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
净利润为 1,342,024,706.3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307,394,187.82 元,扣除相
关利润分配 1,176,134,113.36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73,284,780.78 元。公
司拟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83,349,612.92 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
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14 票赞成,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
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
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