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1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张国铭、李昆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7 票,其中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张国铭、李昆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7 票,其中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有效期一致。
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
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张国铭、李昆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7 票,其中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拟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尚需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择期
召开股东大会,届时将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有
关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海清科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