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股份”)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邮
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2 年 4 月 20 日,公
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四)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 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10.73 元/份调整为 10.63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96 元/股调
整为 5.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股 票 期 权 的 首 次 授 予 登 记 , 向 91 名 激 励 对 象 首 次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八)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 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
年 6 月 20 日。
(九)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 项进行
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授予数量:预留授予 7.07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72.00 万股的 0.04%,占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 20.01%。
(三)授予人数:限制性股票 12 人。
(四)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授予限制性
获授的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的比
股票数量(万股) 比例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12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登记完成 之日起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而不
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
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
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净利润目标值 8000 万 1 亿元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以上考核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
并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
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激励对象个人年度业绩评分,
确定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以及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本激励计划
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即: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标准系数
其中,个人年度业绩综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如下:
A(绩效考核 B(绩效考核80- C(绩效考核60- D(绩效考核60
个人综合考核结果
个人标准系数 1.0 0.75 0.5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应符合以下原则:
①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 当年计
划可解除限售的数量;
②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实施内容与公司 2023 年 2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内容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关于广东
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23000350057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权激励定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增发(股)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股权激励限
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177,002,700.00 100% 70,740.00 177,073,440.00 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177,073,440.00 股摊薄计算,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77,002,700.00 股增加
至 177,073,440.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但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孝伟、罗素玲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71,040,500.00 股,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前总股本的 40.14%。同时,
周孝伟持有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73.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2.82%的
股权,周孝伟、罗素玲合计控制公司 42.96%的股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孝伟、罗素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040,500.00
股,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的 40.12%,同时,周孝伟持有东莞市天祺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73.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2.82%的股权,周孝伟、罗素玲合计
控制公司 42.94%的股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
(业务)人员,均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