00 00 0 0 0 0 0 0 0 0 0
所得税 - - 737.00 950.00 806.00 826.00 848.00 880.00 903.00 928.00 953.00 980.00
净利润 - - 2,212.00 2,852.00
净现金 -12,789 -12,789 -1,193.0 4,288.0 5,057.0 5,057. 5,047. 5,047.0 5,047.0 5,047.0 5,047.0 4,478.0 4,478.0 4,478.0 4,478.0 13,518.
流量 .00 .00 0 0 0 00 00 0 0 0 0 0 0 0 0 00
累计净
-12,789 -25,577 -26,770. -21,611. -17,323 -12,266 -7,209. -2,162. 2,886.0 7,933.0 12,980. 18,028. 22,506. 26,984. 31,463. 35,941. 49,459.
现金流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 0 00 00 00 00 00 00 00
量
内部收
益率
(税
后)
静态投
资回收 8.43 年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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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依据、过程适当合理。经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
同行业可比公司投资项目收益情况如下表:
可比公司 投资项目 投资回收期 内部收益率
鲁西化工 年产 20 万吨/年甲胺、20 万吨/年 DM F 项目项目 4.5 年 22.10%
宁夏慕恩化工科技 年产 10 万吨甲胺、5 万吨 DMAC 及 1000 吨磺胺 4.39 年 16.10%
发行人 8.43 年 13.15%
鲁西化工“年产 20 万吨/年甲胺、20 万吨/年 DMF 项目”生产甲胺的同时联产 20 万吨 DMF;宁夏慕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与其相比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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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
发行人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等事项作出决议。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的议案。
以上内部决策程序形成的决议和独立意见均已披露。
二、核查情况
(一)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相关项目的投资构成及相
应的测算过程,比较建设项目投资与新增产能的匹配情况,并与可比公司同类项
目进行对比。
(2)查阅了发行人往年的审计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了解发行人的
业务规模及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对非资本性投入
金额进行识别、统计,并复核了公司非资本性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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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本次补流缺口的测算明细表,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现有货币
资金用途、资金需求、有息负债情况。
(4)查阅募集资金投资明细及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复核效益预测的具体测
算依据、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比较
分析。
(5)查阅了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测算过程合理,建
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等的确定依据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
规模与新增产能具有合理的匹配性。
(2)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40,000.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20%,相关比例未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第 5 条的规定。
(3)结合发行人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资金缺口,本次融资规模符合
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预测过程清
晰且具有明确依据,具有审慎合理性,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
重大差异。
(5)发行人针对与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相关的事项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
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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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
件,披露了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之“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
目”可研报告出具时间为 2022 年 2 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已超过一年,针
对该项目可研报告预计效益计算基础变化情况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环氧丙烷、MTBE 的 2022 年 2 月山东地区市场
均价分别为 11,484.38 元/吨、7,056 元/吨,2023 年 3 月初环氧丙烷山东地区市场
均价为分别 11,350 元/吨,MTBE 的市场均价约为 7,300 元/吨,产品价格与可研
报告中环氧丙烷价格 11,300 元/吨、MTBE 价格 6,300 元/吨相比,不存在重大不
利变化。
(2)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异丁烷及丙烯,2023 年 3 月初异丁烷山东
地区市场均价约为 6,090 元/吨,丙烯山东地区市场均价约为 7,300 元/吨,与可研
报告中丙烯价格 6,250 元/吨、异丁烷价格 7,758 元/吨相比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之“新能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时
间为 2022 年 4 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未超过一年。
综上,可研报告中价格的选取具有谨慎性,且未偏离当期市场价格,本次募
投项目预计收益的计算基础未发生变化。
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
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合理,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的预计影响。
对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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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对
比;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
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
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有谨慎性、
合理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的主要
过程及影响要素,并充分提示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
(三)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
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
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不存在用于偿还债务的情形,4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募集资
金比例为 20.00%,未超过 3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上
述规定。
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
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在计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时,已考虑募集资金不用于支付预备费、铺底流动
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集资金
总额的比例为 20.00%,未超过 30.00%。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
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
用上述规定。
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
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
的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支付
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
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情况等因素进行
估算,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
露了相关内容。
保荐机构应就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审慎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资料,公司预计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出现下
滑。其中,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产品环氧丙烷价格较上年下滑较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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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毛利减少所致。
请发行人说明:
(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及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变动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波
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预计 2022 年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具体原因,相关
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说明
(一)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及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变动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
及合理性
(1)行业概况
氯碱化工行业是属于基础原材料工业,整个产业链的产品种类多,关联度较
大,其下游产品达到上千个品种,具有较高的经济延伸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农业、
石油、化工、轻工、纺织、化学建材、电力、冶金、国防军工、建材、食品加工
等国民经济各命脉部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一直将主
要氯碱产品产量及经济指标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统计和考核的重要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烧碱和环氧丙烷,其余产品主要是上述两大产
品的附属产品或者进一步加工产品,所以,烧碱和环氧丙烷的行业发展情况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2)烧碱行业发展情况
①行业竞争情况
整体来看,全球烧碱产能保持稳定的增长。2012 年以来,全球烧碱产能增
速保持在 4%-6%之间,截至 2021 年底全球总产能达到 10,001 万吨,主要集中在
亚洲地区,而中国是最大的烧碱生产国家,截至 2021 年底,中国烧碱产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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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截至 2021 年,我国共有规模烧碱生产企业 158 家,单个企业平均年产能规
模由 2013 年的 22 万吨提升到当前的 28.5 万吨,产业集中度得到提升,CR5 约
为 10%,但仍未出现垄断或寡头竞争的局面。根据中国氯碱网统计,2021 年,
我国烧碱生产企业中产能超 100 万吨/年的企业仅有中泰化学,产能为 146 万吨/
年,市占率约为 3.24%;年产能高于 60 万吨的企业共 9 家,除中泰化学和发行
人外,还有北元集团、山东金岭、华泰股份、昊邦化学、新浦化学、氯碱化工、
新疆天业等,市占率合计约 16%,行业格局相对分散,属于竞争型市场。
从地域分布情况来看,烧碱行业存在相对明显的区域集群现象。根据中国氯
碱网统计,2021 年我国烧碱产能前三大区域为华北、西北和华东,其烧碱产能
分别为 1,623 万吨/年、1,127 万吨/年、902 万吨/年,占我国总产能的比重约为 81%。
②市场供需情况
如前所述,中国是目前世界上第一大烧碱生产国。2021 年,中国烧碱产能
占全球总产能的 45%,超过北美、欧洲、东北亚(不含中国)等地区的产能总和。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
我国烧碱市场整体发展向好。近年来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影响,我国烧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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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产量保持平稳增长。截至 2021 年底,我国烧碱总产能约 4,508 万吨,总产
量约 3,891 万吨,产能利用率达 86.31%。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烧碱的消费量也呈现增长的态势,2021 年
度需求量已经超过 3,700 万吨。2014 年至 2021 年,我国烧碱需求量保持平稳增
长。从中长期来看,烧碱行业的下游需求增速将保持平稳增长势态,并逐渐推进
市场供求关系将向更加平衡的方向发展。
(3)环氧丙烷行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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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行业竞争情况
