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末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 2022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为保证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3)第 P02563 号),公司合并报表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73,814,259.36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38,347,590.61 元,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457,559.81 元。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1,518,990,969.11 元。
因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为保证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2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 2022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尚
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2 年度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
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