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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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顺利进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 日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或口头方式发出。公司部分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欧阳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
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23〕4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
申请。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具体方案(除下述内容外,本次可转
债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及逐项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 97,5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 975.0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50%,第
五年为 2.30%,第六年为 3.0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92/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等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
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97,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4108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04,427,654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9,749,941 张,约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4%。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
略有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 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
体事项。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7,500.00 万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 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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