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梁威先生、杨俊杰先生、马睿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符合相关岗位任职资格,工作能力、
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个人品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本次聘任程
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梁威先
生、杨俊杰先生、马睿女士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相应职
务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因公司
人事调整,陈昕女士、黄步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年
龄原因,高军先生、黄楚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是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常调整。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
二、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王清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我们认
为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和个人品质能够胜任董事会
秘书岗位工作。目前王清学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本次聘
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王
清学先生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高军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正常调整。我
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秘书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李桂兰 雷辉 刘志阳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