环氧丙烷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可以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进而生产聚氨
酯,也可生产用途广泛的丙二醇及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油田破乳剂、阻燃剂、
农药乳化剂等。近年来,随着环氧丙烷下游产品的不断开发与应用,环氧丙烷的
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
A 全球市场
世界环氧丙烷供需呈现紧平衡。2021 年世界环氧丙烷产能和需求量分别同
比增长 9.8%和 6.0%。世界环氧丙烷生产和消费主要集中在东北亚、西欧和北美
地区,三地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82.7%,消费占世界总消费量的 86.2%。2021 年,
东北亚地区环氧丙烷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41.9%,位居首位。
世界环氧丙烷产能相对集中。世界 60.2%的环氧丙烷生产能力集中在前十位
生产企业。陶氏化学公司为世界最大的环氧丙烷生产企业,其产能约占世界总产
能的 19.1%。其次是利安德巴塞尔工业公司,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11.1%;壳牌
公司居第三位,产能占世界总产能的 8.0%。
世界环氧丙烷消费主要以聚醚多元醇为主。2021 年世界环氧丙烷下游衍生
物相对集中,主要有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丁二醇等产品,其中聚醚多元醇是驱
动环氧丙烷消费增长的主要领域,其消费占环氧丙烷消费量的 76.0%。
B 国内市场
据统计,2021 年国内环氧丙烷产能约 430 万吨,产能扩张明显。全年产量
约 363 万吨,表观消费量约 407 万吨,开工率相对稳定在较高水平。
氧丙烷依然呈现出北强南弱的供应格局,北方地区供应商主要为吉林神华、方大
锦化、发行人、万华化学等;南方地区的供应商主要为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工
销售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②市场供需情况
随着国内市场对环氧丙烷衍生物——聚醚多元醇和丙二醇需求的迅速增长,
我国环氧丙烷消费不断增长,其中汽车和建筑业是环氧丙烷主要消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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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于宏观经济增长,2009-2018 年,我国环氧丙烷消费量年均增长率约为
丙烷消费量预计将保持相对平稳的增长。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国氯碱网
从上图可以看出,我国环氧丙烷表观消费量水平一直高于产量,市场的需求
缺口一直都在,目前主要靠进口补足。
根据业务的相关性以及分产品收入披露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红宝丽和航锦
科技作为公司环氧丙烷产品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环氧丙烷收入变
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红宝丽 13,774.04 -47.61 33,658.24 101.70 16,687.57 - 未生产
航锦科技 44,183.93 -41.36 97,295.38 33.42 72,926.04 48.20 49,208.91
平均值 28,978.98 -42.97 65,476.81 46.13 44,806.81 - 49,208.91
公司 154,250.08 -40.22 328,086.59 36.81 239,808.01 36.11 176,188.70
*注:可比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分产品收入未披露,故使用 2022 年 1-6 月的数据等比例预
测三季度数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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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见,公司环氧丙烷收入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环氧丙烷收入的
变动趋势具有一致性。
根据业务的相关性以及分产品收入披露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鸿达兴业、沈
阳化工和英力特作为公司烧碱产品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烧碱收入
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鸿达兴业 42,734.10 0.54 56,415.99 18.38 47,658.36 -47.56 90,878.77
沈阳化工 43,992.57 53.51 46,066.40 12.96 40,781.04 -21.53 51,968.95
英力特 34,319.32 142.37 22,742.01 2.26 22,238.39 -36.76 35,164.90
平均值 40,348.67 41.87 41,741.46 13.14 36,892.60 -37.83 59,337.54
公司 191,332.68 95.06 160,977.82 27.71 126,050.85 -28.26 175,703.67
*注:可比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分产品收入未披露,故使用 2022 年 1-6 月的数据等比例预
测三季度数据的结果。
由上可见,公司烧碱收入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烧碱收入的变动趋势
具有一致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量完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单位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烧碱(折百) 万吨 55.48 74.00 71.70 67.78
环氧丙烷 万吨 20.29 27.02 26.43 25.11
二氯丙烷 万吨 3.57 - 4.64 4.29
三氯乙烯 万吨 6.15 7.71 7.20 6.07
四氯乙烯 万吨 4.60 6.83 5.62 5.31
氯丙稀 万吨 5.12 6.46 6.38 6.43
环氧氯丙烷 万吨 3.84 5.81 4.67 2.46
电子级氢氟酸 吨 3,634 2,931 3,273 2,998
六氟磷酸锂 吨 777.70 439.65 182.20 -
双氧水(27.5%) 万吨 8.57 11.84 11.79 9.43
发电量 亿 kwh 2.05 3.83 8.78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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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砖 亿块 0.72 1.14 1.45 1.74
原盐 万吨 22.50 38.97 51.11 37.73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时间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环氧丙烷 吨 202,941 168,130 82.85
烧碱 吨 554,805 513,746 92.60
环氧丙烷 吨 270,202 222,899 82.49
烧碱 吨 739,986 684,517 92.50
环氧丙烷 吨 264,277 220,698 83.51
烧碱 吨 717,044 674,492 94.07
环氧丙烷 吨 251,057 201,685 80.33
烧碱 吨 677,777 654,178 96.52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情况和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678,240.59 926,814.16 645,714.16 616,425.85
毛利润 197,667.43 345,336.66 156,330.17 157,341.41
归母净利润 101,390.13 162,591.95 50,719.17 43,855.71
扣非归母净利润 98,922.01 195,078.16 53,321.34 41,990.59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盐、丙烯、氯气、原煤,其在报告期内
的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原盐的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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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在 2019 年,原盐的市场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是波动并不
剧烈;在 2020 年,原盐市场价格先呈下降趋势,后又逐步回升至年初的水平;
在 2021 年,上半年市场价格保持稳定,然而进入 8 月份后,市场价格急剧上升,
最高达到月 600 元/吨;在 2022 年,原盐市场价格整体呈现震动下降趋势,但是
整体水平明显高于 2021 年 8 月份之前的水平。
(2)报告期内丙烯的价格波动情况
由上图可知,在 2019 年,丙烯的市场价格在上半年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波
动趋势,在下半年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在 2020 年,丙烯的市场价格整体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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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荡上升的趋势;在 2021 年,丙烯的市场价格起伏较大,其中在 9 月份、10 月
份振幅最大,最高达到 9,700 元/吨左右;2022 年,丙烯的市场价格在 3 月初短
期急剧上升,随后整体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
(3)报告期内氯气的价格波动情况
由上图可知,在 2019 年,氯气的市场参考价格在上半年呈现上升趋势,在
下半年相对稳定,略有下降;在 2020 年,氯气的市场参考价格在前三季度保持
相对问题,在第四季度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在 2021 年,保持市场价格高位且
相对稳定的趋势;在 2022 年,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
(4)报告期内原煤的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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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知,在 2019 年,动力煤的市场价格在前三季度保持相对稳定,在
第四季度呈现下降趋势;在 2020 年,动力煤的市场价格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
势,在 2020 年底时,已经超过在 2019 年的高位价格;在 2021 年,动力煤的市
场价格呈现急速上升的趋势,并在 10 月份达到最高点,此后又急速下滑,但是
下滑幅度小于前期上升幅度,维持在价格高位;在 2022 年,动力煤的市场价格
在保持相对稳定,但是整体价格处于历史高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烧碱和环氧丙烷,次要产品包括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氯丙烯、环氧氯丙烷等,其中对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波动影响较大的主
要是烧碱和环氧丙烷,其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烧碱的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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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图可知,在 2019 年,烧碱的市场价格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在 2020 年,
继续呈现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并在 2020 年下半年保持在低位震荡的状态;在
达到高峰,约 6,000 元/吨左右,但是在 10 月底又急速下降,并在 2021 年底的时
候将至 3,500 元/吨左右;在 2022 年,烧碱的市场价格呈现震荡上升的趋势,并
在下半年相对稳定在 4,800 元/吨左右,处于价格相对较高的水平。
(2)报告期内环氧丙烷的价格波动情况
由上图可知,在 2019 年,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趋势,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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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但基本维持在 10,000 元/吨左右;在 2020 年,环氧丙烷市场价格呈现先下
降后上升的趋势,在 1-3 月呈现下降趋势,在 4 月开始涨幅明显,直至 10 月份
最高达到 19,000/吨左右,并在 11 月、12 月保持高位震荡;在 2021 年,环氧丙
烷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第一季度处于高位震荡,第二季度呈现下降趋势,最低
将至 13,000 元/吨,从 7 月份开始又迅速拉升至 17,000 元/吨左右,并在 8 月至
至 11,000 元/吨左右;在 2022 年,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呈现整体震荡下降的趋势,
最低降至 8,000 元/吨左右,在 2022 年底时,环氧丙烷市场价格在 9,100 元/吨左
右。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变动比 变动比 变动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营业收入 678,240.59 3.72 926,814.16 43.53 645,714.16 4.75 616,425.85
扣非归母
净利润
(1)2019 年至 2020 年的收入和净利润波动情况
收入方面,发行人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幅 4.75%,主要是烧碱和环
氧丙烷在 2020 年销量提升以及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上涨所致,虽然烧碱的市场
价格在 2020 年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且处于历史地位,但是整体销量的提升和
环氧丙烷的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烧碱价格下降给公司带来的收入影响,整
体呈现较 2019 年小幅增长的趋势。
净利润方面,发行人 2020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较 2019 年增幅 26.98%,较营
业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在收入规模提升的同时,费用控制得当,并
没有同比例提升,所以导致发行人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
(2)2020 年至 2021 年的收入和净利润波动情况
