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已完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
营管理稳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换
届选举。经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监事会提
名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并推荐古少波先生、禹宾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古少波先生、禹宾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
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转,在新一届监事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非职工代
表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
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