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核查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 40.03 亿
元的担保。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25.06 亿
元。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
保。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联盟、杨平波、邵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