收入方面,发行人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幅 43.53%,主要是烧碱和
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较 2020 年明显上涨。其中,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上涨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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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下游市场需求持续上升,2019 年至 2021 年,国内环氧丙烷需求量从 332 万吨
上升至 407 万吨。烧碱市场价格的提升主要是随着能耗“双控”措施政策的陆续
出台、实施,小规模烧碱企业产能出清,烧碱的供需情况得到很大改善,行业集
中度不断提高,推动烧碱的市场价格持续上升。此外,在 2021 年受基础化工产
品价格普遍提升的背景下,发行人其他次要产品如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丙烯、
环氧氯丙烷等价格也明显上涨,带来部分收入的提升。
净利润方面,发行人 2021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较 2020 年增幅 265.85%,增幅
显著,且明显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是因为虽然在 2021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也
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但是增幅小于主要产品的价格提升幅度,导致发行人在
(3)2022 年 1-9 月较 2021 年同期的收入和净利润波动情况
在收入方面,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较 2021 年同期增幅 3.72%,主要是受烧
碱产品价格的提升,带来营业收入的提升,与此同时,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在
所减少。整体来看,在烧碱收入的提升和环氧丙烷收入的下降的综合作用下,导
致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收入较 2021 年同期略有提升。
在净利润方面,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较 2021 年同期减少 28.67%,降幅明
显。主要原因为环氧丙烷市场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且 2022 年公司主要原
材料价格较 2021 年同期较高,也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所以造成了发行人在
营业收入略有增长的前提下,扣非归母净利润呈现下滑。
综上而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和净利润波动与行业发展情况一致,与同
行业公司业绩波动情况相对可比,与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波
动情况保持一致。
(二)公司预计 2022 年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具体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将持
续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预计 2022 年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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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销量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环氧丙烷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收入下降
和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氧丙烷产品的收入实现、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154,250.08 328,086.59 239,808.01 176,188.70
毛利 -7,555.99 126,693.38 64,277.54 10,465.05
毛利率 -4.90% 38.62% 26.80% 5.94%
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 -5.59% 34.16% 21.62% 4.31%
人生产成本上升。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新增产能的释放,市场供需关系阶段性调
整,市场价格降低。
(2)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 2022 年保持在高位
根据前文分析,在 2022 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如原盐、丙烯、氯气、原煤等
的市场价格较 2021 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发行人的生产成本较 2021 年有
一定提升。
(3)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管理费用提升
公司在 2022 年实行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因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发行
人管理费用较 2021 年有所增加。
前述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持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关于环氧丙烷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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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2 月底,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已回升至 10,600 元/吨,较 2022 年底
增长 16.48%。由于 2022 年的低价格情形,一部分企业的环氧丙烷装置处于停车
状态,环氧丙烷供应紧张的局面仍将持续,预计价格仍有上行空间。
(2)关于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
根据前文分析,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虽然在 2022 年处于相对较高
的位置,但是自 2022 年以来,也是整体呈现震荡下降的趋势,且在 2023 年以来
由于经济回暖、开工率提高等原因,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下行趋势仍在继续。
(3)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带来的管理费用提升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已经全部完成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全部标
的股份的过户。根据发行人的测算,2023 年及以后各年度因员工持股计划计提
分摊的股份支付费用均低于 2022 年,且呈逐年减少趋势。
综上而言,前述相关因素不会持续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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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上市公司的主要业绩波动情况;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生产经营数据;查
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
年业绩预计下滑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原因是否持续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动趋势,分析发行人 2022 年业绩预计下滑的原因及未来一段时间的趋势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要原材料、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波动具有合理性。
场价格上升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增加管理费用,前述相关因素预计不会持续对公
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申请材料,1)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109,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 71,211.24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 62,767.60 万元。2)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村镇银行、小额贷款、保险公司、产业基金等
请发行人说明:
(1)结合投资协议、最终投资标的等,详细说明公司相关对
外投资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
情形;
(2)公司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保险公司等具体情况及主要考虑,是
否属于类金融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类金融类业务;
(3)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不存在金额
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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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1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投资协议、最终投资标的等,详细说明公司相关对外投资是否
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参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38,420.48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138.00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15,672.58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00.00
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351.50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182.55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712.79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2,858.61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 1,750.00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1,556.79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1,200.00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176.48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928.51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0.54
合计 133,978.83
以上参股公司中,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金融及类金融类的公司,不属
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针对余下 10 家参股公司的投资协议主要内容、最终投资标的如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咨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
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 39,2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00%。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发行人提名
二名,且公司董事长由发行人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发行人对于其日常生产经
营具有重大长期的影响。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分子科技开发及高分子
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是发行人参与滨州北海园区建设、开发的主要主体,属于围
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胜利产品销售中心、山东石油集团滨州总公司、山东滨州第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滨州化工厂职工持股会出资设立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总出资额为 8,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炼油及道路沥青生产销售。其中山东滨州化工厂出资额为 4,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0.00%。
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2,740 万股、北京京胜工贸有限公司 700 万股、山东滨化集
团沾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560 万股;本次变更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仍为 8,000 万股,其中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国有法人股 800 万吨,占股
份总数 10.00%。
万元人民币。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8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 14,28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00%。
根据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公司董事由股东推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发行人对其的持股已有二十余年,对其生产经营具有长期的影响。中海沥青
股份有限公司无对外投资,其主营业务为炼油及道路沥青生产销售,属于公司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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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该投资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人)(以下简称“瑞昇投资”)和有限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有限合伙协议》,对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水木汇智”)出资,总出资额人民币 13,500 万元,其中有限
