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上会事务所),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
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
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按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通合伙)。上会事务所已历经四十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
大经济变革阶段,一直以专业的第三方审计身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各类服务,
几经行业变革和整合,上会事务所一直位于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行列,并以专
业的服务水准、兢兢业业的执业精神立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力求稳健和规范发
展。上会事务所秉持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专业精神,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
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认可。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
报业大厦 25 楼。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会事务所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
已执行完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燕,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
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其中 200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
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专业
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蓓,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02年9月从事审计及内核
工作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财务报表审计、
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
签字会计师傅韵时,201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傅韵时从事审计专业服务
逾10年,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专
业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拟支付审计费用 60 万元,比上期增加 2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8 万元,比上期
增加 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定价调整主要是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
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
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认真审查了上会事务所
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考察了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最
终认为:
上会事务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在
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会事务所在
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公司继续聘任上会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
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会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
在国内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了
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继续聘任上会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事项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
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会对《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