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12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
东户数共 36 户,股份数量为 296,052,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008%,限售期
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等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软通动力信
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23,529,41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72,234,95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7.89%,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1,294,46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11%。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已经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成,合计转增 211,764,706 股,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为 423,529,412 股,实施后总股本为 635,294,118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5,037,960 股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上市
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为 282,737,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050%;战
略配售股份为 13,314,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58%。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296,052,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008%,其中 197,368,092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首发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98,684,044 股为公
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
截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635,294,11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553,314,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87.1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81,979,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股东 CEL Bravo、舟山长通、FNOF Easynet 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
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
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该等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且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将配合公
司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
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如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股
票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同时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
所有。
(二)股东春华秋实、青岛民和、红土长城、达晨创投、易方达合臻、渤海华
盖、华晟领势、软石六号、天时仁合、金浦信诚、寅虎四方、华盖创富、赣州旭荣、
安旻通煜、安鑫二号、寅虎伍号、臻泰大靖、Foreign Partners、领富中国、Venturous、
班诺香港、晋汇国际、深创投、腾云投资、红土创投的承诺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
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战略配售股东中信建投软通动力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
建投软通动力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南昌新世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财欣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山水产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96,052,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008%,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 36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数量 例(%) 限售数量 股数量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舟山长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股份
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春华秋实(天
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售股份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东名称
数量 例(%) 限售数量 股数量
深圳市红土长城中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
长城中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壹紫腾资产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天时仁合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信诚移动互联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中合四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寅虎四方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旭荣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旻通
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鑫二号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银虎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寅虎
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红土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宁波银行-中信建投软通动力 1 号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宁波银行-中信建投软通动力 2 号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
股份
注:上述股东名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
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遭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增+/减-)
一、限售条件股份 553,314,468 87.10% -296,052,136 257,262,332 40.49%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540,000,000 85.00% -282,737,668 257,262,332 40.49%
首发后限售股 13,314,468 2.10% -13,314,468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979,650 12.90% +296,052,136 378,031,786 59.51%
三、总股本 635,294,118 100.00% 0 635,294,118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软通动力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
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软通动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三)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