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3,400 万元,出资份额为
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水木汇智的投资领域为新材料领域的高科
技公司或投资新材料领域的基金。水木汇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
业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瑞
昇投资有权委派两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有限委派一名委员。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对外投资,其主营业务为股权投
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1)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人)、有限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和有限合伙人北京市东升锅
炉厂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合伙协议》,对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出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40,800 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出资份额为 49.02%。
入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大兴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迪荡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元始资本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孙瑜,共新增注册资本 26,644.44 万元,本次增资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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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 水 木氢源 一 期产业 投 资中心 注 册资本 从 人民币 40,800 万 元 升至人 民 币
更为 11,800 万元,出资份额变更为 17.50%。
根据《合伙协议》,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
其职责为对基金即将做出的投资、投后管理重大事项、推出以及现存投资的年度
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估和批准。投资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由管理员(北京水
木氢元管理咨询中心)委派三名,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1 名、东升锅炉厂
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审议事项需要经过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形成决议。
(2)下游产业主要相关投资标的
下游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氢气纯化装置、氧气纯化装置、氮气纯化装置
天津市大陆制
氢设备有限公 40.00% 直接
司
置的设计和制造。
优沐科技(嘉 2021-07-0 1,273.694
兴)有限公司 1 7 万欧元
羚牛新能源科 2,000.80
技(上海)有限 17.51% 直接 万元人民
公司 币
嘉兴市信合达
新材料有限公 14.89% 直接 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e-PTFE 的研发和生产。
司
上海碳际实业 2021-08-2 氢燃料电池炭纸和气体扩散技术和产品的研发
集团有限公司 7 和生产。
币
上海骥翀氢能 2018-12-1
科技有限公司 8
币
江苏国富氢能 9,004.448 氢燃料电池产业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加氢站成
技术装备股份 4.52% 直接 8 万元人 套设备、车载供氢系统、加氢机系统设备、液
有限公司 民币 氢储运、制氢与液化工厂。
北京单原子催
化科技有限公 4.51% 直接 氢能及燃料电池催化剂的研发和生产。
司
北京晟岱克科 2021-07-2 500 万元
技有限公司 3 人民币
上海亿氢科技 2019-06-2
有限公司 1
民币
由上可见,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主营业务为氢能
源方面的项目投资,属于围绕公司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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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注册成立,公司总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7,916.6668 万元,由七名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其中山东滨
华氢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590.909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728%。公司
设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有权提名两名董事。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其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
术开发与转让以及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属于围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以及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华氢能
源”)合资设立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12,736,947
欧元,其中 UAC 拥有合资公司的 50.0001%的股权,滨华氢能源认缴出资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其主营业务为氢能储运高压气
瓶的设计、制造和修理,属于围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6 月 5 日,专注于制氢设备和
气体纯化设备开发、设计和制造,可生产 0.1Nm3/h~1000Nm3/h 的电解水制氢设
备和 2Nm3/h 1000Nm3/h 的气体纯化设备。目前,国内能够自主生产高压碱水电
解制氢设备的企业有 3 家,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是其中产品质量最为出
众的企业。2020 年 12 月,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天
津市至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17.50%的股权,交易
完成后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持有 17.50%的股权成为股东。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与滨华氢能可提名 3 名董事并提名公司董事长,公司原管理团队提名 2 名董事,
协助公司提升治理的规范化水平。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其主营业务为氢气纯化装
置、氧气纯化装置、氮气纯化装置变压吸附制氢装置、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变压
吸附制氮装置、甲醇裂解制氢装置以及纯水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属于围绕氢能产
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称工研科技)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整,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100 万元,占合资公司 70%
的股权。2021 年 5 月,北京水木博天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
木博天”)与滨化股份和工研科技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滨化股份将其持
有的水木滨华的 21%股权作价人民币 630 万元转让给水木博天。本次转让完成
后,水木滨华总注册资本保持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变,滨化股份认缴出资人民币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滨化股份提名
三名董事,工研科技提名两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在滨化股份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一名,不设立监事会。
(2)下游投资标的
下游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南京清艺科技 2019-07-0 5 万元人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艺包的研
有限公司 4 民币 发与设计。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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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注册资
本总金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山东省港口集团滨州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600
万元,持股比例 70%;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400 万元,持股比例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3 名,其中山东省港口集团滨州港有限公司委
派 2 名董事、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派 1 名董事。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其主营业务为港口经营、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及货物进出口等,将承担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
的接卸工作,与公司业务存在较强的协同作用,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1 日,公司注册资本总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发行人认缴出资额 3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中海
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认缴出资额 700 万元,持
股比例为 70%。
公司设有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气电集团推荐三名,滨化股份推荐
两名。公司设有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气电集团推荐一名,
滨化股份推荐一名,公司职工代表推荐一名。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其主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经
营,属于生产原材料之一,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产业投资,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公司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保险公司等具体情况及主要考虑,
是否属于类金融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类金融类业务
属于类金融业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
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保险公司等公
司股权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持有股权比例 金额(万元)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3% 24,138.00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 6,000.00
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0.80% 5,712.79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6.25% 1,188.68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 615.02
合计 - 37,654.49
发行人对上表中所列公司的投资情况如下:
(1)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响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
见》
(鲁政发〔2011〕21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
干意见》
(鲁政发〔2013〕17 号)、
《滨州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等相关
政策,与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沾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
方式发起设立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
同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银行业务,根据《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发行人对其的投资不属于类金融业务。
(2)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保监发〔2012〕54 号)发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险业支持民间投资的
各项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地进入保险行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
民营资本,通过发起设立、受让股权、认购新股等多种方式投资保险公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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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资本多元化和股权多样化。公司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
