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钟股份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10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33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17.4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377.18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2,640.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到账,
并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34,416.1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00.92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78.21
减:投入募投项目 9,155.74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97.6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3,000.00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5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145.49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
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
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748),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
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026),共
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交
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
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559)符
合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026 7,069.4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 120******559 977.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440******748 2,099.05
合计 - 10,145.49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
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 2022 年 12 月 10 日
延长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 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0,000 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
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3,000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至此,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
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尚有 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733.55 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
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 2,056.76 万元的使用计
划将妥善安排并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转账,截至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钟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金钟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金钟股份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封燕 崔传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2,640.31 9,786.58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795.7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 2023-11-
否 25,763.55 25,763.55 8,936.58 14,945.74 58.01% 947.77 不适用 否
扩建项目 26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3,970.00 3,97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32,640.31 32,640.31 9,786.58 15,795.74 48.39% - 947.77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超募资金投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转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剩余超募资金 2,056.76 万元尚未指定用
途。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实现效益 947.77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3,970.00 万元,建设期 2 年,拟建设研发实验室、试制车间及购置相
关试验设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其主要原
因系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放慢了投资建设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 2022 年 12 月 10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延长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 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0 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尚有 3,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转账。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 3,000 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限内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
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延期实施,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注 2: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
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