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01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先生、魏云珠女士、魏学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股 63,428,755 82.2575 13,681,231 17.742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570,538,987 97.0291 17,468,740 2.970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和王剑峰合计持有公
司表决权股数 510,897,741 股已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碧玉、汤荣龙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