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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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N o . 8 , C h a oy a n g m e n B e i d a j i 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JNAA1F000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分别于2019年3
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的
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东宝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
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东宝生物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宝生物截至2022年12
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宝生物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可转债之目的使用,未
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阳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玉磊
中国 北京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3号令)
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
分别于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
通股(A股)股票共计13,272.89万股,其中:2019年3月发行6,000万股;2021年5月发行
(一)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元。
截至2019年3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9]000074号的《验资报告》
,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20,437,329.72
加:累计到账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95,762.53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220,832,689.4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金额
其中:置换前期资金 133,009,766.33
补充流动资金 --
减:转入公司基本户金额 402.7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133,009,766.3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1844号)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2022年4月,公司对《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9年3月签订《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
月签订《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20年7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
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
包头东宝生物技
银行包头稀土 49030078801700000280 220,437,329.72 -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支行
中国银行包头
包头东宝生物技
市金创大厦支 150860733447 - - 已销户
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
合 计 220,437,329.72 -
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办理完成了中国银行包头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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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创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50860733447)的注销手续;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签署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办理完成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
土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49030078801700000280)的注销手续,上述专项账
户注销日账户余额402.76元,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5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7,272.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7,281,7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合 计 10,588,219.76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351号的《验资报告》
,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
股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96,693,480.24
加:累计到账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4,445,118.42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301,126,665.89
其中:置换前期资金 81,103,859.79
补充流动资金 160,859,104.04
减:转入公司基本户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 100,011,932.77
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 1,256,023.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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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81,103,859.79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8942 号)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2022年4月,公司对《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本公司分别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于2021年6月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于2021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于2022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包头九原支行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
股份有限公司 九原支行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股份有限公司 特分行
内蒙古东宝大田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
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
青岛益青生物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
股份有限公司 南第二支行
合 计 396,693,480.24 100,011,932.77
鉴于益青生物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且东宝生物已完成向益青生物增资,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包头九原支行(银行账号49070078801900000207)的注销手续;并将上述专户节余利息1667.76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签署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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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43.7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083.2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2019 年: 18,061.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2020 年: 3,819.5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日项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号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目完工程度
额
年产 3500 吨明胶 年产 3500 吨明胶扩
胶项目 目
年产 2000 吨胶原 年产 2000 吨胶原蛋
蛋白项目 白项目
合计 36,526.58 22,043.73 22,083.27 36,526.58 22,043.73 22,083.27 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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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395,359.77 元,系募集
资金账户累计到账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本公司将累计到账的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投入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将
募 集资 金补 充流 动资 金 足额 归还 至募 集资 金 专户 。详 见公 司披 露于 巨潮 资 讯网 的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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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669.3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9,987.0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905.73 2021 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53% 2022 年: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项目达到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期/或截止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
工程度
胶原蛋白肽营养 新 型 空 心 胶 囊 智 5,956.18 注 2
项目注 1 补充流动资金 7,144.73 注3
- 不适用
年产 5 万吨绿色 年产 5 万吨绿色 2022 年 8
生态有机肥项目 生态有机肥项目 月
废水资源综合利 废 水 资 源 综 合 利 2023 年 4
用项目 用项目 月
合计 40,728.17 39,864.53 30,112.67 40,728.17 39,864.53 30,112.67 9,751.86
注 1:2021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2022 年 9 月 15
日,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拟用于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 1,060.38 万元,承诺投资项目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31.13 万元。
注 2: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 100.72 万元。
注 3: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后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 125.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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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废水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尚在建设中
导致;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系尚未支付的部分项
目建设工程款。
(1)第一次变更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变更“胶原蛋白
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
,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129,057,300.00 元,占
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2.53%。公司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
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58,866,000.00 元;公司计划将
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71,447,323.8 元(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结
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管理层深入研究“胶原+”产品的市场前景和制约公司发展的短板,通过对市场
的整体判断和产品、技术发展现状的评估,从加快推进发展战略、补齐短板的角度,对“胶
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并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第二次变更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
,变更
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58,866,000.00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4.84%。募
集资金变更后,拟用于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
。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公司同时启动与 TOC
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推广“圆素”系列新品,启动前期市场拓展、渠道建设和品牌
推广工作,经审慎分析,公司认为通过与 TOC 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方式生产推广终
端系列产品更有利于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且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做好终端
系列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之 2021 年四季度以来,明胶/空心胶
囊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期,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空心胶囊行业的头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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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加快推进青岛益青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明胶空心胶囊产能扩建工作。因此,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在整体发
展战略框架下,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改为实施“新型
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
。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2-03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
司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
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足
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1-106 号公告。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本公
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0.00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1-040 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6月4
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全部到期,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入净
额为1,922,592.05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
不超过8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013号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26日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全部到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收入净额为719,995.57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96,822,838.15 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处于建设中,相关项目款项尚未支付完
毕,以及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的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完毕所致。剩余募集资
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9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
序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注
号 能利用率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年产 3500 吨明胶
元,项目全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为 15.04%,税前投
胶项目
资回收期为 6.98 年(含建设期)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年产 2000 吨胶原 14,325.47 万元(不含税),年均净利润为 2,286.00 万
蛋白项目 元,项目全部投资税前内部收益率为 17.38%,税前投
资回收期为 6.35 年(含建设期)
注:2020 年度实际效益相关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428 号)。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
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净利润 2,462.16 万元。项目投产第一年产能利用率达到 60%,预计净利润为 966.18 万
元。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于 2019 年 12 月投产,2020 年受特定外部环
境影响,采购成本增加且产销量减少,单位成本增加,当期未达预计收益;2021 年公司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产品库存并结合流动资金情况对产量作了适当调控,单位成本增加,
当期未达预计收益;2022 年达到预计效益。
年产 2000 吨胶原蛋白项目承诺效益: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
年均净利润 2,286.00
万元,项目投产第一年产能利用率达到 60%,预计净利润为 831.90 万元。该项目于 2020
年 4 月投产,当年受特定外部环境影响下游客户开工率不足、出口贸易受阻等原因致使
产销量未达预期,同时胶原蛋白主要原料明胶成本上升,单位固定成本增加,综合影响当
期未达预计效益;2021 年受出口量下降影响,产销量未达预期,同时主要原料明胶成本
上升,单位成本增加,毛利减少,导致当期效益未达预期;2022 年持续受出口量下降影
响,加之受特定外部环境的双重影响,产销量未达预期,导致当期效益未达预期。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2021年5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 是否达到预计
序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益 效益
号 用率
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6,801.5
新型空心胶囊智 万元(不含税),实现年均净利润 2,632.7 万元。项
能产业化项目 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0.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年产 5 万吨绿色 4,250.00 万元(不含税),平均实现净利润 991.63
生态有机肥项目 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3.46%,税后投资
回收期为 7.72 年(含建设期)
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废水资源综合利 5,522.12 万元(不含税)
,平均实现净利润 1,124.22
用项目 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3.36%,税后投资
回收期为 7.37 年(含建设期)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
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产,未产生效益;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于 2022 年 8 月投产,产能逐步释放,
至报告期末期限较短,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资产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
不存在差异。
六、其他
无。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