和“蓝色半岛经济区”,区位优势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为公司未来发展开
辟了新的途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海洋保险为主要特色,以沿海地区
为主要经营区域,以服务海洋经济为主要方向,建成我国首家海洋类专业性财产
保险公司。公司参与筹建设立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
本实力,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和长远发展。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
险及工程保险等”,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发行
人对其的投资不属于类金融业务。
(3)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三农”政策,解决部分农民和小企业因资
金短缺,难以发展的现实状况,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
公司试点工作意见》
(鲁政发【2008】46 号)以及省金融办等六部门《山东省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鲁金办发【2008】1 号)的文件要求,公司作
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公司(原名)。
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办理各项小额贷
款”,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发行人对其的投资
属于类金融业务。
(4)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三农”政策,解决部分农民和小企业因资
金短缺,难以发展的现实状况,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
公司试点工作意见》
(鲁政发【2008】46 号)以及省金融办等六部门《山东省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鲁金办发【2008】1 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参
与出资设立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济南市市中区区域内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发
行人对其的投资属于类金融业务。
(5)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为通过投资村镇银行,支持当地三农和小微企业,同时获取金融领域投资经
验和投资收益,公司参与出资设立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银行业务,根据《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发行人对其的投资不属于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投资类金融业务公司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滨化股份 是否属于类金融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出资时间 业务
滨州市滨 在滨州市市区区
城区天成 域内办理各项小
股份有限 业发展、管理、财
公司 务等咨询业务。
在济南市市中区
济南市市
区域内办理各项
中区海融
小额贷款
企业发展、管理、
有限公司
财务等咨询业务
发行人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均属于公司较早时期进行的投资,投资原因主要是
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和政策引导,同时希望通过该部分投资实现部分投资收益。随
着市场环境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近年来公司聚焦主业,已经停止了对相关领域的
投资,并计划在未来寻求合适时机转让相关股权。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安排和计
划,本次募集资金不会投向类金融类业务。
(三)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
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
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
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如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1)类金融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①设立滨州滨渤腾滨科技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滨州滨化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滨化科技投资”)一同签署合伙协议,
拟共同出资设立滨州滨渤腾滨科技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滨
渤腾滨”),滨化科技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行人认缴出资 8,999 万元,占合伙
企业出资比例的 89.99%。此外,滨化科技投资认缴出资 1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
资比例的 0.01%,由于滨化科技投资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发行人直接、
间接认缴出资 9,000 万元,合计出资比例为 90%。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该投资的目的为实业投资,主要投资于新材料及新能
源等战略新兴产业,所投资领域主要聚焦在与主要合伙人战略布局相关的产业链
上下游的目标企业,以获取产业的协同效应。本次投资的另一位有限合伙人渤海
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术研究院”),
实控人为滨州市国资委,发行人亦希望通过本次投资,依托技术研究院的技术优
势实现产业协同效应,并依托国资的项目资源优势,积极寻找和发现与公司业务
相关的具有先进技术和产品潜力的成长性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由于该基金的投资战略主要聚焦于合伙人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属于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基于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合规性的控制和保证,发
行人承诺,不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以任何形式直接、间接使
用于对于滨渤腾滨的出资。
②公司拟注销滨州滨渤腾滨科技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滨渤腾滨的各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基于谨慎性,
并综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过慎重考虑,公司拟注销滨渤腾滨。目前发行人已
启动注销申请程序的相关准备工作。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除上述情形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
日,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将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对外借予他人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公司不存在
新投资或拟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不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资的要求
(1)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
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
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
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
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
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中对类金融业务作出了说明: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
业务的持牌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
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
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2)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购买银行 产品名称 年化收益率 期限 金额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黄河十 2022.09.16-
结构性存款 1.80%-3.37% 35,000.00
一路支行 2022.10.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 2022.09.09-
结构性存款 1.05%-3.40% 10,000.00
化支行 2022.10.17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 2022.09.08-
结构性存款 1.40%-3.25% 10,000.00
分行 2022.10.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 2022.08.29-
结构性存款 1.05%-3.40% 10,000.00
化支行 2022.10.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黄河十 2022.09.16-
结构性存款 1.80%-3.37% 22,000.00
一路支行 2022.10.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 2022.09.28-
结构性存款 1.10%-2.94% 6,000.00
路支行 2022.10.2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固收类理财 - - 6,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 结构性存款 1.10%-2.94% 2022.09.30- 10,000.0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购买银行 产品名称 年化收益率 期限 金额
路支行 2022.10.31
合计 109,000.00
公司账面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等级的固收类
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分布在 1.05%-3.40%之间,存款周期在 1-2 个月左右,
符合低风险、低收益、短周期的特征,属于非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单位往来款项 5,280.59
个人往来款项 54.65
保证金及押金 4,740.55
减:坏账准备 5,030.27
合计 5,045.51
其中,单位往来款项中,5,010.25 万元为应收滨化绿能的担保代偿款,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其余 270.34 万元系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中代垫货款形成的应收款
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个人往来款项中,主要为公司为员工备用金,不属于借
予他人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保证金及押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
属于借予他人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账面其他流动资产的金额为 21,453.35 万元,其中
待抵扣进项税 21,442.34 万元,预缴税费 11.01 万元,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待处置黄河三角洲热力大机组 28,862.91
预付设备款 36,601.4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待处理土地使用权 3,274.18
待处置资产 1,143.36
合计 69,881.85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待处置资产、待处理土地使用权和预付设备
款,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38,420.48
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351.50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182.55
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712.79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2,858.61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1,556.79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1,200.00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928.51
合计 71,211.24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分子科技开发及高分子
科技园区建设开发,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主营业务为氢能源方面的项
目投资,属于围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开发与转让以
及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属于围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
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属于财务性投资。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氢能源特种设备制造,属于围绕氢
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属于财务性投资。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修理及货物进出口等,将承担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的接卸工作,与公
司业务存在较强的协同作用,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经营,属于公司围绕产
