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在查阅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
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
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万峰先生为总经理,经公司总
经理蔡万峰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波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聘任余永华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历,具备相应岗位必要的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者其他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聘任,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蔡万峰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姜波先生
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余永华先生为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鄢国祥、王成义、马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