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
)及其摘要、《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等公告。
(2)公司 2023 年 3 月 1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