业链向上游延伸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138.00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15,672.58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00.00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 1,750.00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176.48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0.54
合计 62,767.60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银行业务,属于财务性投资。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炼油及道路沥青生产销售,属于公司围
绕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属于财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性投资。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
及工程保险等,属于财务性投资。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制氢设备制造、制氢站设计和制
氢设备安装,属于围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济南市市中区区域内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属于财务性投资。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银行业务,属于财务性投
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金额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业务 24,138.00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 13,400.00
合伙)
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保险等
滨州市滨城区天成小额贷款股份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5,712.79
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1,556.79
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在济南市市中区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
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 1,176.48
公司
业务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银行业务 630.54
公司
合计 52,614.6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1,118,264.31
万元,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为 52,614.60 万元,公司账面财务性投资总额占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的 4.71%。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核查本次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的情形。
品的性质,分析相关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投资目的;查阅被投资公司公开信息,了解被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及对外投资等情
况。
人不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出资的相关承诺。
资认定要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额贷款、保险公司的投资不属于类金融类业务,且本次募集资金不会投向类金融
类业务。
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财务性投资需从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况。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根据申报材料,1)2007 年 9 月 28 日,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
李德敏、王黎明、金建全、赵红星、王树华、刘维群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相关方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
议》,协议签订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滨州和宜,持股比例 7.0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通过持有滨州和宜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第二大股东为张忠正,持股
比例 5.82%。
请发行人说明:(1)《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订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
况,公司维持有效公司治理及控制权结构的具体措施;
(2)结合本次发行前后的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结构可能产生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说明
(一)《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订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公司维持
有效公司治理及控制权结构的具体措施
金建全、赵红星、王树华、刘维群签署《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签署后,发行
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滨州水木有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石秦岭与石静远系父女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 4.00%的股份。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
划
西藏神州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神州牧量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
炎神州牧基金
注:2021 年 12 月 17 日,水木有恒与滨州和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向和宜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25,078,110 股,占协议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户完成后,滨州和宜持有发行人股份 145,678,110 股,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
的 7.44%,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水木有恒持有发行人股份 15,901,759 股,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 0.81%,不再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发行人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股) (%)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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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 37,225.90 24.10 31,379.70 15.24
(1)维持有效公司治理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建立
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一系列法人治
理制度文件,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已有效施行,可以有效保证发行人日常经
营的稳定性和重大决策的延续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相关的议事规则、发行人的日常
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或修订并通过了《财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公章管
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
管理制度》
《重大(敏感)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
制度》
《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发行人内部管理
制度,建立并持续健全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内控制度。发行人积极推动相
关制度强化执行,保障发行人各项工作合规有序的开展,相关内控制度能够得到
有效执行。
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出具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告》,发行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2020 年度、2021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
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
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发行人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发行人治理
结构的规范运作。同时,发行人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发行人发展
目标和任务,全面梳理优化各项内控管理工作,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权限,强
化内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发行人持
续健康发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分
别出具了和信审字(2021)第 000221 号、和信审字(2022)第 000522 号《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2)维持控制权结构的具体措施
年 12 月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变更外,未发生第一大股东频繁变更的情形,发行人
决情形,独立董事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发行人“三会”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正常运作,决策合法有效。
人员未发生经常性的、重大的调整,管理层核心人员保持稳定,能够确保发行人
重大决策的连续性。
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且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施行,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均
基于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治理制度履行职责。基于健全且运行良
好的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及治理制度,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不会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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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说明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结
构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
过 617,410,882 股。假设本次发行按上限发行,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滨州和宜和
第二大股东张忠正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均不参与本次认购,假设以单一认购对象
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0%、15%和 20%分别测算
情况如下:
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股数占本次发行股
发行后持股比例 票数量比例上限
滨州和宜 5.45 5.45 5.45
张忠正 4.48 4.48 4.48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8 1.58 1.58
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
购股数占发行后股权比例上限
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股数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比例上限为
上的股东仅有滨州和宜,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仍较为分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前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出现实质性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发行人 2020 年 6 月 30 日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名册并进行本次发行的股份
敏感性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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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的具体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均
基于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履行职责。发行人的公司
治理及控制权结构较为稳定,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控制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较大金额采购的情况,存在向关联方滨阳燃化、中海沥青较大金额销售的情况。
设立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设立北京水木氢元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股权、增资优沐科技(嘉
兴)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说明: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
