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董
事会决议、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902 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57.58 元,初始发行数量为 845,700,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后最终发行数量为 902,767,867 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51,981,373,781.86
元,扣除发行费用 607,494,314.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373,879,467.74 元。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273 号”《验资报告》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138 号”
《验资报告》。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约 429.17 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人民币 91.01 亿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
的通知》《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结合《中国移动
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
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 47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在 47 家开户银行开立了 52 个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
有限公司等 47 家全资子公司以及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就上述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协议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被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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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人民币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NRA110921019110888 71,799,669.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999012318210901 4,966,870,128.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 999012318210503 689,446,151.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91010078801900003032 2,342,561,972.34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8110701014102260214 57,188,709.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329872232993 23,841,904.7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
区紫竹院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2010078801900007225 45,634,460.2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531902584810660 8,709,142.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010078801000003052 125,324,332.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7020078801000004559 8,891,694.7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直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123975887390 245,898.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283082266211 25,722,261.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66010078801500003223 19,615,167.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563881940538 13,775,035.3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76766466783 27,673,955.4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
自治区南宁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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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人民币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68010078801900003249 34,322,604.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八一支行 135685281108 7,712,006.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61010078801100007299 3,662,343.6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078801800005633 88,164,807.8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分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
治区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48010078801500001515 31,744,315.9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33010078801300003322 27,970,297.5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
区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600007135 548,262.7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350647748441 8,952,154.2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 117225784928 11,143.9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 436482734382 66.7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96181005772 7,325.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 461177607207 3,0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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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人民币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422182205987 739.0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82010078801800007221 4,200,571.2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3030078801700000775 50,444,627.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7020078801500004571 27,557,836.7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110078801800002865 147,515.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明细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66,888,026.7 9 元。公司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36,716,194,257.40 元。
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6,716,194,257.40 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中国移
动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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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
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本公
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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