格的公允性、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
增关联交易,如涉及,说明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是否属于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进行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说明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滨阳燃化采购丙烯。为响应地炼产业整合政策,滨
阳燃化于 2020 年 8 月不再从事石油冶炼业务,转型为聚苯硫醚和针状焦生产商,
因此发行人不再从滨阳燃化采购丙烯。关联采购发生时,滨阳燃化主要从事石油
冶炼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汽油、柴油、高等级道路沥青、燃料油等,其石油冶炼
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包括丙烯,是山东主要的丙烯供应商之一,而丙烯是发行人
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由于滨阳燃化与发行人地理位置接近,运输成本较低,
并出于保障主要原材料供应的考虑,发行人于 2019 年、2020 年向滨阳燃化采购
丙烯,相关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向昱泰环保采购污水处理装置委托运营服务及检测、维护服务。
在 2019 年前,该污水处理装置为发行人自营,但运营污水处理装置并不是发行
人主营业务,所以与专业的第三方运营机构相比,发行人专业程度相对欠缺,运
营成本较高。2019 年以来,发行人为专攻主业,开始委托第三方昱泰环保运营
污水处理装置。昱泰环保主营环保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工程设计、施
工、维护运营等,在污水处理装置运营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因此,发行人
向昱泰环保的关联采购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滨阳燃化销售设备。滨阳燃化主要从事石油冶炼业
务,主要产品包括汽油、柴油、高等级道路沥青、燃料油等。滨阳燃化于 2020
年 8 月转型为聚苯硫醚和针状焦生产商,向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安通设备采购了部
分定制设备,包括设备管束、分液罐、脱水罐、缓冲罐等。安通设备的主营业务
为设备的制造、安装和销售,安通设备向滨阳燃化的关联销售属于正常的市场化
供需关系,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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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中海沥青销售蒸汽。中海沥青的主营业务为炼油及
道路沥青生产销售,生产过程中需要获取蒸汽(热力)供应。发行人热力供应相
对充足,且与中海沥青地理位置接近,故中海沥青向发行人采购蒸汽,该交易具
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滨华新材料设立之初,滨州水木清扬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华新材料的园区待遇,顺利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加快土地审批等流程,发行人决
定以滨华新材料作为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
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发行人决定收购滨华新材料全部股权,因此该收购具备
必要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为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拓宽产业链布局,对接全球氢能科技产
业创新技术,引导全国氢能产业链整合布局,推进从传统化工行业到新能源行业
的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参与了水木氢源一期及北京水木氢元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的出资设立,因此该出资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大陆制氢设备专注于制氢设备和气体纯化设备开发、设计和制造,拥有自主
可控的核心技术与完整可靠的生产工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次交易有利于发
行人加强氢能装备领域的技术实力,符合发行人战略发展方向,此外预期可获取
一定的财务性投资回报,该收购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为引进 Umoe Advanced Composites AS(以下简称“UAC”)先进的 IV
型玻璃纤维高压管和钢瓶制造技术,实现氢能源产业布局,进一步促进转型升级,
参与了优沐科技增资,该增资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滨阳燃化采购丙烯,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项目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滨阳燃化 11,445.27 20,155.04 5,678.61 31,918.24 49,464.24 6,452.79
全部丙烯采购 159,519.42 261,804.24 6,093.08 164,493.97 251,244.00 6,547.18
丙烯的价格,主要系从滨阳燃化采购的丙烯为发行人自提,采购价格中不包含运
费;而从非关联方采购的丙烯通常由非关联方负责运输,难以将运费与丙烯价格
区分,因此采购价格中包含运费。2020 年,发行人从滨阳燃化采购丙烯的价格
显著低于发行人向非关联方采购丙烯的价格,主要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停止
向滨阳燃化采购丙烯,而 2020 年 9 月-2020 年 12 月丙烯价格呈波动上升的趋势
所致。
综上,发行人从滨阳燃化采购丙烯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昱泰环保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889.21 万元、1,489.68 万
元、2,405.32 万元和 1,312.24 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19 年,委托经营处
于交接过程中,部分岗位和部分业务如污泥处理等仍由滨化股份自己负责;2020
年,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全部由昱泰环保负责,同时增加了污泥处理、在线运营等
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相应增加;2021 年,环保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增了对 B/C
指标的要求,增加了部分日常维修服务,且 2021 年污水处理量增大,关联交易
金额因此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装置委托运营服务的定价是基于服务人员的工
资、检修维修费用、药剂费用、检测费用等支出,并附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决
定。
综上,发行人从昱泰环保采购污水处理及相关服务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滨阳燃化销售设备,其他销售包括设计服务、烧碱、
原煤等。发行人向滨阳燃化销售定制设备采取市场化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设
备的毛利率与向非关联方的毛利率基本相同。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类
似设备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海沥青及非关联方销售蒸汽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
项目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中海沥青 320.96 248.06 224.10 222.08
滨州热力 123.85 123.85 123.85 123.85
滨州同曦纺织 293.05 223.01 201.83 201.83
发行人向中海沥青销售蒸汽价格较非关联方较高,主要系非关联方均采购发
行人的低压蒸汽,而中海沥青采购发行人的部分高压蒸汽所致,报告期内,发行
人低压蒸汽与高压蒸汽的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立方
项目
低压 高压 低压 高压 低压 高压 低压 高压
中海沥青 298.88 360.96 231.67 273.55 201.83 252.29 201.23 251.98
滨州热力 123.85 - 123.85 - 123.85 - 123.85 -
滨州同曦纺织 293.05 - 223.01 - 201.83 - 201.83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向参股公司中海沥青销售高压蒸汽,未向非
关联方销售高压蒸汽。发行人对中海沥青销售的低压蒸汽单价与销售给非关联方
滨州同曦纺织有限公司的低压蒸汽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基本一致。发行人向滨
州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的低压蒸汽价格较低,主要系该项目为政府定价的民生项目
所致。综上,发行人向中海沥青的关联销售定价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19)第 000758 号),滨华新材料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638.45 万元,其 60%股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 9,983.07 万
元,各方以此为参考,协商确定滨华新材料 6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0,703.56 万
元。因此,发行人收购滨华新材料股权的定价公允。
设立北京水木氢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时,各合伙人出资额及所占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天津水木易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水木易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北京市东升锅炉厂 44.44 5.56
滨化股份 44.44 5.56
合计 800.00 100.00
设立水木氢源一期时,各合伙人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北京市东升锅炉厂 20,000.00 49.02
滨化股份 20,000.00 49.02
北京水木氢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
合计 40,800.00 100.00
综上所述,设立水木氢源一期及设立北京水木氢元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时,各合伙人均按比例出资,定价公允。
交易发生时同行业的市场交易数量较少,且估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发行人
对大陆制氢设备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于此次股权收购对于发行人的氢能源
布局具有重要意义,且大陆制氢设备能够与发行人的氢能源板块形成协同效应,
经各方沟通及审慎评估,给予大陆制氢设备 1 亿元的整体估值,本次股权收购金
额定价为 1,7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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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大陆制氢设备股权时,大陆制氢设备仍处于未盈利状态,发行人给予的
估值较为谨慎,PS 和 PB 倍数均低于市场可参考案例,同期市场类似投融资案例
如下:
交易概述 PS PB
募集资金 30,300.01 万元
的股权(因重塑集团拒绝披露具体业务信息而 4.61 7.33
终止)
平均 5.40 6.42
大陆制氢设备 2.01 3.57
此外,根据天津五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津五
越审内(2022)第 034 号),大陆制氢设备已于 2021 年实现净利润 162.27 万元,
成功实现由亏转盈,发展长期向好。
综上所述,该股权收购定价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优沐科技原为 UAC 全资子公司,发行人为获取 UAC 在 IV 型玻璃纤维高压
管和钢瓶方面的成熟技术及知识,与其氢能源板块布局形成协同,同意与 UAC、
水木氢源一期均以 39.709 欧元认购优沐科技 1 欧元注册资本的相同价格对优沐
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后 UAC 持有优沐科技 50.00%股权,水木氢源一期与发行人
分别持有优沐科技 28.94%和 21.06%股权。
UAC 是全球领先的大型 IV 型玻璃纤维压力容器和压缩天然气、沼气和氢气
运输领域的供应商。UAC 自 2006 年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大
型复合材料 IV 型压力容器的研发和生产。UAC 目前已经向北欧国家的大量能源
供应商交付了压力容器和运输模块,AGA(林德集团)是其在斯堪的纳维亚的
第一大客户。
综上所述,该增资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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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于每年
年初形成关联交易预测,分别提交并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关联交
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监事及股东均按规定进行回避,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关联
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依规披露了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告正文,相关董事会
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年
度报告以及其他需依法依规披露的文件。
(2)偶发性关联交易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发行人依法依规披露了相关董事会会议
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收购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
司股权的书面审核意见》《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发行人依法依规披露了相关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参
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修订并签署产业投资基金相
关合伙协议的公告》《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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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发行人依法依规披露了相关董事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关于子公司受让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总经理审批通过了该笔增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
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相
关规定,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增关联交易,如涉及,说明新增关联交易
的性质、定价依据,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用于“24/74.2 万吨/年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项目”、“新能
源化学品 10 万吨/年甲胺装置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发行人把握市场机遇,
加快推进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的必要措施。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了解发行人关联方管理、审批等相关内部
控制程序。
格公允性的测算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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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式、运行模式等。
合理性,了解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获取关联方提供的可比同类交易的合同等资
料,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的规定,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遵照市场规律,与发
行人同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定价公允;发行人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均已经过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决策、违
规披露等情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的情形;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产均独立,发行人独立经营
能力未受到关联交易的影响;
行类第 6 号》的规定。
设完全。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持续增加主要系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持续推进建设和待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请发行人说明:
(1)主要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是否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情
况;
(2)
“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完工具体时间,是否存在完工情况不
及预期等情形。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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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说明
(一)主要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是否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主要在建工程的具体建设进度情况如下:
建设进度是
是否
项目 目前建设进度 否
停止实施
不及预期
效益无法达
二氟甲烷及联产盐酸技术
已建设完毕 否 到预期,未正
改造项目
式投产
效益无法达
五氟乙烷项目 已建设完毕 否 到预期,未正
式投产
已建设完毕,1000Nm3/h 电解槽
氢能源项目 否 否
下线
前次募投项
试生产的相关工作 否 否
碳三碳四 目
综合利用 PO/MTBE 目前正在基础工作阶段 否 否
项目
公辅工程 已建设完毕 否 否
甲胺新能源项目 目前正在基础工作阶段 否 否
上述在建项目中,不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情况,其中五氟乙烷项目目前
已停止实施,并已转产二氟甲烷及联产盐酸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五氟乙烷项目的建设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五氟乙烷装置经过多次试运行发现,其装置在工艺技术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
和缺陷,特别是液相反应系统,催化剂会在很短时间内失活导致液相反应根本无
法正常反应,无法满足长期连续生产的要求。通过实际的投料试运、模拟试验的
结果,以及与有关单位专家交流,最终确定现有五氟乙烷装置由于自身工艺的原
因,不具备生产五氟乙烷合格产品的能力。
公司尝试将该项目进行转产,转产二氟甲烷及联产盐酸技术改造项目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技术改造项目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项目决策流程合规。
五氟乙烷转产二氟甲烷及联产盐酸技术改造项目在转产设计期进行了多次
测算,始终无法达到预期的效益,因此并未正式投产。项目终止后,通过将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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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进行分类,确认可用于工艺改造的资产、可退回仓库或作他用的资产以及待
处理的设备;针对待处理的设备,公司与国内多家具有相关产品装置设计和生产
能力的厂家和专用设备生产厂家进行沟通,联系该部分资产的出售事宜,就该部
分设备与相关厂家达成了处置意向,确定了拟处置价格。因此,剩余的资产计划
将进行处置,相关资产已充分计提减值。
(二)“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完工具体时间,是否存在完工情
况不及预期等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70 号文《关于核准滨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2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2 亿元。前
次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全部到账。
前次募投项目于 2020 年 4 月开工,不存在延期未开工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照投资建设进度全部用于
“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不存在募集资金闲置,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的情况。
年份 投资金额(万元)
合计 239,686.67
经过近两年的建设,2022 年 4 月 16 日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公辅
系统空压装置顺利实现中交;2022 年 7 月 31 日,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实现机械中交,于 2022 年 10 月份项目主体建设达到完工状态,目前正在推进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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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相关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前次募投项目主体
建设达到完工状态,项目完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均符合预期。
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氢能源项目备案资料。
鉴证报告;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获取并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备案资料及可行
性研究报告。
阅发行人的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会决议、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工进度和投资进度均符合预期。
况,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是否已就临期或到期的生产经营资质办理续期等手续,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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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说明
(一)公司是否已就临期或到期的生产经营资质办理续期等手续,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申报日,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 持证主 证书/备案/ 发证部门 发证/备案日期/有效
证书或批复编号
号 体 批复名称 /单位 期
滨化股 安全生产许 (鲁)WH 安许证字〔2020〕 山东省应
份 可证 160001 号 急管理厅
滨州市生
滨城分局
安全生产标
准化证书
(安全生产 山东省应
标准化二级 急管理厅
东瑞化 企业-危险
工 化学品)
山东省危
险化学品
登 记 中
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
管理部化
学品登记
中心
滨州市生
嘉源环
保
滨城分局
其中,滨化股份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 安许证字〔2020〕160001 号和
东瑞化工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72312155 已完成续期,分别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鲁)WH 安许证字〔2023〕160001 号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7162300061,具体
情况如下:
序 持证 证书/备案/批 发证部门/单 发证/备案日期/有效
证书或批复编号
号 主体 复名称 位 期
滨化 安全生产许可 (鲁)WH 安许证字 山东省应急
股份 证 〔2023〕160001 号 管理厅
山东省危险
化学品登记
东瑞 危险化学品登
化工 记证
管理部化学
品登记中心
关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生产资质,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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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排污许
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 60 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审
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东瑞化工与嘉源环保报告期内未受到环保方面重大行政处罚,预计排污许可
证续期不存在障碍,将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办理续期。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取得标准化等级
的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再次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定
级。对再次申请原等级的企业,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定级
部门确认后,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
(一)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一级
企业未发生总计重伤 3 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 10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
全事故,二级、三级企业未发生总计重伤 5 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四)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订;(五)生
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六)按照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
东瑞化工目前持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危险
化学品)》,报告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总计重伤 5 人及以上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总计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
响的事件,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
订,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项目。东瑞化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符合直接续期要求,预计续期不存在障碍,
将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办理续期。
综上所述,发行人业务资质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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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营活动未受到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
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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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问询函的回复》之发行人盖章页)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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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于 江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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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进华 孙 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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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
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